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禁毒委召开深入推进“902”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坚决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
2020-02-22
11 月10 日,国家禁毒委召开代号“902”的“深入推进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杜航伟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禁毒工作新局面。
杜航伟指出,自去年部署开展“902”专项行动以来,各有关地区和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创新方法手段、深化攻坚克难,推动专项行动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共排查相关重点企业、单位800 余家,摸排管控重点人员550 余人,破获新型毒品犯罪案件130 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0 多名,缴获新型毒品220 kg,有力打击了制贩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有效防控了新型毒品滥用蔓延的风险,为巩固我国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向好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杜航伟强调,近年来,新型合成毒品在全球范围持续泛滥,其种类花样之多、流行传播之快、滥用危害之大,远远超出传统毒品,已成为国际社会和世界各国最为关注、最为焦虑、最为棘手的毒品问题。当前,国内毒品形势稳中向好,新型毒品问题整体可控,但受全球新型毒品泛滥等因素影响,面临着新型毒品滥用蔓延的风险。打击整治新型毒品犯罪任务艰巨,对禁毒工作全局意义重大。
杜航伟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防止芬太尼类物质及新型毒品研发制造,坚决防止芬太尼类物质及新型毒品走私出境,坚决防止芬太尼类物质及新型毒品形成滥用规模,坚决遏制制贩走私新型毒品犯罪活动蔓延势头。要加大对医药化工园区的摸底排查力度,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落实重点监控措施;要分析把握新型毒品犯罪规律特点,统筹协调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坚决遏制网上新型毒品犯罪蔓延;要深化联防联控,强化查缉堵截,狠抓“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要聚焦“破大案、打团伙、端毒窝、缴毒品”,加强网上涉毒信息清理整治;要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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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活性物质快速发展蔓延已成目前全球面临的突出问题。为此,中国积极投入治理,完善快速列管机制,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从2015 年以来的5 年间已新增列管新精神活性物质170 种,并自2019 年5 月1 日起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开展打击芬太尼类物质等新型毒品犯罪“902”专项行动,破获多起新精神活性物质案件,依法严惩一批犯罪分子,在国际社会产生良好反响。
为了实现芬太尼类物质整类列管落实到位,国家对涉及的有关法规作了调整。
一是引入“类物质”的概念。在文献调研、经验借鉴、专家论证、意见征求等基础上,严谨、科学地明确了“芬太尼类物质”的法律定义,既保证该定义涵盖需要列管的所有品种,又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医药、工业、科研等领域合法需求的影响。
二是增加列管品种。启动法定列管程序,将“芬太尼类物质”增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正式将“芬太尼类物质”按类纳入毒品管制范畴,严加监管。
三是制定配套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办理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芬太尼类物质依赖性折算表”、“关于芬太尼类物质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严格监管芬太尼类物质提供法律依据。
引入“类物质”概念,对某类物质实行“按类管制”,不仅完善了毒品管制的法律规范体系,为打击和惩治各类新型毒品犯罪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将为其他相关领域的立法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