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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侦防研究

2020-02-20康新健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诈骗嫌疑人跨境

康新健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 650223)

一、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概况

(一)跨境犯罪,全球扩散

电信诈骗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源于台湾,因其成功率高、作案方式简单、风险低、利润高、取证难、量刑轻等特点,在台湾地区迅速泛滥,造成极大社会危害。随着台湾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治理,犯罪分子利用当时两岸没有建立共同打击犯罪的情况,将诈骗基地转移至福建福州,接收台湾的电话信号,雇佣讲闽南话的福建安溪人实施拨打诈骗电话、取钱等环节的操作,继续对台湾民众进行电信诈骗。同时,电信诈骗犯罪扩散至全国,呈现明显的地域特征,如福建安溪、广东电白、江西余干等地,具有公司化运作、专业化、职业化等特点。2009年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对电信诈骗加大打击力度。为逃避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以东南亚各国入境容易、转移方便、刑法惩罚力度较弱等条件,利用不同区域、国家之间的壁垒达到逃避打击的目的,将诈骗基地迁移至泰国、柬埔寨、菲律宾等东南亚国家,跨区域、跨国境进行作案,其诈骗对象遍及全国各地及境外。

近年来,我国警方与东南亚各国合作打击犯罪的力度逐渐加强,诈骗集团再次向外迁移至韩国、日本、土耳其、埃及、肯尼亚等国,在当地架设电信机房,以跳接方式躲避查缉。总之,只要网络条件好、出入境审查不严格、生活成本低、治安混乱的国家均出现诈骗组织,并由此而蔓延到全球。

(二)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产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演变为多个相互独立、相互合作的产业链,诈骗的各个环节有专人承担,呈现企业化运作的特点。在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网络结构中,“金主”是组织头目,有可能是一个或者多个股东,由其在境外选址成立话务公司,招募培训话务员,联系其他各个环节,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各环节相互独立、分工明确、紧密衔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菜商”,从医院、车行、地产销售、通信公司、酒店、甚至税务、工商部门等获取大量真实的公民信息批量出售,甚至通过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全方位提取公民的个人信息,针对性越来越强。“卡头”负责办理银行卡出售,利用赠送礼品、免费体检等方式诱导中老年以及农民工群体办理银行卡,或者直接在线上线下购买银行卡、身份证,再由“卡农”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等方式非法获取银行卡。专门从事木马病毒的总代理成立公司,负责开发木马病毒、攻击网站、制作钓鱼网站、盗取用户的各种账号等。提供技术支持的电信网络供应商,租赁通讯服务器、建设伪基站、在互联网上搭建诈骗网络平台并与传统通讯网对接,提供任意改号、群呼群叫服务和线路维护等。编剧公司,专门负责编写话术本,针对各领域各行业专门研究,并且针对不同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话术本升级,量身定制,对目标实施精准诈骗。组织者联系“蛇头”,由“蛇头”负责将没有经过正规手续出入国(边)境的人员偷渡出境。话务公司在境外租房设置窝点,租用电信网络供应商的设备和技术支持,培训话务员,实施具体的诈骗活动。“水房”利用网银技术分拆赃款,第一时间通过转账、支付、网购等方式,将资金层层拆分,然后由负责取款的公司将赃款从ATM机、柜台取出后汇至地下钱庄,通过第三方支付、第四方支付、点卡商城、赌博网站、国外汇款、支票、礼券、偿还债务、无存单定存、贵金属买卖、高价值商品买卖等方式将赃款洗白。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形成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产业链,各环节相互独立,各司其职,如下图。

(三)注重高科技手段的运用

当前,通讯方式、经济支付方式发生大变革,在越来越便捷、智能的同时,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也越来越注重高科技手段的运用。犯罪分子依托现代通信工具、运营商的副号功能、云服务、金融工具、电商平台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这些高科技的犯罪手段具有高智商、跨平台、遥控式的特点。

1.结合通信设备、运营商、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诈骗

例如,侵入用户的手机云服务盗号,利用云服务的恢复短信功能把被害人手机号绑定为犯罪嫌疑人的副号,继续利用云服务的销毁资料功能迫使被害人手机处于断网状态,在接管被害人手机号的短信验证码后,通过被害人的电商账号进行盗刷,使用白条消费、信用贷款,把钱通过银行卡转账和ATM机无卡提现窃取。

例如,用户通过手机或者电脑的二维码进行支付时,由专门寻找被害人的“找单手”获取用户的支付信息,将信息传给专门实施诈骗的“秒单手”,“秒单手”又给被害人发去新的二维码链接,页面显示“再交1元即可”,但实际上支付金额已经在后台被篡改,等被害人输入手机验证码信息后,钱立即被转走。

2.利用通信软件,冒充他人实施诈骗

常见的手段有犯罪分子通过盗取用户的通信软件,对被害人实施诈骗。随着手段的更新,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精准度进一步提升,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公司内部人员架构情况,盗取或者克隆公司老总手机社交软件昵称和头像图片,伪装成公司老总,利用社交软件添加财务人员来实施诈骗。

3.制作钓鱼网站进行诈骗

犯罪分子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淘宝店铺,一旦事主下单购买商品,便称系统故障、订单出现问题,需要重新激活,随后通过聊天软件发送虚假激活网址,受害人填写好淘宝账号密码银行卡验证码等后,卡上金额即被转走。

4.伪基站诈骗

利用伪基站向群众发送网银升级、兑换现金积分、抢红包等虚假链接,一旦受害人点击后便能够获取银行账号密码进一步实施骗取钱财。

5.冒充身份,使用通信工具进行诈骗

由犯罪分子冒充快递员,使用快递员的头像和身份,利用手机社交软件添加被害人,然后告知快递无法寄送需要退货,此时会发给受害者一个网址,上面有仿冒支付宝或者银行的官网要求登录,此时若输入正确的账号密码登录后,即可转走被害人的钱财。

例如,犯罪分子冒充商家发布“点赞有奖”信息,要求参与者将姓名、电话等个人资料发至手机社交软件平台,一旦套取完足够的个人信息后,即以“手续费”、“保证金”、“公证费”等形式实施诈骗。

(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呈现出新的趋势

近年来,随着诈骗分子将诈骗窝点迁移至境外,电信网络诈骗作案形式集团化,运作模式更加专业化、公司化、产业化,并且已经逐渐形成了“恶意注册-引流-诈骗-洗钱”等环节精细分工的完整链条,形成了网络诈骗的“新范式”。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类型,目标人群、手段方法都出现新的变化,呈现新的趋势。这些新型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更加隐蔽,利益关联更加复杂。结合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的侦办,通过对2019年上半年电信网络诈骗举报情况进行盘点,数据显示当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以下趋势。

1.突破地域限制,交易型诈骗高发

越来越便捷的通讯与经济往来方式,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突破了地域限制,实施跨境、跨国诈骗,出现全球化的趋势。诈骗类型呈多样化,其中交易诈骗、兼职诈骗、交友诈骗、返利诈骗高发。由于网络购物和网络支付的普及,交易诈骗占比遥遥领先,是最为高发的诈骗类型。

2.控制后台数据进行投资理财型诈骗

这种新类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犯罪分子在境外设置平台,将资金账户设在国内东部沿海城市,而进行投资理财产品交易的公司又在其他省份,且具有合法注册手续,有很强的迷惑性和隐蔽性。犯罪分子往往以注册的公司作幌子,通过微信以推荐股票或交易产品为由拉人入群,团伙成员在群里散播赚取巨额利润的图片,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吸引其投入大量资金,更改控制后台数据,骗取钱财。

3.电信网络诈骗开始与多种黑色产业相勾连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开始和其他利用非法手段获利的行业相勾连进行犯罪。以在东南亚兴起的“杀猪盘”为例,诈骗分子以交友为名义博得被害人的好感和信任后,以各种方式诱骗被害人进入赌博平台或虚假的投资平台投入资金,骗取钱财。

4.被害人的相关情况

男性被害人数量是女性的近两倍。18—28岁的男性被害人占比高达54%,90后是被骗比率最高的群体。支付返利、免费送、低价利诱、招聘兼职等骗术瞄准了正在读书或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而色情、网络交友、金融信用等骗术则瞄准了有一定工作经验且具备一定经济基础的年轻人。金融理财、养生保健、投资收藏品等骗术则瞄准了中老年人,数据显示,45岁以上被害人的人均受骗金额约为7000元,远超其他年龄段被害人群。(1)腾讯发布《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2019上半年)》[OL]. 腾讯新闻,https://new.qq.com/omn/20191031/20191031A0FG1300.html.

5.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公安机关侦办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在20岁左右,以男性为主、无正当职业,而且呈现明显的低龄化、低学历化趋势,骨干成员和一般成员均有这一特征,这在具体实施电话网络诈骗的话务员群体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另外,被害人转化为嫌疑人的趋势凸显,这部分人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出境目的不纯,企图到东南亚国家通过民间借贷、赌博等方式挣快钱;另一个特点是这部分人员基本都有违法犯罪前科。在出境遭受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之后,很快就转变为犯罪嫌疑人,用同样的方法欺骗其他被害人出境实施犯罪,近年来演变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二、打击治理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困难

(一)非法偷越国(边)境管控难

云南边境特殊的地理环境造成非法偷越国(边)境管控困难。云南省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是连接南亚、东南亚各国的重要交通枢纽,自西北至东南分别与缅甸、老挝、越南接壤,与印度、孟加拉、泰国、柬埔寨等国相距不远。我国国界线云南段全长4060公里,约占我国陆上国界线的五分之一。有八个边境州,二十五个边境市、县,十余个民族居住在国境线两侧,村寨相望,鸡犬相闻,境内外的跨境民族之间有着共同的血缘文化联系,可谓同根同源,自古就互市通婚,往来频繁。与接壤国之间山水相连,可以说是有边难防,没有天然的地理屏障,边境间的山林小道及水路众多。在云南省曲折的边境线上,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现象由来已久,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者,通过联系境内外偷渡“蛇头”和黑车司机,由“蛇头”接运和安排人员实施偷渡。由于偷渡的方式方法不断变化,云南边境地区非法偷越国(边)境的管控难度很大。

(二)法律适用问题

云南边境地区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两头”在外,即犯罪行为和结果都在境外,被害人在境内,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仅仅通过电话和网络进行联系。犯罪行为和结果产生之后,如何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首先,立案面临的问题。被害人在国内云南省外的其他省份,遭遇境外电信网络诈骗之后,是由被害人钱财损失时所在地公安机关立案,还是由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立案。其次,对嫌疑人的打击处理面临的案件管辖权的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犯罪嫌疑人户籍地的问题,如内地户籍、台湾户籍的犯罪嫌疑人;另一个方面是犯罪嫌疑人的国籍问题,外国籍犯罪嫌疑人在国外对身处国内的被害人实施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如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从云南边境地区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来看,云南与缅甸、老挝、越南、泰国、柬埔寨之间由于涉案跨境,而不同区域的法院根据自己的法律要求行使管辖权,从而导致各国警方在处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产生了管辖权分歧,而且涉案地区众多,往往导致管辖权的归属等法律适用问题更加复杂。(2)柳洁,梁竣庭.“一带一路”战略下广西—东盟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的司法协同机制研究[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7).

(三)抓捕犯罪嫌疑人困难

随着近年来我国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逐渐将专门利用电话和网络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话务公司、提供技术支撑平台、负责取钱的取款公司、负责洗钱的地下钱庄等犯罪窝点均迁移或设置在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等东南亚国家,造成我国办案机关跨境抓捕困难。诈骗集团内部分工配合形成产业链,集团内部环环相扣又相互独立,每环人员互不相识且人员流动性大,打掉其中一环,对其他环节造成的影响有限,很快又死灰复燃。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数量庞大,且高度分散在境外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我国办案机关而言,很难将其一网打尽。更为重要的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组织者往往藏身在幕后,与犯罪各环节的负责人单线联系,办案机关很难查明其具体身份和所在位置,难以对其实施抓捕且赴境外实施抓捕成本高。因在境外没有侦查办案的权限,我国办案机关必须向境外办案机关提供案件线索,请求协助办案,抓捕涉案犯罪嫌疑人,既增加办案难度又增加办案的成本。例如赴境外办案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境外办案机关的办案成本、将大量犯罪嫌疑人押解回国的交通成本等等,这些费用造成了巨大的办案成本支出问题。

(四)跨境取证难,犯罪事实难以认定

云南边境地区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身处境外,依托现代通信、金融工具,不需要和被害人接触,使信息流、资金流等证据割裂,利用电话和网络等方式远程对国内群众实施诈骗,跨境取证困难。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微信、QQ、网页、网游、电话、网络通讯记录情况等关键证据存储于电脑主机或硬盘,纸质版和电子版诈骗话术本,话务员业绩单,U盘等涉案证据易于销毁或篡改,如犯罪分子对诈骗语音数据包加密处理,定期清理涉案手机和电脑中涉案电子证据,由技术商提供的诈骗网络平台服务器在境外,难查明易销毁。被害人众多且分布广泛,几乎全国所有省份均有涉及,被害人的身份难以落实。赃款流入的银行卡是由专门的“卡头”提供,“卡头”下面又有“卡农”,“卡农”通过各种手段获得银行卡,例如从网上买卖他人身份证,再冒用他人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银行卡,造成银行卡的开户人信息和犯罪行为无关联,而且银行卡经“卡农”、“卡头”多次转手卖出后,流入诈骗团伙手中的情况很难查清,无法做到寻根溯源。诈骗所得的赃款主要由“车手”在境外的ATM机取出,然后立即汇入地下钱庄清洗,环节多、人数多、手段多,我国办案机关在境外没有侦查权限,即使是由境外办案机关对赃款进行追查追缴也困难重重。而且这些证据都在境外,办案机关全面获取的难度非常大,更何谈将案件、证据、嫌疑人三者关联起来逐人建档。再加上多个诈骗团伙使用类似的诈骗手段,诈骗窝又集中在一个区域,造成被害人——犯罪行为——嫌疑人之间很难关联对应,无法全面落实犯罪嫌疑人的全部犯罪事实。

三、打击治理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对策

(一)加强边境管控,建立综合防控体系

1.多部门联动,加强立体管控

边境管理涉及公安、边防、海关、地方政府多个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各职能部门的交流协作,加强法制宣传,设置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组织发动村小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边境管控工作中,形成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的边境管理机制,构建点、线、面有机结合的边境防控网络。(3)张毅航.我国跨境有组织犯罪发展趋势与对策探究——以云南省为例[J].湖南警察学院学报,2018,(2).

2.加强科技投入与人才培养

加大科技投入,购置效能良好的科技装备,如无人机侦察预警体系建设。云南边境的地理环境具有山脉连绵、原始森林覆盖严密的特殊性,且气候多变、雨水多,偷渡者一旦进入很难被其他侦察手段发现,可用无人机载红外热成像仪进行侦察探测,受光线、环境、天气等因素的影响较弱,切实提高侦察管控效果。同时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力度,建设边境防控的专业队伍。从政治教育、理论教学、实战教学、科技教学等多方面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专业队伍,切实提高边境治安管控能力。

3.积极开展大数据建设,提高预警防控能力

数据是大数据分析的基础,首先加强数据采集,打牢边境管控大数据建设的基础。然后,对情报信息资源进行系统建模,对与公安业务相关的信息数据建立主题数据库,对数据进行全方位的收集和存储,对数据进行深度统计、分析、挖掘,有效提高情报信息的精准率和对犯罪打、防、控的能力。

(二)深度调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深度调研,了解一线侦查办案部门面临的问题与困难,针对犯罪形势不断变化出现的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确保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预防、管控、打击、处理有法可依。例如2018年云南省芒市公安机关办理的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明确案件的管辖权:对一罪有管辖权,对余罪也适用管辖权;境外发生的跨境犯罪案件,由出境地公安机关管辖;对于被害人在省外的,由省外公安机关负责取证后移交;省外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负责移送至办案公安机关。这些问题的明确,使得公安机关侦办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管辖权问题迎刃而解,由芒市公安机关针对涉案嫌疑人非法偷越国(边)境立案侦查,对嫌疑人涉嫌的其他犯罪行为,如电信网络诈骗也具有立案侦查权,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治理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效果。

(三)加强国际协作,切实提升打击能力

云南边境地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明显的“两头在外”的特征,犯罪行为和结果在境外,被害人在境内,当事人仅通过电话或网络接触,在境内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和证据,因此要打击此类犯罪,实现对此类案件的有效治理,必须通过开展跨境司法合作的方式来进行。在与境外东南亚国家全方位协作的基础上,协商、签署打击治理跨国刑事犯罪的司法协议,在法律的框架内积极构建切实有效的合作机制,开展跨境联合执法活动,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行打击治理。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嫌疑人藏身境外,只能由所在国的公安机关进行抓捕。协助调查取证,可由我国派遣办案人员到外国境内,与当地办案人员共同展开调查取证活动,获取与案件相关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等。近年来,我国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司法协作,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包括共同打击网络赌博、扫黑除恶、打击假烟制售、打击网络诈骗,以及境外追逃追赃等。2019年1月,柬埔寨遣返我国69名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其中有16名女性犯罪嫌疑人。这些嫌疑人藏身柬埔寨,利用网际协议通话技术(VoIP)对中国公民实施诈骗。(4)“柬埔寨不是避罪天堂”!69名中国人涉电信诈骗被遣![OL]. 搜狐,https://www.sohu.com/a/291982218_413350.

(四)多项措施并举,预防与治理相结合

1.加强行业管理,提高通信安全

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国家工信部门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通信管理,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加大监督,指导通讯运营商加强自身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建设的力度,引导通讯运营商把通讯安全作为主要竞争力进行产品开发。全面展开对电话号码的实名登记工作,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讯运营商要建立一个多方位监管系统,加强非法短信、骚扰电话拦截和屏蔽等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2.加大宣传教育,预防为主,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公民信息的“菜商”,大多通过各种渠道购买、数据分析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而且精准度越来越高,甚至可以根据诈骗团伙的要求,对诈骗重点目标的详细信息进行全面收集。例如针对企业高层的诈骗,经过信息收集和大数据分析后,利用被害人行贿、感情出轨等污点问题进行精准诈骗,通过伪造物证、木马植入屏蔽被害人情人、配偶电话制造假象,诱骗被害人花钱消灾。应加强公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的宣传和教育,通过学校、社会、网络多渠道发布、共享关于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最新信息。同时,做好道德教育,对诈骗分子使用的所有手段不贪、不怕,防患于未然。

3.应用区块链技术,提升电信网络安全

电信网络诈骗为何蔓延至此,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严重,犯罪分子可以通过多渠道获取大量公民信息,进行数据分析、整合后,提取关键信息进行诈骗。应当将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电信网络安全建设中,提升信息安全。例如使用区块链技术存储公民个人相关信息,降低信息泄露的风险。无论是学校、医院、通讯公司、工作单位、酒店、车站、机场等等,都将信息存储在区块链上,采用分布式存储的方式,而且,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性,可以将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的概率大大降低。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信息读取,提供安全的信息存储和管理。如把区块链上某些元素加密,密钥由管理者和公民个人共同保管,将大大提升信息存储的安全性。

4.提升公安民警业务素质,建设专业打击治理队伍

加大对技术民警的培养,加大力度展开对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人才的入警、转警录用和培训工作,壮大公安机关技术警种的力量。定期对技术侦查员进行系统培训,学习相关技术理论,熟练掌握电信网络侦查工具。从人员、技术、设备等全面加强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建设,提升专业能力。把刑侦、合成作战中心、网安等多警种联合,成立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业队伍,专门负责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线索搜集、案件串并及侦查破案等工作。明确在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工作中涉及的情报研判、数据分析、侦查打击、防范宣传等各项工作职能,并将其打造成具备“专、尖、精”特点的反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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