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探究
2020-02-15苏乾瑞
苏乾瑞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陕西西安 710000)
0 引言
通过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的开展,不仅能够使得交通运输能力得到提升,且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也能够起到极大地带动作用,为此,加大对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开展,显得尤为重要。在此过程中,首要的部分则是需要关注合同管理的部分,一旦合同中有模糊的概念出现时,则使得责任方需要承担的的责任处于含糊不清中,相应的责任方为了自身的利益,可能会采取钻空子,逃避的方法去处理,这将必然使得工程项目陷入僵局之中,且将危害无穷。
1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的特点
1.1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严格性较强
公路建设项目合同所涉及的双方为发包方与承包方,此过程中,双方通过此种书面协议的方式,将使得各自所具有的责任与义务的部分,能够得以细化性地明确出来,例如:开工的时间、完工的时间、所需材料的标准等方面,都是需要在合同中予以完善性地列举出来,才能够在有纠纷产生时,使得双方的权利方面,通过合同产生的法律效力得以保障。且当双方签订合同后,承包方必须严格地按照合同的要求,开展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建设任务,而发包方则拥有监督的权利,以此来确保自身的利益方面免受侵害。
1.2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程序性较强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通常都是国家级项目,所以在施工前必须交由相关部门予以立项批准后,才能够正常施工。为此,对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的部分,务必履行相关程序的要求,对于施工前期、施工过程、施工后期的各项要求,都必须在合同中予以体现,且形成可行性报告的形式,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待可行性报告得到切实化沟通与磋商后,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并进入到下一步签订合同的环节中去。
1.3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限定性较强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的限定性,则主要体现在对于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资质限定方面。根据资质限定的要求,发包方必须能够满足国家要求的施工资本,才不至于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形,同时,发包方必须具有一定的监督能力,进而通过强有力监督措施的实施,才能够确保监督管控工作的部分切实化地落到实处,使得自身的权利方面能够免遭侵害。此外,对于承包方的要求,则体现在必须具有专业性强、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等方面。同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需要确保设备的完善性,在施工团队的管理方面,必须建立相应的标准、流程、制度等,这样才能够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化实施。而通过限定性要求的部分,通过资质审核的环节,则是防止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对于承包方出现把关不严的情形下,进而造成巨大损失发生的悲剧,而一旦合同签字之后,则就具备了法律效应,因此,必须做重点性关注的工作。
2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2.1 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1)合同管理的部分,在大多数人的意识中,还是片面地认为是项目建设双方各自领导人的责任,而不是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所有人员的责任。在此种错误的认知下,则合同的内容履行效果方面,必然大受影响。为此,相应的分包方与承包方,各自需要从项目的整体出发,按照合同管理的要求,将项目建设的目标分解到下级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并予以责任到每个人,才能够确保任务点得以细化性地执行,进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的。
(2)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分包方需要按照合同目标的要求,对于管理任务的部分,细分到每个管理人员的身上,才能够使得监督的环节,切实性地执行到位。通常,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规模都比较大,因此,所存在的不确定因素点也就比较多,为此,相应的管理人员只有对所管辖范围的各施工工序提前性地做好策划工作,才能够在管理的过程中,以不变应万变,使得承包方能够按照相应的标准要求去施工,以推进施工过程中每一环节都达到标准化地要求。
(3)高速公路建设具有施工周期长、连续性和不可间断性的特征,因此,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需要对变更的部分,予以提前性地明确出来。为了缓解施工过程中新出现的矛盾点,有可能涉及需要对于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的环节,因此,在变更前务必经过双方协商与同意后,才可以实施对于合同条款进行修正与补充的过程。此些变更的部分都必须经过专业机构进行论证后,才可以去实施变更的过程,绝对不允许有肆意去变更的行为发生[1]。
2.2 进行调查研究明确合同中所存在地风险
签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前,承包方需要对相应的施工项目,开展通透性了解的过程,对于施工的环境、施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点,开展逐一细化性分析的过程,才能够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及时将不利因素点与发包方去取得沟通,且得到一致性地处理意见后,需要在合同中予以注明出来。此外,需要对施工材料以及施工设备的价格部分,能够同时根据市场价格的部分开展合理性预算评估的过程,还需要考量到价格浮动的影响以及其他外界不可控因素的部分等,而此些影响因素点,则都是需要在合同中一一体现出来的部分,且都是需要发包方与承包方一起去承担,通过双方的力量才能够共同性地确保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顺利化完工[2]。
同时,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中,一般都会包含大量有关建设要求的事宜及工程指标方面的内容进去,而此部分的内容,也是风险隐患点的隐藏之处,稍不留意,则会深陷其中,而产生的影响方面也将难以估量。因此,需要人们加倍关注,予以警惕心,只有放亮眼光了,才能够促使风险点的部分被提前性地发掘出来。同时,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也可以予以借鉴国外优秀的管理经验与方法,并通过相关制度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工作的开展,能够促使合同管理风险点的部分得到降低,同时,管理工作发挥的效力作用方面,也才能够上升到新的层面,避免后续因为合同的纠纷问题,而引发更多的矛盾点出来,造成几方利益受损的情况产生。为此,相应合同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则可以从以下方面实施主抓的工作:
(1)需要对于现阶段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点进行详细收集与分析工作的开展,而通过此部分细化性工作的实施了,也才能够从根本上找到真正发生问题的原因点有哪里。譬如:合同履约效率低下的问题点、拖欠工程款项的问题点等,则都是需要将各方面的影响因素点统一化进行梳理后,才能够促使通过相应合同管理流程与制度完善化工作的开展,进而达到降低合同管理风险的目的。
(2)各种管理流程与制度完善后,执行的过程更加是重中之重,需要相应的管理人员对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风险切实性地实施分析、识别、评判的环节了,也才能够确保风险点的部分,得到及时性监控或处理,同时,防止问题点进一步扩大化情形的产生。
(3)相应的管理人员,更加需要对于近些年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的真实案例,做好相应地记录、分析与总结的工作,也才能够从中吸取经验的部分,且在此部分成功案例的影响下,结合现阶段下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也才能够进一步开展对于相关合同管理条例进行再次优化和完善的工作,对于相应风险度的环节进行再次评估的工作,并通过有效评估体系的建立,也才能够为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保驾护航的作用,且进一步促使合同管理的效用得以有效性地发挥出来。
2.3 减少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主观风险
在拟定合同之前,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需要通过平等协商的过程,且在不损害对方利益的前提下,予以达成相应的合同条款,而此些合同条款的形成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而不是承包方为了取得承包权,受制于发包方的部分不合理要求下去签订的合同条款。避免在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暴露出问题,影响到施工的进度和施工的质量,此时再去处理,则最终产生的损失将是无法估量的[3]。
2.4 对合同基本条款进行严格审查
合同签订之前,发包方与承包方都需要对合同的条款部分开展详细的审查工作,必要的时候,则需要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对合同中某些字词表达的含义模糊不清的情况进行排查,或对于合同条款中有隐形漏洞的部分进行合理地修改,才能够避免合同中出现漏洞的情况,进而使得双方的利益都可以有效地得到保障。
此外,在对合同条款的审查过程中,双方需要重视对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以及所面临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性地审查,如果需要自身承担的责任部分没有落实到位,自身可能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为此,需要作为重点开展细化性地评估工作[4]。
3 结束语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部分,担负着工程项目质量保障的任务,且有了合同的约束力,才能够使得合同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都能够按照规则要求去完成自身责任的部分,而不至于出现违规的情况。如果有违规的行为发生,将必然付出惨重地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