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治理: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的思考*
——以抗击新冠肺炎为例
2020-02-20肖建英
肖建英,姚 红
(1,2.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401331)
一、问题的提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第二条.2003-05-09。。2019年12月以来以武汉为中心发生的波及全国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属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公告,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EB/OL].2020年第1号。。目前世卫组织研究公认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人群普遍易感,且存在人传人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态势分析与风险评估组.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展和风险评估[EB/OL].http://news.medlive.cn/pul/in(2020-01-28)。。斩断新冠肺炎疫情蔓延之势,关乎全国人民生命安危和经济社会发展,也是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验,由于是全民抗疫,也是对协同治理能力的考验。
面对严重疫情肆虐,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首先是对武汉封城,目的是“外防输出,内防扩散”,隔断重点地区疫情蔓延;然后在全国实施居家隔离不外出、停工、停产等一系列防控举措,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各级政府主导,全国上下一盘棋,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公众等多种社会力量参与,从城市到农村,从社区到街巷,从机场到车站,拉开了一张“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的大网,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聚集、延长假期、公共场所体温检测排查等科学防范措施,并网发多种防护知识手册,以期全面提高防控能力遏制疫情蔓延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S].国卫办疾控函(2020)80号。。通对这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大考,我国做到了应对有序、协调有方,已呈现防疫向好的态势,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国共产党强有力的领导力、国家动员力、社会号召力、群众组织力。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国家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与法治建设体系、应急物资保障储备体系等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二是社会相关慈善组织存在公信力不强、专业不足、效率低下,社会捐赠物资信息不透明、分配管理欠妥等短板,以及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治理之间存在一些不协调问题;三是公众由于防护知识与技能基本功差、疫情防护意识淡薄,加上一时间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无所适从,以及疫情的突发、蔓延影响心理健康等原因导致个人防护能力不足等问题。
目前,虽然疫情已基本遏制,但为了彻底打赢这场防控阻击战应立足当前实际,慎终如始。同时,疫情警醒我们,应对具有突发性、复杂性、破坏性和不可预测性等特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仅靠传统单一政府主体权威模式已无法应对,需要倡导和调动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和资源协同参与,协同治理模式已成必然趋势。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分析
(一)协同治理的内涵
协同治理理论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创立的协同学,赫尔曼·哈肯将协同初步界定为系统内部各构成部分或要素彼此协作互助而形成的整体效应,本义强调“相互协调,共同作用”。对于协同治理的内涵,学界有很多阐释,笔者认同较为全面表达的是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作出的定义,即“协同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其中既包括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促成协商与和解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②彭艳,丁晓莹,王继.基于SFIC模型的云南省跨境经济合作区协同治理研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9(04):125-13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简称“国家治理”,强调此处的“治理”是以共同利益为目标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是以研究系统内部各要素及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合作为目标的理论③高益云,贺林波.公共卫生事件协同治理的路径选择[J].学理论,2016(06):47-48+52。。作为新的治理模式,在实践中能起到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的作用。
笔者在文中运用的协同治理是基于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基础上的,是政府与社会非政府组织、企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为抗击共同的敌人2019-nCoV而进行的合作与协同。这种协同治理的特点一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主体包括政府、相关社会组织和利益相关者;二是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利益和命运关系;三是协同治理的目的是能有效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处理和消解的能力,保证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安全。
(二)协同治理在疫情防控实践中发挥的效能
我国这次疫情防控充分证明了协同治理的优势。具体实施是在党的领导下,以政府为主导,非政府组织、企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多元主体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网格化治理的模式,将所辖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划分为单元网格,实行封闭管理、自我服务,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在卫生防疫专家的指导下,参与主体协同合作,解决单一主体不能解决或实现的目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次疫情防控的协同治理主体虽然是多元的,但其核心始终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党的领导是疫情防控治理中统筹兼顾、协调各方的联动核心;政府主导是疫情防控中安全秩序、协调资源等方面的重要保障;社区、非政府组织、企业、公众的参与是疫情防控的社会力量。
第一,党的领导发挥了协同治理的核心作用,党通过各级党组织起联动核心作用。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每遇突发重大事件,都是党担当起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和作用,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此次抗疫正是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快速调动一切力量、一切应对疫情的资源,使资源配置达到效率最大化。
第二,政府发挥了协同治理的主导作用。抗击此次疫情,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通常会失灵,当市场处于非常态时,更需要政府主导,需要由政府搭建起从中央到地方、社区、基层的数据信息和传输系统,传递及时准确的疫情信息,迅速做出科学的决策;集中资源配置生产、调配和使用,发挥国有企业优势、激发企业生产物质增量的积极性,使抗疫资源得到有效的充足的可持续的保障。同时,也需要国家进一步加大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为大中小企业、个体户减税、减租、减负、减压;加大投放市场的基本生活物资储备、降低人民生活成本等。此次疫情战斗中,在党集中统一领导和政府主导下,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创造出很多奇迹:仅用10天时间建造了2000多个床位的雷神山、火神山医院;军队抽组1400名医护人员承担武汉火神山新冠肺炎专科医院医疗救治任务;先后迅速建成了15座共10万个床位的方舱医院,以集中收治轻症患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驰援湖北多达42000余名医护人员;多数工厂迅速恢复医疗物资生产,充分调动人力、物力、财力和科技力全力保证供应。
第三,社会力量发挥了协同治理的支撑作用。历次减灾防灾事件证明,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非政府组织、企业、公众、个体参与的多元主体是协同治理此次疫情防控不可或缺的主力军。一是表现在款物捐赠上,大批企业和个人提供大量资金支持,以及大批制氧机、防护服、护眼罩、口罩等紧缺物资的捐赠;二是表现在大批志愿者积极参与应急服务,如爱心车队输送生活物资、义务接送医务人员等,各地校友会积极组织协调从海外采购防护物资和设备;三是表现在各社区群众和志愿者倍加关怀特殊群体;四是表现在搭建协作平台,为了让更多的社会个体投入到疫情防控中,平台通常以互联网为媒介、社交媒体为载体,起到快速信息发布和沟通的功能,在疫情防控实践中,还出现了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搭建平台的案例。
显而易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当下,一方面要力争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另一方面更要从长计议,创新防控体制机制和完善防控举措,探索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如何发挥效能,进一步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
三、协同治理: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的策略
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国家安全,我们必须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把防控作为国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任务,把提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此次抗疫的协同治理的优势,时刻防控好卫生健康领域重大风险。
(一)从国家层面完善体制机制,创新防控举措,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防控体制机制是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是一项具有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改革任务,承担着预防、控制、化解、消除公共卫生事件危害的重要职责。我国2003年经历SARS后正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推向法制化轨道,于2003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应坚持“源头治理、科学应对、政府领导、社会参与”等基本原则,立足不断完善我国应急处置体系;2019年12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了进一步健全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传染病防治体制建设的总体意见①丁蕾,蔡伟,丁健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下的思考[J].中国科学:生命科学,2020(03):247-257。。但是,当前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依然薄弱,体制机制法制不够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有待提高。本文尝试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凸显的治理问题,应急意识薄弱、治理能力不足等短板和问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立足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和不断完善联防联控举措,进一步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第一,转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理念,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一是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总体上各层面都要转变观念,心中要有全风险管理理念,从举国救灾向举国减灾观念转变,提前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二是从事后不惜一切代价应急处置向事前精心做好科学应急处置准备的观念转变,立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解决问题;三是增强政府忧患意识,弘扬实事求是的精神,随时警惕和防范自己管辖领域内的重大风险;四是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规范行为、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作用;五是勇于担当作为,提高工作本领,增强驾驭能力、决断能力和综合能力;六是化危为机,在全球化时代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同国际社会守望相助,输出软实力,输出我们取得的技术、经验、方法和产品,全力阻止疫情在全球范围蔓延。
第二,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一是针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紧密结合、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尚待建立,如此次疫情早期的交叉感染缘于疾控中心的诊断和医院的收治之间没有做到无缝衔接造成;二是针对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协同性不够,数据共享及转化应用渠道不够通畅、疾病防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和部分治疗药物自主研发能力仍然相当薄弱等问题;三是针对我国各级疾控机构机制不活、普遍存在能力不强、动力不足,各级传染病医疗机构投入相对不足,医疗物资等战略储备不足以及各地公共卫生人才紧缺等问题,如一些干部专业化能力就明显不足,黄冈市卫健委主任居然没有医学背景,可见公共卫生领域不仅仅是技术技能人才紧缺。因此,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当务之急,各级政府应从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完善疾病控制等方面着手,健全临床治疗、科学研究和疾病控制的有效协同机制,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推动医防结合,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创新公共卫生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强化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分级诊疗等制度建设;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各级行政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规划培养,主要从疾病防控、卫生应急、教育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加强,并持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第三,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2月14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时强调:“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要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据此,结合此次疫情暴露出来的不足,一是应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构建统一、集中、权威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做到指令清晰、反应灵敏、条块畅达、上下联动、系统有序,第一线的问题能够精准解决;二是应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应不断优化,临床一线技术创新给予支持,有效救治方案及时推广;三是应倡导运用“大智物云”技术,在资源调配、防控救治、病毒溯源、疫情监测分析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四是各地应及时总结本次抗疫的实践经验,形成制度化成果,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
第四,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当下,我国公共卫生法治体系亟需完善,重大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和配套制度不够完备,如《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禁止和限制食用野生动物方面规定不够清晰,又如刑法第330条妨碍传染病防治罪规定的刑期存在漏洞,把有传播危险的“危险犯”和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实害犯”同样适用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两者法益侵害内容、程度和后果明显不一样,用同一量刑幅度,不但与刑法明确性原则相悖,还存在刑法罪刑不均衡的法治风险①王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与国家治理效能提升研究[J].卫生经济研究,2020(02):125-130。。鉴于此,应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法律法规和预案建设,以2020年6月1日起将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为契机,认真评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及早修改完善,尽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制修订公共卫生管理相关部门规章,构建体系完备、运行高效、相互衔接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同时,应遵循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同舟共济等要求,逐步健全突发急性传染病大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预案体系,完善生产生活生命线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与保障和科研攻关等关键点专项子预案,强化预案演练,进一步提高相关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针对性。此外,应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法律适用,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如普及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增强公众公共卫生风险防控意识,引导公民积极履行疫情防控各项义务,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以此提升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法治化水平。
第五,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和保险制度是重大疫情防控和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撑,理当提到议事日程。一是应健全应急医疗救助制度,建立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在疫情突发等紧急情况时,各级医疗机构能够做到先救治、后收费;二是应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制度,确保患者不因支付医疗费问题影响就医;三是应统筹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适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四是完善建立患者医疗费用财政兜底保障制度等;五是探索特定疾病、特殊群体实行医药费豁免制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就医难,抑或拒绝就医等问题。
第六,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影响和危害公共安全的因素较多,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不容忽视,有望打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区域之间等诸多壁垒,实现多环节多要素统一,关键时刻为应急救援节约宝贵的时间。一是应完善健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制度,完善跨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物资供应工作机制,建立从原料供应到生产到流通到储备到使用等全链条的信息动态监测系统;二是应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对一时间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最大限度调动生产企业积极性,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三是要科学调整物资储备的品类、结构、规模,在实物储备的基础上,增加生产能力储备和技术储备,逐步完善国家卫生应急物资专项储备制度,以此健全国家储备体系;四是要完善社会捐赠制度与捐赠物资分配审核制度,做好物资分配管理和信息公开。
(二)从社会层面提升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透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方面见证了逐渐成长、成熟的社会力量,另一方面也显现了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治理之间存在一些不协调问题,有待协同治理在未来的实践中磨合,切实解决问题,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在协同治理中的支撑作用,立足针对公众由于防护知识与技能基本功差、防护意识淡薄、无力适应短时间内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以及心理健康受到影响等原因导致防护能力不足等问题,全面提升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以此助推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得以提升。
1.切实解决政府主导与社会力量治理之间的一些不协调问题。协调是实现协同治理的前提,协同治理除了应解决政府内部纵向科层间与横向部门间的互动合作与协商对话之间不协调的问题外,还应不断协调化解多元治理主体间的价值偏好与利益冲突等矛盾,有效破解社会力量碎片化,逐步实现社会整合与有机团结,以此推进协同治理实现公众防护能力共同提升。如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全民慈善热情被充分激发,但针对不少组织暴露出公信力不强、效率低下、专业不足等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应坚持“三个转变”,引导慈善组织依法有序高效参与到防控中来。一是由“慈善垄断”向“市场选择”转变,建立物资捐赠社会选择机制;二是由“被动发布”向“主动沟通”转变,完善捐赠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三是由“单兵作战”向“联合应对”转变,建立严重地区协同合作机制。总之,在慈善捐赠中,让公众有更多选择权,在善款与物资分配上多一些监督与透明,慈善组织参与防控的效率方能更高,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多措并举联防联控,社会组织参与防控的能力才能更上一层楼。
2.营造文明的社会环境,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一方面,做好人文关怀,一时间将舆论引导和心理干预纳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部署,以减轻对人们心理健康的影响、促进社会稳定为前提,并酌情及时调整心理干预工作重点。另一方面,以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为目标,加强以“大健康”为核心的文化建设,鼓励广大居民广泛参与各种活动,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增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与此同时,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道德教育、健康教育,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形成关爱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社会风尚。
3.加强心理疏导,提升心理防护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个体总会产生各种担忧,出现不同程度的焦虑情绪和恐慌心理,应尽早筑牢心理防线。一方面,践行群众路线,做好人文关怀,用科学声音消除恐慌、传递权威信息、保障生活物资供应等方式帮助公众解除忧患。另一方面,加强心理疏导,实施分类干预,结合不同人群的需求,如学校对应学生,医院对应儿童、老年人、慢病患者等人群,在不同窗口组建由精神科医师和心理咨询师组成的心理服务志愿者团队,开通免费心理咨询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为刚需的人群提供心理危机干预24小时热线等心理疏导活动。
4.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提高防护知识与技能水平。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社区教育正式起步,目前参与社区教育治理主要是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政府、社会组织、教育机构参与度不高①李晓婷,窦瑞娜.以社区教育优化社区治理[J].人民论坛,2019(18):78-79。。绝大部分的社区教育活动主要是以趣味学习、文体娱乐等为主,知识与技能培训相对较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活动更少。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是第一道防线,抗击此次疫情“入网入格入家庭”这一举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推行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阻力。因此,一方面,平时应将“送教到社区”和“服务在社区”有机结合,与公共卫生机构衔接,定期开展提升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各类教育活动。另一方面,疫情袭击之初当即加大“社区教育”力度,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告诫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协同治理:全民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才能打赢疫情阻击战;居家隔离、医学隔离、集中隔离的内涵,尤其是居家隔离的重要性和提升防控能力的现实意义等。
5.引导“家庭教育”归位,共同提升防控能力。现代教育认为:“家庭教育”是指生活中包括父母和子女在内的所有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的教育和影响。站在协同推进提升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护能力的角度,应引导“家庭教育”归位:一方面,以家庭为单位,如营造年轻人(特别是学生)帮助老年人提升健康素养水平的氛围,倡导大健康观,让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走进千家万户。另一方面,“家庭教育”应与前面所述“社区教育”有机结合,如推选家庭代表参加“社区教育”,然后跟进“家庭教育”,共同提升防控能力。
6.促进“老年教育”到位,提升弱势群体的防控能力。近年来各大城市为老年人继续学习而进行的教育活动已经迈上新台阶,以老年大学为主体的“老年教育”成了整个教育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但随着老龄化、高龄化的不断加剧,日趋增多的老年人、慢病患者又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的弱势群体,应利用社会力量不断加强“老年教育”,促使其更到位:一是以开阔视野、丰富生活、增强体质为主的学习内容有待充实,应适度增加安全防护知识。二是“老年教育”的对象还应放眼农村,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应借助乡村振兴背景促进农村“老年教育”,农村老年人的学习需求与发展水平需要更多的关注,尤其是老人们的防护意识、防护能力。
7.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促进公众防控能力提升。利用社区资源,组建各具特色的志愿者团队,在社区成立大学生志愿服务队、公共卫生服务专业团队、老党员服务队、退休教师服务队等团队,与公共卫生机构对接,定期入户走访,分工合作定期开展培训教育与公共服务等活动。结合提升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需求,组建公共卫生服务专业团队和大学生志愿服务队特别关键:一是充分利用并储备护理人力资源。确保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临床护理人力的调配,医院应当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建立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但此次疫情告诉我们目前这一应急“资源库”库存不足。当前,各级医疗机构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已经成长为副主任护师以上的专家们,由于临床一线护理工作的特性,往往因为眼力、脚力等原因只能退居二线,不能战斗在应急一线,此次驰援武汉的19800名医护人员中共有14800名护士,其中80%是80后、90后的年轻护士。所以搭建志愿者平台,由退居二线的专家们组建公共卫生服务专业团队开展特色志愿服务行之有效。他们平时多下基层医院、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去开展疾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培训指导工作,去培养基层护士的应急能力,既可以在各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机动护士人力资源库,又可以发展基层护士成为社区的志愿者,为提高公众的应急防护能力提供支撑。二是组建大学生志愿服务队,既能丰富大学生的假期生活,又能充分发挥青年人的力量提升公众的防控能力。
(三)从个人层面提升自身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各大媒体的宣传报道、各个社区及相关部门的健康教育与积极引导对公众产生了前所未有的积极影响,公众作为协同治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思想和行动触动较大,防控能力有所提升,应趁热打铁:一方面,为彻底打赢这场抗疫之战,人人都不能松懈;另一方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应统一思想,立足“增强四种意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
1.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防控的能力。依法防控不容忽视,疫情防控期间一些地方出现了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进入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疑似甚至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拒绝接受隔离治疗等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不法分子,甚至还有人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可见,个人层面理当增强法制观念,强化敬法畏纪、遵规守矩的意识,坚决服从大局,服从国家工作人员的指挥,听从社区工作人员的安排,接受小区物业人员的各项管理措施,习惯优选官网的正面报道,如只能听取语音的儿童和老人建议从在线听取家人推荐的学习强国对应的学习窗口等方面做起,以此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和依法防控的能力。
2.增强危机意识,提升学习实战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做到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方能增加防护意识。战胜此次疫情后,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可能面临新的挑战、新的问题:唯有危机意识会迫使大家利用各种学习资源、学习平台提升学习实战能力,不断提高认识和有力应对一些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以此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护能力。在此,建议适度放宽健康管理师、灾害信息员、紧急救助员等国家职业资格参培条件、报考条件,鼓励公众参加考试,通过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学习相关的知识与技能,作为担当志愿者的优选条件,酌情要求中专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利用假期至少选考其中一项职业资格证,作为毕业的支撑材料之一。
3.增强健康意识,提升科学防控能力。为了提高公众健康素养而倡导的“大健康”观,正是人们提升科学防控能力必须增强的意识。“大健康”提倡自我健康管理,需要围绕布帛菽粟、生老病死,关注各种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和误区,主张对生命全过程全面呵护。随着大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科学防控的意识将逐步增强,防护安全常识、防护知识与技能亦将逐步提升。
4.增强担当意识,提升应急防护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亟需一大批为了国家的安危、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能够挺身而出的有担当的公众涌现,因此,个人层面增强担当意识,自己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抢着干,自己应该负的责冒着风险也要担,即使不能战斗在抗击一线,但是担当意识必不可少,有担当才会有责任感,才会在协同治理过程中积极参与应急防护,方能助力自身应急防护能力得以提升①本报评论员.中国抗疫彰显负责任大国担当[N].人民日报,2020-03-19。。
四、总结与展望
新冠肺炎疫情警示我们,疫情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万众一心,理当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毋容置疑,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亦当如此,各主体充分发挥作用:统一指挥,加强顶层设计,才能发挥党的领导协同治理的核心作用;统一协调,才能凝聚更大正能量,发挥政府协同治理的主导作用;统一行动,依托社会力量,才能画出最大同心圆,发挥社会力量的支撑作用;统一思想,发挥个人优势,才能形成最大向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