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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心中之歌献给党”
——第七届“潇湘好歌” 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0-02-22

音乐教育与创作 2020年12期
关键词:潇湘优秀作品文联

各市州音协、 行业音协,省音协各工作委员会、 专业组织: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 规划的开局之年。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音乐工作者把握时代脉搏、 坚守人民立场,加强音乐创作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文艺创作新发展,持续打造“潇湘好歌” 歌曲创作品牌,努力推动出作品出人才,集中力量打造献礼建党百年的精品力作,经报省文联同意,省文联、 省音协决定联合主办“心中之歌献给党” ——第七届“潇湘好歌” 征集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作品征集

1.征集对象: 凡湖南籍或现在湖南的音乐创作者均可参与征集。现在湖南从事音乐创作的湖南籍或非湖南籍作者可以与省外作者合作;现在外地的湖南籍作者参与征集,参征作品必须有现在湖南从事音乐创作的作者。

2.创作时间: 必须是在2020 年11 月1 日至2021 年5 月28 日期间创作或最终完成修改、 录制的原创歌曲作品。

3.作品要求: 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为主题,围绕中国共产党的远大理想、 崇高追求和伟大成就,聚焦进行伟大斗争、 建设伟大工程、 推进伟大事业、 实现伟大梦想的新时代风采等重点题材开展创作,力求作品思想精深、 艺术精湛、 制作精良,为人民群众所喜爱。作品体裁不限,提倡风格多样化。

二、 作品报送

1.由词曲作者报送作品,每位词曲作者限报送1 首作品。 词曲作者不能重复和超量报送作品,否则作无效报送处理。

2.歌谱用A4 纸打印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注明词曲作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和演唱者姓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 欢迎提供限U 盘报送的歌曲录音成品或小样。

3.报送作品时必须填写和提交《第七届“潇湘好歌” 征集活动登记表》。

4.所有作品一律寄送至湖南省音乐家协会“潇湘好歌” 征集办公室。

5.报送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5 月28 日(以送至征集办公室为准),逾期不候。

三、 作品评选

1.坚持“公开、 公正、 公平” 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2.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省音协组织权威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同时成立由省文联机关纪委与省内专家组成的监审组,负责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评选出优秀作品10 首,同一作者进入优秀作品不超过1 首。

4.为优秀作品颁发证书,补助音乐成品制作费每首25000 元。

四、 作品推广

1.将10 首优秀作品编入《2021 年潇湘好歌优秀作品》。

2.进行宣传报道和推介展示、 展演。

3.向各级各地各种相关活动推荐优秀歌曲。

4.选送参加上级单位主办的评选活动。

五、 权益约定

1.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单位湖南省文联、 湖南省音乐家协会及其授权的使用方对入围作品拥有发表权、 发行权、 表演权、 广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如歌曲演唱者不同意传播音频,词曲作者则不要报送其演唱的作品参评; 一经参评,则视为词曲作者已与演唱者协商同意省音协及授权使用方拥有上述权利。 凡入选的作品,省音协向每位入选作品的作者赠送样书或样碟6 本。 因属于公益性使用、 推广作品,省音协及其授权的使用方不向作者、 演唱者支付使用稿酬。 如省音协以外的使用方支付稿酬,稿酬归著作权法规定的人所有。 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或其他权益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2.凡参与作品征集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上述权益约定,并由报送的词曲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六、 宣传组织

各市州音协、 行业音协和省音协各工作委员会、 专业组织应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所辖区域、 团体内的音乐创作者,并积极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227 号湖南省音乐家协会“潇湘好歌” 征集办公室,办公室设省文联办公楼405 室; 邮编: 410001;电话: 0731-84582626; 联系人: 陈明。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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