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终结“祸”从天降
2020-01-25
一对相爱的男女高高兴兴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结果被告知:女方已结婚5次,并且这5次婚姻同时保持着“正常婚姻状态”。该女士从此踏上了艰难地证明“那个‘我不是我”、撤销5次莫名其妙的婚姻的道路。
“虽然我领证历经艰辛,但迟到的‘红本本终于还是来了。”2020年11月16日,被冒名5次登记结婚的尚女士终于领到了真正属于她的结婚证。至此,这起备受公众关注的离奇“未婚女子五次被结婚案”终于案结事了。
五次“飞来”婚姻
2019年12月10日,尚女士与男友前往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尚女士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间,与5名男子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界首、江苏如东登记结婚,故婚姻登记机关拒绝为尚女士办理结婚登记。
尚女士一头雾水,她根本不认识和她登记结婚的5名男子,也从未去过这5个地方。她和男友向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一再解释她从未结过婚,可是系统清清楚楚记载了她的5次“婚史”。更让尚女士感到生气的是,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暗示男友,要谨慎恋爱交友,别轻易把彩礼、房产等给尚女士。
很显然,工作人员把尚女士看成了骗婚人,幸好男友没有怀疑她。而尚女士5次结婚登记信息集中在2004年和2005年,可那两年,她一直待业在家,没有出过远门,身份证也没丢过。
但登记处工作人员仍然拒绝办理,尚女士和男友既气愤又委屈,一时又觉得束手无策。尚女士从此踏上了艰难地的证明“那个‘我不是我”、撤销5次莫名其妙的婚姻的道路。
后面的“剧情”并不顺利——就像此前,不管是“被前科”“被吸毒”“被结婚”还是“证明这个人不是我”“我没做过”,纠错、扯皮的时间往往都是以“年”计算。当事人不仅面临种种工作生活不便、遭到无端指责,而且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
尚女士的故事也是照着这个路子发展的——分别到这5次婚姻男方的所在地查询、报案;其中两次结婚登记经当地调查后被直接撤销;对拒绝撤销的三地分别提起行政诉讼,直到2020年11月16日,尚女士终于解除了5次“飞来”婚姻,跟男友办理了结婚证。
工作人员是否尽到审查义务
“尚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北京市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巧红介绍,他们通过搜集整理,在全国共发现289件冒名结婚诉讼案,其中有30件被法院以超過诉讼时效为由驳回。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婚姻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在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同时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证件和证明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这些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在安徽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询当年“尚某某”与尹某某的登记照片,一致认定,照片上的“尚某某”并不是在场维权的尚女士。那么,十几年前,相关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对于“人证合一”是否尽到了审慎、充分的审查义务呢?
更正的路何以如此艰难
没丢过身份证、没欺骗任何人的感情和财产、没触犯过法律,甚至此前没踏进过婚姻登记机关半步,尚女士凭什么被折腾,被要求证明这证明那,一路维权、诉讼?
北京高朋(扬州)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夏泽民指出,尚女士作为被侵权者,并不是违法婚姻登记行为的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不应当要求其参加到行政或民事诉讼中去。假如一个人被结婚50次,难道要跑遍全国打官司?
此番事件绕不过去的一个问题是,就算被结婚,为何被结婚5次?后面那4次登记实质上已经构成了重婚,为什么各地没有发现?
客观原因,可以归结为2004年、2005年,婚姻登记情况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甚至省内的、市内的联网都未实现。彼时,在山东结婚之后再去山西登记或者其他省份登记,都并非难事。
那么,今天这个婚姻登记全国联网的工作做得如何了?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今年10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推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互通和功能完善。
公民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的典型个案
在互联网、大数据无处不在的现实语境下,技术真的是壁垒吗?
尚女士的问题是解决了,但还有不少疑问待解。除了安徽界首那次“被结婚”疑似有人冒名骗婚之外,其他几次究竟是如何实现的?是有人合伙骗婚、一条龙骗婚,还是其他原因?尚女士的身份一再被冒用,其他人是否也可能面临类似情况而尚未发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大数据能否助力更多“被结婚”“重婚”被及时发现、纠正?
“事后的补救、纠错是一方面,源头上的拦截更为重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表示,这起令人匪夷所思的“未婚女子五次被结婚案”,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冒用、滥用的典型个案。本案也再次提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和公权力机关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
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不当采集行为增多、个人信息泄露现象频发、个人信息被违法使用的几率增大。民法典将个人信息作为一种新型人格利益予以保护,即是立法对人民日益增强的个人信息保护需求的回应。要使法律规定发挥实效,政府有必要推进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系统,从根本上消除“被婚姻”“被法人”“被欠债”“被违法犯罪”等乱象。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让无辜的人躺枪,不让躺枪的人付出巨大的维权、纠错成本和代价,同样是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工人日报》2020.12.1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