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2020-02-22罗朝蓬
成都都江堰市人社局立足于重要民生部门、经济发展助推部门、行政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积极探索构建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机制,就如何在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方面提出了初步设想。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筑牢社会性流动基础
一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多元化供给体系、多渠道供给机制,以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国成都人才市场旅游人才(都江堰)分场]为依托,全市乡镇(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为支撑,搭建“线上+线下”城乡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城乡人才动态“需求库”和“供给库”,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智慧度、便捷度、灵敏度。二是全力打造成都旅游消费中心,以产业发展带动就业需求。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职工在岗培训补贴政策,开发更多就业岗位,大力支持旅游、养老等吸引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发展。三是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持续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各项创业帮扶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劳动者创新创业。四是有针对性地实施订单式、定向式等培训,强化校企地合作,设立青年人才就业见习基地,加强现代农民职业培训,着力提升就业创业技能。
推进户籍、土地等制度改革,畅通社会性流动渠道
一是完善创业就业人才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相关政策,允许农民在保留土地承包权、宅基地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集体资产股权的前提下进城落户。二是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被征地农民集体权益。三是建立多渠道的灵活就业机制和适应新就业形态的就业援助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融入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统一入口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四是降低人事档案服务门槛,探索在本市就业创业的人员可以凭借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现单位劳动合同以及社保参保证明,将人事档案存放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加快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着力实现人事档案数字化、档案服务网上办、线上办。同时,配套做好职称资格评审人事档案利用等相关服务工作。
完善人才交流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
一是充分运用“蓉漂”计划吸引优秀人才,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原籍毕业生、外出务工及经商人员等各类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到村任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服务基层项目,完善乡村规划师工作制度,积极引导规划、建设、文创等设计人员返乡就业创业,探索建立优秀农民工回引激励机制。二是探索建立城乡教科文卫体等各领域人才定期在城乡间交流服务长效机制,完善“岗编适度分离”“县管校用”“县管院用”灵活用人管理机制。通过专技人才全局管理,对专技数量、质量进行均匀、平衡分配,从根本上打破专技人才“流而不动”的制度缺陷。三是创新推动旅游“五类”人才专业、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探索思考乡村专技人员职级晋升与乡村服务年限相挂钩,打通乡村专技人才职级晋升渠道,吸引城市专技人才往乡村流动。制定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和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倾斜,优化专技人才岗位结构比例。
健全兜底保障机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一是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现都江堰市范围内校舍建设、师资配备、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等标准统一。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等受教育权利。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配套政策,确保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义务教育。二是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逐步实现就业扶持政策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就业援助,精准识别就业援助对象,制定个性化援助计划,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等方式予以安置。三是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推进社会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