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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便利化与我国跨境电商发展
——基于双重差分法的实证分析

2020-02-20张锡宝石以涛徐保昌

华东经济管理 2020年2期
关键词:跨境变量贸易

张锡宝,石以涛,徐保昌

(青岛大学 a.经济学院;b.山东世界经济研究中心,山东 青岛 266061)

一、引 言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全球信息化水平的提升,跨境电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态得到了高速发展,被称为“外贸新引擎”。跨境电商突破了传统的经济贸易方式,不仅给商业运行带来了崭新的管理方式,也给国际贸易理论带来了新的研究课题。对我国而言,跨境电商的经济意义更加明显:从量上看,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从2012年的2.1万亿增长至2018年的8.8万亿(1),该行业已经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从质上看,跨境电商降低了企业进入外贸行业的固定成本及边际交易成本并改善了资源的分配,从而通过增大贸易机会、扩大贸易主体、丰富贸易内容等形式促进了我国对外进出口贸易增长与贸易方式的转型升级(郭四维等,2018)[1]。

按照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定义,跨境电商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自2012年8月商务部颁布《关于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国已相继颁布多项贸易便利化政策以降低行业发展的制度成本,但是也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政策体系相对滞后,导致传统产业、跨境电商及相关监管无法协同发展(李芳等,2019)[2]。因此,为进一步探索政策方向,有必要对当前已有政策进行分析与评价。

跨境电商领域的众多便利化政策之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为该项学术研究提供了合适的样本。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所谓“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中国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破解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体制性难题,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为推动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降低交易成本一直是国际贸易实践中的重要内容,而各国推出的各种便利化政策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体现。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或“跨境电商综试区”)作为我国进行制度改革试点是重大举措,典型地体现了我国为实现贸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的努力。这可以从以下三点来说明:第一,从领导层的认识上,按照李克强总理指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就是要探索监管模式的创新和发展模式的创新,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找到新的创新监管模式,在加强对假冒伪劣问题监管的同时,大大压缩了货物通关时间,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企业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初衷就是通过创新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第二,从建设要求看,《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要求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积极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以跨境电商为突破口,大力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在物流、仓储、通关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完善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可见贸易便利化在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中的重要地位。第三,具体实施层面,财政部等在《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要求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进行改变,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免税政策的实施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综上,综试区在本质上具有促进贸易效率化和便利化的功效。

本文将以综试区为贸易便利化政策的评估对象,原因还有:其一,跨境电商领域的政策实施以试点城市为主,最具代表性的包括国务院牵头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和海关总署牵头的“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总体上,综试区是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的升级版,地位高于试点城市,在具体工作落实上更为规范与成熟(2),政策走向更具代表性。其二,我国通过先试先行、逐步推广的模式来进行。继2015年国务院决定成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国务院在2016年和2018年先后成立第二(3)和第三批(4)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时间上的分批次成立具有“准自然实验”的性质,为实证研究提供了较好的样本。

学界研究方面,由于跨境电商的兴起时间较晚且仍处于成长阶段,行业统计过程标准不一,导致其相关数据较为匮乏。因此关于跨境电商的研究较少且倾向于定性研究。虽然已有学者对跨境电商行业内的贸易便利化问题进行分析(屠新泉和蒋捷媛,2018)[3],但是运用定量方法来分析便利化政策实施效果的文章较少。鉴于此,本文将深入研究跨境电商行业贸易便利化政策的实施效果,并运用双重差分法进行代表性政策的实证分析。因此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为:第一,首次采用城市面板数据和双重差分法,对跨境电商领域内的贸易便利化政策进行有效评估。第二,用快递发展作为跨境电商的替代变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快递总量进行国内外拆分,使替代变量更具合理性。第三,通过进一步机制分析,认为该综试区政策的实施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路径显著,且政策效果与当地总体发展水平相关。

本文剩余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政策分析与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为研究方式与设计思路的介绍,并对变量和数据进行说明;第四部分进行实证分析,并展开了基准回归、机制分析与地区异质性分析;第五部为平行趋势检验与稳健性检验;第六部分是结论。

二、政策分析与文献综述

(一)政策分析

从政策文件上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汇聚海量的跨境电子商务数据,建立大数据应用平台,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交换整合和研究利用中心,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大的大数据信息服务;《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要求综试区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方式相关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要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根据有关部门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相关电子信息。可见信息化建设在综试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跨境电商综试区的一大作用机制就是促进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另外,已有研究证明贸易便利化可显著促进中国经济增长和社会经济福利提高(杨军等,2015)[4],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显著带动跨境电商产业的发展,因此本文认为综试区政策的另一大作用机制是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并以此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

由于跨境电商是互联网和外贸的结合体,其产生与发展与当地的整体发展程度密切关联,因此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便是综试区政策的实施效果是否受当地发展程度的影响。由于当前促进我国地区平衡发展已成为重要的时代主题,因此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抓住跨境电商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优化当地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于是有必要分析地区发展水平对综试区政策效果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

与本文相关的第一类文献是贸易便利化的促进作用研究。贸易便利化措施是一系列削减贸易成本的措施,与直接的关税壁垒不同,贸易便利化还涉及边境管理、通关费用、监管和安全制度等降低贸易成本的措施。在以往研究中,整体上贸易便利化措施不仅能显著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Wilson等,2003)[5],还对经济增长及贸易福利水平增进有重要推动作用(Portugal-Perezand Wilson,2012)[6]。此外,贸易便利化措施还能使一国的产品流通获得尽可能小的市场阻碍,对于一国深度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构建内需主导的对外开放新模式(刘斌等,2018)[7]。对企业而言,Liu and Yue(2013)认为由于制造业生产严重依赖于进口原材料和中间投入品,由低效的海关程序增加的成本势必影响产品的及时性和国际竞争力,因此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十分必要[8]。贸易便利化不仅推动了发达经济体大型跨国公司的进出口活动,而且也能使发展中经济体中小企业获得贸易成本下降的红利(Hoekman and Shepherd,2015)[9]。同样,李波和杨先明(2018)的研究表明,无论是采用贸易便利化分领域指标,还是贸易便利化综合指数,推进贸易便利化会显著促进企业生产率进步,尤其是对于产业集聚程度较高行业的企业[10]。

第二类文献是贸易便利化和跨境电商方面的研究,学者多从税率、自贸区、监管等方面进行探讨。李向阳(2017)从税率水平和税负总成本的视角,认为2016年跨境电商“4.8新政”和“进境物品税率新政”对货物属性和物品属性跨境电商的税负水平和物流通道的选择产生了影响,从而发挥了规范市场的作用,迫使“游击队”向“正规军”转型[11]。自贸区方面,王冠凤(2014)着眼于贸易便利化在自贸区中的应用,认为跨境电商的发展不能忽略自贸区这个关键因素[12]。自贸区多处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过发展保税贸易,降低仓储成本和通关成本来抵补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促进地区经济和贸易发展(屈韬等,2018)[13]。监管方面,总体上我国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商业环境等条件还远远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偷税漏税、检疫检测和市场监管三大问题突出(石良平等,2014)[14]。陈希等(2016)探讨了关于跨境电商的贸易便利化改革的思考,重点分析了在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认为主要原因是目前的贸易监管制度尚不完善,还不能适应跨境电商的灵活变化[15],因此新形势下创新跨境电商管理模式成为决策部门的必然选择(马述忠等,2018)[16]。李芳等(2019)认为政府机构应构建跨境电商监管平台,制订及完善与跨境电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加快通关速度、下调查验比例等创新实施贸易便利化措施,提升智慧监管服务水平,提高海关监管效率[2]。另外,还有学者从建立适应普惠贸易环境的商务体系(李晓龙和王健,2018)[17],提升跨境物流的系统能力(张夏恒和张荣刚,2018)[18]等方面探讨提升全球贸易便利化水平对跨境电商发展的促进作用。

具体到本文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该政策的一大特点便是突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对企业出口具有重要意义。从已有文献来看,Mostafa等(2005)研究发现,倾向使用互联网来开发出口市场的创业型企业其出口情况比其他企业好[19]。Portugal-Perez and Wilson(2012)认为硬件基础设施的提升对发展中经济体出口的促进作用更大[20],信息通信技术的进步对发达经济体出口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同样,李兵和李柔(2017)认为互联网不仅可以增加企业出口的概率,还有助于原有出口企业出口新产品,开拓新的海外市场[21]。

三、研究设计

(一)识别策略

跨境电商行业的高速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来减少货物流通阻力(资道根,2015)[22]。中国颁布的各项贸易便利化政策,主要目的就是简化国际贸易的相关程序,从而使贸易朝着更自由、更便利的目标前进,为跨境电商新兴业态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因此分析和评价现有贸易便利化政策对于我国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以跨境电商综试区为研究对象,本文拟用双重差分法来实现综试区政策评估这一过程。近年来,双重差分方法(通常称为“DID”)在公共政策评估中应用广泛。双重查分法将全部样本分为两组:受政策影响的处理组和无政策影响的控制组。选取要考量的经济指标,根据政策实施前后进行第一次差分得到两组变化量,以消除个体不随时间变化的异质性,再对两组变化量进行第二次差分,以消除随时间变化的增量,最终得到政策实施的净效应。方法优点有:第一,可以很大程度避免内生性问题,由于政策一般是外生的,因而不存在逆向因果关系,而用固定效应可以检验是否存在遗漏变量问题;第二,相较于传统设置一个政策有无的虚拟变量进行回归的政策评价方法,双重差分法将“前后差异”和“有无差异”结合起来,有效控制了政策之外的其他干扰因素,提高了政策评价的科学性质。相应的,双重差分方法也有其严苛的使用条件,主要包括:第一,样本中要有实验组和对照组,因此政策必须具有试点性质,那种全面铺开的政策无法用该方法评估;第二,需要找到试点区域在政策实施前后两个阶段的数据,对照组也需要相应时间跨度的数据,因此该方法对数据具有一定的要求;第三,由于实验组和对照组在政策实施前可能存在事前差异,继而导致对政策实施效果的有偏估计。因此双重差分方法在使用时必须保证政策实施前的实验组和对照组无系统性差异(即“平行趋势假设”)。

就本文而言,综试区的政策制定主体为国务院,政策的外生性导致不存在逆向因果问题,由此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内生性问题的困扰。另外,我国先后成立了三批跨境电商综试区,综试区的政策试点性质使其适用于双重差分法评价。虽然跨境电商综试区共计三批,但第三批成立的时间较短,暂时难以计量分析,因此本文的考察范围为前两批综试区。政策时点方面,除杭州为2015年外,其余城市的政策实施点均为2016年。有关组别设置,考虑数据的平衡性以及评估的有效性,本文以中国35个大中城市为样本选择范围(5)。由于苏州市在综试区范围内却不在全国35个大中城市里,所以加上苏州后,样本范围变为36座城市。所以36座城市中,13个综试区城市作为实验组,剩余23城市作为对照组。

由此,本文可以捕捉时间和地区两个层面的“差异”进行双重差分,来评估贸易便利化政策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程度的影响。本文的基准模型设置如下:

其中,kjdsit为被解释变量,表示第i个城市第t年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treated是分组虚拟变量,若i属于实验组(即有政策的城市),则赋值为1;若i属于非实验组(即无政策的城市),则赋值为0。policy为政策实施虚拟变量。对于实验组的城市,除杭州外,所有城市在2016年及以后赋值为1,之前赋值为0。杭州是中国首个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政策实施城市,在2015年后赋值为1,之前赋值为0。由于对照组一直无政策,则policy项始终为0。treated×policy是分组虚拟变量和政策实施虚拟变量的交叉项,是核心解释变量,其系数β是经过两次差分的结果,代表了贸易便利化政策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净效应。Zit是控制变量,具体包括城市规模、交通便利程度、第三产业发展程度、基础设施建设水平,εit为扰动项。

(二)变量及说明

(1)被解释变量。目前,只有杭州等少数城市对跨境电商交易额进行了统计,数据量极为有限。基于此种情况,学界已有研究用城市快递数量来代替,由于跨境电商的发展程度和电商物流的繁荣程度高度相关,且电商一般通过快递发货,因此快递数量能够间接反映电商发展趋势。但是快递总量中一部分是国内快递另一部分才是跨境快递,因此单纯用快递总量来指代跨境电商发展程度不可避免带来替代变量的合理性问题。本文借鉴张军和金煜(2015)分割信贷余额的做法[23],进一步将快递总量划分为国内快递和跨境快递,提高了替代变量的合理性。由于跨境电商属于外贸行业的新业态,总体上反映了一个城市的对外联系程度,因此选取城市的对外贸易量和实际利用外资额来对快递总量进行分解。分解公式如下:

其中,kuaidiit代表快递总量,tradeit和 fdiit分别代表城市的对外贸易量和实际利用外资额,按照以上公式得出回归系数后,则跨境快递数量约为λtradeit+βfdiit的值,分解结果见表1所列(6)。城市快递数量来源于各城市邮政管理局的统计网站,由于各城市邮政管理局的统计网站所公布的年份统计数据参差不齐,考虑数据的有效性,本文选取2010-2017年的时间范围(7)。借鉴文献中的通常做法,本文的被解释变量将采取总量和人均两种方式来进行描述(刘瑞明和赵仁杰,2015)[24]。

表1 快递总量分解结果

(2)其他变量。本文的解释变量是政策变量和分组变量的交叉项,交叉项的系数代表了政策实施的净效应,其系数是本文关注的核心。为控制其他因素对地区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本文选择了一系列经济指标作为控制变量。根据以往的研究文献以及现实机制分析,城市规模代表了各种经济资源的集聚程度,是跨境电商的发展基础,而交通便利程度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跨境电商的发展。第三产业发展程度,是一个城市“软实力”的象征,诸如服务性平台等设施的建立会助力跨境电商的发展。另外,跨境电商作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扩张而发展起来的贸易新业态,其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服务业的提升,即一个城市的综合实力是发展跨境电商的物质基础(盛丹等,2011)[25],以上构成本文的控制变量。

本文分别用人口数量、人均公路运货量、第三产业占比、人均固定资产实际投入来分别代表城市规模、交通便利程度、第三产业发展程度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所有变量及相关计算方法见表2所列。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各地邮政管理局网站以及各城市历年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个别缺失数据以均值法补齐,回归时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

表2 相关变量及变量含义表

四、实证分析

(一)结果分析

对基准模型(1)进行普通最小二乘估计,结果见表3所列。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续表3

表3前两列未加控制变量,后两列则加入了控制变量。观察表3结果发现,加入控制变量后的拟合优度明显提升,说明加入控制变量是必要的。但重要的是不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政策与分组变量的交叉项的系数为正且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这一政策符合经济发展的规律,对于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政策促进效应。

(二)机制分析

实证结果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能显著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水平,但其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水平的机制是什么呢?

如前文所述,综试区政策的两大重要作用机制就是促进信息化建设和提升经济发展水平。为验证这一机制,本文采用传统的“中介效应”研究思想,把信息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作为中介变量进行计量验证(表4)。采用经典的三步法:第一步,将政策交叉项与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进行回归,若系数显著,则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第二步,将政策交叉项与信息化水平(或经济发展水平)进行回归,若系数显著,说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促进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第三步,将政策交叉项和信息化水平(或经济发展水平)同时放入模型与跨境电商发展水平进行回归,政策交叉项系数不显著或者显著但系数降低了,则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促进了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其中,信息化水平用城市互联网接入数量表示,经济发展水平用当地生产总值表示。按上述步骤,本文机制验证模型设定如下:

观察表4前5列,第一步结果显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显著提高了跨境电商发展。第二步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与信息化水平(或经济发展水平)回归系数为正,即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显著促进了信息化水平(或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第三步表明,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的系数不显著。另外,还可以发现,当把经济发展水平和信息化水平这两个变量同时放入模型中的时候,政策变量仍旧是不显著的,这进一步证明了中介效应的显著性。综上,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的确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机制假设得以验证。

表4 机制分析结果

(三)地区异质性分析

跨境电商是根植于互联网信息技术而产生的国际贸易新模式,其发展对于地区发展水平有一定的要求,由此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在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其政策效果是否具有差异性?

政策的地区差异性分析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一直在大力支持经济的地域平衡性发展,因此,对于欠发达地区而言,发展跨境电商是未来改变经济落后局面的重要方式。跨境电商作为互联网加外贸的代表,其兴起与发展有着鲜明的技术性和时代性特点。关于地区发展水平与跨境电商发展关系,可从技术与市场两个维度来讨论。从技术角度看,本文已分析信息化水平对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意义,正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横向与纵向的扩展,才大幅度降低了商品跨区域流动的成本。从市场角度讲,跨境电商的发展与消费升级密切相关。跨境电商最早起源于留学生的海外代购,反映了消费者对国外优质产品的需求。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以及消费升级与中产阶层崛起,跨境电商的市场前景显得非常广阔。从区域差异看,由于较发达的地区拥有更雄厚的技术实力与消费潜力,给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更多助力,可认为跨境电商市场的发展壮大与区域条件密切相关。因此,与之相关的综试区政策作用于发展程度不同区域,是否会产生不同的政策效果?本文将从地区异质性角度对此开展进一步分析。

跨境电商综试区的试点城市广泛分布于中国东中西各个区域,这为我们进行政策效果的区域异质性分析提供了条件。考虑样本数据的特点以及分析的有效性,把样本划分为东部地区与非东部地区,分别代表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政策的区域异质性评估结果见表5所列。东部地区的交叉项的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而非东部地区的政策效果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在技术较为薄弱、市场未发育成熟的欠发达地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的建立并未取得良好效果。

表5 地区异质性分析结果

欠发达地区的政策效果不甚理想,因此需要更大的扶持力度,第三批综试区扩大了中西部地区的试点,表明了我国促进地区平衡发展的政策取向。另外,跨境电商在未来的经济版图中将占有重要地位,经济欠发达地区应该抓住跨境电商这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利用好国家给予的各项福利政策,以新动能替代旧动能,避免在新一轮经济竞争中被边缘化。

五、平行趋势及稳健性检验

本部分将进行平行趋势及稳健性检验,并采用替换变量、替换方法、替换样本三种经典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

(一)平行趋势检验

使用双重差分法进行政策评估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在事前不存在系统性差异(刘瑞明等,2018)[26],即实验组与对照组在事件发生之前应有共同的变动趋势,如果综试区政策实施城市的跨境电商发展水平在政策实施之前就比非综试区政策城市发展得更快(或更慢),则必然会导致模型估计的不准确,因此须进行共同趋势检验。共同趋势的检验方法中较常用的是画图直接观察,但这种方式比较简单粗糙,准确性较差。本文采取另一种方式来检验,即回归法。回归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treated仍然是分组虚拟变量,但是policyj发生了变化,policyj为年份虚拟变量。政策实施前有4个年份虚拟变量与分组虚拟变量相乘得到的交互项,交互项系数反映的便是某一年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差异。如果这4个交互项系数都不显著或者不联合显著,即说明对照组与实验组在政策实施前无系统性差异,共同趋势假设得到满足。

由于只有杭州一座城市是2015年实施政策,其余12个均是2016年,故仍把2015年看作是政策实施前一年纳入共同趋势检验里。进行回归后结果见表6所列。before4到before1分别代表政策实施前的第四年到第一年的对照组与实验组的差异,before4到before1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说明在贸易便利化政策实施之前实验组与对照组并无显著差异。平行趋势假设得到了验证,即双重差分法可用于综试区的政策评估问题。

表6 平行趋势检验

(二)被解释变量替代检验

对被解释变量进行替换检验,一种思路就是用全国快递总量中跨境快递的比例近似刻画每个城市中的跨境快递数量,以反映跨境电商发展程度。具体方法为,在国家邮政局的统计公报中找到每年我国快递总量中跨境快递的比例,然后每个城市的快递总量乘以这个比例可以近似得到每个城市的跨境快递数量,因此相对于直接用快递总量而言,变量的合理性亦会显著提高,跨境快递比例见表7所列。

表7 跨境快递数量占比

用新的解释变量替换,回归结果见表8所列。可以发现变量替代后综试区政策对跨境电商的发展影响仍旧是显著的,证明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表8 被解释变量替代回归结果

(三)固定效应检验

在回归方法上,本文基准模型使用了普通最小二乘法进行了回归,但分析过程可能存在遗漏变量影响回归结果的问题,为尽可能减少该问题带来的估计偏误,本文控制了可能与各城市个体相关的遗漏变量,还有可能存在的与时间高度相关的遗漏变量,运用时点与个体双向固定效应进行回归。模型设立如下:

其中,λi为地区固定效应,μt为是时间固定效应。双向固定效应回归结果见表9所列。

表9显示,回归结果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跨境电商的政策效应具有稳健性,即前述模型并不存在严重的变量遗漏问题。

(四)排除极端地区检验

从前文分析过程看,高度发达的地区和极不发达地区的存在可能会影响评估的有效性。为了避免地区发展差异对实证结果的影响,我们将去掉样本中较为发达的城市和较不发达的城市。考虑样本特点以及分类的一致性与有效性,此处发达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这四个中国最发达的城市,把样本中的西部地区视为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区(8)。因此,排除掉样本中相对落后的中国的西部地区城市以及非常发达的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座城市,并重新展开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见表10所列。

表10 排除极端地区回归结果

由表10可知,回归结果中的交叉项的系数均十分显著。说明排除极端值干扰后,政策的有效性仍然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政策效果十分稳健。

六、结论及建议

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为传统国际贸易插上了新的翅膀。为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近年来我国为此陆续出台了多项贸易便利化政策。本文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成立作为贸易便利化政策的代表,基于2012-2017年中国36个大中城市面板数据,以综试区的成立作为时点变量,运用双重差分法(DID)评估了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效应。研究表明:

(1)作为跨境电商行业中贸易便利化政策的代表,实证结果表明国务院实施的跨境电商综试区政策效应显著,综试区的成功对我国未来制定跨境电商行业相关政策具有借鉴意义。

(2)在机制分析中认为,当前限制跨境电商发展的一大因素便是信息在各主体之间的分散性,因此我国综试区的建设要求中高度重视提升信息化水平的作用。各综试区均致力于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实现信息服务平台与电商、物流、支付、第三方平台等系统对接,形成功能完备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可以提高商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消费者海外购物的便利性,为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中介效应”检验证明综试区政策提升了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了跨境电商的发展,可见综试区的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另外,机制分析还表明以综试区为代表的贸易便利化政策可以显著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会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行业的发展。综上可从提升信息化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着手,进一步释放政策潜力。

(3)地区发展程度是跨境电商发展的基础,政策效果的地区异质性检验显示,我国欠发达地区的综试区政策效果不显著。表明我国欠发达地区在抓住新的经济增长点方面不容乐观,这对地区行政部门的工作具有启示意义。本文不足之处有,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数据的稀缺性使得本文的研究有其局限性,例如本文未研究的第三批综试区试点城市数量更多,更具政策研究价值。随着行业不断走向规范及相关统计数据的不断完善,相关研究会进一步增多。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的主要建议如下:

第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通过自贸协定谈判、加快国际自由贸易区建设等方式对标高标准的贸易便利化,为跨境电商企业“走出去”打开通道。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持续优化政策环境,根据跨境电商企业需求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以降低交易成本来提升商业效率,为跨境电商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第二,在既有的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等政策试点的基础上,总结试点经验并进一步探索试点区域新的发展模式。已有试点区域的后续配套政策措施应不断优化和深化,在政策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以及支撑保障水平等各方面进一步完善与提升。政策的有效性也意味着,政策试点经验可以进一步向更多非试点区推广,增加贸易便利化的实施区域,并由此更好更快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三,加大互联网、大数据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推动我国信息化水平再上新台阶,协调推进国内国际网络访问便利性的统一,为跨境电商的发展提供雄厚的技术基础。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基础信息规范和信用建设,提高网上交易效率和安全性,并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展全国版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更加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环境。

第四,跨境电商的发展程度在地区之间具有显著的异质性,因此我国应加大欠发达地区的电商扶持力度,在政策、技术和人才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各地区应抓住跨境电商发展机遇,发挥自身优势,突显区域特色,找到适合当地跨境电商发展的模式和道路。

注 释:

(1)资料来源于亿邦动力网《MobData:2018跨境电商研究报告》,网址:http://www.ebrun.com/20190308/323678.shtml.

(2)资料来源于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7年度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研究报告》,网址:http://www.100ec.cn/detail-6441350.html.

(3)第二批综试区城市为天津、上海、重庆、合肥、郑州、广州、成都、大连、宁波、青岛、深圳、苏州。资料参见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1/15/content_10605.htm.

(4)第三批综试区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资料参见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网址: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07/content_5312300.htm.

(5)35个中国大中城市参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16年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报告:衡量生态投入与人类发展》中的城市名单。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5561770102x89p.html.

(6)本文所展示的回归结果中,小数点后多于4位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仅保留小数点后4位。

(7)本文在进行快递拆分的时候数据时间跨度为2010到2017年,但是由于政策实施点的之后仅有两年,且由于2010和2011年数据有缺失值,为保证数据平衡性和有效性,因此综合考虑在基准回归时把2010和2011年数据予以剔除。

(8)此处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东中西的区域划分。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东西中部和东北地区划分方法》,网址:http://www.stats.gov.cn/ztjc/zthd/sjtjr/dejtjkfr/tjkp/201106/t20110613_719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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