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济管理面临的风险及对策
2020-02-19尹慧芬
尹慧芬
(太原市建设项目投资评审中心 山西太原 030300)
0 引言
国内建筑已经呈现出现代化发展趋势,工程规模项目日益庞大。其中,在发展背后,我国工程还存在经济、质量、进度等诸多管理问题,下文将针对工程中存在的经济管理中的风险问题进行详细阐述。
1 工程经济管理中风险问题
1.1 招投标方面
我国现阶段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恶意压价的现象频频出现。许多工程承包商为了拿到项目不惜一再降低自身利益,这样会颠覆市场原有竞争规则,导致工程招投标朝向不良趋势发展。再者,一味压低价格;质量、进度、完成度无法得到保证。另外,现阶段我国工程设计水平并非尽善尽美,在设计时并未考虑深层次或隐藏事例,致使设计给出的预算造价与实际施工成本相差甚远,在后期施工时也难免遇到被迫更改原有设计方案,而现场签证决策方案往往受到多种条件的制约,设计方案草率,工程整体质量被拉低。我国现有工程项目管理机制并不完善,招投标价格方面并未给出明确的硬性规定,因此,许多商家业主为了自身利益而采取风险转移、不合理的结算方式等手段。投资资金与风险相辅相成,建设单位要重视招投标工程设计方案的完善性,强化资金管理薄弱环节。
1.2 经济管理体制不完善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建筑行业迎来新的局面,对工程经济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一系列与工程经济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度的出台,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工程经济管理的框架。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新的问题不断出现,现有的法律不能完全覆盖解决方案,没有给予足够的约束力,其表现体现在:一方面,我国现有责任机制并不健全,对部分扰乱市场竞争的人员缺乏有力的法律约束,致使工程市场完全被业主所主导。另一方面,由于国内施工人员门槛较低,从事施工的企业逐年增多,供需不平衡导致激烈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出现了许多不规范的市场交易,如价格合同、工期缩减等,冲击了原有的工程经济管理。
1.3 意识观念差
意识观念差主要体现在综合管理、合同、造价咨询三个方面:在综合管理方面,工程投入施工后,业主、设计人员与施工方缺乏交流和监督。尽管设计阶段有对应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有监理部门控制质量,然而单位机构全然为了施工质量,保障业主的权益,对工程经济管理意义不大。在合同上,合同管理尚未落实,工程合同条款不够细致,致使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约产生误解,在实际施工中带来争议。另外,部分企业对合同缺乏重视,业主没有认真执行监督工程是否按照合同施行,合同成为表面签订,失去意义。在造价咨询上,随着工程项目逐渐重视造价管理,造价咨询行业得以发展。近年来,在咨询组织发展背后,管理制度却得不到落实。咨询行业并没有承担经济损失责任,没有完善的薪酬制度或回避制度,其咨询失去了应有保障,阻碍工程经济管理。
1.4 不可控资金风险
现代化建筑环境促使建筑规模庞大,工期长。在设计初期至竣工期间,工程要经历天气变化带来的工期延误、材料损失、甚至自然灾害带来的施工场地受灾严重等经济损失,损失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交由业主承担,施工器械损失交由施工方承担。气象灾害带来的损失无法预知,损失金额并不可控,这样便给建设公司带来不可预计的经济危机,形成巨大的经济压力。
1.5 资金支付风险
工程支付分为进度款和预付款,前者依据合同签订内容予以支付,支付方式为单项施工完结后或按照工程进度按月结算,由于合同内容明确,支付金额通常不会发生较大变动。与之相对,后者包括各项费用,既有政府规定应缴纳的施工费,又包括施工中各个器械设备的预付款,施工的大型器械一般为国外进口,设备长时间使用,施工状态并非人为干预,倘若在使用中出现意外,其具体担负赔偿费用或多或少都会带来对应的经济管理风险。
2 完善工程经济管理
2.1 提高招投标水平
招投标质量的提升离不开流程、管理以及工作人员的参与。首先,参与竞标的企业要熟悉项目施行情况以及具体要求,根据企业自身能力提供合适设计方案,设计方案要在符合业主要求的基础上凸显公司的设计特色,并结合市场材料、人工、设计等情况给出合理的报价。同时,还要考虑工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风险总结。在投标过程中,参与审核的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公正透明的态度,结合实际施工情况核实招标方案和施工方案。
2.2 材料设备控制
工程中所涉及的材料必须经过科学计算后进行购买,所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工程所需的质量标准,杜绝以次充好,也不可过于大材小用。负责材料购买人员必须事先了解市场波动,熟悉市场供应,合理控制材料价格和数量。机械设备的选购应考虑在未来工程发展形势,尽可能选择能够适用于未来发展的机械设备,不可贪图便宜选择过时的设备,致使机械选购后闲置。另外,机械在使用中容易出现故障,除了完善的售后服务外,企业人员也应当具备一定的维修技术,减少施工中因细小问题带来的机械停运造成工期延搁。
2.3 遵守合同规定
工程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对合同材料进行完善仔细的审阅,了解各条条例具体要求,经过协商谈判确定合同签订。在后续施工中,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内容进行实施,“以合同为依据,以事实为基础”切不可将合同当做一纸空文。对对方违反合同条约的行为要及时拿出法律进行约束,维护自身应享有的权益。
2.4 完善项目投保
建设单位应该摒弃侥幸心态,根据项目的情况统一安排投保事宜。投保是规避诸多不可抗拒因素带来经济损失的唯一途径。在投保前,建设单位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并将设计单位、承包商、设计、勘察、监理单位等共同列入保险人范围,保证工程发生风险时,便于决定权的转嫁。投保时还应该注意保险费用以及赔偿条约明细,避免投保出现遗漏、脱节或重复现象,合理安置投保费用,保证保险项目能够覆盖工程中的风险。同时,建筑单位应掌握赔偿条款实权,保障自身经济利益。
2.5 支付风险控制
建设单位在支付风险控制上从两个方面入手:确认支付的具体条件与控制支付流程。具体条件中主要是为工程进度确认单,包括合同中协商一致的金额、工程进度确认、扣除预支项目金额后的具体金额、以及工程项目结算书。满足后方可确认工程完工,再进行支付。支付流程控制主要由建设单位的财务负责,在支付前,财务部门需要对当期工程预估支出确认。工程施工前,财务部门要对项目进行分解概算,得出科学合理的项目合同支付台账,给予进度款。最后,在尾款支付上,要确认质量保质期满后,无任何工程遗留项目或质量问题,达到合同要求后方可支付尾款。
2.6 加大监察
当前我国施工项目中监察组织并不完善,监察工作未经国家统一规定,因此,在部分工程中出现监察失职等状况,导致工程进度、质量与预期相差甚远,引发工程纠纷。为此,为了避免工程项目中经济风险发生,监察人员必须重审自身职责,并细化工程责任,一一落实实际工作事项。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工程建设环境存在诸多经济问题,放任必将导致建筑行业的不良发展。因此,参与工程项目人员应恪守其职,改善当前不良风气。建设单位也要关注工程项目,完善经济管理,为新世纪的建筑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