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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引发的网购安全思考

2020-02-21

中国防伪报道 2020年11期
关键词:双11网购公安机关

莫让“双11”促销沦为“消费陷阱”

作为年度消费大戏,今年“双11”购物节被寄予厚望,成为消费者、电商、品牌、实体店等各行各业积极参与的消费嘉年华。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在购物时,仍要避开不少商家、平台“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套路。据媒体报道,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双11”在消费品丰富程度、物流体验等方面不断升级。不过,不少商家在优惠条件、规则设置上却花样翻新,复杂程度有增无减。为此,消费者对电商促销有了新期盼:多些创新,少些“套路”。

“双11”期间,电商实施的减免规则,仍成为网友的一个吐槽点。最为常见的是先涨价再降价,这是平台薅羊毛的惯用伎俩。消费者比价不容易,想要获得平台的额外优惠,要花一番工夫,而商家和平台历年沿袭的一些固有“套路”,却让一些消费者却步。

不可否认,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异军突起,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了诸多困难,消费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全面保护,弱势地位日益明显,消费者和电商不能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尤其是在“双11”期间,侵权事件往往集中爆发。不管是过去的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等“老套路”,还是如今的团队作战、津贴直减等“新玩法”,均存在让消费者难以察觉的“消费陷阱”。

再看2019年“双11”促销规则,一些平台和商家设置复杂多变的优惠活动规则,对打折、满减、红包、优惠券、津贴等多种“优惠”方式附加各种限制条件,促销规则晦涩难懂,消费者很难推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网购消费体验大大降低。特别是,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等行为均为不实促销,涉嫌变相价格欺诈,触碰了不正当竞争的红线。可见,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虚假促销等欺诈行为,改善消费环境。

莫让“双11”促销规则沦为电商坑人“潜规则”,需要各方协同发力。首先,要将电商价格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方便消费者查阅和监督。其次,加强平台商品价格管理,落实诚实守信经营责任。再者,平台方要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集中促销期间价格监控机制,利用技术手段预防不法商家涉嫌违法的调价行为。消费者也要培养良好的价格意识和维权意识,做到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只有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网络经济才能更加体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才能得到不断提升。

多方联手综合治理 遏制网购骗局

“双11”可谓是一年的网购狂欢,心仪的产品还没到手,却接到了骗子的电话,恼不恼火,生不生气?购物狂欢季,如何避免落入陷阱,成为老生常谈而又十分现实的问题。

在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双11”比往年来得更早一些,而形形色色的骗子搭着“双11”的便车,也来得更早一些。有数据显示,“双11”电商大促销期间各类诈骗活动进入异常活跃期:有的发送钓鱼木马链接,有的打着中奖、退款、货到付款、红包、免单的旗号进行诈骗,让网购者防不胜防。

综合来看,诈骗案例虽不同,但诈骗的手法相似度极高,那就是获取个人(订单)信息-诱导-转账-玩消失。其中,获取个人(订单)信息是骗子诈骗的关键一步。有了这一步,骗子可为受害人“量身定做”骗局,使行骗成功率增加。鉴于此,各大电商平台应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用户信息保护,避免用户信息泄露,从源头上做好“防”字工作;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完善制度、严格执法,对窃取、买卖和非法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只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各方形成合力,才能够标本兼治解决网购诈骗顽疾。

需要提醒的是,网购者自身也要在“买买买”中保持清醒头脑,擦亮双眼,避免被骗子套牢入坑。

让网购更放心更安心

今年的“双11”购物狂欢热潮,来得比往年更早一些。从10月下旬起,蹲守网络直播间,下定金、付尾款已成不少网友的必做“功課”。据媒体报道,仅10月21日,某购物平台两位主播的直播销售额就近70亿元。持续刷新的数据,折射的是时代之变、消费之变,体现着人们对“直播带货”购物方式的认可。

“直播带货”热潮迭起,也唤起人们对网络购物安全的迫切需求。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购实施侵权假冒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对此,公安机关始终持“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严打侵权假冒犯罪。据《人民公安报》报道,全国公安机关在“昆仑2020”专项行动中持续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制假售假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共破获1400余起利用“直播带货”“网上店铺”等渠道方式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案件,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从“买得到”到“买得好”“买得放心”,人们对“高质量”消费抱有更高期望。然而,当前网络制假售假呈现职业化、专业化特点,犯罪手段花样翻新,复杂性、隐蔽性不断增强。新问题、新挑战考验着公安机关精准研判主动打击的能力,考量着公安机关依法管网、深化网络社会治理、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的水平。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强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积累了不少经验做法,如充分发挥区域警务协作机制作用,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部门联动共同推进,依托大数据平台深挖线索、扩大战果等。想在新挑战中交出合格答卷,需要公安机关凝聚智慧和力量,坚持标本兼治、步步为营,把每一起案件、每一个执法环节抓紧抓实,持续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扛起严打侵权假冒犯罪重任,为群众营造安全、清朗、放心的网络购物环境。

直播带货“泡沫”须“挤破”

“双十一”前夕,据调查发现,直播带货市场背后隐藏着一个黑产链条:可花钱改带货销量,增加观看人数、互动评论、点赞关注,涉及多个直播平台。事实上,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现象,媒体并非首次报道。“泡沫”直播屡禁不止的背后,凸显平台商家和主播对法律的无视,以及监管力度不够和消费者对此类现象的包容。

直播带货“泡沫”须合力“挤破”。相关部门必须行动起来,加大对直播带货数据造假现象的查处,既要重视“以法管网”,还要善于“以网治网”,加强对带货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挤压数据造假的空间。平台应当通过技术手段对刷人气、刷单行为进行监控,对核实存在违规行为的账号进行处罚。当然,主播和商家也应该强化守法意识,依法诚信做生意。消费者应提升辨识能力,坚持理性消费,冷静对待各种“消费场景”,对数据造假者“零容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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