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的赫哲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
2020-02-11程丽云杨淑玉张晓光
程丽云,杨淑玉,张晓光
(佳木斯大学 a人文学院;b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7)
生态文明是人类全面反思工业文明的缺陷、应对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而提出的新思想。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1]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写到“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2]等。对赫哲族传统生态伦理思想进行挖掘和整理,一方面有利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另一方面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持。
一、赫哲族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族世代居住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流域,赫哲先民在长期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人与自然和谐”“敬畏自然”“亲近自然”“善待生命”等生态思想,并涵盖在该民族的生产生活、信仰禁忌、民间节庆、传说故事之中。
(一)赫哲族传统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1.赫哲族传统生产实践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人世居东北边陲的“三江平原”,自然环境优美,物产资源丰富,民间素有“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雉飞到饭锅里”的说法,为以渔猎为生的赫哲人提供了衣食之源。无论狩猎亦或捕鱼,赫哲先民都是以满足生活所需为首要目的,即看重的是消费品的使用价值,是一种需求消费。而不是获取的猎物越多越好,他们并不是一味盲目、贪婪地向大自然索取。诚然,这与当时交通不便、同外界联系不畅及商品经济不发达有一定的关系,但从客观上保证了动植物的繁衍及物种的多样性。早年间,捕鱼的渔场没有固定的归属,“赫哲人认为谁最初开辟的渔场,就由谁家年年在该处捕鱼,大家公认这个渔场就是他家的,其他人则不去该处捕鱼。”[3]捕鱼界限的习惯性界定,不仅避免渔业生产的无序竞争,对保护鱼类资源、实现资源的适度利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2.赫哲族传统生活实践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人在衣食住行等社会生活中,体现了“亲近自然”“共融共生”的生态思想。文中仅以服饰为例进行说明。
凌纯声先生在《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中写道:“赫哲人的衣服,夏用鱼皮,冬用兽皮制成。”[4]加工制作有鱼皮衣、鱼皮靰鞡、狍皮大衣、狍皮帽子、鹿皮大衣等。从审美角度看,他们从自然植物中提取汁液,将鱼皮染成红色、蓝色、紫色等,并配以云纹或动物图案。无论是颜料的提取,还是不同图案的造型,均来自于赫哲人对大自然的细腻观察,并把自然界的动植物融入自己的服饰中。赫哲人服饰从取材、装饰到实用性上,是赫哲人与自然共融共生理念的现实写照。
(二)赫哲族传统信仰禁忌、民间节庆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1.赫哲族传统信仰禁忌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人信奉萨满教,他们相信“万物有灵”,认为自然界中的日月星辰、山川树木、鸟兽鱼虫等都有神灵主管。出于恐惧、敬畏的心理,赫哲人崇拜自然物和自然力。他们以捕鱼为生,因而非常崇敬水灵,尤其是对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的三江崇拜。祭水灵通常是在岸边供物,严禁向水中投放供物及其他杂物。认为将食品污物投入江河是对水灵的大不敬,强调江水的圣洁,看重水灵的善性。“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人们严格注意保持水域的清洁,不仅不向水中扔污物、抛臭物、丢腐烂物,更不用脏了的器皿去汲水。”[5]赫哲人对生存环境中水资源的小心呵护,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保护生态环境的意义。
作为神灵崇拜的动物是不能随意捕猎的。赫哲人在捕猎前或捕猎后都要举行祭拜仪式,一是祈求捕获多的猎物,二是求得死去的猎物的宽恕,不要报复人类。在这种宗教信仰作用下,赫哲人在捕获猎物时,有了某些禁忌,而不是无节制的捕获。这种图腾禁忌间接地保护了山林中的各种动物资源,有利于保护物种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此外,不允许打正在产崽、交配、哺乳的动物等。种种禁忌不仅反映了赫哲人感恩自然、善待生命的思想,也约束了人们的日常行为规范,在客观上有利于生存环境的保护。
2.赫哲族传统民间节庆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赫哲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节庆文化,节庆文化蕴含着善待生命、感恩自然、亲近自然等生态思想。“鹿神节”“河灯节”是赫哲人的主要节日,来源于“万物有灵”的观念。在《山神爷》中,讲述的是人与“山神爷”(虎)相互依赖、和睦相处的故事。老虎因赫哲妇人帮其拔掉爪上的木刺,给妇人送来好多野猪和狍子,其男主人上山感谢老虎,虽未找到,还是将礼物放在山林中。这天男主人捕获很多猎物,认为是老虎的保佑。后老虎被人们尊为“山神爷”,每年九月九举办的“鹿神节”即是崇拜虎的节日。“鹿神节”的来历反映了赫哲先民善待生命、敬畏自然的情感。
(三)赫哲族传说故事中的生态伦理思想
在赫哲族与自然有关的神话传说中,有关于太阳、月亮、天河、彩虹、北斗等星神的描述,《北斗》讲述了一对赫哲族捕鱼老夫妇与其不善捕鱼的女婿的故事。因女婿搭的晾鱼架歪歪斜斜,不能晾鱼,老爷子追打女婿,丈母娘在后面追赶不让打,突然刮来一阵风,把老少三口连着那歪歪扭扭的四根晾鱼架,都旋上了天,变成了北斗七星。[6]反映了赫哲先民在对自然物的认识中未将自身与自然物分离,而是“物我同一”。
赫哲先民在其生存与发展中,不断加深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虽然这种认识是直观的、朴素的,不能以今天的认知水平来衡量,“但从朴素的直观的功能出发,他们不仅在物质生活中,而且在精神生活中都将自然、人与万物放在一个共生的、同构的关系中,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人们思想道德的规范产生着积极的影响。”[7]
二、赫哲族优秀传统生态伦理思想的时代价值
赫哲族优秀传统生态伦理思想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不仅在历史上规范、指导着赫哲先民与大自然调适,而且在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仍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赫哲族的传统生态伦理思想中,人们敬畏自然、感恩自然,认为自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保障、能量来源。在协调与自然关系中,他们善待、尊敬自然中的所有生命,认为人是自然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追求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和谐发展。“工业文明时代,机械论、二元论十分流行,人们常常把自然界、生态系统、生物,甚至整个地球理解成由许多配件组成的机器。这种不成熟的理性使人们往往忽略了自然界的整体性,看不到生态系统各组成成分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及其内在的运动规律,致使一些表面上看似合理的、简单的行为,却常常招来巨大的生态灾难。”[8]人类开始了自然的“祛魅”之旅,征服自然,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自然面前,但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说的,“我们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9]在生态危机乃至生存危机面前,人们重新审视自己所习惯的意识和行为,重新界定人类与大自然和生命万物的关系,对大自然由“祛魅”转向“返魅”。生态文明是当代人类在探索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智慧选择,是一种人类与大自然协调进化的持久文明,追求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二)坚持适度开发和合理消费的生态发展理念
赫哲先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自然资源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赫哲人在从事渔猎生产时,采取分季节、按动植物生长习性猎取,并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种种约定俗成的禁忌或习惯法,注重资源的永续利用和适度消费。当前,人们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忽视了自然承载力,导致出现了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沙漠化和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等严重生态问题,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1992年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提到:“地球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就是不适当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导致环境恶化,贫困加剧和各国的发展失衡”。因此,对这种不合理消费和生产模式,人类必须加以抵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提倡和追求资源的适度消费和可持续发展。
(三)遵循自然规律的生态实践路径
赫哲先民对各种鱼类的生活习性非常熟悉,根据各种鱼的活动规律及不同季节进行捕捞。每年有三次集中捕鱼期,一是从开江的“谷雨”到“小满”的春季鱼汛期;二是从“白露”开始的秋季鱼汛期;三是冬季捕鱼期。[10]分季节、按鱼类生活习性捕捞,不仅保证赫哲人日常所需,也确保鱼类的繁衍生息。他们这样做,一方面鉴于生产工具简陋,生产力水平低;一方面是科学文化知识有限,赫哲人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某种程度上属于被动接受。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按自然规律安排生产生活,但这种被动性行为,却为后代留下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宜居环境、发展环境。在科技日新月异的当下,人类却发现面对全球性的环境问题、生态危机,有时却束手无策,只能一再承受大自然无可奈何的报复。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然而,“顺应自然”并不是让人们回到人类的原初状态,听命于自然,而是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在保持整个自然生态系统平衡的同时,有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赫哲族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这些思想使赫哲族人民自觉保护生态平衡,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画卷。因此,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应大力传承和发扬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