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视野下乡贤长效机制的构建
——以浙江省临海市为例
2020-02-14陈开炳
陈开炳
(中共临海市委党校,浙江临海 317000)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今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乡村振兴迫切需要乡村人才,需要采取措施吸引乡贤回归,努力发挥他们在经济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1 乡村振兴有待发挥乡贤作用
乡村人才流失是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大量的农村青壮劳动力流向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导致很多乡土精英人才不断离土离乡,留守农村的多是老年人和幼童。因此,谁来有效治理农村、建设农村、促进乡村振兴成为一个时代性课题,而发挥乡贤群体的作用有利于改善此种情况。当前我国乡村治理中民主与法治难以真正有效地落实,一些乡村管理不规范,监督机制难以有效运行,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都相当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民主发展的进程。而且,新时期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层出不穷,当前剧烈的农村变革在激发社会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土地流转问题、房屋拆迁问题以及农村“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等。
以上问题的解决既需要基层政府继续推进改革,转变职能,提高其服务水平,也需要一些具有权威性和公德心的个体或组织出现并发挥作用,需要经过历练的有公益心的精英人物起来带动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而在农村有威望的乡贤是比较合适的人选。时代呼唤乡贤回归参与农村治理与建设,推动乡村社会走向振兴。
2 临海市推动乡贤回归参与乡村建设的主要做法
浙江省临海市这几年来非常重视乡贤回归工作,积极发挥乡贤群体的作用,服务于和谐农村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在具体做法上主要从以下3方面切入。
2.1 搭建乡贤组织,设立乡贤回归的工作平台 乡贤是当地精英人物,他们可能是德高望重的本土精英,也可能是奋斗在外功成名就的外出精英,或者是在当地投资创业的外来精英。各乡镇建立了乡贤信息库,通过对乡贤进行地毯式普查,全面收集乡贤名单、从事行业等信息资料,根据区域、籍贯、行业特征等分类建档。在乡镇建立乡贤组织的同时,有条件的农村还建立了村级乡贤会。到目前为止,全市19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乡贤会,个别地方成立了村级乡贤会。各地区还依托乡贤组织成立了镇一级商会工作领导小组,建章立制,明确理事长、秘书长等各项职责,规范运行。为强化乡贤回归工作力度,一些乡镇专门成立乡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由专人落实负责。
2.2 挖掘乡贤文化,激发乡贤回归的桑梓情怀 临海市结合地域特点,以三个路径培育乡贤文化。一是编乡贤名录,发挥先辈的标杆作用。因地制宜,设立乡贤榜,充分发挥乡贤的榜样示范作用。二是树先进典型,扬乡贤事迹。组织评选杰出乡贤、道德典型,利用橱窗标语等多种媒介宣传乡贤典型事迹。三是重视传承,开设乡贤课堂,邀请各领域有专长享有盛誉的乡贤到家乡讲课,传授经验。
2.3 拓宽参与渠道,鼓励乡贤参与乡村建设 多方开辟引智引才渠道,吸引乡贤参与乡村建设。鼓励乡贤贡献才智,聘请有专长的乡贤为地方发展顾问,定期收集乡贤意见与建议。依托“顾问+”的服务模式,与学校、企业、村结对,多方开展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等行动。筹集乡贤资金,扶贫济困或者支持公益事业。另外,有些乡镇鼓励外出乡贤回归家乡,参与农村选举,进入村委会,直接参与村庄建设与管理。
3 当前乡贤回归参与乡村振兴上存在的问题
3.1 合法性问题 乡贤具有一定的声望,但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都在村治机构之外,在农村治理上缺乏执政的合法性,没有任何机构赋予他们可以代表农村社区的利益,不具备治理主体的资格。他们在农村治理中只能充当辅助者的角色,难以达到深度参与。另外,缺乏法定资格也可能会受到村庄内部的挑战。因为,乡贤在民间的权威虽有很大的影响,但乡贤参与村庄治理由于缺乏村民公认的法定程序,其政策执行也会遭到一定程度的抵触。
3.2 持续性问题 乡贤群体的出现弥补了乡村建设与治理主体的空缺,对于构建新型乡村社会治理模式、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但当前乡贤回归工作主要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有关政策与优惠措施仰赖政府的支持,因而当前的乡贤工作带有很大的政策性倾向,而不是基于民间源远流长的深层传统,即传统的回馈乡亲根深蒂固的文化心理。当乡贤工作只是一种政策现象的时候,会使基层政府带上种种政治考量,从而成为政府追逐政绩的一种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乡贤回归参与农村建设也只能是有限度的,难以成为持续性现象。
综上所述,临海市当前探索乡贤回归实践的过程,尝试在乡村建设中传承发展乡贤文化,努力发挥乡贤的人格才智魅力以及乡贤文化的价值,力图以乡贤群体推动乡村善治,实现乡村振兴。
4 构建乡贤长效机制推动乡村振兴的对策
乡贤参与乡村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稳定,重构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治理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总结当前临海市乡贤回归参与农村建设与治理的情况与问题发现,欲推动乡贤在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需加强领导,正面激励,规范完善,健全机制。
4.1 构建吸引乡贤群体的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乡贤会组织,并完善其成员构成。广泛吸收在外谋事工作的乡贤,充分吸收各行各业的社会精英,包括在本土的优秀村民,丰富乡贤会的人员构成。会员的选择,要重视质量,坚持以德为先,特别是要把村中一些有威望、热心社会公益的退休老专家、老干部等充实进乡贤会组织。二是明确乡贤组织的功能价值。乡贤会作为基层的社会组织,要以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公益事业为宗旨,坚持公益性、互助性。三是要完善乡贤组织的工作制度。支持建立基层乡贤组织,健全乡贤组织章程与运行制度,明确会员条件与审查机制,制定工作计划,规范财务与资金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乡贤组织,政府可支持、鼓励实行社会团体登记。
4.2 建立健全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运行机制 一是正确处理好乡贤参与与村两委的关系。在当前乡村治理体制下,村两委干部是村庄治理的主体,乡贤则是农村中有威信、有声望、有地位的群体,在现实事务中有很大的影响力。在乡贤参与农村事务过程中,与村两委关系处理的好坏对村庄治理的质量与效果有直接影响。二是传统习惯与现代治理的关系。在当前农村,人们偏向运用人情伦理的传统习惯来处理各样事务,因而企图用现代化的理念来推进农村建设与治理,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伦理本位的传统习惯与现代治理理念的冲突与碰撞。如何处理好两者的关系,需要不断探索与实践。三是处理好社会治理与依法治理的关系。在当前农村法律意识普遍不强,群众法治理念淡漠的情况下,乡村共治、社会自治领域的拓展也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即法治与自治的矛盾与冲突。这需要对农村社会治理进行合理引导,有效预防共治自治过程中出现各种矛盾与问题。
4.3 建立健全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 激励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就是对热心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作出贡献的乡贤给予肯定和褒扬,可以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大力弘扬乡贤文化。把乡贤文化作为提升基层社会道德的有力杠杆,引导村民群众重道义、守文明,搭建传承传统美德的载体。要大力挖掘历代乡贤的典型事迹,整理有关乡贤的历史文化资料,保护乡贤文化遗产。二是积极营造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健康氛围。党委政府要发挥培育新乡贤的支持引导作用,可以出台相关的激励措施,在政治上、社会政策上给予特别的礼遇与优惠,对于乡贤投资农业农村有益民生的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可以通过各类媒体开展宣传,表彰优秀乡贤,在全社会范围大力宣传乡贤美德,弘扬乡贤文化,鼓励专家、学者、企业家、退休官员参与农村治理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