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国家和市民社会的批判逻辑
——以《论犹太人问题》为中心
2020-02-16何瑾
何 瑾
(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北京100871)
中世纪以来的欧洲,犹太人的诸多政治和经济权利一直受到基督教的限制。随着17、18世纪启蒙运动的兴起和欧洲海外贸易的扩张,宗教信仰不再是人们生活中唯一的权威,欧洲社会开始倡导人权、重视商品经济。18世纪末,特别是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和《人权宣言》的颁布,使得“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等观念深入人心,而犹太人长期受压迫的生活现状引起了欧洲社会中很多知识分子和思想家的关注,他们围绕犹太人在基督教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在这一波热烈的讨论中,布鲁诺·鲍威尔《犹太人问题》一文指出,犹太人问题是宗教问题,只要国家废除宗教实现政治解放,人就能够摆脱宗教的束缚。马克思读了这篇文章之后,认为鲍威尔写得“太抽象”,于是撰写了《论犹太人问题》一文表明犹太人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它在德国是宗教问题,而在美国、英国和法国却是世俗问题。马克思进而批判鲍威尔混淆了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并且提出了实现人的解放的基本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为人类求解放。①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5月5日。《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阐述有关人的解放思想的重要文献,借探讨犹太人的解放问题深入剖析了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的关系,他指出了政治解放的历史局限性,并将对政治解放的批判转变为对政治国家的批判,转变为对作为政治国家之前提的市民社会的批判,为人的解放理论提供了基本的思路。本文试图以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文本为中心,探索马克思有关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关系的基本观念,试将马克思对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批判的逻辑进程概括为政治解放的二重意蕴、政治解放的历史局限、马克思对人的解放的未来展望,最后简要归纳《论犹太人问题》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政治解放的二重意蕴
马克思与鲍威尔的论战体现了两人对“政治解放”的不同理解,总的来看,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中的“政治解放”有两重意蕴。
其一,从国家的地位来看,政治解放是指国家摆脱宗教权威对其支配的过程,即“所谓的基督教国家”成为“完成了的基督教国家”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把宗教从公法领域驱逐到私法领域中去,这样人就在政治上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宗教从国家分离出来并向市民社会转移,“成为市民社会的、利己主义领域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的精神”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74页。,国家不再受世俗精神的控制,而是作为政治国家本身而存在。
所谓的基督教国家,是“把基督教当作自己的基础的国家,因而对其他宗教抱排斥态度”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5页。。马克思指出当时的德国就是这样的国家,它是“职业神学家”的国家,基督教会和特权阶级排斥犹太人的宗教,对犹太人的权利和自由加以漠视、对犹太民族进行残忍地压迫。而完成了的国家,是“无神论国家、民主制国家,即把宗教归为市民社会的其他要素的国家”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5页。。马克思认为当时的美国、英国和法国是完成了政治解放的国家。这些国家不信奉任何宗教,不受任何宗教的支配,而是作为国家本身而存在。在完成了政治解放的国家中,宗教不再支配人们的政治生活,而只存在于人们的世俗生活中,宗教精神脱离政治实现了世俗化。
政治解放带来的宗教精神世俗化体现为宗教与国家的关系、宗教徒与公民的关系两个层面的转变。一方面,政治解放使得宗教的存在没有了政治意义,宗教“只是关系到厌世情绪,只是理智有局限性的表现,只是任意和幻想的产物,这是因为它是真正彼岸的生活”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9页。。政治解放使神权国家向世俗国家转变,宗教精神只存在于人们的世俗生活中,它不再支配人们的政治行为;而与此同时,政治解放没有消除人的实际的宗教笃诚,也不力求消除这种宗教笃诚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5页。。它使宗教脱离了国家只存在于市民社会领域,并对国家的存在起着积极作用——“因为宗教是在这种国家中实现的人的发展阶段的理想形式”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79页。,政治解放并没有彻底消除宗教对人的影响,市民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拥有宗教信仰自由。因此,政治解放使得信仰基督教而排斥其他宗教的国家变为了宗教宽容的政治国家,这是人类解放的前提。
另一方面,政治解放使国家与市民社会相分离,人获得了双重身份,他在私人领域是宗教徒,在公共领域是公民。“人分解为犹太教徒和公民、新教徒和公民、宗教信徒和公民……这种分解是政治解放本身,是使自己从宗教中解放出来的政治方式。”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5页。由于个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之间、市民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之间的二元性,人可以既是公民又是宗教徒,这种双重身份之间并不会互相排斥。
其二,从国家的性质来看,马克思所说的政治解放是指资产阶级通过政治革命推翻旧的封建特权阶级的统治、建立资本主义国家的过程。政治革命带来了“同人民相异化的国家制度即统治者的权力所依据的旧社会的解体”,资产阶级通过政治革命获得了自由和解放。
随着政治革命而来的,是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以及旧时期市民社会政治属性的消解。旧社会的性质是封建主义,并且它直接具有政治性质——旧的市民社会的要素,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等,“已经以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的形式上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86页。。也就是说,在封建主义社会形态下,市民社会与国家是高度重合的,市民社会中的财产、家庭等要素是特权阶级和普通人民相互分离的依据,它人为地造成了人们在政治领域中的不平等,导致国家权力只掌握在少数、与人民相脱离的统治者手中。政治革命使国家摆脱了宗教的束缚,宗教因素、物质因素等原先在国家中作为划分不同人群的依据被限定在市民社会之中,由此因财产、土地等带来的同业公会、行帮等阶级特权在政治领域被消除了。此外,政治革命把市民社会分为了简单的两部分:“一方面是个体,另一方面是构成这些个体的生活内容和市民地位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8页。政治革命使得国家的归国家、市民社会的归市民社会,人们在市民社会中可以在宗教信仰、私有财产、家庭等方面存在差别,但人们在政治国家中获得了普遍的政治权利,国家事务成为每个人的共同事务。
然而,政治革命具有局限性。虽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充分肯定了政治革命对于政治解放的重要作用:“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非常革命的作用”,“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02-403页。。但政治革命最终的目标是为资产阶级而不是全人类服务的,政治革命“并不是消灭资本和雇佣劳动,而是为了缓和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对抗并使之变得协调起来”,并“以民主主义的方法来改造社会,但是这种改造始终不超出小资产阶级的范围”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8页。。由此,马克思指出了政治革命的历史局限性——通过政治革命完成的政治解放意味着人类脱离了封建奴隶社会,意味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但它并没有消除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因为财产私有制而带来的阶级差别和对立。
鲍威尔对犹太人问题的了解过于片面,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政治革命只让资产阶级获得了财产权和经济自由,因此他没有看到政治解放的历史局限。在鲍威尔看来,只要宗教退出政治领域,即公民不再信仰宗教,那犹太人就获得了解放。也就是说犹太人只要放弃犹太教、获得公民的身份,便获得了政治解放。但是马克思认为获得政治解放的政治国家的成员,并不会如鲍威尔所说能够获得真正的解放。“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0页。政治解放虽然让国家摆脱宗教成为了人民的公共事务,但是它并没有让人们在市民社会中摆脱宗教精神和资本主义精神的支配,它使得人们成为抽象的、异化的存在。因此,“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0页。。马克思转向了批判政治解放、批判完成了政治解放的资本主义国家。
二、政治解放的历史局限
鲍威尔提出的用废除宗教来实现人的解放从而解决犹太人问题的方案,暴露了他对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关系的片面理解。随着政治解放的完成,国家与市民社会相互分离,人们同时具有了公民和市民双重身份。每一位国家的公民都实现了政治解放,都被赋予了平等的政治权利,因此国家从市民社会中撤出,上升为“普遍事务”。但是政治解放并没有消除存在于市民社会中的宗教和资本主义精神对个体市民的影响,人的完全的解放还没有完成。马克思认为鲍威尔没有进一步思考政治解放的局限性,更没有对如何让人获得完全解放这一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基于对鲍威尔观点的驳斥,马克思从三个层面展开了他对政治解放和对完成了政治解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批判。
第一,政治解放只是人的局部的解放。鲍威尔把犹太人问题看作纯粹的宗教问题,因此他尝试在批判宗教中找到犹太人问题的解决之道。他于1843年发表了《犹太人问题》,对基督教国家进行了批判,认为犹太人和基督徒之间最大的矛盾就在于宗教对立,因此,只要将宗教完全废除,就不会存在宗教对立,那么犹太人问题也就会得以解决。因为“只要犹太人和基督徒把他们相互对立的宗教只看作人的精神的不同发展阶段,看作历史撕去的不同的蛇皮,把人本身只看作蜕皮的蛇,只要这样,他们的关系便不再是宗教的关系,而只是批判的、科学的关系,人的关系”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65页。。鲍威尔承认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之间存在联系,而只要实现了政治解放,也就完成了人的解放。
马克思的观点与鲍威尔的大相径庭。一方面,马克思认为鲍威尔对犹太人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忽视了犹太人问题在不同国家所表现出的不同特点。马克思运用比较历史分析的方法,指出在奉基督教为国教的德国,宗教存在于政治领域,国家与市民社会合而为一,犹太人问题自然是宗教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在于使国家摆脱宗教,使宗教脱离政治领域。但是在英国、法国等国家,犹太人问题已经不再是宗教问题,而是世俗问题。这些国家早已摆脱了宗教实现了政治解放,宗教依旧存在于政治领域之外的市民社会之中,并对人们产生着影响。马克思用犹太人问题在不同国家的表现来说明,政治革命使国家脱离宗教完成了政治解放,但是,政治解放只是实现人类解放的前提,它并不意味着彻底的人的解放。
另一方面,马克思批判鲍威尔没有意识到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分,因此把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混为一谈。鲍威尔认为宗教在政治上的废除就是宗教的完全废除,他相信只要宗教从国家脱离,人们就获得了解放。鲍威尔的观点受到马克思的猛烈抨击,他指出国家与市民社会是二元对立的,宗教解放只是“把宗教从公法领域驱逐到私法领域中去”,市民社会的成员依旧受宗教的控制,他们不仅没有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反而获得了信仰宗教的自由。“即使人还没有真正摆脱某种限制,国家也可以摆脱这种现实,即使人还不是自由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自由国家。”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0页。因此政治解放只是人的解放的其中一个层面,国家获得了解放并不意味着市民社会也获得了解放。
第二,政治解放导致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分化,造成了市民社会中人的异化。政治解放带来了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分,带来了人们在市民社会中的经济活动独立于在国家中的政治活动。马克思指出,废除了宗教之后,人们过上了两种生活——“天国的生活”和“尘世的生活”。“天国的生活”,是政治共同体中的生活。在政治国家中,人们被看作类存在物,人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人们从自己现实的个人生活中抽离出来,具有了非现实的普遍性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3页。。“尘世的生活”是人们在市民社会中的生活,人们在其中可以是商人、短工、土地占有者等现实的个人,人自身同他人分离,存在于最直接的现实中。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使得一切私人活动变得独立于政治和其他任何活动。
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造成了在市民社会中的个体是利己的、异化的存在。“经济领域的个体主义和放任自流体现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分”②黄涛、吴彦主编:《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张东辉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第22页。,而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对立,表现为人作为宗教信徒的市民身份和自己的公民身份的对立。一方面,市民社会中的经济活动不再受国家的任何干预,市民在资本主义精神的影响下,具有了利己性。个体把私利作为自己活动和行为的出发点和结果评判标准;把人本身降作工具而不是视为目的。市民社会彻底地脱离了国家的控制之后,“人作为私人进行活动,把他人看作工具,把自己也降为工具,并成为异己力量的玩物”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3-174页。。另一方面,市民个体之间相互分离、冲突,成为异化的存在。人的本质在于“类存在”,在于国家所实现的普遍性,但是市民社会中的个人是“原子式”的孤立的个体,人与人之间互相分隔;孤立的个体以追逐私利为目标,一旦其他人与自己出现利益分歧,就有可能会成为出现敌对和冲突的情景,甚至极端化为彼此仇视、互相倾轧的局面。
第三,政治解放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平等,造成了国家的异化。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带来的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分,凸显了“市民社会成员和他的政治狮皮之间的矛盾”,造成了人的异化。马克思接受黑格尔有关市民社会和国家关系的主张: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与国家是二元对立的——市民社会体现的是人的“特殊性”,在这一领域中,不同个体之间的关系是对立、冲突的;而政治国家对应着人的“普遍性”,在这一领域,人与人之间是和解性和互补的④陈浩:《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复归——黑格尔哲学视野下的〈论犹太人问题〉》,《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一方面,在政治国家之中,人们以类存在物存在,因为国家许诺的“人人平等”而把共同体当作自身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人们在市民社会中却过着真实的生活——是在资本主义精神的支配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下降为金钱物质利益关系,人们互相利用他人作为追逐利益的工具,人本身成了手段而不是目的,国家“以形式的普遍性掩盖了实质的特殊性”⑤白刚:《从政治革命到革命政治:马克思政治哲学的转向》,《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资本主义革命确立起来的政治制度虽然对公民的政治权利有着普遍、共同的主张,但是它却掩盖了市民社会中个人因为特殊的、利己的利益而相互利用、互为工具的现实,因此,马克思认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体现为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矛盾,带来了人的异化。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家产生于家庭和市民社会之中,“个人生活成了公共生活绝对的基础和前提”⑥刘增明:《论马克思对个人生活与公共生活关系的批判和重构——从〈论犹太人问题〉的文本解读来看》,《哲学动态》2009年第3期。。但是,政治解放却带来了国家的异化:政治解放之后的国家表现为普遍性的“权利”,但是普遍参与的政治生活只是一种理想而已,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真实状态是各自具有特殊的利益。在国家之中,“人,不仅一个人,而且每一个人,是享有主权的,是最高的存在物,但这是具有无教养的非社会形式的人,是具有偶然存在形式的人,是本来样子的人,是由于我们整个社会组织而堕落了的人,丧失了自身的人,外化了的人,是受非人的关系和自然力控制的人,一句话,人还不是现实的类存在物”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9页。。而在市民社会中的生活才是人们真实的生活状态,“人在其最直接的现实中,在市民社会中,是尘世存在物。在这里,即在人把自己并把别人看作现实的个人的地方,人是一种不真实的现象。相反,在国家中,即在人被看作是类存在物的地方,人是想象的主权中虚构的成员,在这里,他被剥夺了自己现实的个人生活,却充满了非现实的普遍性”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3页。。政治解放使得政治生活远离市民社会的生活,并用国家的政治性取代了市民社会的丰富性,使得具有普遍性的国家与市民社会中特定的个人利益相脱离,因此,国家的普遍性是政治的、抽象的、非真实的普遍性。所以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具有历史局限性,政治国家也就成为了他批判的对象。
马克思认为完成了政治解放的国家,也就是资本主义国家,无法解决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矛盾,也即无法消除其自身的异化。国家虽然从政治上废除了出身、等级、文化程度和职业等差别,在政治上通过宣称人人平等而实现了自身的普遍性。但是在市民社会中,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并没有消失,反而作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而存在。市民社会“还是让私有财产、文化程度、职业以他们固有的方式,即作为私有财产、作为文化程度、作为职业来发挥作用并表现出他们的特殊本质。国家根本没有废除这些实际差别,相反,只有以这些差别为前提,它才存在,只有同自己的这些要素处于对立的状态,它才感到自己是政治国家,才会实现自己的普遍性”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72页。。这就造成了在形式上每一个公民都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但实质上,市民社会中的个人却因为私有制和拜金主义的存在而呈现出地位的不平等。
马克思认为,要摆脱“一切人反对一切人”、自私自利的市民社会精神的支配,从而让个人以真实、具体的人本身为目的,获得实质上的平等。所以,马克思转而批判市民社会,批判市民社会中的资本主义精神,并在这一过程中找寻实现人的解放的基本方式。
三、实现人的解放的基本方式
从总体上看,在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的理论系统中,包含了政治解放、经济解放、社会解放、自然解放、人本身的解放等不同的方面,主要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人与其本质的关系。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人的解放”的主要层面和最终目标有如下经典的论述:
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地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④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77、78页。
由此可见,人类解放并不是一项一蹴而就的历史活动,它需要经历自然解放、社会解放和自我解放三个阶段,并且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论犹太人问题》虽然是马克思早期的作品,但它已经涉及到了政治解放和经济解放两种人的解放的形式,并且蕴含了马克思对国家和市民社会批判的逻辑,体现其对人类解放进程的展望。
第一,政治解放是人的解放的基本前提。要获得人的完全解放,需要消除政治领域中人与人的异化,也即完成资本主义革命,实现政治解放。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对于使人摆脱人与自然、人与他人异化的状态具有积极作用。政治解放是国家摆脱宗教的控制的过程,实现政治解放的国家,在政治上赋予人们平等的公民权,从而消除由宗教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紧张关系。同时,政治解放也是人类社会摆脱封建奴隶制、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它意味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具的进步,这将带来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摆脱自然界对人的制约、增强人的主体性。但是,马克思在肯定政治解放的进步意义的同时,也指出政治解放的不彻底性。它带来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对立,让人过上双重生活。人在公共生活中是类存在物,但在市民社会中却是追逐私利的相互异化的人。所以,政治解放还没能完全解决人与他人的异化、人与其自身的异化等问题,资本主义革命并不带来人的彻底的解放。
第二,要实现人的解放,还需要消除市民社会中人与人的异化,即消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完成经济解放。“人的解放”解决的是“政治解放”所遗留的“人”(homme)与“公民”(citoyen)的二元对立状态①李彬彬:《从宗教批判到社会批判——鲍威尔对“犹太人问题”的解答及其对马克思的影响》,《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7年第1期。。马克思认为,要实现人的完全解放,需要在政治解放的基础上,消除市民社会中人与人的异化,即消除市民社会中强调实际效用和自私自利的犹太精神。马克思通过观察日常生活的犹太人,认为犹太人问题是世俗的问题,是拜金主义。因此要解决犹太人问题从而实现人的解放,就需要消除私有财产制,消除人们对金钱的崇拜。正因为私有财产和个人追逐私利欲望的存在,才使得市民社会中的成员相互敌对、彼此利用,造成了“人的异化”。而“如果有一种社会组织消除了做生意的前提,从而消除了做生意的可能性,那么这种社会组织也就会使犹太人不可能存在。他的宗教意识就会像淡淡的烟雾一样,在社会这一现实的、生命所需的空气中自行消失”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92页.。马克思指出,消灭私有制,让人们从拜金主义和人的物化中解放出来,是实现经济解放的重要环节。“劳动阶级在发展进程中将创造一个消除阶级和阶级对抗的联合体来代替旧的市民社会;从此再不会有原来意义的政权了。因为政权正是市民社会内部阶级对抗的正式表现。”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55页。因此,马克思主张通过对私有财产的扬弃来消除市民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异化,实现人的彻底解放。
第三,要获得人的完全解放,还需要将市民社会的特殊性和政治国家的普遍性统一起来,消除国家的异化和人与其自身的异化。即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以无产阶级为物质力量,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条件,以“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为终极指向④刘同舫:《马克思人类解放理论的演进逻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117页。,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批判法国大革命之后,市民社会里的个人和公民、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排序被颠倒了过来——本来应该是目的的政治国家,却降格为维护市民社会中个人私利的工具:“公民身份、政治共同体甚至都被那些谋求政治解放的人贬低为维护这些所谓人权的一种手段;因此,citoyen[公民]被宣布为利己的homme[人]的奴仆;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所处的领域被降到人作为单个存在物所处的领域之下;最后,不是身为citoyen[公民]的人,而是身为bourgeois[市民社会的成员的人],被视为本来意义上的人,真正的人。”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185页。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让人们过上了“天国”和“尘世”的双重生活,即人们在国家中是过着公共生活、享有平等政治权利的公民,以国家为目的,由此国家具有普遍性;在市民社会中人们追求实际需要和个人私利,过着相互独立、相互利用的个人生活,成为相互异化的市民,由此市民社会具有特殊性。而国家从家庭成员和市民社会成员中产生,没有家庭和市民社会作为自然基础和人为基础,国家就不可能存在①艾四林、柯萌:《“政治国家”为何不能真正实现人的解放——关于《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与鲍威尔思想分歧再探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8年第5期。,所以国家的普遍性是以市民社会的特殊性为前提,要实现人的解放,就需要将两者统一,也即人“把自己从阶级中解放出来以在政治上作为一种共同体实现自己”②黄涛、吴彦主编:《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张东辉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第41页。。真正的人的解放状态是人生活在这样的共同体中:每一个人的发展不仅不是以牺牲他人的利益为前提,反而是为其他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这样的共同体是个人生活与公共生活相互统一、具有实质普遍性的共同体。
四、《论犹太人问题》的理论价值与现实启示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体现了他对人类命运的深切关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马克思主义第一次站在人民的立场探求人类自由解放的道路,以科学的理论为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指明了方向③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8年5月5日。。一个多世纪以前,马克思以德国的犹太人普遍受到压迫的社会现实为背景写作了《论犹太人问题》一文,对鲍威尔片面的人的解放的主张进行了彻底的驳斥,指出人的解放具有阶段性,并且给出了初步的人类解放的方案。《论犹太人问题》为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的形成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时至今日,它依然对现实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它的理论价值和现实启示主要可归结为三个方面。
其一,《论犹太人问题》文本对于马克思研究政治经济学、坚持历史唯物主义、最终走向共产主义,具有奠基性的理论价值。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出发,指出了人类解放具有阶段性和层次性。马克思在思考犹太人问题时,通过比较英、美、德等国的现实情况,批判鲍威尔将犹太人问题界定为宗教问题的片面性,体现了他的辩证思维。同时,马克思以现实的人为出发点,根植于个人的现实生活来阐释人类的解放,指出人的解放具有阶段性和层次性,为他的历史观提供了坚实的唯物论基础。马克思把对金钱的批判与人类的完全解放结合在一起,得出消除私有制才能消除人的异化从而实现人的完全解放的结论,已初现他立足于政治经济学对社会现实进行剖析的思想萌芽。而在马克思随后发表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指出,只有破除对政治国家和金钱的崇拜,并且通过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才能消除由人的异化所带来的阶级和民族压迫,才能实现人类的解放。这一时期的马克思已经意识到了私有制是阶级产生和对立的根源,也意识到了无产阶级是消除财产差别和阶级分立、消解人的异化、实现人的自我解放的强劲力量,这为日后《共产党宣言》的起草和发表做了充足的理论铺垫。
其二,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所表明的民族观,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政策的推进和落实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马克思的民族观的核心主张在于民族平等,而实现民族平等是人的解放的必然结果。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第一次提及民族和宗教问题,他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出发,揭露了当时犹太民族在德国社会受到不公正对待的现实,并且指出犹太人问题的本质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的发展所带来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剥削。马克思的民族观倡导尊重各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文化观念,保障每一个民族的政治和经济权利。习近平强调,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和灿烂的中华文化。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人民日报》2014年9月30日。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大家庭,妥善处理民族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安定有序和国家的团结统一。坚持运用马克思的民族观来处理我国的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对于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
其三,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对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批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价值遵循。马克思认为犹太人问题的根源是市民社会中人们的利己主义和拜金主义,所以他批判这种造成人的异化的资本主义精神。人们合理地追求现实的物质利益,能够为社会发展提供动力,但如果唯利是图的风气盛行,将会有损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不可否认,追求经济利益能够创造社会财富、提高人们的劳动报酬、增加国民人均收入;此外,经济的发展能够推动国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缩小贫富差距。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个人和社会在积累财富获得发展的同时,需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目前我国面临的很多问题,究其根源都是拜金主义在作祟。所以新时代我国市场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警惕拜金主义的侵蚀,营造健康的环境和良好的风气。一个多世纪之前马克思对拜金主义的批判和他的辩证唯物史观,对于当下人们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增强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依旧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