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制造业稳增长四项措施
2020-02-17
机械工业标准化与质量 2020年2期
2020 年1 月3 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促进制造业稳增长的措施, 稳定经济发展的基本盘。
会议指出, 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制造业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 要用改革办法和市场化措施, 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增强发展动能, 促进制造业稳增长。
一要推进改革创新。 大力改善营商环境, 继续实施以制造业为重点的减税降费措施。 推动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和企业电信资费, 全部放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方式,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 鼓励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股权投资、 债券融资等更多向制造业倾斜。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
二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 出台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支持政策, 推进智能、 绿色制造。 更好发挥民营和中小企业在制造业投资中的作用,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 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升级传统产业, 推动重大创新技术和产品应用、 工业基础能力提升、 新动能成长, 提高劳动生产率。
三要扩大制造业开放。 清除影响制造业开放政策落地的各种障碍, 鼓励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参与竞争、 开展合作。 完善规划、 用地、 用海、 能耗等政策, 推进制造业重大内外资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鼓励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更大力度承接产业转移和吸引外资。
四要深挖内需潜力。 完善促进汽车产业改革发展的措施。 推动适应国内需求的工业品增品种、 提品质、 创品牌, 丰富消费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