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营改增的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管理研究
2020-02-20徐剑
徐剑
(甘肃第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730000)
在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强大推动下,对建筑施工企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在营改增政策实施的影响下,更加明确提出了对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管理的要求,这已经得到了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的高度重视。基于营改增视角,加强材料采购管理,可以满足建筑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将企业整体税负保持在合理范围内,给予材料采购管理水平一定的保障,从而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进步,更好地顺应营改增的发展趋势。
1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目前,对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营改增影响着建筑企业材料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开展,这在“税款抵扣”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基于纳税人视角进行分析,企业的纳税额度应与当期销项、进项的差值保持一致,以此来对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进行分析,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以某A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在该项目中,项目毛利润率为10%,在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材料应用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有较高的比重,具体占比为60%,此外,在建设过程中,机械成本仅仅占据5%。结合相关资料统计,该A企业全年共计营业收入额在12000万元左右,其中,营业成本数值占比最为明显,具体为10000万元。在计算时,如果采用原有的计税方法,企业应缴纳税务额度为360万元(12000×3%)。在营改增实施以后,企业销项税额计算结果为1100万元[12000÷(1+10%)×10%]。由上述数据内容可以了解到,该企业进项税额在高于或等于670万元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自身税负平衡一定的保障。如果面对人工层板不抵扣进项税额时,企业经营过程中进项税额数量,与工程施工建设所需的材料成本等有着密切的联系,所以该企业赋税平衡点应为10000×(60%+5%)/(1+税率)×税=670万元。对数学计算方法进行分析,在上述算式中,只有税率结果在11.6%的情况下,才可以保证企业税负的高度平衡。
目前,诸多建筑材料税率与11.6%标准具有一定的差距,一般来说,水泥、钢筋以及木材建筑材料税率可为17%,而对于骨料和商品混凝土来说,仅仅可取6%,此外,诸多材料被小规模企业所垄断[1],但是正规进行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有所缺失。在营改增实施后,可以抵扣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设备租赁的税款,但是由于诸多设备的资产属于“原来购入”,企业被定义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降低了企业进项税额。
基于深层次视角,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的影响,既在材料采购计税上得到了体现,也反映于材料采购管理之中。比如营改增的实施,会影响到采购流程,所以应对变化后如何管理、采购合同是否需变更等进行分析。目前,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承包任务完成以后,还会分包工程项目,而根据营改增的实施背景,工程分包后,材料采购管理的变化也是不相同的。
2 营改增的建筑施工企业材料采购管理的具体建议
2.1 供应商管理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以后,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必须要严格管理供应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到,企业应将重要材料和招标结合在一起,在招标文件中,将投标人资格的要求进行明确化。深入分析采购材料种类,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合作。对于同一材料来说,涉及到的税率货物和劳务等比较多,所以供应商应结合不同税率,为报价提供一定的依据。要想将采购比价的准确性提升上来,在招标书上,应加强专门条款的增设[2],统一供应商承诺的税票和税率。
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在营改增实施以后,建筑施工企业属于“采购方”,因此来购入材料,取得的进项税额为供应商的销项税额,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在选择供应商后,要加强长期合作关系的构建,不断提高信息共享程度,通过不断协作,改进问题和分享利益。
2.2 合同管理
在营改增实施的影响下,建筑施工企业要深入分析合同中涉税条件,加大审核力度。首先,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中,应对工程建设所需的材料供应责任进行明确,要加强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在材料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对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含有税价进行分析[3]。其次,要保证约定发票的真实性,将发票的类型、税率、具体开票时间等进行充分掌握,最后,面对境外服务合同,既要对合同价款是否含税价进行明确化,并且对税款的代扣代缴处理方式进行明确。
2.3 增值税发票管理
一般来说,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是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构成类型,专用发票在通过税务机关验证后,在次月申报期内申请作为进项款,以此来进行抵扣。在抵扣过程中,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日起3个月内进行办理认证,确保高度的合法性。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应加强专门岗位的设置,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个环节,如取得、保管以及认证等,并加强专用发票取得的税务筹划,并相符于工程结算收入的销项税额[4]。此外,加强材料采购费用报销制度的构建,对增值税发票报销时限予以规定,在分包合同上,要将发票的具体时间进行明确化,确保进项抵扣的顺利完成。
2.4 加大预算控制管理力度
对于采购部门来说,应对预算部门提供的材料需求清单进行深入分析,结合材料进场时间,做好材料采购工作。众所周知,材料采购占有的资金成本较大,而对于资金成本来说,很难实现增值税抵扣,所以要想对资金成本予以控制,应在合适的采购时间进行。在采购时间确定以后,采购材料应取得17%税率的专用发票,如对商品混凝土的原料进行分析,其构成主要包括水泥、粉煤灰等,其税率为17%,对方开具发票的税率也应为17%[5],所以可以保证高度的可操作性。商品混凝土企业,提供发票的简易征收率为3%,但是在协商以后,应对17%的供应商进行优先选择。针对日常消耗材料,集中采购方式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需要注意的是,更要在合适时间进行材料款的支付。
2.5 劳务分包管理
将部分劳务进行分包,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也比较常见。对于分包方来说,如果提供的劳务分包合同无法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提供,应加强纯劳务分包模式的应用,在分包内容中,应将人工费用纳入其中。而对于总包商来说,在分包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应深入分析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费,将其在劳务分包中体现出来,然后分包商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统一开发,从而与进项税款的抵扣需求相符。
3 结束语
总之,营改增的实施,加强材料采购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将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管理模式调整至最佳,避免企业税负的增加,从而实现建筑施工企业顺利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