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主人公的人格发展过程
——从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出发
2020-02-11黄蔚
黄 蔚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 广州 510900)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小说家和剧作家,《月亮与六便士》是其三大长篇小说之一。该著作以法国后印象派三大巨匠之一,高更(Paul Gauguin)的生平为素材,讲述了名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Charles Strickland)的主人公,人到中年,受到内心不可抑制的艺术召唤,抛弃一切,奋不顾身地前往法国追求艺术理想的故事。在克服了身体上和物质上的重重困难,甚至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之后,主人公的艺术创作在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上达到了巅峰。在那里,他拖着病痛的身体,用尽生命的最后一丝气力创作出惊世之作。
毛姆笔下思特里克兰德的形象,乍一看十分矛盾:一方面他将一切社会道德,人际关系弃之如敝履,面对他人的死亡和自己为救民恩人带来的伤害无动于衷,似乎没有任何良知可言。另一方面却又能为了艺术,牺牲自己,奉献一切,这种对于艺术的执着追求和纯粹热爱仿佛又闪烁着人类的光辉。这一人物个性之复杂不能以普世价值观去衡量,也很难简单地用“伟大”或者“卑鄙”去形容。因此,要探求这种怪异人格发展和变化的内在逻辑,有必要借助相关理论的指引,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恰好可以为主人公的转变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是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三重人格理论”是其学说的核心内容之一,即人格是由“本我(id)”、“自我(ego)”和“超我(superego)”组成。三者随着个体的发展而逐渐出现:“本我”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能力,追求生存生理需要的满足,享受纯粹的快乐。随着时间的发展,个体开始受到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的约束,“本我”的欲望被压抑,“自我”出现。而后,随着个体发展成熟,社会准则和道德规范逐渐内化,形成了“道德化的自我”,即“超我”。三重人格在个体内部并非处于静态平衡,而是在不断争斗,其中占据优势的一方便获得了主宰个体的行为模式和思维方式的权力。
一、“自我”主导
“自我”遵循“现实原则”。该原则试图让个体遵循社会的法则和规范行事,是“本我”与外部世界、欲望和满足之间的中间物。于是,个体不能完全随心所欲地放纵自己,而是在不违反社会规范公序良俗的条件下,有节制地合理地满足“本我”的需求。
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是一位证券经纪人,有一位贤惠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家庭美满,经济富足,生活波澜不惊,平淡无奇。毛姆从文章的开头就在多角度渲染这一“普通人”的形象。在众人眼中,“他生得魁梧壮实,大手大脚。相貌谈不上漂亮,但也不难看。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老实、索然无味的普通人。一个可以钦佩他的为人,却不愿意同他待在一起。”①“我”的朋友瓦特尔芙德小姐这样介绍道:“他在伦敦做事。我想是个证券经纪人吧。没有什么风趣。他不太爱说话,对文学艺术一点儿也不感兴趣。”②如果说瓦特尔芙德小姐只是点头之交,了解不深,言辞没有说服力,可是与他朝夕相处的太太竟也这样形容:“他一点儿也没有文学修养,他是个十足的小市民。我猜想,他一定会叫你觉得厌烦的。”③由此可见,思特里克兰德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毫不起眼普普通通的无名小卒,这是因为此时的他被“自我”主导,正循规蹈矩地按照父母的意愿和社会的要求生活。因为儿时成为画家的梦想遭到父亲的强烈反对,便对绘画艺术的热爱和追求埋藏在心底,努力成为社会这个大机器上一个正常运转的螺丝钉。
与此同时,“自我”也允许“本我”得到一定的满足。于是,业余之时,思特里克兰德偷偷拾起了画笔,在夜校学习了一年绘画。此处便体现了“自我”兼顾现实和欲望的特点,它既引导个体理性地生活,又允许“本我”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在此阶段,“超我”未发挥明显作用。
然而,“自我”并不会一直受制于“本我”,弗洛伊德曾将“本我”比作马,而“自我”则是骑手,“马提供运动能量,而骑手具有决定目标和引导这个强健动物的活动的特权。但在自我和本我之间,却常出现不理想的情形:骑手被迫引导马在自己想走的路上奔驰。”④
二、“本我”翻盘
“本我”是人格中与生俱来的一部分,是人的本能、冲动和欲望。“本我”遵循快乐原则,它可以置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及一切外在规约于不顾,只为了满足即时的快乐。
终于,思特里克兰德内心被压抑已久的“本我”井喷而出,冲破“自我”的控制。他再也无法继续这种表面幸福,内心却如行尸走肉般毫无激情的生活。于是,他抛家弃子,听从内心指引,到异国他乡追求艺术理想。此时,绘画是他最大的也是唯一的欲望,除此之外,哪怕是亲情也可抛在脑后。所以,当他被别人指责不负责任时,会无动于衷地回应:“我已经养活她十七年了。为什么她不能换换样,自己养活自己呢?”⑤“孩子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他们,可是现在他们都长大了,我对他们没有什么特殊感情了”。⑥
除了对待亲人了无牵挂,思特里克兰德对物质生活也毫不在意。当书中的“我”在法国看到他时,他身着旧上衣,胡须很多天都没刮,整个人邋里邋遢,住着在龌龊的酒店,房间里“没有一件东西不是肮脏、破烂的”⑦,吃饭也只要求能填饱肚子即可。不追求物质,不在乎妻儿,正是因为此时的“本我”已经压倒一切。他只知道自己必须要绘画,否则便会走向毁灭。“一种猛烈的力量正在他身体里面奋力挣扎;我觉得这种力量非常强大,压倒一切,仿佛违拗着他自己的意志,并把他紧紧握在手中。”⑧在“我”看来,他似乎真的让魔鬼附了体。此时,“本我”彻底占据全身心,思特里克兰德对绘画艺术已经爱到癫狂。
在这一阶段,“本我”的欲望不仅体现在对艺术的追求,还有生理方面的需要。当他在巴黎穷困潦倒,奄奄一息,濒临死亡时,好心的施特略夫夫妇将他接到家里悉心照料,而这一忠义之举并未引起他的丝毫感激:“那个滑稽的小胖子喜欢为别人服务。这是他的习性。”⑨更令人义愤填膺的是,最终,施特略夫夫妇还因为他家庭破碎,陷入伤痛的深渊:当思特里克兰德的身体恢复之后,为了满足自己的肉欲,自私地占有了施特略夫的妻子勃郎什,而后将她无情的抛弃,直接导致了勃郎什自杀身亡。对此,他的解释是“我是一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⑩当他受到指责时,甚至还毫无人性地说“勃郎什·施特略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抛弃了她,而是因为她太傻,因为她精神不健全”。11由此可以看出,思特里克兰德的所作所为完全受自己的欲望驱使,毫不忌惮他人的感受,也没有受到内心道德的约束和谴责,这也是“本我”占据优势的特点。
虽然“本我”张开血盆大口,将思特里克兰德吞噬,“自我”仍有迹可循。当他在巴黎身无分文时,曾像正常人一样,遵从社会规范,寻找谋生手段,做过向导、翻译,油漆工等工作。与此同时,“超我”的生命力变得更加微弱,因为此时的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人类社会中的道德和良心,也未显示出任何崇高的精神。
三、“超我”制胜
在弗洛伊德的学说中,超我是“通过理想形成,属于我们每个人的心理生活的最低级部分的东西发生改变,根据我们的价值尺度变为人类心理的最高级部分的东西”。12
思特里克兰德的艺术创作最后在塔希提岛上达到了个人生涯甚至是人类艺术史上的高峰。在那里,他不停地作画,不断释放自己内心对于艺术的无限激情。他忘我地沉浸在艺术的世界里,甚至不知道自己得了麻风病。随着疾病侵入骨髓,他发声困难,双目失明,却绝不放下画笔,最终创作出的作品神秘得令人震骇,美丽得不属于人世尘寰。此时,他的创作体现了人类对于艺术至美的忘我追求。在这一阶段,思特里克兰德符合“超我”追求完美,追求卓越的特点,将艺术理想凌驾于个人的皮肉痛苦之上,用生命铸就艺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用生命作画的他成了名副其实的艺术大师。于是,在人生的最后阶段,“超我”终于夺回了身体的主导权,促使他将个人的创作欲望升华成具有崇高意义的人类对美学和艺术的追求,“完美的自我”由此形成。
然而,“超我”作为个体成长过程中内化的道德规范,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并未体现出应有的监督、批判和管束的作用。在塔西提岛上,思特里克兰德仍然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兀自创作,不考虑其他一切事情。妻子不仅要一人承担抚养孩子照顾家庭的责任,还经常成为他的泄欲工具。在他完成最后一幅惊世之作之后,竟然要求妻子将其烧毁。唯一有幸目睹这一作品的特拉斯医生这样说到:“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所追求的东西。他可以说死而无憾了。他创造了一个世界,也看到自己的创造多么美好以后,在骄傲和轻蔑的心情中,他又把它毁掉了。”13思特里克兰德创作的动力仿佛只是为了自己,不在乎金钱名利,不在乎任何人的认可和赞誉,更不在乎自己毁画的决定会对人类艺术发展造成何种损失。
“超我”道德约束的作用并未在毛姆笔下得到丝毫体现,这自然与他本人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密不可分。毛姆曾在书中借“我”之口,提出对普世价值观的质疑:“难道做想做的事,生活在感到舒服的环境里,让内心得到安宁是糟践自己?难道年入上万英镑、娶得如花美眷就是成功?”14在毛姆看来,生活没有标准答案,与大众秉性不同价值取向不同的人,应当由不同的人生追求。同时,他也号召读者包容理解这些“异类”:“世界上有的是怪人,他们的举止离奇古怪;也许这里的居民更能理解,一般人都不是他们想要做的那种人,而是他们不得不做的那种人”15。那么对于思特里克兰德这样的天才艺术家来说,他们“想做的人”究竟是哪种人?什么样的结局才是他们最完美的归宿呢?
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必须要了解一位对毛姆影响极大的哲学家,叔本华。毛姆早年在海德堡学习期间便接触了叔本华哲学,很快被其深深吸引。此后,毛姆的作品也都有叔本华哲思的痕迹。叔本华认为,人的行为只有三种基本推动力:“利己”,“恶毒”,和“同情”。16只有同情之心产生的纯粹发自仁爱的行为才是真正的道德行为,出于恶毒之心的是道德败坏甚至极度残忍的行为,而利己之心则是大众常常冠以“道德”之名,行自私自利之实的源泉。众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己之心,假借道德之名,“强制每一个人尊重除己以外的一切其他人的权利。这样几乎每一个人的无边的自我,许多人的卑劣、恶毒,以及相当一部分人的残忍,才不至于抬头和得势”。17于是,正因为看清了这个自私自利的世界,思特里克兰德视大众道德如粪土,卸下尘世枷锁,以自由意志为导向,找寻心中纯粹至美的艺术天堂。毛姆为思特里克兰德设计的这一结局,也正是叔本华心中天才最完美的轮廓,“他们终其一生探寻存在和事物的本质,并尽力把自己的深刻见解,根据自己的个性倾向,或通过艺术,或通过哲学表达出来。”18由此看来,思特里克兰德正是用生命践行着这一深刻哲思,他身上的“超我”虽然与弗洛伊德的定义不完全吻合,但却是创作者毛姆心中最理想的典范。
从弗洛伊德的三重人格理论出发,思特里克兰德中年离经叛道,为艺术殉葬的离奇故事变得更加易懂。在人生的第一阶段,他是伦敦的一名证券经纪人,受到“自我”的主导,遵从社会规范,生活平庸无奇,同时潜伏已久的“本我”开始骚动,促使他业余时间学习绘画来满足欲望。随后,“本我”逐渐壮大,直至逆风翻盘,彻底逃脱“自我”的控制,主人公人格发展的第二阶段正式开启。他从安稳日子中跳脱出来,成了巴黎、马赛的流浪画者,开始追求艺术理想。最终,他的人格发展在塔西提岛上达到了圆满。他不顾病痛,忘我创作,体现了人类对美的百折不挠的探索和纯粹的热爱,符合“超我”追求完美的人格特点。然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思特里克兰德都没有体现“超我”的道德化特征,这恰好反映了受叔本华深刻影响的毛姆对大众道德的质疑,对人生价值的反思。思特里克兰德身上的“超我”,虽然不是弗洛伊德理论的范例,却是毛姆眼中人类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
注 释:
④弗洛伊德.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论[M].郭本禹,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