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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论述探析

2020-02-22史秋梅

世纪桥 2020年12期
关键词:民主总书记现代化

刘 颖 史秋梅

(青海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政治理论研究和进行政治实践的指导思想,必须学懂弄通做实,才能有效推进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全部理论前提,是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哲学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时代的新形势和新特点,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为中国共产党人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树立了典范,起到了引领作用。

历史唯物主义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论述的哲学基石。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属于上层建筑,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反映和服务于经济基础;无论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民主,它都与一定的生产关系相适应,并服务于生产关系。[1]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根本,在于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分析和解决。改革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有效途径和手段。2013 年12 月3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历史唯物主义时明确表示,我国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出于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完善上层建筑以适应经济基础发展的目的。[2]因此,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为主要保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以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为哲学根本。历史唯物主义同时认为,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人民群众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决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集体学习时还强调,把人民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依靠力量,把人民的政治利益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坐标。[2]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反复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3]习近平总书记还创造性提出了人民民主的真谛,即“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4]。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人民在政治实践中的主体地位,坚持把人民史观的观点和方法贯穿到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全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提供方法。中国共产党人要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2015 年1 月23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论时强调,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识问题,推动工作;要掌握对立统一规律,善于认识和化解矛盾;要把握唯物辩证法,增强辩证思维能力,妥善处理复杂关系;要坚持实践观点,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5]习近平总书记从宏观层面关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论的论述,必然要求把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贯穿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始终,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出发来推进政治建设,同时要看到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呈现出的阶段性新特点;善于发现和化解政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以辩证思维应对复杂局面,避免形式主义、主观主义等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重视人民的政治实践活动,坚持在政治实践基础上推进政治理论的创新。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论述的价值维度

(一)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价值标准

社会主义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实践,而它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价值目标。党的十八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主”一词在其中,并与“富强”“文明”“和谐”三个词并列,这四个词共同构成了国家的价值目标。那么如何判断政治是否民主,或者如何判断民主的实现程度?是否存在一套普遍的评价标准?习近平总书记虽然没有明确评估民主政治的普遍标准,他认为,民主没有统一的形式和固定的模式,没有普遍的评判标准[6]。但是,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国实际出发提出了三项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评价标准,这符合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反映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标准。首先,习近平总书记认为民主的、有效的国家政治制度具有八条标准:一是国家领导层依法有序更替;二是全体人民依法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三是人民群众畅通表达利益要求;四是社会各方面能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五是国家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六是各方面人才能公平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七是执政党依法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八是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监督。[3]其次,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人民享有民主权利有四个标准:一是有选举投票权;二是有政治参与权;三是有民主选举权;四是有民主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6]最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一切工作的标准,即人民能够拥护、赞成和高兴[7]。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三项评价标准,坚持把人民放在主体地位,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价值标准。这不仅有利于引领和规范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而且有利于掌握中国民主话语体系的主动权,进而有效地避免“西式民主”的理论陷阱和制度误区。

(二)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价值导向

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鲜明指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词自出现以来,就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紧密相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该词,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政治改革包含在内。[8]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 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进一步鲜明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4]随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分别就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进行了专题研究,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从法治和党建方面提供可靠保障。党的十九大报告又提出“两步走”战略安排,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方面的要求相应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两个阶段目标之中。[4]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继续推进了新时代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决定,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在其中用了近1500 字进行详细部署。国家治理体系是基于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构成的系统,包含政治等各领域制度和体制的具体化、实体化;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这些制度治理国家的能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不断坚持和完善包含政治在内的各领域的制度体系,厚植体系优势,增强制度执行力,提高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包含政治在内的文明程度。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论述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价值指引。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国梦提供价值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3]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目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新中国成立之初,现代化思想便开始孕育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步走”战略安排;到党的十六大,我们先后实现前两步战略目标,并在达到总体小康水平基础上,提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经过十五年的发展历程,党的十九大又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然而,社会主义现代化不是单方面或者某一领域的现代化,而是包含政治在内的“五位一体”的现代化,是包括实现民主、达到政治文明的全部领域的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及“中国梦”,并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9]。中国梦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富强;二是民族振兴;三是人民幸福。[10]从含义和内容上看,中国梦可以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升华,蕴含了更高层次的要求;而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要目标,涵盖了中国梦的基础性要求,因而中国梦理应包含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最高要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提供了最高的价值导向。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重要论述的实践要求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道路问题至关重要。只有正确的道路才能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才能通向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性,指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3]并反复强调要增强道路自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于这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了三方面的重要内容。

第一,坚持“三个有机统一”是关键。首先,党的领导是保证。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不变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永不变质。我们追求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是大多数人的民主,党的领导是区别于其他民主的首要特征和基本保证。其次,人民当家作主是根本。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和本质特征。民主政治的价值标准就是实现民主,民主政治的价值目标就是保证每个人享有民主权利和参与政治的民主程序。最后,依法治国是途径。民主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法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保障。只有把民主政治的程序上升为法律制度,才能保证人民依法有效地参与政治实践。这“三个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它们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遵循,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实践要求。

第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是需要。中国的政治发展道路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但是并不是说中国的政治体制就是完美无瑕的,它仍需要在实践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发展。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要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3]。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其中的一项主要任务。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人民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时能充分协商的一种状态和程序,以保证人民有广泛的政治参与权,以保障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 周年大会上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独有的一种民主形式,是除选举外让人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有效填补投票之后的“休眠期”空白。[6]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更好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保障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有利于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要以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主要任务,积极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政治体制机制。

第三,保持政治定力是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强调要增强政治定力,政治定力够不够,关系到方向问题甚至民族危亡。政治制度没有统一的模式,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应是独特的、与本国国情相符的、具有本国文化传统的。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制度要扎根本国土壤,不能照搬他国的,不能是“飞来峰”[3]。所以,在借鉴国外民主政治建设的优秀成果时,要坚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出发,坚定政治制度、政治道路的自信,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内生性发展道路,要有走具有本国特色发展道路的决心,不能“邯郸学步”,不能放弃原来制度这一大前提。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当今世界风起云涌,一些思潮更是披着“美好”的外衣,成为某些国家颠覆他国政治制度的理论依据,我们一方面要保持政治定力、坚持道路自信;另一方面要用制度保障,以更好地应对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4]我国用这样一套制度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首先是核心政治制度,即国体的规定,我国的国体表明了国家的权利由人民所拥有,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其次是根本政治制度,即政体的规定,中国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民群众通过自己选举的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最后是基本政治制度,即持久合作与广泛协商政党制度、团结进步与凝聚共识的民族自治制度、发扬民主与密切联系群众的基层自治制度。[11]在这一套制度体系中,可以看出:通过规定国体和政体,保证人民是国家一切权力的所有者;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和体制,保证全国各族人民依法参与治理国家;通过贯彻落实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保证人民意志体现在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通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扎根于我国人民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4]习近平总书记简明扼要地分析了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优势,提出了“四个能够”:一是保证人民享有参与治理的权利和自由;二是有效调节政治关系;三是保证集中力量办大事;四是有效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3]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面临的风险与挑战也日益严峻,要继续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要积极探索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完善路径,促进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优越性积极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更加切实有效。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指导思想,其根本目的在于指导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我们要进行全面系统学习,深刻把握其思想精髓,深刻体悟其思想方法;要与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贯通起来,要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联系起来,准确把握其实践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并没有完结,它是开放的、发展的,随着新时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深入,将不断丰富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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