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区域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研究
2020-02-22周磊,马奎
周 磊,马 奎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88;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安徽 合肥 230061)
一、引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区域合作,不断创新完善协调联动合作的区域平安建设体系,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对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建设已经达成共识并有序推进。但是,区域警务一体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深入的探讨。
通过文献梳理,我们发现当前此方面研究有如下特点:一是关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方面的研究总体上还比较薄弱,仅有少数学者主要从经济、生态、公共服务、旅游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讨。二是有关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研究的成果更少。有少数学者探讨推动长三角城市群警务合作一体化的动力及整合方略;有的探讨了同城效应下区域警务一体化问题。三是关于区域警务合作的研究虽然成果相对较多,但大多从宏观的层面进行论述,有关专题建设的针对性措施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赵玉丽分析了区域警务合作的动力及制约因素;王前勇探索了区域警务合作长效机制问题;李侠认为完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是保证区域警务顺利实施的关键等。
总之,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研究对于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但目前的相关探讨尚处于初步阶段,深入的理论研究及专题性探讨有待深入展开。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提出了相关问题,明晰研究的思路,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进而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建议。
二、问题的提出
二十一世纪以来,中央统筹区域发展,形成了我国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战略。中央的战略部署对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相关精神和要求也为新时期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 相关概念的含义
长三角区域主要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三省一市,在我国经济版图中占据重要地位,是“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实施的交汇点。[1]
卡口主要是道路交通治安卡口监控系统的简称,一般是指依托道路上特定场所,如收费站、交通或治安检查站等卡口点,对所有通过该卡口点的机动车辆进行拍摄、记录与处理的一种道路交通现场监测系统。[2]因此,简而言之,本文所要讨论的卡口主要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两个方面的内容。卡口设置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即固定卡口和临时卡口相结合比较合理。[3]
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是区域警务一体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是指长三角区域内不同警务活动主体,基于共同警务目标的需要,打破现行的行政运行机制,通过信息化、科技化、制度化等手段,逐步完成对传统警务模式从情报信息研判、预警到警务决策、指挥、处置等流程的一体化再造,实现长三角区域内警务资源的整合优化、警务效能的优势互补、社会治安的稳定有序,从而促进和保障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体化,就是合作的深化与发展,是合作的更高层次。区域警务一体化是由区域经济一体化思想派生出来的一种公安工作新理念,[4]是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背景下的联动式、服务型警务协作。
(二)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的背景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长三角一体化已经开始启动,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辐射城市数量从最初的9个拓展到了现在的26个。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我国警界最早以“一体化”公开确定警务指向的,是公安部于2007年1月9日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5]2010年11月长三角区域的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开始区域警务合作,经过几年的合作,成效显著。2018年5月27日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工作会议在沪召开,会议通报了近年来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开展区域警务合作的工作成效以及2018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安保工作的筹备情况。会上,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并签署了《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四地公安机关将推进联勤指挥、社会面治安防控、省际卡口查控、重大活动安保等方面的合作,逐步实现一体化区域警务合作体系。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正式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的重大决策。因此,当前进一步加强与完善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的意义
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对构建区域警务一体化体系、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适应区域治安形势变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是构建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体系的现实需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以及公安部和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共同打造“开放、合作、共赢”的一体化区域警务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省际卡口查控等多方面。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是对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积极贯彻和落实,是推动区域警务一体化体系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是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长三角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必然趋势。作为服务长三角区域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一体化发展的区域警务也必然要向一体化方向迈进。区域内经济发展的社会联系日益紧密,城市之间的开放性、流动性和交融性特征日益明显,特别是城市间的互补发展趋势更加明显。一体化进程中,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转型发展,必然会给社会稳定带来一定影响。区域内人员、物资、资金、信息等加速流动,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长三角区域的治安形势变化的内在要求。长三角区域经济等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导致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区域内人口流动量越来越越大,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并且呈现出流窜化、组织化、暴力化、智能化、职业化、同质化特征,迫切要求区域内各地警方打破诸如行政区划等体制、机制壁垒,进一步建立信息共享、指挥联网、整治同步、打击联动、城市联防的一体化警务模式,以更好地应对区域治安形势的发展变化,[6]驾驭区域复杂的治安局势。
三、查控一体化建设的现有基础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长三角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区域交通飞速发展,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也同步推进。长三角区域已经具有完善的经济一体化发展基础,以及日益成熟的区域合作机制等。服务于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警务也常有区域间的合作。比如,公路省际卡口查控在上海世博会、G20杭州峰会等大型活动安保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为一体化发展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当然,目前长三角区域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也面临挑战。实现区域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各地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深化合作的空间。
(一)现有的基础
1. 理念共识层面
笔者通过对以往区域间大型活动安保等方面的合作情况进行归纳总结,认为达成共识是当前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的关键。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主要依托公路公安检查站,在大型活动安保及重要节假日等时段开展查控工作。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在公安部的统筹指挥和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背景下,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公路省际卡口建设。公路省际卡口基础设施建设即公路公安检查站建设,本着满足当前、着眼长远查控需求的理念,在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区域内统一规范建设标准,充分发挥“过滤”和“震慑”功能,力求构筑沪苏浙皖四地省际公路安全屏障和治安防控堡垒。按照“安检查控与反恐处突并重、交通管理与治安管控并举、战时勤务与常态化运行并施”基本思路,在沪苏浙皖相邻边界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主要出入道口,建设公路公安检查站,进一步发挥其区域防控、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积极作用,为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政策机制层面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在中国面临经济全球化的巨大挑战,国内发展模式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增长的背景下提出的。当前,整体层面上的长三角规划体系框架已经构建。[7]习近平总书记对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做出过重要批示,公安部和沪苏浙皖四地党委政府也做出过有关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与发展长三角区域警务合作,使长三角区域警务沟通更及时、协作更紧密、标准更统一、共享更彻底、合作更高效,全面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水平给予政策支持。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共同制定并签署了《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框架协议》,比较详细地阐述了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的相关具体工作。已经出台的《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标志着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发展适逢战略机遇期,有了行动的指南。于是,长三角区域的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共同磋商并制定了《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其中明确了推进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的具体目标和任务,这样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就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早已拉开帷幕,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难得的发展机遇,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视,是逐步健全与完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的有力保障。
3. 区域互信层面
长三角区域人缘相亲、地缘相近、文化相通、经济相融,相互之间有着交流交融的优良传统,区域之间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关系,随着区域一体化的发展,相互合作的范围日益扩大,彼此间关联度逐渐增加,同城效应日益显现,共同发展,优势互补,区域互信成为必然,奠定了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良好的社会基础。长三角区域的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为了共同打击犯罪,提高警务效能,曾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有过经侦、刑侦协作。例如,1999年,建立全国第一个经侦区域协作组织即华东地区经侦协作区,2001年开发了“刑侦协作网”,以及近年来各种大型活动安保协作的探索尝试等。实践表明,具有区域互信的成功先例,为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奠定了实践基础。区域互信能够有效增强安检查控效能,提高治安防控水平,形成合力,打击犯罪,是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前提。
当前,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在思想认识、政策支持、区域互信等方面都具有比较成熟的条件和基础。但是,沪苏浙皖四地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还不健全、发展尚不平衡,亟待进一步探索与完善。
(二)存在的问题
1. 思想认识的偏差
在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框架下,尽管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在有序推进中,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各地建设工作进度不一,有的地市进展相对比较缓慢,思想认识比较狭隘是其中的主要因素。有的地市公安机关认为举办重大安保活动少,特别是近期国家级重大安保活动的可能性极小,在财政保障有限的情况下投入大额资金建设公安检查站,目前看起来主要为周边省、市举办重大活动服务,因此,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从长远来看一体化确实很好,但在一体化的过程中往往都不愿付出更多。大局意识不强,有的地市公安机关没有充分认识到国家重大活动安保工作“全国一盘棋”的重要性,总是被动工作的情况较多,向党委政府汇报力度不大,没有引起党委政府的足够重视,没能较好地协调政府相关部门联动配合,没有争取到财政资金的有力支持等。甚至有的认为即使建设好了,警力和经费没有保障,公安检查站也难以有效运行,担心造成资产闲置,在思想认识方面有偏差。所以,思想认识的狭隘直接影响着建设进度。
2. 体制机制的制约
长三角区域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在客观现实中还面临诸多难题。
一是公安机关传统的管理体制对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工作带来制约。[8]以往我国公安机关普遍按照地方行政区划的情况进行相对独立的警务活动,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领导体制。公安机关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内部又划分若干个职能部门,根据警务指挥的需要,有明确的结构和权限分工。但目前面临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的新形势,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不仅要涉及治安、刑侦、交警、警卫等多警种,而且还延伸拓展到包括交通运输、防疫检验、城建、规划、运营企业等多部门单位,传统公安体制机制弊端日益凸显,制约警务资源合理利用。例如,公安检查站建设审批环节多,不仅要涉及项目立项、土地征迁、资金筹备、环境评价、安全评估等工作,而且还涉及公安、发改委、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和财政等政府多部门,审核审批环节多、流程多,公安机关在协调推动中困难重重,严重影响建设速度。
二是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警务协作的组织架构尚未健全。组织体系较为松散,整体效能不高,缺乏跨行政区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例如,在公安检查站建设中,有的地市牵头单位不明确,公安机关内部涉及指挥中心、人事、交警、治安、警务保障等多个警种和部门,或者有的地市公安机关重视程度不高,被动地开展工作,甚至未明确牵头单位,主动担当精神不够,不能主动作为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更没有跨行政区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影响建设的整体效能。
3. 信息壁垒的困境
在科技信息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及安防投入方面,有的地区经济发达,在保障资源方面资金充裕,有的地区经济欠发达,这方面投入相对不足,相互之间信息和保障资源的共享缺乏良好的物质基础,长期合作共享容易出现制约性障碍。各部门信息壁垒的存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数据开放共享。目前,沪苏浙皖公安机关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信息化系统尚未完全对接融合,数据互通共享受到制约。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面临挑战。
4. 专门力量的匮乏
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现有的专门力量比较薄弱,有重大活动安保时,有的地市大都采用临时应急组建的办法。因为公安检查站没有机构编制,不能新增警力,遇到周边省市有重大活动安保需要协作查控时,公安检查站的执勤警力只能在现有警力中临时调整配备。而多部门、多警种的临时组建,存在勤务标准把握尺度上不统一和专门技术掌握程度上不准确的弊端等。在当前公安机关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严重不足的形势下,没有时间对临时组建的队伍进行较长时间正规化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效率较低,也不能保障民警在检查站常态驻守,导致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无法全天候运行,影响实际查控效能。
四、对策与建议
2019年是“三年行动计划”中最为关键的一年,要竭尽全力狠抓落实。笔者认为,今后应该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探索体制机制保障,破除行政、信息壁垒,增强警力和技能培训等,找准关键点发力,确保长三角区域政治和治安稳定,为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一) 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没有思想上的“破冰”,就难有行动上的“突围”。加强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符合现代警务管理创新的要求。应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意识到区域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要有主体推动的大局意识。要切实把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纳入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乃至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的大局中,不能流于形式,应付差事。打破区域壁垒和限制,进一步提升查控效能,避免各自为战、重复检查,方便群众出行,实现信息共享、查控同步、共保平安的目标。自觉在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发展中主动作为,做出贡献。
二是要有抢抓机遇的意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是千载难逢的重大机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乘势而上,抢抓机遇。要全面总结上海世博会、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安保中成功经验和做法,加以制度化,实现常态化,推进一体化。
三是要有平等互惠的意识。只有参与方都能尝到一体化的甜头,才能真正推进可持续的高质量一体化。因此,在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中,提高思想认识,戒除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思想,防止重需求、轻给予,牢固树立平等互惠、合作共赢、一体化发展的理念。不能各自为政,应该积极支持上海的龙头地位,其他地区围绕上海进行资源整合和调配。[9]
(二) 深入探索体制机制保障
随着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未来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承载的功能将会更加强大,逐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长三角区域是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因此,必须深化改革,破壁合作,创新机制,形成“纵横交错”的协作网络,保障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顺利进行。
一是建立多层级的联席会议制度。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协作办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来,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是成功的。[10]笔者认为,在警务一体化建设中可以借鉴其成功经验并进行创新,建立多层级联席会议制度。在纵向思维方面,由长三角区域的沪苏浙皖公安机关牵头,建立省、市、县同一框架下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召开长三角区域内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并且根据情况可以邀请公安部的有关领导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参加。加强沟通交流,推动高位合作。省级层面,主要在宏观政策的制定和把握上明确相应的组织框架、平台搭建、制度设计以及督导检查。市、县级层面,在统一的组织框架、平台下,更加注重微观制度细化落实和实战运作机制的建立完善。[11]
二是建立多维向的破壁合作长效机制。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警务活动的方方面面。长三角区域合作主要还是依托于党委政府,在不同领域还缺乏完善的合作协调机制,使得合作存在难度。[12]当前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就面临不少难题,还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协作机制。在现有行政区划体制形势下,不能光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必须创新思维,建立多维向的破壁合作长效机制。在横向思维方面,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可以由各地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公安机关牵头,打破行政壁垒、区域壁垒、警种壁垒,在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需要涉及到的政府多个相关部门中,抽调精兵强将专人与公安机关联络,长效合作,协同联建。实际上,这里的多维向是指公安机关与其他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内部多警种以及相邻区域公安机关之间的横向合作。这有助于化解公安机关传统管理体制机制对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制约的难点。改变以往区域间点对点的警种之间较为单一的合作模式,建立更加高效的合作机制和运行模式。此外,落实《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框架协议》,还需要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树立以跨界为基础的区域协作性公共管理理念,建立重大安保事项契约化的协调机制,跨区域的行政立法协作机制,常规化的信息交流机制以及纠纷的行政自我解决机制等,并且将执行情况直接作为地方政绩的考核标准,决定地方领导今后的晋升和发展。[13]
以上从纵横两个维度,明确了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协作机制的构想。联席会议的召开应该根据现实工作内容的需要,灵活安排时间、参会人员、数量、地点等。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能够在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中,及时通报进展情况、辖区治安情况、重大警务活动情况等,对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协作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交流探讨,提出工作建议,对协作内容进行及时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明确建设需要的各个层级相关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上下左右,纵横交错,灵活组合,召开会议,从而保障协调推进,切实提高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的整体效能。
(三)破除信息壁垒,强化科技引领[14]
在行政区划未能调整的前提下,开展区域内深度警务合作,就是实现警务效能的一种简易手段。科技信息化建设必须创新思维,开放心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破除信息壁垒,坚持科技引领的发展方向,实现查控勤务智慧化。
一是破除信息壁垒。随着基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各级公安机关都建立了不同级别的信息共享平台。理论上区域信息资源共享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受多种因素的制约,目前还难以完全实现。区域间或同一城市间,囿于管理体制、利益藩篱、传统思维等限制,往往就会形成“数据孤岛”,导致大部分分散的基础数据被束之高阁。要想真正实现互联互通,首先必须摈弃“孤岛思维”,[15]转变观念,破除信息壁垒,积极推动区域内公安信息系统整合,相互开放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实现警务信息数据库共享,合力推进区域内警务信息系统对接融合。
二是强化科技引领。为了深入推进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科技信息化系统建设,必须坚持以科技引领为主要发展方向。要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搭建公路省际卡口警务大数据平台,推进公安网、视频网、互联网、相关社会资源网的非密级数据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资源的高度整合和共享,加强高端集成应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省市警务大数据价值,提高省际合成作战能力,实现查控勤务智慧化,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流交融,协同发展。
(四)增强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培训
随着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进步,未来公路省际卡口查控工作不仅仅局限在遇到各类大型活动及警卫安保任务时才启用,日常工作中也同样需要。目前各省市在队伍建设方面发展不平衡,有的省市配备的警力严重不足。
一是增强队伍建设。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主要依托公安检查站,不仅在执行重大安保任务、重要突发警情中发挥作用,也是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平安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实地考察发现,大多数省、市的公路公安检查站,均是正式机构,根据检查站的不同等级有不同的公安民警编制,并配备相应数量的辅警,人员相对固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议没有达标的省份尽快组建正式机构,向省编委提出机构编制申请,向省财政提出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保障公路公安检查站建设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的运行轨道。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当前遇到重大活动安保时,有的省市主要采用临时组建治安卡点的做法,从各警种临时抽调人员,这种模式存在进入状态慢、预热时间长和业务不熟以及运行不畅的突出问题。在将来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新形势下,特别是在重大警保卫、安检工作的衔接方面,为了区域间相邻省市能够同步启动警卫、安检程序,进一步加强公路省际卡口查控的安保力量和防控力度,顺利启动相应的工作预案和措施,深入推动公安检查站建设,提升公安民警的查控勤务水平,需要对公安检查站的所有人员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比如,重点围绕公安检查站科技应用和勤务实战的有机结合、查控标准规范等,特别是常见危险品种类、发现危险品后如何正确处置等,力争建设一支本领过硬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沪苏浙皖四地公安机关对区域警务一体化建设已经达成共识,并制定了具体的三年行动计划时间表,由上海牵头带动其他三地正在逐步推进中。因此,当前开展长三角区域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通过对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情况的初步梳理,我们认为在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在软硬件建设方面都还存在一些难题,主要面临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体制机制的制约、信息壁垒的困境以及专门警力的不足等问题。为此我们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首先,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强调要有抢抓机遇和树立大局意识,支持上海的龙头地位。其次,探索体制机制的保障。创新建立多层级联席会议制度和建立多维向破壁合作长效机制。这种机制的优越性就是遇到问题能够快速高效得到解决。再次,破除信息壁垒,强化科技引领。目前沪苏浙皖公安机关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信息化系统尚未完全对接融合,要加大财政投入,摈弃“孤岛思维”,破除信息壁垒,强化科技引领。最后,增强队伍建设,加强技能培训。要努力打造一支本领过硬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进一步提升公安民警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勤务水平,筑牢省际防护屏障,确保长三角区域社会治安稳定,使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笔者希望以上探索是对现有文献资料的有益补充,能为长三角区域的公路省际卡口查控一体化建设助力,也为全面推动长三角区域警务一体化建设提供一点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