媒体融合时代广电版权保护困境及创新策略
2020-02-22薛佳
薛佳
摘要:本文以洛阳市、县广电融媒版权保护困境为切入点,通过对洛阳广播电视台及各县广播电视台的实地调研,旨在探究媒体融合时代广电产业发展现状及版权保护方面面临的现实困境,深刻理解版权保护对广电产业结构升级和融合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在未建立起完善的广电版权保护机制时,研究版权管理和运营的可行性策略,建议通过数字化版权登记、数字纽扣技术、区块链技术解决广电版权保护难题,搭建版权管理及付费云端系统、区域融媒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打造一体化广电融媒版权保护和运营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区域广电产业高质量创新性发展。
关键词:媒体融合;广电产业;版权保护;创新策略
中图分类号:G22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68(2020)15-0103-05
1 引言
媒体融合时代,随着知识经济深入发展,版权日益成为媒体融合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融媒体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资源。目前,在媒体融合背景下,传统广电媒体尝试突破“三网融合”,力图打通业务平台、技术平台和空间平台进而实现新型流程运转。当技术、金融、创新进入相对平台期后,流量竞争、平臺竞争最终还得靠内容来唱主角。广电媒体的节目内容即版权,在融媒新变局下,版权是广电媒体为数不多的优势之一。[1]然而,对比互联网媒体视频搬运、内容转载和抄袭等侵权行为的便捷性、隐秘性,广电融媒版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2 媒体融合时代广电产业发展现状及版权保护困境
2.1 媒体融合时代广电产业发展现状
比特时代到来,全球数字化技术、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突飞猛进,具备即时传播、互动表达、个性搜索和智能推送等特点的网络新媒体受到用户的追捧,市场占有率节节攀升,与之相对,传统广电媒体遭受前所未有的冲击,如收视率下滑、广告收入锐减以及人才流失等。
传统广电行业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期,进一步推动融合发展、占据新兴舆论阵地,成为摆在每个广电媒体面前的新课题。在媒体融合的探索过程中,实力雄厚、理念超前的中央和省级广电台先行一步,跨越传统的单向传播形式适应交互式传播新形态,不断创新媒体融合模式和路径。例如,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抓住融合发展契机,大力推进集团化进程,该台设立了国广环球传媒控股公司,以台属全部媒介与文化领域可经营性资源为基础,从事媒介资源整合和媒介服务业务的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旗下公司达7家,搭建起广播、视频、新媒体、平面媒体、译制等产业集群。湖南广播电视台打造产业运营平台芒果传媒集团,下辖快乐阳光(芒果TV)、快乐购、天娱传媒、金鹰卡通、芒果娱乐、经视文化、芒果互娱8家子公司,涉及渠道、影视制作、游戏、电商等各个层面,成为湖南广电打造创意内容生态圈的主导力量。
2014年广电媒体融合全面展开以来,各级广电融媒陆续建设完成,全媒体传播格局初步形成。2017年到2019年,洛阳区域广电系传统媒体都已搭建融媒体中心,如洛阳广电融媒体中心、孟津融媒体中心、伊川融媒体中心以及汝阳融媒体中心等十余家市、县级融媒体中心均陆续投入使用。然而,目前洛阳市、县级广电融媒在理念观念、体制机制、技术力量、资金投入、人才保证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同媒体融合发展趋势还不相适应,不仅与中央、省级广电台的差距逐步拉大,而且落后于部分相同层级的广电融媒。以浙江长兴融媒和汝阳融媒为一组对比样本,均为县级融媒中心,长兴融媒2019年全年总收入达2.09亿,而相较之下,汝阳融媒2019年全年总收入仅为130万元。同时,在技术实力和版权意识上的差距也很明显,长兴融媒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融媒眼智慧系统,并且在集团内部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孵化一批优质创业项目,不断实现业务创新和成果转化,对比汝阳融媒的发展,其在媒体融合过程中并没有发生显著的变化。
2.2 广电融媒版权保护现状和困境
2.2.1 广电融媒版权保护现状。广播电视版权,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广播电视播放和使用其他人的作品,其内容版权属于创作者;二是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的版权。这是本文讨论的重点。广播电台、电视台作为版权的主体,主要享有两种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2]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制作者享有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出租权;规定广播组织享有转播权、录制权、复制权;广播组织对于自己“播放”的广播享有广播组织权,而对于自己制作的符合独创性要求的节目,可以作为制片人享有狭义著作权。
版权保护须建立在版权管理的基础之上,各级广电融媒版权管理目前仍是薄弱环节,无法支撑系统化的版权运营,因此,版权保护力度仍旧较弱。目前,仅有少量“头部”广电融媒对版权保护进行了全方位布局,并取得显著成效,如央视全链条的版权布局已经发挥基础性资源配置作用,央视从产品设计、节目生产、版权采购、内容传播、版权保护、版权经营6个维度开展版权管理工作,形成版权保护和管理的闭环。
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广播电视版权保护面临严峻考验。由于互联网抄袭成本低、隐蔽性强,原创性广播电视内容和表现形式一经推出,极易被模仿、剽窃以及非法使用。以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综艺节目《非诚勿扰》为例,该节目自开播以来获得了较高的收视率和广告收入,具有较高的版权经营价值。2011年,因暴风影音未经授权提供播放器供用户下载,在播放器上的点播页面上,用户可以点播未经授权的《非诚勿扰》54期节目。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属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暴风影音公司败诉,赔偿经济损失6.5万元以及诉讼合理支出1.6万元。[3]
2.2.2 广电融媒版权保护困境。广电行业自身存在很多不可回避的短板,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版权意识薄弱。以洛阳广播电视台(简称洛阳广电)为例,2018年,大洋视频编辑系统中国代理公司向洛阳广电发来一纸诉状,以洛阳广电部分职工违规使用并未购买授权的编辑软件侵犯其著作权为由,要求洛阳广电进行赔偿。经过调查后发现确有此事,且这个部门的职工已经使用该未授权软件将近一年的时间,对此涉事员工均表示,起初并未意识到这是侵权行为。与此同时,广电媒体创作的产品内容版权极易产生归属不清的问题,而且缺少版权的统一管理,例如,大部分市、县级广电媒体在采编节目的过程中,往往并没有与录像制作者、表演者签订版权授权协议,重播节目时就有侵权的风险,还存在剽窃节目创意、滥用并未被授权的音视频素材等现象。
针对版权保护,广电媒体还面临不少外部困境。广电媒体基于官方媒体的优势及信息传播的职能,最重要的版权资源莫过于每天制作和播出的大量廣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以量产最新资讯以及专题节目。然而,其创作的原创内容经常无偿地被各大新闻网站或短视频网站的转载、截取以及二次编辑等,针对目前形式多样的侵权行为,权责界定模糊、维权途径不畅以及赔偿数额较低等问题不断显现,为广电行业版权保护蒙上一层阴影。例如:体育赛事直播画面是否构成作品,各地法院标准不一。2015年,在新浪诉凤凰网的著作权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比赛录制形成的画面符合我国著作权上作品独创性的要求,被告凤凰网播放比赛的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然而,在另一起诉讼中,2016年5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全国首例电竞游戏赛事直播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电子竞技游戏中的比赛画面不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4]
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广电行业早已告别“电视为王”时代,积极拥抱新媒体、开辟新业态,希冀于变革中求生存与发展。不过媒体“内容为王”的属性却没有变,创新仍旧是广电行业的生命和灵魂。然而,在这场媒体融合的变革中,由于广电行业版权意识薄弱,且面临多重保护桎梏,鼓励创新激发创造力的版权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3 版权保护对广电产业结构升级和融合发展的影响
3.1 媒介融合时代版权保护意识和版权经营能力呈上升态势
传统的广电版权保护往往集中在广播电视节目本身,如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广播组织权等,然而在当今多种业态相互交叉的广电融媒运营过程中,应该对每个项目整体涉及的方方面面的版权进行保护,如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以及音乐作品等等。2020年4月,第38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洛阳融媒旗下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广电文旅)得到洛阳牡丹文化节执委会办公室的官方授权,进行文化节市场开发工作,其中包含为城市区主、次干道灯杆广告位统一制作旗杆广告,项目负责人为旗杆广告的公益广告平面设计图申请了美术作品著作权。期间,洛阳吉时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吉时雨)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该旗杆广告的平面设计图,并且在市区道路两旁悬挂近300块广告牌,通过洛阳广电文旅的积极维权,最终洛阳吉时雨下架了已安装的广告设施,并向洛阳广电文旅赔礼道歉。由此可见,区域广电融媒版权意识有所提升,版权在融媒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广电产业结构升级和融合发展过程中,随着衍生市场的进一步开发,媒体产业链条的扩展,节目版权经营除了播出、节目广告招商、节目音像发行等传统领域,逐渐延伸到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平台,涵盖了网络播出点播、VOD、多终端点播、IPTV、移动网络终端、App应用、互联网智能机顶盒、智能电视、传统和电子出版、商业演出、艺人经纪和移动传媒增值业务、衍生产品和主题公园等。目前,“全业务、全终端、全媒体”成为各级融媒争相转型的目标。以洛阳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以下简称洛阳广电融媒)中心为例,2019年,通过业务整合、人员调整以及系统培训,洛阳广电融媒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和内容由融媒中心统一调度,新闻采编模式升级为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和多端播放,各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同时,洛阳广电融媒积极开拓全产业链,在文化、旅游和电商产业均有布局,成立洛阳广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及洛阳方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深度挖掘洛阳广电的市场价值。广电融媒蓬勃发展,为业态“跨界”整合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版权经营与管理隐藏巨大红利。
3.2 版权经营及管理赋能广电产业发展
在全球文化创意领域,迪士尼公司是最具代表性的版权运营公司,它有着一套非常成熟的先进商业模式。迪士尼倡导的理念是“360度触达消费者”,也即是对版权进行全方位的360度开发,热门IP会在线上渠道、线下渠道和衍生产品渠道发挥热能。迪士尼以动画影片为源头产品,将衍生产品种类延伸到主题公园、娱乐游戏等不同产业环节,IP制造、媒体网络、主题公园和度假区、周边产品四大业务板块紧密配合,生成了一条循环再生的产业链,构建了完整的版权生态圈。[5]2019年11月,华特迪士尼公司公布的2019财年第四季度及全年度财报显示,第四季度营收达191亿美元,其中迪士尼影业营收达33亿美元,主题乐园、体验和消费品部营收高达67亿美元,直接服务消费者及国际部第四季度营收达34亿元,媒体网络营收至65亿美元。由此可见,版权的合理经营及管理能够为文化产业创造巨大价值。
纵观国内广电行业,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节目在版权的经营和管理上,也存在不少可圈可点之处。2014年6月,《爸爸去哪儿》第二季在湖南卫视首播,并在官方网络播出平台芒果TV同步直播,并且针对暑期档,湖南卫视精心编排周五节目带,贯通了《天天向上》《爸爸去哪儿》第二季、《和爸爸在一起》纪录片三档节目,整合频道的品牌栏目创造出国内最具影响力的亲子节目。在新媒体播放环节,有选择地将正片、花絮、宣传片、预告片、精彩看点、公益短片分授给其独播平台爱奇艺和PPS,通过新媒体宣传,持续增加节目热度。在线下联动上,《爸爸去哪儿》第二季宣传团队在开播前连续一周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长沙做足六场“爸爸周活动”,在节目开播前已经收获了极高的关注度。在衍生品开发方面,全面开展音像制品、图书和海外版权的发售,并且上线《爸爸去哪儿2》手机游戏,还在人工智能上有所涉及,研发出青少年AI智能可穿戴电子设备。通过全产业链运营方式,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第二季凭借12亿的节目正片总流量、超153亿的微博话题热度成为现象级电视节目,直接经济收入高达10亿人民币,提升了电视节目的版权价值。
4 媒体融合时代广电行业版权保护策略
结合国内外广电行业版权保护的经验,目前DCI数字版权登记、数字纽扣技术和区块链技术已经在实际中有所应用,同时,中央级、省级广电媒体还通过搭建版权服务“云”平台提高版权保护力度。然而,区域广电融媒在版权保护上仍旧缺少可行的策略,如洛阳市、县级广电融媒目前在版权保护方面还是接近空白,对上述创新技术的模式和内容进行研究分析,将区域广电融媒的版权保护探索一条可借鉴的路径。如洛阳市、县级融媒可以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引进部分版权保护技术,集合力搭建一个促进本区域融媒版权保护发展的行业服务平台。
4.1 创新技术保护手段
4.1.1 DCI数字版权登记。媒体融合时代的广电行业的运营项目包含传统的广播電视节目和新型的衍生业态,使得广电融媒的版权内容变得十分丰富,因而遭受侵权的风险也随之升高。然而,由于网络内容极易修改,证据易于灭失,而对侵权证据的保全通常采取的方式,诉讼成本过高,寻求司法保护得不偿失,传统纠纷处理机制无法根本解决侵权问题。这无疑打击了广电行业工作者的创作热情,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媒体融合发展的步伐。
版权保护的创新路径可以采用DCI数字版权登记,DCI(Digital Copyright Identifier)是对数字作品版权进行的唯一标志,通过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体系给每件数字作品赋予唯一的DCI,可使互联网上所有数字作品都具有一个唯一的身份标志,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国内国际版权的登记和贸易、信息检索、知识产权管理等。[6]目前比较有影响的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DCI登记管理系统,其也是国内首个比较完备的DCI登记系统。文字、美术、音乐、录音制品、录像制品、摄影、电影以及计算机软件作品均可以申请DCI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分为线上申请、线上审查、线上登记。首先创作者在登记系统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用户上传作品补充作品信息并提交DCI登记申请,其次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7至10天内对登记申请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符合DCI登记标准要求的作品,最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通过该作品登记申请,并颁发DCI数字版权证书(电子版),同时还赋予登记作品DCI码和DCI标。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作品权属的认证材料之一,在处理纠纷的时候作为证据之一,在进行版权交易和授权的时候作为证明材料,这是为作品进行版权登记的好处。[7]主动申领DCI数字版权证书,可以有效改善互联网版权领域确权不易、授权不畅、维权困难的现状。需要注意的是,作品登记证书一般被当做是有效的初步证据,创作者在维权过程中还需要提供原创过程等作为辅证,其中公开发表作品的时间证明也很关键,因此,创作者需要提升数字版权登记意识,及时为作品申请版权登记。
4.1.2 数字纽扣技术。数字纽扣技术基于离散小波变换的数字水印算法研发而成,将一些信息(如版权信息、作者信息等)通过技术手段嵌入到视频、音频、图像以及其他媒体资源中。当需要溯源版权信息时,利用小波系数分块的方法,将分得的系数子块按不同层次不同方向重复嵌入相应的水印系数块中,通过与原始载体图像进行对比实现数字水印的提取。
数字纽扣技术最早应用于图片版权保护,图片上传到互联网以后,即使侵权者对图片进行缩放、拼接、剪裁等外部操作,系统还是能够通过数字水印追踪到照片的原始信息,进而对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对于广电行业来说,版权资源的核心是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涵盖视频、音频以及图片等内容,以上内容经由互联网传播后,也经常遇到无法有效溯源的问题。在广播电视节目版权保护中引入数字纽扣技术,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例如,爱奇艺发布了一种新的音频版权侦测技术——“音频水印”,即通过在音频中植入加密的版权信息,实现低成本、快速、高精度的版权识别。该技术具有运算量小、耗时短、成本低廉的优势。即使音视频内容经过处理,水印信息也不易丢失。版权的识别可以通过软件快速扫描自动完成,甚至可以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实现检测,从而大大提升了可操作性。
4.1.3 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是由区块有序链接起来的一种数据存储结构,区块链最显著的特征是去中心化、分布式存储、防篡改、权利登记和点对点交易,通过分布式账本和共识机制来解决信任问题。[11]通俗来讲,区块链可以理解为由密码学原理予以保障的数字权益证明,通过运用区块链技术,按照时间顺序写入每一条区块(即每一个记录),随机生成的认证标记存在于相邻区块之间,使得相邻区块又称为互证链接,保障版权信息在数据转输过程中的时间不可逆性,并且区块链基于安全度极高的密码学哈希算法架构设计,对版权信息加密后,这些数据信息将被永久储存且无法篡改。
区块链在版权交易、管理上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将有助于实现文化产业金融需求,为其文化资产增值。比如通过提供一个数字公共平台来储存交易记录,区块链使得公司能够加密所有权信息,在不需要中间人及担保的情况下,通过智能合约自动执行任何有价物的交换。[8]
4.2 搭建版权公共服务“云”平台
首先,针对权利主体,版权公共服务“云”平台可以设立区域广电融媒版权资源库,开发版权交易系统,深度挖掘版权价值,提升版权内容流转效率,同时提供权利公示、版权检索、版权登记以及法律咨询等服务,确认权属,让作品的版权权属变得更加清晰,还可以提供版权监测、通知下架等服务,达到版权保护的目的。
其次,版权公共服务“云”平台还需要不断创新服务形式,例如,可以开发“微信小程序”,简化注册登记手续,一键登录后就可以快速办理业务。公示版权保护范围和内容以及版权侵权案例,建立统一、合理的版权价值计算标准,优化版权交易流程,有利于用户养成版权付费的理念。
此外,依托版权公共服务“云”平台,还可以组建区域广电融媒版权联盟。以洛阳广电融媒为例,可以联合洛阳市县级广电融媒单位、市场监管单位、智库单位、金融机构、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及互联网法院共同成立洛阳广电融媒版权联盟,打通版权保护各个环节,快速实现版权的认证、取证、交易、维权、诉讼全流程线上化,实现一站式的版权保护及管理,能够大大提升洛阳广电融媒版权保护力度、激发原创积极性。
5 媒体融合时代广电版权发展策略
5.1 建立版权管理系统
基于节目内容的版权系统(Program Copyright Management System)是指以版权管理业务需求为指导设计的、集成节目版权信息数据库和版权管理平台功能的计算机管理系统。[9]也就是说通过版权系统,实现广电行业产品内容版权信息著录,储存、使用统计的管理,形成内容资源管理和著作权技术保护机制。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出台后,广播电视台每年需要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支付录音制品使用报酬,版权管理系统恰恰能够对其使用录音制品的名称、时长、数量等信息进行综合统计,为广播电视台的付酬工作提供可靠、翔实的数据,实现著作权双向保护。中央级、省级广电媒体建设版权管理系统的行动较快,目前,中央电视台、北京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山东广播电视台以及辽宁广播电视台等已经相继引入版权管理系统并成立版权管理中心。以中央电视台版权管理系统为例,中央电视台作为国内广播电视版权管理系统的首创者,从2007年开始设计和建设版权管理系统,将节目内容作为一项资产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目前,洛阳区域各广电媒体尚未建立版权管理系统,不过已经有部分广电媒体搭建了媒体资源管理系统(简称媒资系统),为提升版权管理能力打下基础。例如,2019年,洛阳广电融媒正式启用了媒资系统,逐步将已保存的广播电视节目和视频素材上载至该系统,且要求一线采编人员及时上载新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媒资系统内储存的媒体资源可供采编人员二次使用,但不涉及内容产品的版权归属。可见,区域广电媒体在进一步优化版权管理、提升版权在媒体融合中的价值上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而积极建立版权管理系统不失为一个好的举措。
5.2 创建区域产业项目库
建立区域广电融媒行业发展协作体,强化区域资源整合和合作联动,探索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也是解决当前市县级广电融媒困境有效办法。比如,应当由洛阳市知识产权局、洛阳市科技局、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牵头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发展项目库,聚焦精品制作生产、产品业态创新、网络升级和融合发展、关键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培育储备一批符合行业高质量创新型发展方向的重点产业项目(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电视剧、文化活动及广告创意等)。积极协助入库项目与各类扶持资金、产业投资基金对接,争取多方支持与合作,在政策扶持、宣传推介、技术引导、成果应用等方面給予支持,最重要的是,同时设立“广电融媒版权奖”,定期组织入库项目参评,引导各类要素向产业链附加价值高、发展前景好的优质项目集中,以此激发行业创新动力、带动产业升级,进一步提升区域广电融媒版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从“收视率之争”到“浏览量之争”,从“一屏”播出到“多屏”互动,媒体融合为广电行业带来新变化新形式,但不变的内核还是创新。随着版权管理的不断完善,版权收入将会成为广电融媒创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广电融媒形式和内容创新注入巨大活力。广电融媒下一步的发展应当围绕版权深层挖掘创新价值,深化版权、内容、平台以及渠道的融合,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一体化发展运行机制。广电融媒需要尽快走出版权保护困境,利用版权资源促进广电行业转型升级,推动媒体融合发展更进一步。
参考文献:
[1] 庄保斌.以版权为核心,驱动广电媒体转型升级——全媒体时代广电媒体版权运营的战略思考[J].当代电视,2017(12).
[2] 王军,张金嫚.广播电视版权保护现状和对策分析[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1(08).
[3] 朱莉红.媒介融合时代的广电版权保护与经营对策[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5(04).
[4] 郑宁.媒体融合时代传统媒体如何走出版权保护的困局[J].中国广播,2017(12).
[5] 庄保斌.以版权为核心,驱动广电媒体转型升级——全媒体时代广电媒体版权运营的战略思考[J].当代电视,2017(12).
[6] 杨树林,孙丽,胡洁萍.数字版权保护中DCI编码方案及数字证书研究[J].北京印刷学院学报,2012(06).
[7] 杨丽芳.浅谈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J].法制博览,2017(25).
[8] 龚雪.区块链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应用前景分析[J].传播与版权,2018(07).
[9] 严波:《基于节目内容版权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电视研究,20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