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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文化精神

2020-02-07林容华

海峡教育研究 2020年3期
关键词:书法艺术书法传统

■ 林容华

中国书法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被誉为无言的诗、无行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中国传统文化与书法艺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深度融合,传统文化用其肥沃的土壤滋养着书法艺术,书法艺术以其千姿百态的精妙神韵体现了中国传统丰富的文化精神。

王羲之《兰亭序》

一、中国传统文化为书法艺术提供了丰富的媒介

1.汉字。书法是汉字书写的艺术,与汉字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中国书法艺术从几千年前殷商时代的甲骨文延伸出来,沿着金文、小篆、隶书、草书、行书、楷书的演变历程,最终形成中国书法特定的发展脉络。汉字的发展始终附着在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和血脉中,每一种字体在其演变中都与当时的历史背景紧密相连,烙上了深刻的历史文化印记。如甲骨文与殷商社会崇拜鬼神的文化信仰有关,金文与西周礼乐文化联系紧密,隶书的成熟与汉代社会的繁荣发展密切相关等。因此汉字的独特结构与丰富内涵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的体现。

2.文学艺术。中国传统的文学与书法相辅相成,都是以思想和语言为基础的。可以说,文学艺术与书法艺术互为载体,在审美感染中相互生发,相得益彰。书法艺术是文学艺术的外衣,文学境界是做好“外衣”的布料,而书法的线条美是缝制文学作品“外衣”的关键。所以要想学好书法艺术,必先学好文学艺术。书者只有博览群书,积学储宝,书林漫步,博通古今,才能用书法艺术之精气神去浓缩展现文学作品之灵魂。因此,文学艺术是书法艺术表现的鲜活土壤,历史上经典的书法艺术作品往往本身就是优秀的文学作品。

3.特殊器物。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特殊器物,如甲骨、青铜、竹简、帛书、石鼓等等,不仅是书法艺术特有的表现形式,而且在书法的传承与发展中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这些器物都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它们的存在使书法艺术作品更加丰富多彩,争奇斗艳。如在龟甲兽骨上刻辞,即为甲骨文;在青铜器上铸刻铭义,即金文或钟鼎文;将字写在用竹、木削成的片上,称竹木简,如较宽厚的竹木片则叫牍;写于丝帛上,即为缣帛书;刻于石头上的文字,就是石鼓文。这些都是表现民族文化精神最完美、最独特的艺术形式。

4.文房四宝。“文房四宝”(笔、墨、纸、砚)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书法工具。中国书法艺术正是借助了这些媒介才创作出独具艺术特性的书法作品。书法使用的笔是毛笔。毛笔的笔头是由兽毛制成的,既蓄墨又有弹性,书写时可根据作者的掌握,产生粗细、刚柔、浓淡、燥润的变化,创造出各种富有生命的书法形象,因而毛笔成为文房四宝之首。墨是书法必不可缺的用品。凭借这种独创的材料,中国书法奇幻美妙的艺术意境才能得以实现。书法使用的是宣纸。宣纸质地绵韧,拉力大,纹理美观,洁白细密,书迹清晰,润墨性强,可长期保存,铺纸运笔,写出的字有骨有神,尽显奇妙的艺术效果。砚石温润如玉,质刚而柔,纹理缜密,发墨如油,能传之百代也是书法艺术的必备用具。

二、书法艺术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文化精神

我国书法艺术源远流长,在它的发展过程中,不仅成为了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和中国传统文化同步发展,绵延至今,两者具有同一性。因此,通过了解书法艺术我们可以真切的感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

1.书法艺术的“和谐”境界与传统文化“天人合一”思想相契合

黄庭坚书法作品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哲学精神和美学内涵,它主张整体和谐,对立统一和相互兼容,蕴含着“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精神。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在书法领域也是追求“和谐”之道,它注重书法的完整性表达,注重高度的和谐。例如,从篇章的结构来看,中国书法既要求注重笔墨造型以及各局部因素的和谐构成,又要求线条生动形象、变化多端,达到艺术上的和谐统一。如“书圣”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就充分体现出这种潇洒飘逸自然和谐之美[1]。当然,要达到这种和谐之美,就要求书家具有内在的精神修炼和外在的笔墨驾驭能力。只有做到笔心合一,才能充分体现书法的灵性,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正如虞世南在《笔髓论·契妙》中所云:欲书之时,当收视反听,绝虑凝神,心正气和,则契于妙。心神不正,书则敲斜;志气不和,字则颠仆。其道同鲁庙之器,虚则敲满则复,中则正,正者冲和之谓也。……故知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机巧必须心悟,不可以目取也[2]。由此可见,书法中抽象的自然与情感、心态的虚静与空灵、气脉的贯通与运动的精神内涵,可与天地相合,这与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相契合。

2.书法艺术的“书随自然”与传统文化的“道法自然”思想相统一

“道法自然”是老子的哲学思想,他认为“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所以他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一气贯通的手法,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阐述出来。这种大自然的宇宙规律运用于书法上,则表现为“通自然,得天趣”“天真馨露”,即要求真情实感,自然流露而不留斧凿痕迹。因此,书法艺术的“自然”既是一种境界,也是一种审美标准。这就要求书法家在进行书法创作的时候,要顺着自然本性行事,“书随自然”,随其意、尽其兴,执笔、展纸、坐法都要顺乎自然的要求,让书法的点、线、面在自由随性的状态下得以充分发挥,做到“起笔不停滞,落笔不作势,纯任自然,自迅速、自轻快、自美丽”[3]。如王羲之的行书作品《兰亭序》,笔意气势体现了自然的和谐之美,即便是反复多次书写同一个字,也在点、线的刚柔、粗细、轻重、穿插、节奏,以及字形的肥瘦、势态,行式的宽窄、斜正,尽显奇峰异彩、张弛有度、虚实结合,力戒雷同,锐意创新,达到了“天造地设”的自然程度。这样,就把“书随自然”与“道法自然”完美地统一在了书法艺术之中。

米芾书法作品

3.书法艺术的“笔墨精到”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中庸之道”思想相对应

中庸之道是儒家思想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之一,是一种人生和道德的最高境界和目标。所谓中庸,程颢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4]崇尚中庸的人处事不偏不倚,不过不及,恰到好处。当然,“中庸之道”或“中和之道”并不是折半以取中的“折中主义”,而是要找到一个事物发展变化的平衡点。“中庸之道”思想深刻影响了书法家对书法艺术准确性的追求,它要求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书家对任何一种关系的处理都不能“不足”,也不要“太过”,应恰到好处,以达到艺术上的的精练与和谐。如“书圣”王羲之书法,不偏不倚,不激不励,文质彬彬,具有中和之美的特点。还有米芾、王铎等著名书法家运用线条作为艺术最精纯的语言,通过参差错落、救差补缺、调轻配重、浓淡相间等手法,创作出千姿百态、中和平衡的佳作,充分体现了书法艺术的准确性。但这种准确性绝不是呆板和单调的,而是有法度并寓变化之中的,其实质是“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适中。正如项穆在《书法雅言》中所云:“中也者,无过不及是也;和也者,无乖无决是也。然固中不废和,和亦不可离中,如礼节乐和,本然之体也。”这种主张正是儒家中庸思想在书法创作中的充分体现[5]。

4.书法艺术的辩证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阴阳五行”思想相融合

王铎书法作品

“阴阳五行”是中国古代哲学中朴素的唯物辩证法思想。阴阳五行可分为“阴阳”与“五行”,两者互为辅成,五行必合阴阳,阴阳说必兼五行。阴阳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中都具有的两种既互相对立又互相联系的力量;五行即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的运行和变化所构成,它强调整体概念。阴阳与五行两大学说的合流形成了中国传统思维的框架。当“阴阳五行”思想渗透于书法领域,就派生了书法艺术对立统一的各个范畴,如黑与白、虚与实、大与小、粗与细、浓与淡、枯与润、方与圆、奇与正、向与背、顺与逆、呼与应、刚与柔、疏与密、巧与拙等等。中国书法家深受“阴阳五行”思想的影响,在进行书法创作之时,充分利用笔墨纸的特点,精妙处理阴阳互动关系,创作出千姿百态、出神入化的艺术佳作。例如,在色彩上,中国书法以浓淡枯润为主,黑白相间,计白当黑、墨色五彩,变化无常;在线条上,书法线条动静结合,张弛有度,尽显多姿神韵;章法上,中国书法讲究虚实、向背、疏密等,这些都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对立统一、阴阳互补、和谐共生的思想理念。可见,书法艺术一黑一白、一阴一阳、一虚一实的辩证法观念与中国传统文化的阴阳相生、相反相成、和谐共处的思想是相融共通,一脉相承的。

总之,中国书法艺术内涵丰富,形式独特,被称为是“无声之音乐,无韵之舞蹈”[6]。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以其丰富的营养滋润着中国书法,赋予了中国书法以文化品位,使之成为中华民族所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同时,书法艺术受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它所承载的中华民族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和思维方式等精神品格,与传统文化相融共通,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体现,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在文化繁荣的新时代背景下,书法艺术仍需汲取传统文化的纯香乳汁才能使自身不断地焕发生机与活力;传统文化同样应把书法艺术作为自己的一面镜子,让世界上更多的人能够从中国书法艺术中体味传统文化的无限神韵,并将其不断传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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