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共同发展主旋律
2020-02-22白兆林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书记
文 白兆林 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书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全县21.3万各族人民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建设芳香镇沅凝聚磅礴力量。
繁荣发展民族经济,增进改善民生福祉
镇沅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的第一目标。2019年末,全县实现稳定脱贫人口37253人,76个贫困村和3个贫困乡(镇)出列,全县贫困率降至0.23%。制定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帮扶计划。出台精准帮扶的“一意见五办法”,加快实施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住房安全保障、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社会保障、生态扶贫、消费扶贫、素质提升十大专项行动。将脱贫攻坚政策向直过民族、边远山区倾斜,连续出台《“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14个配套政策,实行“3个50%”驻镇、驻村、驻组力量,109支驻村工作队,3715名省、市、县、乡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落实“12357”行动计划,分级建立脱贫攻坚档案,建成脱贫攻坚纪实馆。围绕“4+5+1”产业体系,坚持烤烟、畜禽、茶叶、林下经济、打工收入“五个不能丢”,按照“1361”山区农业产业稳固提升发展思路,制定“5+1”产业扶持政策,筑牢农户、村集体和企业之间“带养、带种”“跟养、跟种”的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土地、资金等方式入股,建立前端有农户、中间有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后端有市场营销的乡村产业发展机制,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9.87亿元,成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构建贯穿全程、辐射城乡、便捷高效的素质提升服务体系,实现转移就业59159人。突出民族教育优先政策,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困难学生帮扶体系,对重度残疾适龄青少年进行“一对一”送教上门帮扶,对初中毕业未能考入高中的贫困户子女,由县职中全部兜底入学。制定非义务教育阶段“238”补助政策,实行县、乡、村、组、学校五级控辍保学“双线”目标管理,确保适龄青少年有学上、有保障、无辍学,教学质量连年名列全市前三名。完善建设健康镇沅长效机制,建成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机构,非建档立卡的农村居民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每年每人补助30元。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筛查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100%。
弘扬特色民族文化,促进文化交流交融
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民族大团结思想,加强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和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宣讲宣传。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例宣传,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讲好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大力弘扬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选派172名干部到西盟、孟连、景谷、景东、墨江、江城、澜沧等县进行脱贫攻坚互帮互助。依托彝族、哈尼族、拉祜族三个主体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民族歌舞展演和体育赛事等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部队、进村组的“八进”创建活动,将民族元素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突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室、乡(镇)综合文化站100%建成使用。111个村(居)民委员会实现农家书屋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覆盖;弘扬镇沅府文化、民族文化、盐井文化、茶马文化,建成“苦聪博物馆”“镇沅博物馆”“镇沅民族文化馆”。突出民族文化品牌培育。加强民族文化工作队伍和农村业余文艺队伍建设,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创新丰富各民族交流合作方式和载体,组织以民族文化共融为主题的“农民丰收节”“瓢鸡文化节”、老乌山茶叶开采节、十月年节、哀牢山美食节。连续四年成功举办“茶王杯”全国陀王争霸赛。围绕“干净、宜居、特色”,用打造5A级景区的理念来进行城市建设,通过对老城区“穿衣戴帽”,新城区主打自治县民族风,对城市进行画骨、绘形、描神、传韵,形成了“青瓦白墙蓝腰带,斜厦花窗马头墙”的建筑风格。编制生态县建设规划,启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向国家申报恩乐镇生态文明乡(镇),建成省级生态文明乡(镇)7个,创建省级绿色学校4所、市级绿色学校5所,打造恩乐江最美河流。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树立民族团结进步标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将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培训等各类学习培训30期4361人次,副科级以上党政人才培训班6期2475人次,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3期186人。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宪法日)”“七五”普法、民族传统节日宣传320场次。全县命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7个。重视少数民族群众文明卫生习惯养成,开展文明礼仪、文明公约进村组进家庭活动。深化乡村治理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一会三卡”模式,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村民小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小组公共事务,结合村规民约,建立“积分”制度,对农户实行“积分卡”管理。建立“学习”制度,对农户实行“学习卡”管理,记录农户参与脱贫攻坚政策或各类实用技术培训情况,督促农户加强学习。建立“入户”制度,对干部实行“入户卡”管理,督促干部定期入户,深入群众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平安镇沅建设体制机制,健全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机制,完善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网格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依法惩治各类犯罪、邪教组织和严密防范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实行县级领导接访日制度和定期下访制度,把问题和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镇沅始终高举民族团结进步的旗帜,坚持把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创建,构建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持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大少数民族工作人员招录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促进少数民族干部和汉族干部同成长、共进步。2019年,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少数民族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乡(镇)党政人才培养28次,召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15次。选派188名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中央、云南省、普洱市干部培训和民族理论政策培训。2017年以来,全县有县处级领导34人,其中少数民族22人,占处级领导总数的64.71%。有乡科级领导干部487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82人,占57.91%。共有少数民族党员5567名,占党员总数的55.02%,选派17名少数民族科级干部到9个乡(镇),分别担任专抓脱贫攻坚党委副书记和副乡(镇)长,调派14名机关少数民族干部到乡(镇)担任专抓扶贫专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