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足矫形器在动静态尖足痉挛型脑瘫患儿康复护理中的应用效果
2020-02-21陈美环
陈美环
厦门市福利中心松柏医院 (福建厦门 361000)
脑瘫是指出生前、出生时及出生1个月内,小儿脑组织在发育未成熟阶段受到损伤,造成非进行性、不可逆转性的病变,从而形成以姿势异常和运动障碍为主要表现的综合征。临床上以痉挛型脑瘫最为常见,痉挛型脑瘫患儿受疾病的影响多数存在异常的姿势和运动模式,如动静态尖足,从而限制患儿运动功能的发育,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给家庭和卫生保健系统造成极大的负担。踝足矫形器通过力的作用纠正人体异常生物力学对线,代偿部分肌无力和对抗肌肉挛缩,以促进患儿运动功能的恢复。本研究旨在探讨踝足矫形器在动静态尖足痉挛型脑瘫患儿康复护理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厦门市福利中心松柏医院收治的80例动静态尖足痉挛型脑瘫患儿,根据护理方式差异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0例。对照组男26例,女14例;年龄24~70个月,平均(56.15±6.27)个月。观察组男25例,女15例;年龄25~71个月,平均(56.33±6.17)个月。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患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儿诊断符合全国儿童康复学术会议上制定的小儿脑瘫诊断标准和分型标准,能够依靠辅助工具或者依靠他人行走,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
1.2 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康复护理,包括常规宣教、心理护理、饮食护理、配合医师开展相关治疗和检查、物理治疗、作业训练等,持续3个月。
观察组在常规康复护理基础上利用踝足矫形器辅助训练:由康复器械师制作踝足矫形器模型,选择标准的石膏绷带作为取型材料;取模时,患儿应保持坐位,屈髋屈膝90°,踝关节保持90°中立位置,严格控制足下垂、足内翻和足外翻;取型完毕修整模型,在修整过程中严格执行患儿足内的取型标准,避免影响踝足矫形器的支持和稳定作用;康复器械师取模后,送矫形器公司制作;踝足矫形器制作成功后,先让患儿试穿戴,每天试穿戴时间为2 h,每穿戴1 h后将踝足矫形器取下观察患儿关节处及受压部位皮肤情况及足跟受力情况,试穿戴应符合患儿的实际标准;正式穿戴后,应保证每天穿戴6~12 h,应用踝足矫形器3个月为1个疗程。
1.3 临床评价
(1)利用Ashworth量表评估患儿小腿三头肌肌张力:0级,无肌张力增加;1级,肌张力轻度增加,受累部分被动屈伸时,关节活动末突然卡住然后释放或出现最小的阻力;2级,肌张力增加较明显,通过关节活动范围大部分时,阻力均增加明显,但受累部分仍可较容易地移动;3级,肌张力严重增高,被动活动较困难;4级,僵直,受累部分被动屈伸时呈现出静止状态,不能够自由活动;将评定等级0、1、2、3、4级分别转换成1、2、3、4、5分进行量化评定。(2)通过粗大运动功能评定量表(GMFM)站立位评价区的D能区和行走与跑跳评价区的E能区评估患儿的粗大运动功能,站立区总分39分,行走和跑跳总分72分:完全做不到为0分;完成动作<10%为1分;完成动作10%~99%为2分;完成动作100%为3分。(3)测量患儿足背屈角。
1.4 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两组Ashworth量表评分比较
干预前,两组Ashworth量表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Ashworth量表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Ashworth量表评分比较(分,±s)
表1 两组Ashworth量表评分比较(分,±s)
组别 例数 干预前 干预后观察组40 3.44±1.34 2.01±1.02对照组 40 3.33±1.86 2.66±1.33 t 0.3035 2.4527 P 0.7623 0.0164
2.2 两组粗大运动功能比较
干预前,两组粗大运动功能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粗大运动功能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GMFM评分比较(分,±s)
表2 两组GMFM评分比较(分,±s)
注:与对照组干预后比较,a P<0.05
组别 例数 站立评分 行走跑跳评分观察组40干预前 24.52±2.45 21.23±2.44干预后 41.55±2.66a 34.55±2.77a对照组 40干预前 24.62±2.44 21.13±2.33干预后34.52±2.44 28.64±2.55
2.3 两组足背屈角比较
干预前,两组足背屈角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1、3个月后,观察组足背屈角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足背屈角比较(°,±s)
表3 两组足背屈角比较(°,±s)
组别 例数 干预前 干预1个月后 干预3个月后观察组40 88.37±6.36 75.55±9.66 70.84±8.65对照组 40 90.13±5.36 82.77±8.55 78.62±8.06 t 0.0871 2.5064 2.9428 P 0.9310 0.0166 0.0055
3 讨论
痉挛型脑瘫的病因较复杂、多样,低出生体重、早产等均会造成脑瘫,患儿临床表现为关节僵硬、屈肌反射较强,易导致尖足姿势,致使患儿站立和步行功能障碍,严重影响患儿运动功能的发育。患儿在行走或者保持站立的过程中,踝足是最大的支撑部位,其稳定性对患儿步行功能的影响非常明显,因此,对动静态尖足痉挛型脑瘫患儿进行步行训练的关键在于保证踝足部的异常对线能够得到有效纠正[1]。
踝足矫形器通过对踝足部异常对线进行纠正,保证患儿处于生物力学特征中,为各种运动训练奠定坚实的基础;通过相对制动或严格制动,保护病变位置,使患儿对踝关节的控制能力得到提高;通过支持瘫痪肌肉,帮助踝足分担重力负荷,稳定关节,为下肢平衡训练、步行训练等其他运动功能训练奠定良好的基础。踝足矫形器是在患儿进行站立或者行走的过程中改善步态的一种有效装置,是患儿能够康复最为重要的条件[2]。痉挛型脑瘫患儿采用踝足矫形器可改善患儿步态和站立平衡,增加足与地面的接触面积,减轻关节负重及能量消耗,促使患儿步态恢复正常。
脑瘫患儿完成日常生活必须进行的粗大运动,需要在抗重力的情况下进行。因此,脑瘫患儿在进行日常生活能力康复训练时,抗重力肌力训练十分必要,而利用踝足矫形器进行站立和步行训练可帮助抗重力肌力训练。但踝足矫形器的使用需要患儿能够保持站立条件,患儿穿戴踝足矫形器应保证踝关节中立位90°,如此才能对小腿三头肌进行有效牵拉,保持下肢各个关节的正常对线[3]。脑瘫患儿若过早进行站立或者步行训练会导致其姿势发生异常,因此,对患儿进行站立或者步行能力训练的条件是患儿粗大运动功能发育到一定水平,自身具备站立能力,对膝、髋、踝对线能够进行纠正。如果患儿年龄<2岁,则需要对其先进行站立位训练,否则难以提升粗大运动功能,在进行抗重力训练时也会存在较大的困难[4]。此外,矫形器亦有负面作用,会造成患儿关节僵化、骨质疏松,因此,医护人员应充分考虑患儿病情,进行全面和综合判断,以降低负面作用的影响[5]。
本研究结果显示,干预后,观察组Ashworth量表评分低于对照组(P<0.05);干预后,观察组粗大运动功能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0.05);干预后,观察组足背屈角均低于对照组(P<0.05);说明踝足矫形器能够对踝关节运动起到控制作用,是患儿康复治疗十分重要的器具,能够显著提升患儿对踝关节的控制能力,加强踝关节自身的稳定性,从而提升行走能力[6]。
综上所述,踝足矫形器能够降低动静态尖足痉挛型脑瘫患儿小腿三头肌肌张力,改善患儿粗大运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