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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集团与推进教育公平机制研究
——某特大型城市案例研究

2020-02-21熊方军卢尧选

社会政策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名校教育资源优质

熊方军 卢尧选

一、问题提出

国内中小学的名校效应非常显著,怎样让这种名校效应更多地惠及更多的中小学生呢?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新时代的教育公平已经实现由“有学上”到“上好学”的转变,教育的起点平等和过程平等可以抵消先赋因素的不平等(褚宏启,2020)。已有研究发现教师文化程度和职业能力作为教育资源,和学生经济背景等先赋因素相比,对学生认知能力影响更大(宗晓华、杨素红、秦玉友,2018)。所以,学校作为教育资源的供给方,是推进新时代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动力源,然而教育资源投入的区域差异则是追求教育均衡的主要矛盾(李春玲,2014),优质教育资源始终聚集于特定区域和一些名校。

有很多学者已经看到学校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分配的重要作用,侧重于从学校经济投入、教师资源培育(石中英、霍少波,2018)、信息技术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例如利用公共财政预算提升生均教育经费能够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不平衡(张荣馨,2020),以多种课堂教学方式改进来提升学习机会公平(邹慧明,2020)。也有从政府、学校和企业互动视角切入,提出政府制定规则、企业开发技术对学校提质增效的意义(冯晓英、王瑞雪、曹洁婷等,2020)。总而言之,为了推进教育公平,政府以政策实践来提升公共财政预算,学校以组织化的方式推进教师培训和信息技术应用,但鲜有研究将两者结合起来。在我国公立教育主导的背景下,应该更加紧密的观察政府与学校的关系,以及对推动教育公平的意义。

笔者发现,一些超大城市近些年推行了政府+学校组织化运作的教育公平推进模式,可称之为“名校集团”或“教育集团”。该模式是一种组织化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模式,它多由政府主导,在区(县)内和区域间传播名校的优质学校管理及教学经验。可见,这是一种从学校入手,探索教育均等化的新实践,但是学术界对这种政策+组织的模式研究甚少,本文希望对名校集团的运行机制进行深入分析,由于名校集团包含了政府与学校两个维度,而学校又受制于政府这个“制度”维度,如果借助组织的新制度主义分析视角,实际上可将其视为制度矛盾,一方是政府和社会扩散名校资源的政策和制度预期,另一方是优质资源集中化需求与名校组织规模扩大的组织需求,两者构成一对制度矛盾。两者之间的关系涉及学校组织发展与制度规训的关键性议题,处理好这对矛盾也是推进资源普及化的关键。本文从组织与制度的分析框架入手,将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期待视为制度背景,分析名校集团组织的运行机制,理顺制度与组织的关系。

二、案例介绍

A市是一个常住人口超千万的特大型城市,2008年的汶川地震给城乡教育系统带来严重破坏,A 市遂以灾后重建为契机,积极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市、区(县)两级政府统筹推进以名校为核心的教育集团,市教育部门负责该项规划的制定、实施及监督,而各区县的教育部门则具体负责辖区教育集团的经费投入、管理和运作(包括属地的市属学校),因此市级统筹和地方政府主导的两级模式,是该市教育集团制度环境的显著特征。

因为A 市的优质教育资源集中于个别区(县)的个别名校,因此推进教育资源的均质化被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9-2013的区(县)内扩展阶段,2009年各区开始筹建区域性的教育集团,名校资源开始在区内学校之间流通。第二阶段是2013年之后的名校跨区(县)领办和帮扶的阶段。名校跨区(县)领办弱校,通过这种点对点的扶持,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市范围内流动。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作为主要推手,促使那些少数名校新建分校、扶持弱校、带领新校、代管农校等策略并辅以信息化技术手段,意图将优质教育理念及管理模式快速扩散,以快速实现教育公平。

选取该市作为案例主要出于以下三个考虑:名校覆盖范围大、实施时间跨度大、名校集团的效果显著。A 市名校集团的师生数量非常大,该市有名校集团122 个,覆盖46 万余名普通中小学学生,接近全市普通中小学生总数的三成。名校集团覆盖所有的城乡区域,而且还处在扩张之中,这样的规模和发展趋势在全国是少见的。第二,自2009年开始,A 市作为首批部、省、市共建的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名校集团的发展功能,没有中断过这一实验项目,长时段的政策实施有利于笔者观察制度与组织之间的互动关系。最后,名校集团战略实施后,集团成员弱校的实力确实有所提升。例如,SSZX 名校集团的教务处主任派驻灾区成员BM 中学当校长,支援期间学校有了质的变化,原来年级本科上线人数不超20 人,现在就一个班而言,全班参考人数48 人,570 分以上8 人,540 分以上24 人,学校完成市责任目标360%,本科责任目标32人,完成42 人,完成责任目标132%,本科上线率87.5%。

同所有推进教育公平的政策一样,优质教育资源能否做大做广,能否覆盖更多区域的学生都是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调研围绕两个递进的中心问题进行,一是名校资源是否能长效惠及成员学校,其实质效果如何。二是,假如名校的资源确实拿到了成员学校,那么分享资源的行为是否导致名校资源被稀释,名校的发展空间在哪里?笔者于2018年和2019年间,对市教育局、市教科院和多个名校集团进行了集中调研,与几个主要的教育集团的骨干教师、家长和学生进行了深入的访谈,获得了很多定性访谈资料。另外,还从A 市教育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名校集团负责人处获得了重要信息,从市主管名校集团的职能部门取得了纵贯性的政策文件和数据信息。最后对收集到的访谈及数字资料进行分析,并结合理论框架,对名校集团的运行机制进行深入的分析。

三、名校集团运行的制度分析

组织研究的新制度主义认为“组织所采用的结构形式是某一特定制度环境中合法的结构形式”,制度环境“不仅包含了生产性和技术性的要求,还包括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的制度要求”(斯科特,2010),如果按照新制度的组织分析思路,名校集团的制度环境分别对应两个维度:政府和社会。名校集团是教育资源的生产者,对教育资源的生产和再生产有一定的技术性要求。政府对名校集团的生产性和技术性要求进行监督和引导,通过规章制度、奖励惩罚来实现规制性目的。社会大众和社会舆论对名校集团及教育公平的看法是文化——认知性的制度,文化认知性制度“构成了关于社会实在的性质的共同理解。关注制度的文化——认知性维度,是社会学与组织研究的新制度主义最显著的特征”(斯科特,2010)。本章希望通过这两个维度的分析,对名校集团组织形式的发展变化做出解释。

(一)社会对教育公平的追求

以择校追求优质教育资源,成本极高,而且容易演变成教育不平等的社会焦虑。90年代末出现的择校现象从出现至今就没有停止过,择校的原因不外乎追求少量的名校资源。对于广大家长来说,公平的教育就是自己的孩子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面对有限的优质资源和学位,家长只能借助学区房等来“择校”。这就意味着择校成本越高,学校教育资源分配越是不均匀,有些城区之间的房价能差一倍之多,原因就在于此。

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教育资源无形之中丢包给市场,对那些有支付能力的家庭来说,高昂的学区房价和补习支出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而对那些没有支付能力的家庭来说,优质教育资源成了遥不可及的空中楼阁,没有经济资本就享受不到同等的公共资源。当无数相同情况的家庭做出学区房和上补习班的决定时,便会对已有的教育系统及生活模式带来巨大冲击。教育资源聚集于个别学校的情况造成了严重的社会不平等,因享受不到优质教育资源而失去未来竞争机会的焦虑与对社会不平等的焦虑相互叠加,形成一种普遍的社会焦虑,这种焦虑构成了全社会对教育的认识,形成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共同理解。

我们认为在这种社会焦虑的驱使下,全社会达成了优质教育不足的基本共识,在这种共识的驱使下,政府、社会、市场都做出了相应的行动。我们可以发现,国家的教育部门在90年代末开始密集出台促进教育公平的政策,名校集团作为一种组织形式,便是在这种制度背景下出现的。公办形式的教育集团始于杭州市的实践,1999年求是小学最早开始集团化办学,后来北京、上海等教育资源高度集中的城市也开始实施。杭州市名校集团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优质学校的数量大幅提升,但是依然存在优质教育资源的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俞晓东、戚小丹,2019)。其次虽然区(县)可以直接管理名校集团,但是编制和财政的审批权力又在市里,所以集团发展的衔接和沟通成本比较高。这种政府主导下促进教育公平的举措,虽然旨在分享和复制名校优秀的教育资源,但在这种行政背景下,各地名校集团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与杭州市的情况类似。

(二)政府对教育公平的需求

上文已经提及,政府为了回应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社会认知,放开了名校集团的发展,名校集团作为应对促进教育公平的一种合法组织形式在全国遍地开花,“某类组织形式的密度——某类组织的数量——是其合法性即制度化制度的指标之一”(斯科特,2010)。但是对名校集团的具体发展策略却没有具体的规定,社会资本也参与到名校集团的建设当中,很多企业和集团也开始办私立学校。

经过十年的发展,进入到21世纪,政府逐渐意识到,基础教育不能缺乏管控,义务教育公平化的开展,必须强化政府的主导。教育部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指出:“非义务教育的办学经费,以政府为主渠道,由政府、受教育者共同分担,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满足公共教育需求的、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教育投入机制。”因此,名校集团义务教育的拓展方式是政府主导的模式,高中阶段则加入一些市场和社会力量。在这一阶段,优质教育资源主要分布在城市建成区域内,并没有进入到城乡统筹阶段。对于A 市的名校集团来说,这一阶段的组织形式主要是名校+弱校,优质教育资源首先在区(县)内部增殖。

随着义务教育公平化的推进,城乡及区域义务教育在量上的差距已经微乎其微(杨乔乔,2020),而公平则意味着“提质”。城市区域内的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已经大幅提升,但是优质教育资源还不能覆盖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尤其是新区、县域、乡镇区域。乡村学生流入城镇、城镇学生向城市中心区聚集的现象明显,高水平的教育应该与高水平的乡村振兴相匹配,但当地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无法满足。有一些名校地处繁华地段,地理位置的限制与所派学区适龄儿童减少也限制了学校的规模。另一方面,郊区和新区学校缺乏优益的师资也缺少优质生源。为提升优质教育的量,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纲要明确了“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的教育政策”,目标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为了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扩散和再生产,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主要倡导师资的流动。2014年教育部与有关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指导交流轮岗的相关工作,提出了要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201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应着力解决好义务教育存在的“乡村弱、城镇挤”问题。因此,A 市名校集团在这一阶段的主要形式是名校+新校、名校+农校、名校+民校,名校跨区(县)发展,尤其将城郊的新校和农校收编为集团成员,优质教育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流动。

从党和政府的层面来看,校际资源差异与城乡差异、区域差异相叠加,三者之间相互巩固,是构建高水平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难点和重点。教育政策的实施兼顾区域内和区域圈层间两个维度,即构建一种既能够打破校际壁垒,也能跨越区域壁垒的长效机制,核心是将少量优质教育资源(优质的学校管理理念和制度、优秀的学习风气、优质的教师和课程)分派往成员校。政府也认识到教师资源是衡量学校教育资源的重要变量,因此近些年,先后实施“特岗计划”和“公费师范生政策”,吸引更多生源加入师范生序列的同时,也给师范生就业提供制度保障。但国家层面的政策,都是外在于学校的强制性制度,并没有涉及学校组织的制度改革。

四、名校集团运行机制分析——制度矛盾的化解

上文通过制度环境的分析,揭示了A 市名校集团从最初的名校+弱校向名校+新校、名校+农校、名校+民校四种结构形式演变的逻辑,那么着眼于当下,名校集团与制度环境之间的制度矛盾该如何理解呢?

(一)名校的人力资源——矛盾的源头

名校集团并不是铁板一块,核心的那一所名校和成员学校的生产性目标并不完全一致,名校集团内部存在两种不同的需求和目标。名校是名校集团发展的核心,因为它要负责给集团内的“穷兄弟”输血造血。对于名校自身而言,教育资源的生产力就是优质师资和生源的聚集,学生家长及利益相关者自然支持和鼓励名校的聚集而不是共享行为。但名校集团的组建目标要求其拿出资源给成员学校分享。

名校集团两种不同的生产性目标对应两种不同的资源,一类是可复制和可分享的课程和管理资源,而另一类资源对于名校自身来说,复制和分享的意愿并不强烈,尤其是名校的人力资源,可复制的难度较大。因此,从名校自身的资源属性出发,名校更倾向于向集团弱校复制优秀的管理方式、教学体系。管理理念和管理文化是优秀管理资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实际办学中发现,高效、严格的管理理念能够为优秀教学资源和教师资源创造土壤。几所核心名校的校长都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认为对于名校来说,分享教学和管理经验是较为合理的方式,但如果大规模派驻校领导和骨干教师,对名校来说“损失过大,不利于长远发展”。

“我们的集团办学采取三种形式,一种是领办,将名校的校长和管理团队直接派过去。第二种只采取名校的品牌,名校不派驻管理团队。第三种虽然不借用品牌也不派驻管理团队,但会同前两者一样共享名校的课程体系。其实最重要的是办学理念、文化、管理方式,即使选择派驻管理团队的方式,真正去的人也很少。”(访谈对象MSL)

为什么人力资源分享难度高呢?汇聚于名校的优秀生源和师资则是难以复制的资源,不可复制的资源也是名校区别于成员学校的核心特征。学生的考学成绩直接影响学校的口碑及未来的招生,这种情况在高中阶段尤为显著。学生有权力根据自己的分数选择更有利于自己的学习环境,所以容易形成聚集及扎堆现象。优秀的学生越多,越能锻造老师的上课水平,两者相互促进、教学相长,形成良性循环。所以从名校自身的发展来说,资源聚集是常态,也是正当的需求,我们也能理解名校自身不愿分享人力资源的原因。

但是迫于制度压力,名校不得不往成员学校派驻管理层和师资团队,这对已经形成固定良性循环的教学模式来说,是一种挑战。名校的理性选择应该是留住自己的师资和优秀生源。名校派驻副校长或管理干部虽然会有明显的作用,受援学校收到帮助的同时,名校也有很大的压力。我们与这位校长也进行了深入的座谈。

“集团成员校和非集团成员校我们都有帮扶,但是这种帮扶不是自愿的,是政府捆绑的。各个学校之间应该进行深度融合,帮助造血功能。现在的这种方式对龙头学校好像没有促进作用,很多干部去成员学校当一把手,回来升任副校长而已。”(访谈对象LXZ)

(二)均分名校的人力资源——矛盾的焦点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发现,名校之所以是名校,就在于其核心的师生资源,名校自身并不愿意分享此类资源,而政府和社会是如何对待这一问题的呢?

1.政府推动下共享名校的可复制资源

2009年《A 市教育局关于组建第一批义务教育名校集团的通知》中指出,组建名校集团的目的是“扩大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在教育资源集中的五城区组建了16 个名校集团,其中又包含了很细的执行和监督政策,意图在区内均质优质资源。紧接着,为了确保资源输出学校有“回血”的能力,《市教育局关于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提升城乡教育服务水平的若干意见》又做出了相关说明,对输出干部和教师的名校采用“弹性动态编制管理办法,适当调剂增加公办教师编制和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数。”如果进一步分析相关文件,就会发现,扩散名校资源与名校自身的“再生回血”始终是政策关心的两个核心问题,这实际蕴含了资源从名校“出”和“入”两个矛盾的需求。

为了进一步让名校资源走出辖区,2013年,该市教育局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名校进县城托管到乡镇深化教育圈层融合的意见》和《关于深化区域教育联盟发展的意见》两个文件,教育主管部门以强制性约束力量推动教育资源的城乡统筹,推出“托管式管理”和“学前教育联盟”,两种新的名校集团组织形式,一所名校带领1-2 所学校。中心城区学校和边缘城区学校捆绑,名校“带”、“管”弱校农校,该模式并没有要求大面积扩散教师资源,而是要求管理层的统一管理,对管理资源进行统筹。针对县域及边缘城区,教育部门的措施是“名校进县城”、“托管到乡镇”。A 市优质的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老的建成区,而郊区、新区、代管市和代管县则缺少资源积淀,难以形成聚集优势。在市一级层面统一协调名校品牌和管理一对一帮扶,以三个学年为一个周期,该方案特别适用于本区没有名校的区域。截至2018年该市31 所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口帮扶46 所普通高中,特别是农村普通高中。在捆绑式策略的综合作用下,一些普通学校晋升为示范学校,个别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还参照最著名的三个名校集团模式实行集团化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例如,C 城区12 所城区小学与12 所农村小学实施一对一捆绑发展,两个法人、一个法定代表、一套领导班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编。一套领导班子意味着,直接由名校统筹两校的管理资源。学前教育联盟“县管校用”的政策也一样对管理资源进行统筹。决定在中心城区和第三圈层学校之间组建城乡学校(幼儿园)互动发展联盟(以下简称“学校联盟”),推动城乡教育深度融合,跨区跨县协调名校师资及其他核心教育资源,尤其强调那些聚集了大量好学校的老城区与郊区、新区、代管市和代管县之间的合作。

总而言之,政府虽然一直推进名校资源向更大的范围扩展,但名校的不可复制资源并没有直接扩散到成员学校,更多的是把名下的管理经验和管理团队派驻到成员学校。

2.家长对共享不可复制资源的期待

社会对教育公平的期待是相当高的,也因此很多家长并不买名校集团的账,其原因在于,家长认为名校的不可复制资源并没有实现共享,名校的师资并没有真正带到成员学校。对学生家长的访谈资料进行分析,我们可以把名校集团的负面看法概括为赢家通吃、恶性竞争、形成利益集团三类问题。A 市教育部门也官方通报并处理过类似问题,2016年10月,对名校集团及第四批委托管理和名校领办学校进行了变更备案,全市区(市)县共取消名校集团4 个,新增加24 个,退出成员学校53 所。

(1)赢家通吃。大部分的家长对名校资源稀释持否定观点,在家长的眼中,优质资源难以输送到集团成员的“穷兄弟”那里。所以家长更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流动到集团的名校,而不是停留在集团内的其他学校。不仅是学生,家长认为,对于教师而言,名校本身就有聚集资源的向心力,集团成员的优质师资和生源都向集团流动,追求优质资源会对名校集团产生路径依赖,教育的不平等不仅仅体现在区域间,集团间产生了新一轮的教育不平等。

“孩子原来的班主任一直是网班双师,视频课主要和名校同步,课后再由班主任答疑。跟了几年,老师评上了特级教师,进了万人计划,最后却调走了。”(访谈对象WCL)

(2)恶性竞争。很多家长都表示,一些学校希望通过组建名校集团来利益最大化,不仅可以享受市区两级财政的直接支持,还能从集团成员那里获取优质师生资源。名校集团出现以后,学校之间针对分数线的恶性竞争几乎是行业潜规则。那些没有成立名校集团的学校,为了短期内提升实力,只能发明一些不符合教育规律的办法来竞争优质生源。一些中学不是从教育上下功夫,而是采用“憋分数线”的方式。为了在几年内快速提升报考的知名度,故意减少招生的班级数量,恶意形成供不应求的竞争局面,短时间内就能提升分数线,吸引更多优质生源。

(3)形成利益集团。在实地调研中很多家长对名校集团本身持怀疑态度。对于“名校建分校”“向弱校派驻管理团队”这两项集团化策略而言,家长认为有些名校醉翁之意不在酒。分校的选址与房地产的发展密切相关,人们更加担忧分校是否能建到真正需要的地方(例如流动人口聚居地),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是否会出现偏差。

“当时都说十大名校集团落户高新区,那会房价才3000 多,这下可好,一下子涨到3 万多,整整翻了十倍啊。之前一直宣传市管辖的xx 新区校区最后直接定名为新区七中,结果还变成了私立,和原来的名校没有一点关系。”(访谈对象DWF)

(三)制度矛盾的化解

名校集团的发展更多受到社会和国家的直接管控,这一方面体现了其公共资源的属性,但另一方面却有碍于名校自身资源聚集的需求。如果从产权隶属来看名校集团,就会发现名校集团不同于一般的组织,它自身并不具备排他的资产处置权。区级教育部门掌管规划及考评,市级教育部门掌管财权和编制权。

因此可以发现两种相互矛盾的制度压力:区级政府与名校自身利益更相近,愿意尽可能的扩大名校编制和财政收入。市级政府则倾向于给弱校和新校编制和财政支持,以鼓励名校师资向下流动。那么如何在组织层面消解这两股持续作用的制度压力呢?新制度主义常常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来理解这种压力的组织后果,即组织为了克服外在的相互抵触的制度压力,常常对外表现出一套正式的结构和程序,但是实际的组织运行却不一定按照这一套制度来执行。名校集团组织也存在这样两套结构和制度。名校集团所宣称并表现出来的结构形态就是应对市级制度压力的组织结构,名校集团核心成员实质的资源输出则是组织运行的常态机制,也可以理解为组织运行的非正式结构。正是这种非正式结构化解了两种外在的制度压力,使得名校集团可以在维持生存的前提下满足外在需求。

利用这一分析框架我们就可以发现,名校分享实质性资源的手段主要是往成员学校输送师资和管理团队这一类不可再生资源,但是作为一种非正式结构,受派的人员并不是在成员学校长期工作,而是一种暂时性的工作,当达到一定的工作周期后,还会回到母校工作。最长的驻派时间是三年,有55%的核心名校派出过干部。进行不定期或六个月定期交流约占18.7%。而派出的仅仅是管理干部并不是管理团队,其人员队伍并不庞大,所能影响的面毕竟有限。优秀师资的外派也具有类似情况,名校只能少而精的向成员校分享此类不可复制资源,派出的管理干部和师资是极其有限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名校集团的发展受到两种制度压力的限制,不得不作出一种折中选择,而这种选择既能够保持核心学校的能量不过多损耗,也能将火种播撒在成员学校。但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很有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而发生变动,外在的教育当局难以追踪和确定派出的人员是否是成员学校真正需要的,派出人员在成员学校的志愿行为也没有固定的行为体系和参考可供考核。

五、对策建议

要实现教育资源的公平匹配,重置城乡差异和区域差异,将更多的资源拓展到非核心区域、城乡结合区域,需要一种既能够打破校际壁垒,也能跨越区域壁垒的长效机制。围绕名校集团先发优势,以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端改革为核心,即思考一种保证核心校师资不减少,同时能将火种播撒出去的制度。建议以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端改革为核心,从全域教育技术现代化、城乡学校联盟化、教育投入多元化三个方面构建高水平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全域教育技术现代化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都强调了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的革命性影响,应该考虑多种途径来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重点关注落后区域,以城带乡,一要针对薄弱区域的薄弱班级,利用互联网和卫星技术等现代信息手段,试点开展无缝式的立体跟班教学。以课程和学期为单位,实施课前、课中、课后无缝学习。原任课教师监督和借鉴整个学习过程,负责答疑。以该特大城市历史悠久的某名校集团为例,代管了郊区市的一所民族中学,原薄弱校中学高2016 届网班实施了点对点的互联网跟班后,教师和老师有了非常显著的变化,多位跟班辅导老师获得市教育教学奖励。就升学率而言,一本完成责任目标360%,二本完成责任目标132%,本科上线率达到87.5%。

二要发挥好优质学校和区域领头羊的角色,进一步完善跟班教学网络课程体系,为加盟学校师生提供更为丰富的同步课堂、同步测评资源多种服务。进一步提升跟班教师教学能力,丰富网班教师与加盟网班教师的互动教研形式。着力提升跟班学生的积极性,穿插各种互动活动,提升与远端加盟学校师生的面对面沟通交流机会,创造参与区域研学、专题讲座等各种活动的机会。

三是规范远端的规范化建设。改变目前名校前端网络设备运营一家公司垄断的局面,实施两到三年的公开透明的竞标招标制度,为前端提供质优价廉的设备和运营,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或成立相关部门来专门监管前端学校的招标及直播业务。

四要规范需求端的使用行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适当提升远端教育预算,将远端教学的绩效考评与校均远端教育拨款相挂钩。建立动态进出机制,根据远端学校跟班成绩,决定更换前端学校或完全退出,对存在的问题即使进行整改。

(二)城乡学校联盟

在技术现代化的引领下,打通县域界限,跨区域突破教育资源的限制。鼓励名校集团参与跨区域、跨城乡办学模式。应进一步提升农村和乡镇地区幼儿园和学校参与城乡学校共同体的比例。为提升教育的城乡一体化,可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经费专项化固定化。进一步明确市财政划拨的名校集团乡镇农村区域发展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名校城乡学校联盟的发展战略。要求各区县根据名校集团的乡镇乡村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资金,并纳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二是师资配置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市域层面教师编制的统筹规划政策,积极谋划跨区域和跨城乡的教师编制改革工作。名校集团在乡镇农村区域办学的,可考虑适当增加核心校教师编制,鼓励人员外流的同时为名校师资再生产提供基础。提升成员学校专业职称的聘任比例,为人员的向上流动提供基础。未来可考虑将集团内部编制管理审批的权限放到龙头学校,统一管理统一调动。

三是精准实施激励机制。对于跨区域和跨城乡的支教和交流,应该给予一定政策倾斜,减免或抵消编制所在学校的教学考评工作量。受到帮助的乡镇学校可为支援教师申请财政专项补助,对特级教师下乡、青年教师培养培训等帮扶工作,都要给予固定的补助。

(三)教育投入多元化

目前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应该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场主体的力量,促进社会资本与财政力量的合作,在人口和产业聚集的郊区和新区兴建学校。放宽社会资本准入门槛,取消各类不符合规范的审批流程,丰富社会资本与教育投入的合作渠道,可考虑国有民办、股份制、民办公助等多种合作形式。建议推广各地较为成熟的“名校带民校”模式,原有优质公立名校用师资、教学方法、课程体系等无形资产入股,如果有富余资本也可考虑以资本金的方式入股。社会资本的进入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可引入多家法人单位进入,共同办校。在成立以后,核心学校尽可能派出骨干管理队伍和师资帮扶新组建的民办学校,也可考虑建立领导轮岗机制。鼓励民办学校招收的老师去名校跟班学习,前期辅以网络跟班模式。派出教师在帮扶学校的工作量可抵消编制所在学校的工作量,其薪资可双头供给,也可由民办学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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