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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朝枢密院一院多使现象与制度渊源

2020-02-10孙大坤

史学集刊 2020年1期

摘 要: 辽朝共有北南二枢密院,但每一枢密院可以由两名或以上枢密使共同执掌。辽朝的知枢密院事实乃未经正授的枢密使,因此当辽朝同一枢密院内有枢密使与知枢密院事并立,实际上也相当于该枢密院同时受两位同级别长官管辖。辽朝枢密院一院多使现象的制度渊源来自于五代,一方面因袭了晚唐五代两名枢密使共同执掌枢密院的传统,另一方面继承并推动了枢密院地位不断上升的趋势。

关键词:枢密院;枢密使;辽朝;五代

枢密院始建于唐,经五代发展,至辽代已成为中央最高军政权力机关。据《辽史·百官志》记载,辽代枢密院有三:属北面官系统的北枢密院、南枢密院与属南面官系统的汉人枢密院,①但因为除《辽史·百官志》外,其他史料中非但未见所谓汉人枢密院或汉人枢密使,反而有大量记载指向辽朝仅有两枢密院,所以近代学人多以此条记载为谬。而张博泉则根据《辽史》中存在同一时期有三位或更多位枢密使并存的情况,仍然坚持辽朝三枢密院说。但事实上,辽朝时有两至三名枢密使共同掌管同一枢密院,三枢密使并存的案例并不能说明辽朝有三个枢密院,反映的乃是辽朝北南枢密院的一院多使现象,即每一枢密院都可以由多位枢密使掌管,造成这样一现象的深层原因,需要从辽朝枢密院的制度渊源入手加以考察。

一、辽代枢密院一院多使现象

20世纪初,日本学者津田左右吉率先质疑《辽史·百官志》中对辽朝三枢密院的记载,认为辽代仅有两枢密院,“所谓汉人枢密院,实际上就是南枢密院”。②

同一时期张亮采也认为“南枢密院有为汉人枢密院之绝大可能性”。③

之后傅乐焕对此说法加以订益,提出“辽北南两面官(即统治契丹、汉人之最高机关)即此契丹、汉人两枢密院,亦称曰北南枢密院”。④以上学者皆认为辽代仅有两枢密院,《辽史·百官志》记载的汉人枢密院与南枢密院实为同一机构,其观点可以概括为“二枢密院说”,或简称“二院说”,当代学者如杨若薇、武玉环⑤

等皆附议此说。

之所以有众多学者支持这一观点,最主要的原因在于除《辽史·百官志》外,《辽史》中非但未见所谓汉人枢密院或汉人枢密使,反而有大量记载指向辽代仅有两枢密院。根据《辽史·刑法志》,辽圣宗太平六年(1026)曾下诏“朕以国家有契丹、汉人,故以南、北二院分治之”;《辽史·萧孝忠传》也记载“国制,以契丹、汉人分北、南院枢密治之,孝忠奏曰:‘一国二枢密,风俗所以不同。若并为一,天下幸甚”。《辽史·仪卫志》“契丹枢密院、契丹诸行军部署、汉人枢密院、中书省、汉人诸行宫都部署印,并银铸”的记载更进一步说明了辽朝只有两个地位相当的枢密院,分属北南面官,掌管契丹与汉人事务。虽然《辽史·百官志》“汉人枢密院”条下有“太宗大同元年见枢密使李崧”的记载,但辽朝北南枢密体制直到世宗时方才确立,太宗大同元年(947)虽有枢密使李崧、赵延寿等,其实乃太宗为笼络降臣而沿袭后晋旧制,与辽朝此后的枢密体系无关,因此不能作为辽代有三枢密院并存的证据。【 《遼史》卷六一《刑法志》、卷八一《萧孝忠传》、卷五七《仪卫志三》、卷四七《百官志三》,第1042、1417、1017、866页。】此外,同时期宋人的记载也都支持两枢密院说。《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辽朝“其官有契丹枢密院及行宫都总管司,谓之北面,以其在牙帐之北,以主蕃事;又有汉人枢密院、中书省、行宫都总管司,谓之南面,以其在牙帐之南,以主汉事”。【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仁宗天圣九年六月丁丑朔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560页。】《三朝北盟会编》引《亡辽录》也记载辽朝“分置南面汉官,左右相、参知政事、枢密院直学士,主治汉事州县。中书门下共一省,兼礼部,有堂后主事、守挡官各一员。尚书省并入枢密院,有副都承旨,吏房、兵刑房承旨,户房、厅房即工部也,主事各一员。北面契丹枢密院,或知或签书枢密院事”。【 (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一引《亡辽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52页。】甚至宋人使辽行录也为两枢密院说提供了依据,余靖在《契丹官仪》中记载使辽所见:“契丹之官,领番中职事者,皆异服,谓之契丹官。枢密、宰臣则曰北枢密、北宰相。领燕中职事者,虽国人亦汉服,谓之汉官。执政者则曰南宰相、南枢密”。【 (宋)余靖著,黄志辉校笺:《武溪集校笺》卷一八《契丹官仪》,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540页。】正是充分的史料证据,使得二枢密院说被多数学者所接受。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学界尚有部分学者仍然坚持辽朝有三个枢密院同时存在,代表人物如张博泉。在《关于辽代枢密院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张博泉指出《辽史》中或有同一时期三枢密使并存的情况,世宗大同元年(947)、景宗保宁元年(969)三月到乾亨三年(981)十二月、圣宗统和元年(983)到十七年(999),以及兴宗重熙六年(1037)十一月到十年(1041)十二月四个时间段内都同时存在三位或更多枢密使。【 张博泉:《关于辽代枢密院的几个问题》,《黑龙江文物丛刊》,1984年第1期,第5页。】需要指出,大同元年虽有赵延寿两度被授予枢密使,但据《旧五代史》记载,当年五月“契丹所署大丞相、政事令、东京留守、燕王赵延寿为永康乌裕(辽世宗)所絷”,故不得与八月后就任的枢密使耶律安抟、高勋等并立;【 关于世宗执拿赵延寿的时间,不同史料记载略有出入,《资治通鉴》与《旧五代史·汉高祖本纪下》称事在五月,《赵延寿传》称事在六月。参见《旧五代史》卷九八《赵延寿传》、卷一○○《汉高祖本纪下》,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534、1557页;《资治通鉴》卷二八七《后汉纪二》,高祖天福十二年五月乙酉朔条,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9487页。】重熙九年(1040)秋七月虽见枢密使杜防与北院枢密使萧孝穆、南院枢密使萧贯宁(萧惠)并立,然据《辽史·杜防传》,太平年间杜防“拜枢密副使。重熙九年……拜参知政事”,可见当时杜防或为枢密副使,【 《辽史》卷一八《兴宗纪一》、卷一九《兴宗纪二》、卷八六《杜防传》,第246-247、250、259、1459页。】故皆不足以为证。但根据景宗与圣宗年间的两条例证,可知辽朝确有三位或更多枢密使并存的情况,所以张博泉认为二枢密院说“细考之亦不无问题”,对三枢密院说未可轻易否定。

实际上,辽代三枢密使并存的情况可能并不只张博泉文中所列,试举两例:

开泰四年(1015)十月,张俭“授枢密使,加崇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特赐翊圣佐理功臣”,期间其虽有散官阶、本官和功臣号的升迁,但直到太平五年(1025)“以武定旌节兼相印以授之”,张俭的职才发生变动。因此张俭此次任枢密使时间应当是自开泰四年十月至太平五年。【 《张俭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266页。】大致同一时期,圣宗开泰五年(1016)四月戊寅“以左夷离毕萧合卓为北院枢密使”,直至太平五年十二月“北院枢密使萧合卓薨”;开泰六年(1017)四月有“以枢密使漆水郡王耶律制心权知诸行宫都部署事”的记载。综上可知,在开泰六年,有张俭、萧合卓、耶律制心三枢密使并立。【 《辽史》卷一五《圣宗纪六》、卷一七《圣宗纪八》,第194-196、224页。】

《辽史·兴宗纪》记载,重熙二十一年(1052)秋七月戊辰“以南院枢密使萧革为北院枢密使,封吴王”,冬十月甲午“南院大王、潞王查葛为南院枢密使,进封越国王”,此后萧革在清宁元年(1055)“复为南院枢密使,更王楚。复徙北院”,清宁二年(1056)六月丁丑耶律查葛的南院枢密使之职由耶律仁先接替,“南院枢密使赵国王查葛为上京留守,同知南京留守事吴王仁先为南院枢密使”,直到清宁四年(1058)六月乙丑“以北院枢密使郑王萧革为南院枢密使,徙封楚王,南院枢密使吴王仁先为北院枢密使”。【 《辽史》卷二○《兴宗纪三》、卷一一三《萧革传》、卷二一《道宗纪一》,第279、1661、288-291页。】可见自重熙二十一年至清宁四年,北南枢密院皆有枢密使在任。但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九月庚子,“契丹遣枢密使、右金吾卫上将军萧扈,宣政殿学士、礼部尚书吴湛来,再求御容”。【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六,仁宗嘉祐二年九月庚子条,第4492页。】可见在这一年辽朝同时存在三位枢密使。

虽然辽朝不乏三枢密使并存的情况,但这并不一定能说明辽朝存在三枢密院。张博泉以辽朝曾同时存在三位枢密使来证明辽代存在三枢密院,这一结论成立的前提是每个枢密院都只有一名最高长官。然而事实上,辽朝更有二北枢密使或二南枢密使并存的记录。今可见者如下:

案前揭《辽史·兴宗纪》,重熙二十一年十月至清宁二年六月南院枢密使为耶律查葛,期间清宁元年(1055)萧革一度“复为南院枢密使,更王楚。复徙北院”;同年萧阿剌“遗诏拜北府宰相,兼南院枢密使,进王韩。明年,改北院枢密使”。可见清宁元年当有耶律查葛、萧革、萧阿剌三名南院枢密使并立,而清宁二年,复有萧革、萧阿剌两名北院枢密使在任。【 《辽史》卷二○《兴宗纪三》、卷二一《道宗纪一》、卷九○《萧阿剌传》、卷一一三《萧革传》,第279、288、1493、1661页。】

道宗咸雍二年(1066)二月甲午,“诏武定军节度使姚景行,问以治道,拜南院枢密使”,此后姚景行虽然在七月曾短暂致仕,但四天后就官复原职,直到咸雍七年(1071)二月丙寅,“以南院枢密使姚景行知兴中府事”。在此期间,咸雍二年七月“左夷离毕萧惟信南院枢密使”,直到咸雍五年(1069)夏六月壬戌,“以南院枢密使蕭惟信知北院枢密使事”;且咸雍二年十二月壬午“以知枢密院事杨绩为南院枢密使”,【 《辽史》卷二二《道宗纪二》,第301-307页。】可见咸雍二年末有姚景行、萧惟信、杨绩三名南院枢密使并存。综上可知,三枢密使并存的案例并不能说明辽朝有三个枢密院,事实上辽朝只有北南二枢密院,而每个枢密院都可以由不止一位枢密使掌管,这种现象即可称作“一院多使”。

二、辽朝枢密使与知枢密院事

辽代枢密院一枢密院由多人执掌,除两枢密使并立之外,更多地体现在知枢密院事的设置上。根据《辽史·百官志》的记载,辽代枢密院所属职官,枢密使之下是知枢密使事与知枢密院事。然而《辽史》中却屡见同一任知枢密使事在其他场合被称作知枢密院事,杨若薇据此认为“知北院或南院枢密使事与知北或南枢密院事是同一职称”,【 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138-139页。】这一观点应当是可以成立的。由于在《辽史·百官志》中被列在枢密使之下,知枢密院事通常被认为低于枢密使,《辽史·道宗纪》大康五年(1079)以“知北院枢密使事耶律霂为北院枢密使,北院枢密副使耶律特里底知北院枢密使事”【 《辽史》卷二四《道宗纪四》,第321页。】的记载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但实际上辽朝的史料中屡见将知枢密院事称为枢密使的记载,辽朝的知枢密院事是对以相同品秩代行枢密使职权的官员的称呼,而非正式的职衔。

《辽史·高勋传》中记载南京留守高勋在应历十七年(967)击退宋军后“知南院枢密事”,但具体时间不详。据《辽史·穆宗纪》,应历十八年(968)五月,“与政事令萧排押、南京留守高勋、太师昭古、刘承训等酣饮”,此时高勋仍为南京留守,而《辽史·景宗纪》则记载应历十九年(969)二月,“穆宗遇弑,帝率飞龙使女里、侍中萧思温、南院枢密使高勋率甲骑千人驰赴”。两处记载时间吻合,可以推断“知南院枢密事”是对南院枢密使的异写。【 《辽史》卷七《穆宗纪下》、卷八《景宗纪上》、卷八五《高勋传》,第95、97、1450页。】这种记载在辽史中并非孤证。前引《辽史·萧阿剌传》称萧阿剌在兴宗驾崩后“遗诏拜北府宰相,兼南院枢密使”,而本纪对此事的记载为“以遗诏,命西北路招讨使西平郡王萧阿剌为北府宰相,仍权知南院枢密使事”。【 《辽史》卷二一《道宗纪一》、卷九○《萧阿剌传》,第286、1493页。】另外在乾统六年(1106)正月,辽朝“遣知北院枢密使萧得里底、知南院枢密使事牛温舒使宋,讽归所侵夏地”,这一点在《辽史·牛温舒传》中也可以印证,但《辽史·萧得里底传》中却记载此事为“夏王李乾顺为宋所攻,遣使请和解,诏得里底与南院枢密使牛温舒使宋平之”。【 《辽史》卷二七《天祚皇帝纪一》、卷八六《牛温舒传》、卷一○○《萧得里底传》,第360、1459、1572页。】可见在辽朝的史料中知南院枢密使事也可被记作南院枢密使。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北枢密院。统和十七年(999)“北院枢密使魏王耶律斜轸薨,以韩德让兼知北院枢密使事”,而《辽史·耶律隆运传》则称“会北院枢密使耶律斜轸薨,诏隆运兼之”。【 《辽史》卷一四《圣宗纪五》、卷八二《耶律隆运传》,第168、1422页。】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重熙二十一年(1052)七月,“以南院枢密使萧革为北院枢密使,封吴王”,此事在《辽史·萧革传》中被记载为“拜南院枢密使,诏班诸王上,封吴王。改知北院”。【 《辽史》卷二○《兴宗纪三》、卷一○三《萧革传》,第279、1661页。】综上可知,辽朝无论北南枢密院,其知枢密使事在一定条件下均可以被视为枢密使。

实际上,辽朝的枢密使和知枢密院事不但在部分场合被等而视之,二者对应的职事官也是一致的。辽朝高级官员所带结衔通常包括多个不同的层次,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在于官和职。【 杨军:《辽朝南面官研究——以碑刻资料为中心》,《史学集刊》,2013年第3期,第4、13页。】职是职务,官是级别,换言之,官员通过职行使权力,通过官确定品级。赖瑞和定义唐代使职为“无官品有实职的官位”,【 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中华书局2017年版,第47页。】辽朝官制受唐后期制度影响颇深,而辽代官员结衔中“职”的特征也与唐代使职大致吻合。从史料来看,辽朝的枢密使不但有实际职掌,而且需要另带官衔来确定其品级,可以确定属于职,或称使职序列,任职官员的品秩需要通过其所带官来确认。目前辽朝有三位枢密使所带本官衔可以确认,其中包括开泰四年(1015)张俭“授樞密使,加崇禄大夫、尚书左仆射”;咸雍初杨皙“召赐同德功臣、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令,拜枢密使”;太平五年(1025)“枢密副使杨又玄吏部尚书、参知政事兼枢密使”,计两例尚书左仆射,一例某部尚书,【 《辽史》卷一七《圣宗纪八》、卷八九《杨皙传》,第223、1487页;《张俭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266页。】可见辽朝枢密使所对应的官应为尚书左仆射或某部尚书。而出任知枢密使事的官员其本官往往也在这一范围内,辽朝可确认本官的知枢密院事有五位,其中包括“行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知枢密院事”耶律俨和“尚书左仆射、兼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知枢密院事”梁援两位尚书左仆射;重熙年间杨佶“起复工部尚书……复拜参知政事,兼知南院枢密使”,“行刑部尚书、兼门下侍郎、中书门下平章事、监修国史、知枢密院事”梁颖,以及“礼部尚书、兼门下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知枢密院事”杜公谓三位某部尚书。【 《辽史》卷八九《杨佶传》,第1489页;《道宗皇帝哀册》《梁援墓志》《造经题记》,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513、519、732-733页;《杜悆墓志》,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04页。】可见辽朝的枢密使和知枢密院事所带本官基本相当,皆为尚书左仆射或某部尚书,由此也证明枢密使和知枢密院事在等级上是一致的。

据《张俭墓志》,开泰元年(1012)张俭“迁政事舍人、知枢密直学士。二年,正授枢密直学士、同修国史”。类似的情况还见于《王师儒墓志》,大安八年(1092)王师儒“加尚书刑部侍郎,知枢密副使。是冬,正授枢密副使”。【 《张俭墓志》《王师儒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266、646页。】枢密副使与知枢密副使,以及枢密直学士与知枢密直学士的区别仅在于是否得到正授。由此可以推知,辽朝的知枢密院事就是未经正授的枢密使,换言之,是以与枢密使相当的品级行使枢密使职权的官员,而非正式职官。《梁颖墓志》中记载梁颖原为枢密副使,大康六年(1080)冬,“遂拜公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监修国史”,房山石经《宝星陀罗尼经》与《持世经》的题经造记也证实了这一点。【 《题经造记》,向南:《辽代石刻文编》,第732-733页。】但《梁颖墓志》总结梁颖履历时却称“职自蓟州军事判官……枢密副使、门下侍郎平章事、兴中尹至所终职”,【 杨卫东:《辽朝梁颖墓志铭考释》,《文史》,2017年第1期,第179-180页。】并未提及梁颖曾任知枢密院事。可见辽朝的知枢密院事并非正式的职。《辽史》中虽然屡见以知枢密院事为枢密使的记载,实则不过由署理转为正授而已。

历史上,唐朝枢密院设立后不久就已出现所谓“知枢密”,但此时的“知枢密”只是枢密使的别称。正如《新唐书·百官志》记载“至于检校、兼、守、判、知之类,皆非本制”,【 《新唐书》卷四六《百官志一》,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181页。】“知枢密”这种动宾结构式的名称正是使职的一大特征。【 赖瑞和:《唐代高层文官》,第146页。】早期枢密使的使职性质还十分明显,因此往往可以异写为知枢密。如《旧唐书·文宗纪》记载“宝历二年十二月八日,敬宗遇害……枢密使王守澄、中尉梁守谦率禁军讨贼”,而《旧唐书·王守澄传》则称“长庆中,守澄知枢密事”。【 《旧唐书》卷一七上《文宗纪》、卷一八四《王守澄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522-523、4769页。关于唐朝枢密使名号,可参见李全德:《唐宋变革期枢密院研究》,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年版,第45-53页。】这一情况延续到了五代。后梁的崇政院使敬翔,以及后晋的枢密使桑维翰,在不同的记载中也都曾被称作“知枢密(崇政)院事”或“知院事”,可见当时的“知枢密院事”乃是对执掌枢密院者的习惯性称呼。后汉时见“以宰臣苏逢吉权知枢密院事”,后周时有“宰臣范质、王溥并参知枢密院事”,亦均为泛称。【 参见《旧五代史》卷一八《敬翔传》、卷七六《晋高祖纪二》、卷八九《桑维翰传》、卷一○三《汉隐帝纪下》、卷一一九《周世宗纪六》、卷一四九《职官志》,第284、1155-1156、1353、1598、1837、2320-2323页。】

将知枢密院事作为枢密使的代行固定下来应始于北宋。太宗淳化二年(991),“以枢密副使张逊知枢密院事,温仲舒、寇准同知院事。知院之名,自此始”。【 (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二,太宗淳化二年九月甲辰条,第723页。】北宋初年,枢密使与知枢密院事均可作为枢密院长官。余蔚曾指出宋代州、府长吏与州、府“品秩”相同,则曰“知某州”,【 余蔚:《宋代的节度、防御、团练、刺史州》,《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第67页。】这一点应当同样适用于枢密使,以相同品秩职掌枢密院即可被称作知枢密院事,与之相对应的副贰则是同知枢密院事,即所谓“有使则置副,有知院则置同知院”。伴随着辽宋交往,辽朝枢密使与知枢密院事的关系,可能也受到了北宋制度的影响。不同之处在于,北宋早期枢密使与知枢密院事不同时设置,直到熙宁元年(1068)才“知院与使、副并置”。【 《宋史》卷一六二《职官志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800页。】然而辽代却多有枢密使与知使事并立的记载,如统和二十九年(1011)五月乙未,“以刘慎行为南院枢密使,南府宰相邢抱质知南院枢密使事”。【 《辽史》卷一五《圣宗纪六》,第185页。】另外还有同一枢密院内存在两名或以上知枢密院事的情况,如咸雍元年(1065)耶律仁先“加于越,改封辽王,与耶律乙辛共知北院枢密事”。【 《辽史》卷九六《耶律仁先传》,第1537页。】因为辽朝知枢密院事乃是未经正授的枢密使,在品秩和执掌上与枢密使并无本质差别,所以如果某枢密院内同时存在枢密使与知枢密院事,或有两名及以上知枢密院事并立,亦相当于该枢密院同时受多位同级别长官管辖。这也正是自唐朝以二枢密使共同执掌同一枢密院的政治传统衍生而来的现象。同时期北宋枢密院也常有两位甚至三位枢密使并存,【 梁天锡:《两宋枢密表》,《宋枢密院制度》,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81年版,第948-1080页。】所以枢密院可以由多人共同执掌乃是历代通例,这一点辽朝与其他朝代相比并无区别。但由于辽朝两枢密院并存,在同一时段内的枢密院长官数量仍然是多于其他朝代的。

三、辽朝枢密使的五代制度溯源

辽朝枢密院长官的数量多于其他朝代,似乎与辽朝官制“事简职专”的原则相冲突。事实上,这种设置乃是辽朝枢密制度直接承自晚唐五代的体现。晚唐五代以降,枢密院多由两名枢密使共同执掌,治辽史学者多以之为辽朝两枢密院制度的滥觞。【 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132页。】然而当时中原政权的两枢密使在执掌上并无本质区别,而辽朝北南枢密院分掌部族州县事,职权迥乎不同。因此辽朝在学习中原枢密院体制时,对二枢密使制的借鉴很有可能并非体现在分立两院,而是允许存在两名枢密使同掌一枢密院。需要指出,晚唐五代对辽朝枢密制度的影响不仅限于枢密院长官的员额,更深层地体现在辽朝延续了唐末五代以来枢密使地位不断上升这一趋势。

杨若薇提出,辽朝以枢密院为最高执政机构,乃是沿袭五代制度。【 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第134-136頁。】而武玉环认为唐、五代的枢密院设置尚不稳定,在政府机构中还没有占据重要地位,而辽枢密院一经设立,就成为执掌军政大权的不可替代的政权机构。【 武玉环:《辽制研究》,第47页。】何天明也认为尽管枢密院并非始建自辽朝,但“首先把枢密院作为最高军政主管部门的却是辽代”。【 何天明:《辽代政权机构史稿》,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3页。】应当承认,这些观点都有可商榷之处。枢密使一职自晚唐创建之后,其地位就不断上升,尤其在后唐庄宗时期“用郭崇韬,与宰相分秉朝政,文事出中书,武事出枢密,自此之后,其权渐盛。至今朝遂号为两府”。【 (宋)欧阳修著,李伟国点校:《归田录》卷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7页。】一方面枢密使已经成为“权侔于宰相”【 《新五代史》卷二四《郭崇韬安重诲传论》,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291页。】的重臣,另一方面,枢密使的职掌仍限于“武事”,民政事务原则上并不在其职权范围内。但在实际的政务运作中,会出现枢密使带相衔,同时行使宰相和枢密使职权的现象。郭崇韬就是五代第一位宰相兼枢密使。【 李全德:《唐宋变革期枢密院研究》,第138-139、164页。】后晋的枢密使制度深受其影响,后晋高祖即位伊始,就命桑维翰为知枢密院事,次月即以桑维翰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依前知枢密院事”。【 《旧五代史》卷七六《晋高祖纪二》、卷八九《桑维翰传》,第1155-1156、1353页。】可见桑维翰同时兼任宰相和枢密使。此后,除天福四年(939)四月至开运元年(944)五月废置枢密院外,后晋几乎所有的枢密使均由宰相兼任。【 参见(清)万斯同:《五代将相大臣年表》,二十五史刊行委员会编集:《二十五史补编》,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7688-7690页。】这种制度安排事实上强化了枢密使的权力并提升了其地位,进而使兼领宰相和枢密使成为后晋官员中最高的权力及地位象征。

后晋灭亡后,其枢密使制度分别为中原政权和辽所继承,但却由此在不同的环境下各自衍生出了两条完全相反的发展方向。在后汉以及后周早期,仍不乏兼任宰相和枢密使的官员。但在后周世宗即位后,就很难再看到宰相兼领枢密使的案例,而且这一时期的枢密使权力也遭到抑制。苏基朗就指出“世宗朝枢密使气焰亦远逊石晋以来的平章兼枢使”,“故石晋以来以平章事兼枢密使的新宰相制可说是结束于世宗”。【 苏基朗:《唐宋法制史研究》,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9页。】到了北宋,枢密使的权力和地位更是进一步遭到削减,不但已不再有资格干预民政,甚至军政方面的职能也被其他部门侵夺。仁宗庆历二年(1042)至五年(1045)虽有宰相兼枢密使,然其实质是宰相借枢密使衔参与兵事,换言之,是枢密使的军政权力为宰相所夺,与五代枢密使带相衔扩张权力的情况截然相反。【 (宋)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一一,庆历二年七月,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53页。】可见在中原政权,权力的削弱与地位的下降是后晋以来枢密院的总体发展趋势。

相比于中原政权,同时期的辽朝枢密院则呈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据《旧五代史》,“契丹改天显十一年为会同元年,以赵延寿为枢密使”。【 《旧五代史》卷一三七《契丹列传》,第2136页。】赵延寿在后唐曾为枢密使兼平章事,后加侍中,【 《旧五代史》卷四三《唐明宗本纪九》、卷四四《唐明宗本纪十》,第684、696页。】辽朝此时尚无枢密院,但仍以其原任职衔羁縻赵延寿。类似的例子还有刘晞,“尝为唐将周德威从事,后陷于契丹,契丹以汉职縻之”,“在契丹尝为枢密使、同平章事”。【 《旧五代史》卷九八《刘晞传》,第1538页;《资治通鉴》卷二八六《后汉纪一》,天福十二年正月条,第9462页。】所以说枢密使在辽朝甫一出现就充满五代制度的色彩。大同元年正月,辽太宗入汴,“改服中国衣冠,百官起居皆如旧制”。所谓“旧制”,即后晋制度,原后晋枢密使李崧被任命为“太子太师,充枢密使”,冯道“守太傅,于枢密院祗候,以备顾问”。【 《资治通鉴》卷二八六《后汉纪一》,天福十二年正月乙未条,第9458页。】可见汴京时期的辽朝几乎全盘继承了后晋的枢密院。二月“以赵延寿为大丞相兼政事令、枢密使、中京留守”。【 《辽史》卷四《太宗纪下》,第64页。】虽然史书阙载李崧离任时间,但在不到一个月内被先后任命,李崧和赵延寿在这一时期内共同出任枢密使应当是没有问题的。由于当时辽朝并未确立两枢密院制度,并存的二枢密使任职于同一枢密院内,加上“于枢密院祗候,以备顾问”的冯道,可知辽朝以两名或以上枢密使执掌同一枢密院,乃是其枢密院制度建立之初即已存在的传统。而权倾一时的赵延寿同时带宰相与枢密使衔,也正是对后晋枢密制度的继承。

因为辽朝未能久据中原,汴京枢密院也未能维持,但在天禄元年(947)八月辽世宗“始置北院枢密使,以安抟为之”,九月“高勋为南院枢密使”。【 《辽史》卷五《世宗纪》,第72页。】新设立的北南枢密院应当直接承袭了汴京时期的枢密院制度,因此也一并继承了后晋枢密院的特点。与中原王朝相反,辽朝不但没有对晚唐以来枢密使地位不断上升的趋势加以遏制,反而加速推动了其发展。枢密使的职权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扩张,原本职权限于军政的枢密使拥有了管理民政的权力,形成了“天下之事,丛于枢府”【 《辽史》卷一○五《杨遵勖传》,第1612页。】的局面。枢密院在辽朝的政治体制中占据着核心地位,这决定了枢密院长官的身份在辽朝意味着对朝政的负责权,这一点甚至影响到了辽朝的储君制度。太平十年六月,时为皇太子的兴宗“判北南院枢密使事”。【 《辽史》卷一八《兴宗纪一》,第239页。】自此之后,就有了皇储并知北南枢密院的惯例。【 参见邱靖嘉:《再论辽朝的“天下兵马大元帅”与皇位继承》,《民族研究》,2015年第2期,第100页。】根据《辽史·宗室传》,道宗太子耶律浚“大康元年,兼领北南枢密院事”,而《辽史·道宗纪》则记载大康元年六月“诏皇太子总领朝政”。【 《辽史》卷二三《道宗纪三》、卷七二《耶律濬传》,第315、1339页。】两条记载应当是对同一事件的异写,可见在辽朝储君兼领两枢密院即等同于总领朝政。而枢密院长官对辽朝一般官员的意义从余靖《契丹官仪》中的记载则可见一斑:“契丹枢密使带平章事者,在汉宰相之上。其不带使相及虽带使相而知枢密副使事者,即在宰相下。其汉宰相必兼枢密使,乃得预闻机事。”【(宋)余靖著,黄志辉校笺:《武溪集校笺》卷一八《契丹官仪》,第540页。】可见后晋时期盛行的宰相枢密使互兼制度在辽朝被固定为常态,枢密使带相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百官之首。汉宰相只有兼枢密使,才有权力“预闻机事”。因此相比其他朝代,辽朝会为更多的官员授予枢密使头衔,以作为其晋升或参与议政的身份。这也是导致辽朝在同一枢密院内设置多名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的深层原因。

概言之,辽朝枢密院的长官数量之所以多于其他朝代,其原因在于辽朝一方面因袭了晚唐五代两名枢密使共同执掌枢密院的传统,另一方面继承并推动了枢密院地位不断上升的趋势。而这两条原因可以总结为一点,即辽朝对晚唐五代,尤其是后晋的枢密使制度的直接继承。而这也正是辽朝枢密院一院多使的制度渊源所在。

余 论

面对枢密使地位上升与权力扩张的趋势,中原王朝和辽朝采取了完全相反的应对思路。中原王朝力图扭转枢密院的过度膨胀,将其权力限制在军事管理层面,并不断加以削减;但辽朝却推动了这股趋势的进一步发展,使枢密院成为兼具民事和军事职能的机构,并且把宰相与枢密使互兼的制度固定下来。比较二者对枢密使地位上升趋势的不同处理方式,不难得出这样一条结论:相比于中原政权,辽朝往往倾向于保留,甚至强化前代制度的特点,而非对其进行改造。

对前代制度的继承大于改造,是辽朝南面官体系构建中的一个很普遍的现象,无论整体架构还是具体官制对这一点都有所体现。就整体的职官架构而言,辽朝与北宋同样继承了晚唐以来职官分离的制度趋向。然而相较于北宋“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七《职官考一》,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362页。】即以差遣取代了职的作用,而将职转化为文学高选标志的制度变革,辽朝的南面官制如前文所述,仍以职对应职务,官对应级别,其内涵与唐后期基本吻合。辽朝各项具体职官的设置也同样体现了继承大于改造的特征。例如辽朝的节度使除本州外,亦下辖支州,而且保留了很强的地方独立性,【 陈俊达、杨军:《辽代节镇体制研究》,《古代文明》,2018年第2期,第72页。】这和宋朝“既削方镇之权”的政策相比,对唐五代制度的继承尤为明显。

综上可知,辽朝在继承了晚唐五代包括职官体系、枢密制度以及节镇体制的各项制度后,或维持其原状,或顺应其原有发展趋势,总体上倾向于保留其原有特征,而非对其进行改造。当相关制度在中原政权内发生变革之后,辽朝对前代制度的保留就会成为一种独有的特色。

责任编辑:孙久龙

The Phenomenon that There being Several Shi(使)

in Shu Mi Yuan(樞密院)and Its Institutional Origin in Liao Dynasty

SUN Da-kun

(Department of Chinese History, School of the Humanities,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12, China

)Abstract:There were North and South Shu Mi Yuan(枢密院) in Liao Dynasty, and each of them could be led by two or more Shu Mi Shi(枢密使). The duty of Zhi Shu Mi Yuan Shi(知枢密院事) and that of Shu Mi Shi is the same, and they had roughly the same rank. Indeed,  Zhi Shu Mi Yuan Shi is unauthorized Shu Mi Shi. Therefore, when Shu Mi Shi and Zhi Shu Mi Yuan Shi were both in one Shu Mi Yuan, it means that Shu Mi Yuan is managed by two governors of the same rank at the same time. The institutional origin of the phenomenon that there are several Shi(使)in Shu Mi Yuan in Liao Dynasty originated from the Five Dynasties. On the one hand, it inherited the tradition of two governors being jointly in charge of Shu Mi Yuan in late Tang and the Five Dynasties, on the other hand, it promoted the rising status of Shu Mi Yuan.

Key words:Shu Mi Yuan(枢密院); Shu Mi Shi(枢密使); Liao Dynasty;the Five Dynasties

收稿日期:2019-01-12

作者简介:孙大坤,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博士研究生,导师为杨军教授。

① 《辽史》卷四五《百官志一》、卷四七《百官志三》,中华书局2016年版,第774-776、865页。

② 津田左右吉:「遼の制度の二重體系」、『滿鮮地理歷史研究報告』第5冊、東京帝國大學文科大學、1918年、230頁。

③ 张亮采:《辽代汉人枢密院之研究》,《东北集刊》,1941年第1期,第68页。

④ 傅乐焕:《辽代四时捺钵考五篇》,《辽史丛考》,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94页。

⑤ 杨若薇:《契丹王朝政治军事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37页;武玉环:《辽制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