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与城乡收入差距
——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2020-02-20聂高辉
聂高辉,宋 璐
(江西财经大学 信息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2)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不仅得益于市场经济的转型升级,也得益于不断完善和提升各类基础设施的投资,而城镇化建设在这两项工程中有较大的贡献。城镇化建设之初,我国基础设施投资的侧重点在于增强消费与出口产生的经济效率,因而全社会资产投资呈“指数式”攀升,致使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凸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来,政府部门转变发展理念,由偏向城市发展转为城乡协同发展,并通过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完善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双建设,带来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共同提升。
20世纪末,Black D和Henderson V(1999)[1]开始对城镇化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关系进行研究。武力超,孙浦阳(2010)[2]认为基础设施投资可以有效地推动城市化,且区域间基础设施的投资差距会影响区域城市化的进程。但这种推进关系并非简单线性关系(谢长青和钱文荣等,2008)[3]。除此之外,城镇化与基础设施投资之间还存在明显的协动关系,两者互为格兰杰关系,且在长期中基础设施投资水平对城镇化率有强烈的冲击效果(李彩云,2016)[4];短期内增加基础设施的投资并不会马上提高城市化水平,而提高等量的城镇化水平需要更多的基础设施投资支撑(蒋时节和刘贵文,2005)[5]。一旦城市基础设施跟不上迅速增长的城市人口,势必降低城市化的质量(Bougheas S,2010)[6]。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至公共交通设施,文教卫生等方方面面,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助于缩小东部地区的城乡差距,但也加剧了区域间城乡收入差距(张宗益等,2013)[7];教育基础设施的投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效果类似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的效果(李祥云,2014)[8]。因此,基础设施建设可以释放出农业劳动力存在的潜在“红利”(刘晓光和张勋等,2015)[9],而且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付洁,2010)[10]。
城镇化建设初衷之一是解决城乡差距,这种差距首指收入差距,而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效果存在缩小和扩大两种情况。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化会带来人力资本的迁移,通过要素报酬均等化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城镇化无助于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反而加大了城乡收入差距(陆铭和陈钊,2004)[11]。从人口、资本和土地三个方面,金浩等(2019)[12]基于空间效应研究发现,人口城镇化和资本城镇化有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土地城镇化则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此外,宋建和王静(2018)[13]认为城乡收入差距变化还依赖于城市规模,城市化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效果更为明显。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收敛效果已不显著(徐家鹏,张丹,2019)[14]。短期内人口半城镇化可以抑制城乡收入差距,但长期的人口半城镇化将加剧城乡收入差距,即人口半城镇化与中国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呈现“U型”关系(韦朕韬等,2018)[15]。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杨森平等(2015)[16]、周云波(2009)[17]对两者之间的“倒U型”关系做了进一步验证。
综上所述,城镇化建设部分地实现了其最初设想的目标,包括缩小城乡生活差距,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缓解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与不同区域人民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不匹配等问题。国家基础设施的投资推动了城镇化发展,也增加了农村居民的就业水平。城镇化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是相相辅相成的,这一建设有助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且这种缩小具有区域特征,这也正是本文讨论的主题。
二、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理论关联分析
我国城乡发展目前处于对立向一体化转变的重要时期,然而不同时期的城镇化发展所需的资源要素所有不同。资本和劳动力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两大动力,不仅作为生产要素推动着工业化发展,而且通过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环境推动了城镇化建设。
根据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前提下,可以把城市经济发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工业发展初期无法吸收全部的剩余劳动力,即使劳动力需求扩大,低工资水平仍保有充足的劳动力,厂商利益得到最大化;随着资本和劳动力开始聚集,大规模的投资和劳动力增加带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剩余劳动力迅速被吸收,城镇化、工业部门资本累积速度加快。当资本增长赶上劳动力供给时,经济发展就进入了第二阶段,根据剩余劳动力转移理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剩余劳动力转移强度下降,最终会形成劳动力短缺的局面,当劳动力需求量到达“刘易斯拐点”时,劳动力市场出清,随后将出现劳动力成本上升、供给弹性下降等情况,大部分工业部门将会选择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力来提高劳动生产率。随着农工两部门生产率及报酬差距的拉大,社会矛盾不断加深,政府部门开始注重乡村自身的主动性和内在活力。十九大报告对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推动新型城镇化,实现“人、钱、地”的有效配置,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缩小城乡差距。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一方面,资本投资作为经济增长基本投入要素的一部分,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经济产值帮助提升农村居民的收入,从而减小城乡收入差距;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决定了较大的城乡收入差距,而城乡工资差距是影响农民迁移行为的最主要因素,农村人口的迁移势必导致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更多基础设施投资来支撑规模扩建。城镇规模的扩大可以更好地发挥其辐射效应,扩大农产品需求,带动农村地区的发展,减小城乡收入差距,从而促进资本投资的合理布局。根据以上论述,我国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理论传导机制如图1所示。
图1 基础设施投资、城乡收入差距与城镇化之间的动态机制传导
综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命题: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在不同时期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效果不同,不仅要考虑时间带来的影响变化,还要意识到城乡收入差距拉大后对城镇化与基础设施投资的反馈影响。另外,除了资本、劳动力这两大要素外,能源作为驱动经济增长的第三大要素对空间维度的影响效果不容忽视。我国地域辽阔,各区域间能源差异较大,城乡收入差距与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间的影响效果同样值得思考。下面本文将通过PVAR模型进行全国与区域视角的协动分析以检验上述命题。
三、模型构建与数据检验
(一)模型设定
由前文分析可知,基础设施投资、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机制,采用单一回归方程很难准确得刻画变量间的联动关系,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在建立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PVAR)的基础上,分析和实证检验基础设施投资、城镇化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间的协动影响关系。具体公式如式(1)所示:
在上式中,被解释变量Yit是基于面板模型的3×1维的向量变量,分别代表基础设施投资、城乡收入差距及城镇化水平,i代表各省市自治区,t代表时间;n为滞后期;βn表示滞后n期的3×n维的待估系数矩阵;Yi,t-n是Yit的n阶滞后项,滞后期通过AIC、BIC和HQIC准则进行选择,具体结果见表1所列。αi和γt分别是表示省级层面的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的3×1维的向量,εit为服从正态分布的随机误差项。
表1 滞后阶数检验结果
(二)变量设定与数据检验
本文选取2005-2017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面板数据,原始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各年度《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变量选取和数据检验如下:
(1)基础设施投资(Infra)。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本文在此指标的选取上,借鉴了金戈(2012)[18]自2003年后对基础设施投资的统计口径,该口径与张军等(2007)[19]使用的一致。
(2)城镇化(Urbaniza)。从人口转移角度分析,本文选取普遍测度指标城镇化率来反映城镇化水平。城镇化是指乡村地区人口向城镇地区转移并成为城镇人口的过程,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该比重越大说明城镇化程度越高。
(3)城乡收入差距(Tindex)。现有文献通常采用基尼系数、泰尔指数、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等指标来度量城乡收入差距。由于中国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二元结构,农村人口占比较大,城乡收入差距、地域差距显著,泰尔指数能够考虑到城乡居民绝对收入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数值越高说明该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越大(王少平和欧阳志刚,2008)[20],因此,本文采用泰尔指数衡量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具体如公式(2)所示:
在上式中,Tindex代表泰尔指数,i代表各省市自治区,t代表时间;j=1,2分别代表城镇和农村;I代表城乡居民总收入;Z代表城乡居民总人口。因此,Tindexit表示i地区在t时期的泰尔指数,Iij,t表示i地区在t时期城镇或者农村的收入,Iit表示i地区在t时期的城镇和农村的总收入。Zij,t表示i地区在t时期城镇或者农村的人口数,Zit表示i地区在t时期的城镇和农村的总人口数。
全国及东、中、西部地区的面板数据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所列。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由表2可知,仅有东部地区的城镇化率超过了全国的平均水平,中部地区高于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率;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均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投资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最大且区域内部各省份之间的差距较大,中部次之,东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最小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另外,本文选用的是面板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数据的非平稳,降低了各变量间的相关性,但由于趋势、截距等问题,所用数据可能仍是非平稳数据,存在单位根,使研究结果出现“伪回归”现象。为了避免这一现象的产生,本文首先对所选取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确定所用数据的平稳性,具体检验结果见表3所列。
根据表3的检验结果可知,Urban,Infra,Tindex的原始数据均没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经过一阶差分后,各变量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强烈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原假设,表现出平稳性特征,因此Urban,Infra,Tindex均为一阶单整数据。
表3 面板数据检验结果之一
在面板平稳性检验的基础之上,本文采用Pedroni(2010)[21]协整检验方法,检测基础设施投资、城乡收入差距与城镇化之间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检验结果见表4所列。本文所选面板数据的时间跨度较短,对于这样的样本数据,Panel ADF和Group ADF这两个统计量的效能更高(方大春,2015)[22]。由表4可知,Panel ADF和Group ADF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原假设,因此基础设施投资、城乡收入差距与城镇化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增强了模型估计的准确性。
表4 面板数据检验结果之二
四、模型估计与应用
(一)模型估计与检验
根据前文中构建的三变量PVAR模型,使用GMM方法分别对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城乡收入差距以及城镇化的PVAR模型进行估算,最终的估算结果见表5和表6所列。
由Urbaniza方程可知,东、西部地区滞后一期城镇化对当期的影响在1%的水平下显著,比较估计系数可知,西部地区未来城镇化的发展空间比东、中部地区更大,从全国PVAR模型来看,随着滞后期的增大,城镇化对自身的影响效应将慢慢减小,滞后三期将产生负向影响。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对城镇化的影响要高于东部地区,目前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已经较高,而发展同等程度的城镇化需要更多的基础设施投入完成,因此其受基础设施投资的影响效果要小于中、西部地区,并且和全国整体发展趋势近似。全国及三个地区滞后一期城乡收入差距对城镇化的影响均为负,而全国滞后二期城乡收入差距对城镇化有正向影响,这说明城乡收入差距对城镇化发展有短暂的阻碍效果,其中中部地区的阻碍效果最为明显。
表5 全国PVAR模型的GMM估算结果
表6 东、中、西部地区PVAR模型的GMM估算结果
根据Infra方程,城镇化水平提高之初并不能马上促使基础设施投资的增多,而全国滞后二期城镇化对基础设施投资产生了较大且明显的正向影响;另外,全国及三个地区滞后一期基础设施投资对当期的影响均在1%水平下显著且为正。城乡收入差距对基础设施投资均有负向影响,通过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可以有效的提高基础设施投资,其中,中部地区基础设施投入受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波动显著。
在Tindex方程中,滞后一期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对当期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效果非常显著,均具有促进作用,且中部地区的影响效果要高于其他地区,因此城镇化发展初期城乡收入差距将被拉大,并且该差距自身在初期会产生一定的累积效应。基础设施投资在短期内可以减小城乡收入差距,西部地区效果最明显,中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最弱。
(二)脉冲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基础设施投资、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间的互动机制,本文通过500次Monte-Carlo随机模拟对三个变量进行脉冲响应分析,得到全国及东、中、西部地区的在滞后15期脉冲响应函数,具体结果如图2至图5所示。图中横轴表示冲击发生的滞后期数(年);纵轴表示相应变量对冲击的响应程度,中间曲线为脉冲响应曲线,上下两条曲线分别表示95%置信区间的上下界。
图2 全国脉冲响应函数
图3 东部地区的脉冲响应
图4 中部地区的脉冲响应
图5 西部地区的脉冲响应
根据GMM估算结果,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和城乡收入差距对自身信息冲击的响应方向在后期均有改变,东、中、西部地区与全国的发展趋势近似。从全国的脉冲图看,初期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和城乡收入差距对自身信息冲击响应都显著为正,城镇化从0期开始后逐渐减弱,在第七期后转为负向影响,基础设施投资至少存在15期的正向增长,表明我国基础设施水平还在处在进程中,并且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城乡收入差距对其自身的正向响应随时间在逐渐减弱。
全国城镇化对基础设施投资具有正面效应,且呈“倒U型”现象,在第四期达到最大值,随后逐渐收敛;西部地区城镇化受基础设施投资冲击的影响最大。究其原因,东部地区城镇化水平已经较高,等量的基础设施投资对该地区城镇化发展的作用效果没有中西部地区明显,总体上看,中国基础设施投资对城镇化还是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反之,当基础设施投资面对城镇化的冲击时,从全国范围看,城镇化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影响在0-1期迅速由0.02下降为负,最终收敛于微弱的负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中国本身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造成的,东部、西部地区城镇化对基础设施投资在第5期前迅速降为一个微弱的负向影响,这与全国所示的情况相似,而中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对城镇化的影响在初期显示为一个较弱的负值,然后迅速在第2期达到最大值,第12期后冲击效果基本消失,这也验证了中国基础设施投资存在区域不平衡现象。
全国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在第4期由负向正转变,然后逐渐收敛于零,东部地区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时效晚于全国水平,仅体现在了前两期,而中部、西部地区的这种抑制作用分别达到了10期和7期,西部地区初期的抑制作用最强。相反,给定城乡收入差距一个标准差的冲击,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对城镇化均有负面效应,分别在第1期、第7期、第3期和第4期达到最低点,然后均逐渐收敛于零。这说明初期城镇化发展能够有效抑制城乡收入差距,当城镇化发展了一段时期后,一部分较为富裕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并成为城镇人口,反而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在这个过程中要减小被拉大的城乡收入差距才能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建设。
全国、东、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均能减小城乡收入差距,西部地区的作用效果最佳,东部地区最为平稳,中部地区的作用时效最短。而基础设施投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响应均表现为负,中部地区在初期有一个微弱的正向影响后迅速降到-0.06,随后逐渐收敛于零,且响应效果最为明显,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对基础设施投资几乎没有影响。由以上分析可知,完善基础设施确实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不同地区基础设施要素应该按照该地区的发展特点来选取。
(三)方差分析
为了进一步发现每个结构冲击对变量的贡献率,我们选择前20期作为观察期,然后对各个变量进行方差分析。由于分解结果在20期时已经完全稳定,为了节省篇幅,本文选择对1、5、10、15和20期的方差分解结果进行分析,具体结果见表7所列。
由表7可知,全国城镇化的方差贡献度率主要来源于其自身,在第20期仍有76.8%。分区域来看,不同地区城镇化的主要贡献因素有所不同;东部地区三个变量对城镇化的贡献率相差不大,但由于东部地区本身城镇化水平已经较高,因此其主要贡献率仍是城镇化本身;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对自身贡献率在第5期就已经降到50%,中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对城镇化的贡献率超过了50%,而西部地区城镇化的主要贡献因素是基础设施投资,在20期的贡献率高达83.9%,这与GMM估算结果和脉冲响应图分析结构相一致。因此中、西部地区分别通过城乡收入差距和基础设施投资能更有效地促进该地区的城镇化发展。
表7 方差分解结果
各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的主要贡献率均来自本身,其中东、西部地区在第1期就高于中部地区,东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对自身的贡献率虽然有所减弱,但在第20期仍高于全国水平,西部地区共增加了20%的自身贡献率,在第20期贡献率达96.3%,而中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受城乡收入差距影响明显,对自身的贡献率共减少了22.4%。因此,对于中部地区而言,减小城乡收入差距能够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而对于东、西部地区应针对其地域特色来加强基础设施投入。
全国和东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在第1期时主要来自本身,而中、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主要来自城镇化。在第20期时,全国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方差贡献率是城镇化,东、中地区为城乡收入差距本身,西部地区为基础设施投资。因此,减小东、中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要从其自身产生的根本原因来分析,而基础设施投资对减小西部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有较好的效果。
五、主要结论与启示
(一)主要结论
本文以基础设施投资驱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理论机制为基础,基于中国31个省区市2005-2017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采用PVAR模型对基础设施投资驱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动态影响关系及区域异质性进行实证研究,主要结论如下。
(1)中国总体城镇化和基础设施水平仍存在一定的发展空间,从长期看,中国基础设施投资能够促进城镇化发展,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在减弱。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不利于城镇化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发展,城镇化仅在短期内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基础设施投资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的抑制效果在长期内更明显。
(2)东部地区提高城镇化水平对基础设施投资的促进作用较小,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抑制效果弱、持续时间短,而基础设施投资和城乡收入差距受经济惯性影响较大。因此,东部地区可利用现有的内部基础设施基础来吸引外部对其投资,另外过快的城镇化发展可能是导致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原因之一。
(3)中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和城乡收入差距受城镇化的影响时间最长,基础设施投资对其他两者的影响时效最短,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对城镇化和基础设施投资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因此,改善中部地区城乡差距是优化其城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途径。
(4)西部地区城镇化对基础设施投资有很强促进作用,但持续时间也比较短,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抑制效果较大;基础设施投资不仅可以促进该地区的城镇化,还能有效减小城乡收入差距,城镇化和基础设施投资受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时效最短。由此可见,西部地区主要发展问题是缺少基础设施投入,城镇化水平也会随基础设施的投入而提高。
(二)政策启示
根据以上结论,得出以下几点政策启示:
(1)积极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空间布局合理化。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更多的资源要素配置到农村,为农村发展强筋健骨。各地方政府按照自身禀赋选择差异化发展策略,统筹协调城乡基础设施的资源配置。另外,目前中国基础设施融资主体仍然是以地方政府为主,降低了投融资的主动性。新型城镇化的统筹规划下要完善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与渠道。例如,调整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模式、以及促进政府间、政府和民间的基础设施融资合作等。
(2)稳定推动全国城镇化的全面建设,加速新型城镇化建设在中、西部地区的推进。城镇化在实现劳动资源优化配置和要素报酬均等化上有很好效果,而中西部地区人口外流率高,城镇化进程受城乡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显著。政府部门应当在整体上减小与发达地区在教育、交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有利于人才回流;其次,通过增加新迁人口的住房补贴,摆脱身份歧视等措施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进一步巩固回流人才。
(3)促进生产要素流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减小城乡收入差距。收入差别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经济发展的差距,欠发达地区应该加大经济发展要素的供给力度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力度;另外,政府部门应减少人口迁移过程中的制度性障碍,由此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发达地区由于城市福利导致的户籍门槛较高,但也要注意在户籍制度改革时对非户籍人口的各项权益保障进行保护,顺应市场导向的城镇化发展。
(4)打造城镇化与基础设施投资间的良性联动。基础设施建设应注重系统性的规划,使分散的配套社会性服务设施建设得到集中,从而提高基础设施的投资效率;另外,注意城市的阶段性发展所需基础设施投资规模,构建城镇化与基础设施投资之间的良性联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