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脱贫攻坚进展、问题与对策
2020-02-11李振伙
李振伙
我国当下正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城乡区域之间的有效协调发展,维持社会环境和谐稳定就需要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并在其身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农村农业的优先发展,通过多元渠道实现农民增收,另一方面要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从而真正达到农民与城镇居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所带来的丰硕成果。文章将着眼于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简要探究其有关解决对策。
1、简析浅谈脱贫攻坚的实际进展
第一,截止到2018年我国的农村贫困人数减少了1386万人,依据相关监测调查结构表明,根据中国现行农村贫困测算标准来看,截止到2018年年末,我国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数量为1660万,与2017年年末相比下降了1386万人;关于贫困发生率也比2017年降低约1.4个百分点;第二,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增长速度继续超过全国农村其地区,截止到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能够达到10371元,和2017年相比增长约994元,刨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速度要比全国农村的增长速度超过约1.7个百分点,已经超过2018年度的目标任务。除此之外,我国东部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比上年降低了153万人;而中部地区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15万人;西部地区与上年相降低了718万人。
2、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第一,“脱贫帽”摘去过急。习近平主席曾多次指出,之所以要进行精准扶贫是为了做到精准脱贫,不仅要防止“脱贫拖延病”更要避免“脱贫急躁症”。现阶段,各方面均能够行动起来投入到脱贫攻坚战中,也就是说基本不会出现拖延病。可从实际情况来看,十分常见的问题就是“层层加码”与“急于脱贫摘帽”。但无论是扶贫还是脱贫均有其内在本质规律,对于贫困群众而言应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与外界大力帮扶渐渐走出困状,这个过程更不能缺少时间的沉淀。现下的贫困户更是处在“贫中更贫、困中更困”的状态,因此针对其需要的是滴滴成长、渐渐见效,所以脱离深度贫困的时间和过程都相对较长,而各基层党委与政府应更有耐心也要确保帮扶的科学性、规律性。可是因为“摘帽过急”而造成短期化扶贫、“揠苗助长”的问题时常出现,这是和精准扶贫内在规律是背道而驰的。科学的规划能实现效益最大化,规划失误势必会造成最大程度的浪费,而最为忌讳的就是“规划折腾”。
第二,改革作为原动力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努力不足。关于脱贫攻坚,应该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改革作为原动力,将突破口放置于科学体制的构建。现阶段,贫困地区基于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与所处的全社会扶贫、脱贫氛围下已取得很大的成就。我们希望在这样的外部大环境中,我国能有更多的贫困县、乡、镇均进一步解放其发展思想、更新其发展观念,做到将改革作为原动力、以改革创新为“利刃”,破除防止经济社会有效发展的相关因素,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可现实情况这一方面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做到全力以赴。部分贫困针对政府机构的职能转变与改革,仍处于观望、逃避矛盾的状态。还有一些贫困县未能正确理解“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性,没有充足的推动力量,难以打通“最后一公里”。还有少数贫困县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时仅仅注意到扶贫资金上。上述存在的部分问题,使得一些改革措施难以落实,这对精准扶贫、脱贫的有效开展与所获得成效造成直接性影响。
3、简析脱贫攻坚的有关对策
第一,发挥扶贫干部职能作用,做好监管工作。(1)通过培训增强扶贫干部的扶贫能力。在转变其观念之后,就要考虑怎么能体现于精神、行动,落实到“精准”上。所以,应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关于精准扶贫上的工作能力,通过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其扶贫工作水平;(2)扶贫干部应意识到自身的责任担当。应该在县级范围之内干部资源加以统筹,从各个行业有关部门中选派能力突出的干部,将脱贫任务的领导重担交付于他们;应将脱贫攻坚所作出的“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与任用的主要依据。除此之外,应制定科学的考核办法,对其考核指标与考核内容合理设定,针对“虚假脱贫”问题要进行严肃追责;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所涉及的有关程序与步骤,应做到公正、公开与公平。
第二,针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化管理。所有事物均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的,对于扶贫对象亦然,有脱贫的自然就会有返贫的。对此,有关部门应就扶贫对象搭建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将扶贫对象有关资料、实际帮扶情况输入平台中实现管理动态化,进而保证扶贫信息是可靠真实的。
第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之后,还需要接受人大、监察、舆论等社会各方面对其的监督与检查,目的是力求精准。在确定扶贫对象后,还需要依据居民的贫困情况,进行针对性帮扶。例如:劳动力就业相对缺失的贫困户,应将重点放置在劳动技能方面,以此让培训更具实效性并增强其就业能力。而具有优势发展条件的一些贫困村,则应将扶持重点放置于特色产业上,大力支持贫困户、贫困村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发展传统手工业或者是种养业等。而针对有项目却没有资金支持的,则需要通过多元的金融支持路径为其增添活力。如果居住于自然灾害时有发生、生存生态条件相对恶劣地区,那么要以推动搬迁工程的施行,从实现生态治理及脱贫攻坚的双赢局面。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脱贫攻坚无疑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只有融合多方面力量以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与要求为抓手,通过产业扶持、易地搬迁、转移就业等有关脫贫攻坚工程,才能彻底消灭区域性总体贫困,真正达到“脱真贫”与“真脱贫”。
(作者单位:530314广西横县陶圩镇农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