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企业应对新冠疫情的几项工作
2020-02-17方卫国
方卫国
(杭州萧山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浙江杭州 311200)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发展至今,就新型冠状病毒是否会随饮用水传播,一直是水务行业,特别是供水行业关注的焦点。不少国内学者通过对文献资料的研究,从病毒特性、现有消毒工艺的机理等方面展开了探讨,但由于对冠状病毒的研究尚不深入,现有水厂工艺对冠状病毒的灭杀效果也缺乏试验和数据支撑,国内尚未形成统一的指导性意见。目前,部分学者和专家认为新型冠状病毒由于不耐氯,且离开宿主无法存活等特点,认为现有水厂的消毒工艺已足以应对,无需特别关注;但也有供水企业从万无一失的角度出发,提出应加大水厂氯消毒剂的投加量。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监测方案》,提出“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监测,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应在水源地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防控特征指标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密监测”。结合该文件中所提到的饮用水安全保障要求,本文就新冠疫情下供水企业消毒的措施、供水企业运行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观点陈述。
1 新冠疫情下饮用水消毒的注意事项
饮用水的生物安全性,应当重点关注浊度和余氯两项指标。浊度是微生物的一个指示性指标,尽可能低地控制出厂水浊度,对于饮用水的生物安全将是极大的保障。对于余氯,更重要的应该是CT值,但很多水厂仅关注了C值(消毒剂的有效浓度,即消毒剂余量),却忽略了T值(有效接触时间),片面理解余氯这项指标的内涵,可能会掩盖问题的实质。首先,管理规范的水厂,特别是出厂水浊度控制在0.3 NTU甚至0.1 NTU以下的水厂,如滤后水加余氯0.5~1.0 mg/L,并严格按照国标要求来计算有效接触时间,对出厂水的消毒效果应当有足够的信心;其次,供水企业根据几十年的运行经验来看,对于未知的病毒、细菌等病原体,都是在国标的指导下常态化进行消毒,事实证明,现有的消毒工艺在规范操作的前提下是安全可靠的,特别新型冠状病毒具有不耐氯的特性,氯消毒剂对其是有效的;第三,如果部分水厂认为确有必要提高加氯量,应思考在预加氯、滤后或出厂补氯的哪一段工艺上进行加强,提高加氯量的根本是要解决什么问题,要达到何种效果,应当要有科学的论证和判断。如果仅仅是作为一种担心,盲目地加氯,并不科学,也非必要。
科学的论证和判断,离不开数据的积累和支撑。现阶段如果供水企业的人手安排得过来,水质抽查工作应尽可能关注到末端,并且以末端为主。由于春节和疫情的影响,长时间的节假日导致供水企业目前缺乏对现阶段末端水质数据的跟踪,尤其是水厂——管网——远距离/用水量小/管内流速低的末端的余氯的变化规律。只有掌握实际情况,分析余氯变化规律,才能分析判断供水系统的薄弱环节,针对性施策。
2 新冠疫情下供水企业应关注的部分工作
供水企业是默默支撑抗击新冠疫情工作的后勤保障,也是城市平稳运行的核心骨干,在当今疫情状况下,供水企业应该重点开展以下6点工作。
(1)水、电、气都是城市运行和人类活动的基本必需品,供水企业当前的首要任务依然是确保稳定、可靠的供水。
(2)供水行业对从业人员有相对专业的要求,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必要具备对工艺、设备、设施的认知基础。由于在疫情的特殊时期,甚至有可能需要安排水厂人员在厂内待命替换轮班,所以确保水厂全员安全是当务之急。现阶段,供水企业应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员工自身及家人的防护,避免产生员工被感染的情况,如因为部分员工的患病,导致一个班组甚至一个水厂被集体隔离,对供水安全保障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3)非常时期,供水企业仍应履行为民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的职责,当出现供水困难的抢修、维护任务时,仍应当正常出勤,保障供水。
(4)对于可以延缓办理的业务,如营业大厅的工作,供水企业应尽可能采用网上办事的技术手段,减少员工与外界的接触。
(5)未雨绸缪,备好物资。由于疫情的发展前景尚不明确,后期受物流受限、司机紧缺、工厂延后开工等影响,可能会导致净水药剂出现短缺,因此在有条件的前提下,应尽可能提前谋划。
(6)供水企业也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职责,由于全社会的消毒剂紧缺,如水厂有足够的存量(主要指在线次氯酸钠发生器的食盐原料),可尽所能为就近的隔离区域、医院等提供一些帮助。
3 结论
总而言之,现阶段供水企业应先保证员工的自身防护,减少接触性的业务办理,注重药剂等物料储备,务必以确保稳定供水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