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而值得回味的日子
2020-02-14朱伟
朱伟
我一直说,此生幸运,是在还年轻时,亲历了八十年代的文学革命;是在还年富力强时,又亲历了一个媒体崛起的时代。
八十年代是我的文学年代。我的八十年代始于1977年冬进《人民文学》当实习编辑。当一切都成为过去时,每一个时代,都成为生命中的一段坐标。八十年代是什么?我曾写过这样一段文字,在网上到处流传——
八十年代是可以三五成群坐在一起,整夜整夜聊文学的时代;是可以大家聚在一起喝啤酒,整夜整夜看电影录像带、看世界杯转播的时代;是可以像“情人”一样“轧”着马路,从张承志家里走到李陀家里,在李陀家楼下买了西瓜,在路灯下边吃边聊,然后又沿着朝阳门外大街走到东四四条郑万隆家里的时代。从卡夫卡、福克纳到罗布·格里耶到胡安·鲁尔福到博尔赫斯,从萨特到海德格尔到维特根斯坦,那是一种饥渴的囫囵吞枣。黄子平说,大家都被创新的狗在屁股后面追着提不起裤子,但大家都在其中亲密无间其乐无穷。
那时,我和何志云住在白家庄,张承志住在三里屯,李陀住东大桥,李陀坐两站路公共汽车就到我家了。郑万隆住东四四条,史铁生住雍和宫大街,阿城住厂桥,在一个城市里,彼此距离都很近,骑着一辆自行车,说到就到了。更重要的是,那时的亲密无间,彼此是可以不打招呼,随时敲门都可进去的;是可以从早到晚,整日整夜混在一起的。我还清楚地记得,早晨我骑车去阿城家里,他总在被子里瓮声瓮气地说:“催命鬼又来了?”傍晚去,他则总不在,桌上有留言:“面条在盆里。”
整个八十年代,我的文学履迹,就是骑着一辆自行车,每周一遍遍地巡查全城每一家书店,搜寻书架上能跳入眼帘的新书的过程,几乎每一家书店,都留有如获至宝的记忆。然后就是,骑着自行车从一个作家家里,去见另一个作家,从相识到相知,媒介都是读书的话题。因此,我的八十年代记忆中,满是那辆绿色的凤凰牌自行车的印象。我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夜晚我骑车从白家庄去和平里,给影协的陈剑雨送刚写完的《红高粱》的电影剧本初稿。那时的自行车已是老年,处处毛病:车把是松的,每在冰弄里遇到坎,随时都像要摔倒,但硬是在冰坎中歪歪扭扭地走了过去。还有骑自行车的记忆,则是编《东方纪事》时,我骑着它,到阜成门外找钱刚,到蓟门桥找李零,再到北大找陈平原,那是八十年代末了,居住范围扩大,相距已经远了,骑在自行车上,从最东端到最西端,已经觉得累了。有时,骑着骑着,睡着了,一个激灵,吓一大跳。这辆自行车陪伴了我整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送儿子上补习班停在楼下,它终于被偷走了。那正是些年轻而值得回味的日子。而那些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
(选自《重读八十年代》)
【赏析】
作者年轻时亲历了八十年代的文学革命,接触了一大批八十年代的作家,留下了美好的回忆。作者用生活化的语言,将這段回忆描写得绘声绘色。为何值得回味?年轻时的放纵自由和为理想拼搏是一方面,潜藏的则是对如今生活重担的无奈和时代高速发展下人际关系淡漠的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