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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实践

2020-02-20魏建新

冶金经济与管理 2020年4期
关键词:北湖集体企业武钢

□ 魏建新

一、前言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一些国有企业举办的向主办企业提供配套产品或劳务服务的厂办大集体企业,曾经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安置回城知识青年、职工子女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和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厂办大集体先天不足、体制性矛盾等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的企业陷入困境,大量集体职工离岗失业,生活困难,成为城市中的特困群体[1]。厂办大集体已成为主办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担。

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改革部署,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是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积极稳妥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05年国务院批准在东北地区选择部分城市和中央企业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试点政策逐步完善,具备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条件。201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为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力争早日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国务院又下发《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也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为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武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武钢集团)是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钢集团厂办大集体由武钢实业公司和武钢北湖公司2家集体企业组成。截至2017年12月末,武钢集团厂办大集体共涉及法人415家;在职职工人数15 155人,其中在岗职工13 171人;账面总资产91.89亿元,总负债80.36亿元,净资产11.53亿元。2017年,武钢集团厂办大集体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78 781万元,实现利润-1 031万元。

二、大型国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的背景

武钢集团厂办大集体涉及法人多、人员多且构成复杂,长期依附于主办企业,经营困难甚至资不抵债,历史遗留问题相当复杂,改革难度极大。具体表现为:一是涉及法人数量多(415家),经济性质复杂(涉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制企业等),经营状况差(正常经营213户,占51.33%);二是人员数量大(15 155人)、人员构成复杂(全民职工1 297人、集体职工9 509人、自聘员工4 349人,另有退休人员16 354人);三是集体企业经营业务长期依附于武钢有限公司的钢铁主业,随着武钢有限产品结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及成本优化,集体企业业务不断减少,结算价格降低,经营效益不断恶化;四是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如武钢北湖公司就面对历史形成的社会负担、卫片执法、环保、压减企业欠税、法律纠纷、参股企业的管理等众多问题。这就要求武钢集团必须以员工安置为核心,积极稳妥地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武钢集团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使集体所有制产权基本消除,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企业和社会稳定得到切实维护。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内涵及主要做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大型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的内涵:始终站在职工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将职工安置放在改革工作首位,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改革工作稳步实施和社会稳定。采取多种方式,如市场化进入武钢中冶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宝武集团公司专业平台公司或武钢集团业务单元,武钢集团设立子公司(扬光实业公司),产权转让和股权退出,注销或依法破产,等等,完成集体企业业务整合、人员安置、资产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具体改革任务,集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集体企业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

武钢集团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国家政策,统一推进改革的思想认识,坚定攻坚克难,积极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2)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改革工作

2018年,武钢集团制定下发《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方案》,设立了由公司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挂帅,相关业务、职能部门组成的厂办大集体改革专项工作组。随后,又组建集体企业改革中心专职机构,统筹推进公司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

(3)完善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武钢集团将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纳入公司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倒排时间表,明确工作节点。建立月度工作简报,加强统筹协调,跟踪督查工作。公司领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及周例会,定期检查推进工作,注重关键难点问题研究,加大厂办大集体改革推进力度。

2.深入研究,明确改革目标和原则

(1)改革目标

通过推进改革,实业公司、北湖公司及其所属企业的集体所有制产权基本消除,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职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企业和社会稳定得到切实维护,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

(2)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一企一策”的原则;坚持企业资产不流失、妥善安置职工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用足用好政策的原则。

3.依据政策法规,明晰改革推进步骤

武钢集团在深入学习国家、部委、地方政府有关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形成了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推进步骤:深入开展大集体企业经营业务、人员结构、资产财务状况、债权债务等情况的摸底调查;持续开展内部业务整合聚焦、人员优化精简等压减瘦身工作;制定改革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报国家部委审批;开展资产清查、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人员安置方案,并做好改革风险评估,制订维稳工作预案;履行民主程序;改革实施方案报中国宝武审批;改革方案实施;申请财政补助和核销国有权益;档案留存和改革总结。

4.加强培训考察,依法依规推进改革

(1)开展专题研修与学习考察

中国宝武深改办高度重视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在武汉总部组织了专题研修,邀请国资委改革局领导、大成律所专家,围绕改革政策、操作实务等进行专题讲座,武钢集团、鄂钢集团相关单位60余人参加了研修。为学习借鉴兄弟央企集体企业改革经验,先后赴东风公司、一重集团、哈电集团等进行学习考察。

(2)依法依规开展集体企业改革工作

为确保集体企业改革依法依规,防范法律风险,武钢集团聘请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和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同时,聘请外部审计、评估机构对集体企业进行资产清查,按照“成熟一家、实施一家”的原则,针对性开展审计、评估或清算审计。

5.开展尽职调查,摸清家底

武钢集团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一起开展了厂办大集体的尽职调查工作。重点开展了实业公司、北湖公司所属大集体企业经营业务、人员结构、资产财务状况、债权债务等情况的摸底调查。深入分析了大集体企业与主办企业的业务关联度、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细化梳理了职工劳动合同关系,社会医疗保险接续等情况;厘清了集体企业资产、土地和内外部债权、债务状况(包括拖欠职工的薪资福利、社会医疗保险等),明确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

6.综合施策,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

(1)制订并上报《武钢集团厂办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

在开展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武钢集团组织制订了《厂办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总体方案包括厂办大集体企业基本情况、总体改革思路和方式、职工安置和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障关系接续、有关资产和债权债务处理、改革成本测算及资金来源、组织保障和实施步骤等内容。总体方案于2018年10月报送中国宝武审定。中国宝武在汇总武钢集团和鄂城钢铁厂办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基础上,形成《中国宝武厂办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并于2018年11月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批。2019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正式下达批复,原则同意《中国宝武厂办大集体改革总体方案》。

(2)多措并举,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武钢集团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总体方案为依据,历时10个月,深入调查研究,盘清集体企业家底,完成实业公司、北湖公司及下属基层法人的改革实施方案、人员安置方案制定。一是实施方案坚持“一企一策”,结合本企业的实际状况选择合适的改革路径。主要路径包括:采取市场化进入武钢中冶工业服务公司(武钢集团设立的服务武钢有限的子公司)、宝武集团公司专业平台公司或武钢集团业务单元、扬光实业公司(武钢集团设立的整合残疾人福利企业子公司),产权转让和股权退出,注销或依法破产,等等。二是职工安置方案设置岗位招录和退出双通道,尽力为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在岗职工寻求岗位招录机会,同时开通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协议缴费、协议解除、自主创(择)业等多种退出通道,既尊重职工意愿,又做好合理引导。三是全力做好职工社会保险接续,为职工解除后顾之忧,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是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批制度,在集团上下对各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职工安置方案》基本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有序开展职工宣贯并召开集体企业职代会,履行职工民主程序。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实业公司职代会全票通过、北湖公司高票通过《职工安置方案》,并由中国宝武审定批准了其《改革实施方案》。随后,实业公司、北湖公司75家基层法人的改革方案全部顺利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表决,并由武钢集团审定批准了其《改革实施方案》。

7.完善制度,严防国有及集体资产流失

防止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是厂办大集体改革必须坚守的底线。武钢集团明确要求,要按照法律法规、厂办大集体改革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资产审计评估和交易行为,规范决策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和全过程监管,决不允许出现利益输送、国有和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武钢集团下发《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十大纪律》,严明改革中的各项纪律,要求各单位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集团公司和武钢集团的改革决策和行动部署上来。同时,制订了《厂办大集体改革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程序,严防国有及集体资产流失。

武钢集团在推进改革中,要求实业公司、北湖公司及各基层法人资产债权工作专班,严格按照《集体企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做好资产处置。武钢中冶工业服务公司、集团公司专业平台公司或武钢集团业务单元、扬光实业公司同步收购相关企业的经营性资产。做好集体参股企业的股权退出工作,对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壳公司,在对其审计、评估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挂牌转让,实现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

8.以人为本,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1)加强政策宣传

武钢集团充分发挥主办企业、集体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精心做好改革宣传提纲和政策问答手册编制,通过职工座谈会和一对一谈心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答疑解惑,尊重职工合理诉求,引导职工合理预期,使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

(2)做好改革清障工作

2019年上半年,武钢集团在前期“四清”工作的基础上,对厂办大集体业务、人员、资产、债权债务进行进一步补充调查,针对改革中遇到的23个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和专项调研,形成专项报告,为制定实业公司、北湖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奠定坚实基础。

(3)做好维稳工作

武钢集团在厂办大集体改革过程中,严格落实改革工作“方案要系统、职能要协同、上下要联动、细节要深入、政策要到位、责任要清晰”的要求,以稳定为前提,做到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维稳机制,在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实施方案的同时,深入开展改革稳定风险评估并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信访工作日报制度,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防管控,做好一人一事稳控和疏导工作,厂办大集体改革维稳工作总体受控,未发生越级上访现象,确保了企业和社会稳定。其中,在开展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对厂办大集体改革涉及的18个风险问题进行专业评估,并逐项制定化解措施和维稳预案,经专业机构评定为C级,具备实施改革的条件。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大型国企厂办大集体改革的成效

1.集体企业员工得到妥善安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钢集团通过积极稳妥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累计安置职工13 781人,职工安置率为90.93%,顺利完成国资委及集团公司下达的集体企业人员安置任务。其中,实业公司安置6 814人,安置率为90.66%;北湖公司安置6 967人,安置率为91.20%。

2.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残疾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武钢集团通过组建全资子公司——扬光实业公司——的方式,对残疾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切实履行了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对实业公司、北湖公司直属独立运营的11家福利企业由扬光实业公司进行整合。福利企业全民和集体职工由该公司进行招录,业务由该公司承接。福利企业部分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在审计、评估的基础上,可由该公司按照资产评估价值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购买。存续的原福利企业法人原则上予以清算注销。

3.纳入武钢中冶工业服务公司市场化整合,有利于提升对武钢有限的服务水平

武钢集团厂办大集体改革中,将为武钢有限提供生产协力、设备维保等业务的54家集体企业(实业公司35家、北湖公司19家)通过业务整合、资产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入武钢中冶工业服务公司,一方面有利于安置在岗职工,另一方面通过业务、资产整合有利于提升服务武钢有限的专业化水平,将有力促进武钢有限设备维保水平提升和钢铁产品质量提高。

4.切实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

武钢集团厂办大集体存续时间长(50年),各类历史问题错综复杂,改革涉及人员多(在册约1.5万名职工,离退休约1.6万人),触点多,燃点低,稳定风险大。在中国宝武的正确决策下,武钢集团把握改革节奏,合理调整改革实施时间,全力确保了“70周年国庆”和武汉市举办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期间的稳定,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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