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交互作用探讨
2020-02-11包明明
包明明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0)
引言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均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分支。其中,刑法是国家针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而制定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和规范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法规的总称。刑事诉讼法的作用是确保刑法的有效、科学实施,最有效地确保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揭露真实犯罪行为、依法查明犯罪事实。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具体的法律实践过程中,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存在着交互关系,明确这种交互关系并对其合理利用,能够有效保证依法治国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
一、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间交互作用的形成原因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间交互作用的形成原因,会在很大程度上对法律制度的具体实施与应用产生影响。因此,只有对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交互作用的形成原因作出精确的分析与理解,才可以从根本上协调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将二者本身的作用最大地发挥出来。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间交互作用的形成原因有如下几种:
第一,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刑法作为实体法,用于判定具体的犯罪性质和事实,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引导案件的诉讼方向和环节,由两者共同决定整个刑事案件的动态发展。
第二,在犯罪事实产生后,将根据刑事诉讼法启动诉讼程序,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然后再依据刑法来判断其刑事责任。可以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均具有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同属于刑事法律范畴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包含和依托的关系。只有明确这种关系,才能确保整个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顺利进行。
二、交互作用分析
若想分析和研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的交互作用,在明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间交互作用的产生原因的基础上,还需要明确二者间的交互形式,主要有合作交互形式和竞争交互形式两种。在了解了两种交互形式的同时,还需从法律结构和法律制度两个角度,分析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的交互作用,其中,法律结构角度的交互作用属于构造性交互作用,法律制度角度的交互作用属于机能性交互作用。
1、法律结构上的交互作用分析
(1)互相引导
虽然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是相对独立的法律,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两者之间的确具有非常相似的地方,二者之间也确实存在相互引导的作用。刑事诉讼法对刑法的引导作用具体表现为:刑事诉讼法能够扩大或缩小刑法的执行范围。例如在2007 年,我国最高法院将死刑的核准权从各级地方法院收回。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刑法中对死刑的判定标准和死刑的适用范围本身并无改变,但是在贯彻落实刑法时,对死刑的执行过程将会比之前受到更多因素的限制,也使得死刑的审定与执行过程更加谨慎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我国的法律执行过程更加科学合理,对于我国法律法规向更人性化、更公正化方向发展起到了大力的推动作用。相反,刑法对于刑事诉讼法来说同样具有引导作用。这种引导作用可以从刑法对刑事诉讼法的证据使用和程序正义两方面来体现。在具体的刑事诉讼中,刑法对诉讼过程中证据的使用情况和法律程序的运行都有着严格的要求。由于刑法中对不同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是有不一样的规定,就会使得刑事诉讼法中诉讼证据的使用形式也随之产生变化。
(2)互相塑造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法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刑事诉讼法的制度层面上的,刑事诉讼法保障了刑法的主体地位,反之亦然。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之间存在着相互塑造的关系。刑法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塑造作用体现在:刑法主要是针对犯罪原则和内容而制定的。而刑事诉讼法对于刑法的塑造作用体现在:刑事诉讼法能够有效维护刑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也就是说,刑法可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支持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当事人参与的情况下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但这一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法对相关权力机关需履行的责任进行监督,确保刑事诉讼法的落实。
(3)互相制约
从法律结构角度讲,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除了存在相互引导和相互塑造的关系外,还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相互制约通常体现在法律内容和案件审理机制中。虽然二者各自都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制度和执行规范,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当中又会相互制约。比如说,刑法中各项法律条文的执行必须要按照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来实施,相关权利机关在根据刑事诉讼法执行诉讼结果时,则必须要符合刑法规定。此外,刑法对刑事诉讼法的制约机制还包括刑法包含了刑事诉讼法罪行确认机制,而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刑事诉讼的和解制度也有着制约机制,所以刑事诉讼法中,在对审理对象举证时也要接受刑法的制约。
2、法律制度上的交互作用分析
(1)互相保障
首先,刑法规范了诉讼机关对于刑事诉讼义务的履行原则。其次,刑法对于刑事诉讼人的诉讼行为和权利起到保障作用,能够使得诉讼过程的顺利进行。这两点是刑法对刑事诉讼法所起到的保障作用。而刑事诉讼法拥有对诉讼机关的职能进行管理和约束的权利,且刑事诉讼法可以为刑事诉讼提供依据,保障刑法的落实。
(2)互相补充
在实际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是高度统一且互相补充,从而使彼此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首先,刑法本身具备预防违法犯罪的作用。刑事诉讼法可以针对刑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以兼顾的地方进行补充。其次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刑事诉讼法能够对刑法所具备的预防犯罪的功能进一步补充。而相反的,刑法对刑事诉讼法的补充作用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刑事诉讼主体在刑法的保障下是具有追诉权的,而这种权利只有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才能够充分体现;第二,刑法中规定了追诉权的时效性,而这种时效性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第三,在违法要素与案子本身有关的情况下,可有效对刑事诉讼法作出补充。
(3)相互正当化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彼此可以起到良好的强化作用。二者彼此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本身就是对合法性和正当化的最好诠释。刑法本身具有的规范性和惩罚权促进了刑事诉讼法的正当化。相反,刑事诉讼法通过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确保刑法的合理实施。
三、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交互的限度
综合上述分析可知,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具有必然的交互关系,这是由法律体系决定的。二者之间的交互关系可以使二者之间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在刑事诉讼和案件审理过程中,这种存在交互关系的法律体系可以维护法律的权威,也为依法办案奠定坚实的基础。但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毕竟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个体,两者之间的交互关系在准则及落实内容上有所不同,虽然有所交互,但是独立的法律责任不会受到影响,这样的独立性是双方交互的限度,而且彼此之间产生交互作用的前提条件。
结语
综上所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交互关系。因此,对于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的研究也形成了一种明显的趋势。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多方面的交互。我们通过从法律结构和法律制度两个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和研究,深入了解了二者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保障等关系。有效利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交互关系,既可以为刑事法令的执行提供有效支持,还能够保障诉讼双方的合法权利,更加推动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法律法规的效率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