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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力量

2020-02-22吴晨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54期
关键词:研习性情古人

吴晨

中国书法是中国艺术最基本的源泉,作为中国特色的艺术类型,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中国传统文化自发展以来就与人密不可分,重视以礼节情,用伦理道德作为言行的准绳以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秩序。袁行霈在《蠡测集》中提道:“中国文化包含着强烈的人文精神。”1许慎在《说文解字》说:“性,人之阳气,性善者也,从心生声。”这样看来,性就是人的本质。在《孟子·告子上》告子曰:“生之谓性也”,认为人性就是人类天生就具有为人处事的共同属性;而孟子在《孟子·离娄下》则表达:“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庶人去之,君子存之。”可见与告子不同,孟子主张人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属性,而不是人的自然本性。依这样看,笔者暂且将人性解释为:侧重于人区别于动物的全部类特性,由自然生命凝结成个体时所呈现的自然本质。

郝经在《移诸生论书法书》曰:“道不足则技始以书为公,始于性情、襟度、风格在其中,而见其为人,专门名家始有书学。”可见,在郝经看来书法的产生,与人性密不可分。郭沫若先生也曾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中表达:“有意识地把文字作为艺术品,或者使文字本身艺术化和装饰化,是春秋时代末期开始的。”无论是从哪个时代开始,我们都同样可以发现书法最早开始是只有文字记录的功能,被称作艺术,而是后世人有意识的加入自己自身的特点、思考,即“心性”。

而书画研习中关于人性中的可变与不变的探讨,可以引申出书法中的继承与创新问题。

一、书画中的不变

1.人对美的追求是不变的

早在原始时代,人类就会在对自然美的认识及在生产实践过程中,探索美得法则,发明了装饰品,徐利明先生在《中国书法风格史》上给中国书法下过这样一个定义:“书法是以汉字为素材,以线条及其构成运动为形式,来表现性灵境界和体现审美理想的抽象艺术。”中国书法发展与汉字的发展有着联系,无论是伏羲画卦还是在仓颉造字的传说中,都不难发现汉字其实产生的初始形态上就反映了中国人对自然美法则的认识和对美的表现能力,再到春秋时期,书法与器皿造型和图案装饰的艺术联系起来,出现了鸟虫篆这种装饰性书体;魏晋时期更是一改前朝书法注重实用的功利性,提倡“神采为上”的审美境界;尤其到唐宋时期,对于书法艺术,更是进一步的发展,在继承前人法度的同时,呈现不同的书法面貌,尤其宋时,形成独特的“尚意”美学。可见,无论书法风格发展到何种时期,大家对美的追求都是不变的。

2.书法技艺在审美对象中是不变的

赵孟頫曾说“用笔千古不易”,张怀瓘也在《书断上》云:“夫道之将兴,自然玄应,前圣后圣,合矩合规,虽千万年,至理斯会,天或垂范,或接圣哲,必然而出,不在考其甲之与乙耶。”讲出书法无论风格如何发展,其法度是不可随意变更的。郝经在《叙书》一文中则进一步讲述新的书法风格形成应该是“功夫到则自造微入妙,穷神知化矣。”可见,书法艺术风格在最初形成中绝不是随意流露出来的,而是需要后人通过刻苦的训练才逐渐形成,而刻苦训练的就是书法技艺。

二、书法中的可变

1.书法风格随着工具材料而变化

书家的工具材料将直接作用于作品的风格,甲骨文最初因刻在坚硬的甲骨之上,故而先线条多直画,缺少圆转;随着时间的发展,人们对于毛笔的需求变大,质量变高,人们不知局限于羽毛笔和草笔,而开始采用一些木或竹最为笔杆。而用一些质量较好、书写起来较好的动物毛最为笔毛。例如狼毫、兔毫等。后来随着书法绘画艺术形式的产生,人们对于审美要求和需求的提高,人们开始采用一些特制笔杆和采用一些特殊的制笔方法,以及在笔杆上进行装饰,人们也对于制笔方式开始改进逐渐产生了“披柱法”、“缠纸法”等制笔方法,从而进一步产生了散卓笔、鸡距笔等种类笔、也产生了无心散卓笔、有心散卓笔等形式的散卓笔。由于人们对于毛笔的需求、人们的书写习惯的不同、人们对于书法的需求不同、使得渐渐产生了长锋笔、短锋笔以及兼毫笔等诸多毛笔形制。

2.书法风格随着人的性情而变化

张彦远在《法书要录》提出:“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于心手。”在他看来,众人因精神抱负不同,筋骨体格相异,人与人之间千差万别,而导致书法的差异。蔡襄在其《笔论》中写道:“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认为书法要做到达其性情,那么个人性情不同也会创作出不同的书法作品了。笔者认为这有两种体现:一是不同书者所展现不同的书法风格,二是同一书者呈现的不同书法风格。前者如宋四家,虽皆是继承二王书风,但因个人性情不同,发展成不同的书法样貌;后者如颜真卿,从接近隋碑《王琳墓志》逐渐发展到“尚法”书风的《多宝塔碑》,再到后来苍劲古朴、用笔注重“蚕头燕尾”的《麻姑仙坛记》到晚期气势磅礴的《颜勤礼碑》,个人书法风格随着自己年纪阅历的增加而不断增加。

三、对书法研习的意义

对于书法中的变与不变,在笔者看来,在继承传统上,人们对于美的追求是不变的,但在这种追求下所呈现的书法风格是可变的。而对笔者个人的启示在以下几个方面:

1.要注重对传统的研习。黄庭坚《论书》中:“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随人意”表明了古人学习书法不仅只临摹字帖,还注重“读帖”。比起临摹,读帖更能读出其神韵。书法本身就是根植于传统的艺术,在书法研习中,不应只顾自己创作,更要把大量的时间花在古人碑帖本身,细细揣摩其用意,再在其上进行有意识的临创。

2.要注意技艺的研习。解缙在《春雨杂述》:“古人以帚濡水,学书于砌,或书于几,几石皆陷”足以见得古人在学书之刻苦,据《四体书势》记载张芝学书:“尤好草书,学崔、杜之法,家中衣帛,必书而后练之;临池学书,池水尽墨。”张芝练习书法可以先必书后练、池水尽墨,主以见其苦练技法的刻苦与耐心。掌握技法是书法的基础,书法的艺术从来都不是随意流露的,而是刻苦磨练出来的,是由人通过卓越的技艺开辟出来的;其技艺包含两个层次:用笔和对整体的把握而来的综合平衡能力。

3.要注意自身修养的提高。刘熙载说“笔性甩情,铸以其人之性情为本。是则理性悄者,书之首务也。”邱振中先生在《书法中的变与不变》一文中提到“保证书法高品位、高水平的,首先不是才华,而是修养。”个人自身修养和性格对书法研习极为重要,书法整体表现是通过技法展现自身的艺术精神,从而达到一种秩序,这种秩序不是将形势强加于自然,而是引导自然,引导自然则需要自身的修养。

4.要注重书写时的精神风貌。“书为心画”一直被古代书者所崇尚,而在当代人们更多的在意的是书法的造型艺术,而忽略自身对神采的追求,对其性情的表达。王僧虔《笔意贊》谈及到书法创作指出:“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必使心忘于笔,手忘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忘想,是谓求之不得,考之即彰。”书法创作,要先追求其精神风貌,其次才是形质,两者兼备才可继承古人。要想写出更好的作品,不仅要掌握好其形质,更要追求古人的神采。

参考文献:

[1]徐利明著. 中国书法风格史. 郑州:河南美术出版社,2009.01.

[2]范斌;马青云.书法技艺的终极意义.书法赏评.2010年:20-24

[3]丛文俊.以史为镜:当代书法审美的困境与未来.中国书法.2019年:28-47

[4]丛文俊著. 中国书法史 先秦·秦代卷.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06

注释:

①袁行霈著. 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文丛 《蠡测集:中国文学与文化的大时段研究》. 北京:中华书局,2017.11.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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