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法律巡视”利剑出鞘 助力夯实自治基础
2020-02-20刘志成
刘志成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首部有关居民委员会工作的地方性法规。为推动该法规在普陀区更好贯彻落实,2019年,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将条例执法检查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力求通过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区政府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不断夯实自治基础。
强化联动,凝聚破题之力
这次执法检查围绕“五个是否落实”展开,重点检查“四个怎么样”,结合文体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百姓关心的问题同步调研。为保障执法检查工作专业、高效推进,区人大常委会专门组建条例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萍担任组长,区人大内司委、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等专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相关专委会委员、部分市、区人大代表担任组员。同时,邀请市、区级人大代表中的居委会干部、物业管理行业工作人员和法律界人士组建执法检查代表专业小组,建立工作微信群,鼓励和引导代表发挥自身特长,积极参与检查和调研,为执法检查提供支撑。此外,还充分借助街镇人大貼近基层、了解社区的工作优势,与长征镇、桃浦镇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拓展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
广泛调研,把准问题之脉
执法检查启动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针对居民区“三会”制度建设,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三驾马车”关系处理等多个方面落实情况开展重点检查。调研中,注重点面结合,走访居民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主管部门等,深入了解条例落实情况,同时,通过座谈会、听取报告等方式加强对面上工作情况的整体把握;注重明察与暗访结合,在有计划实地检查的基础上,同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访,有效保证调研的真实性;注重线上与线下结合,通过街镇人大向机关干部、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发放1000份调查问卷,并依托“普陀人大”微信公众号同步开展线上问卷调查,充分了解社会各方对本区贯彻落实条例的评价情况。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召开执法检查小组工作座谈会,梳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代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调查问卷填写情况进行数据分析,切实找准困扰社区工作的主要问题。
及时沟通,明确解题之要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秉持“寓支持于监督”的原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主动帮助政府部门一起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执法检查启动时,积极搭建平台,邀请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面对面”互动,充分交流对条例实施现状和问题的意见。在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审议前,由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专门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执法检查组成员、区人大代表,赴曹杨花苑居委会、星河片区和美源公寓开展集体调研,实地察看条例落实情况,并举行座谈会,就前期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了解到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作了通报,同时提出建议,希望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总结经验、突出特色,擦亮普陀社区治理的“名片”,使普陀的亮点更“亮”、精品更“精”。
深度审议,提出完善之策
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就本区贯彻实施条例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专题审议。会上,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区人大法制委委员、区人大代表分别作了审议发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勇伟在审议中提出,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握好“精准减负与高效增能” “夯实自治基础与构建共治格局”这两对关系,严格落实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服务靠前,切实将居委会从“被动式托底”中解放出来;大力培育专业化、多样化的社会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强化居委会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居民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更有效发挥。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将审议意见交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落实。
提出审议意见并不是监督的终点,区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做好条例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形成监督闭环,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更好助力构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