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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权益问题研究

2020-01-20杜文国湖北省核工业地质局

环球市场 2020年17期
关键词:质量检查保险制度保险公司

杜文国 湖北省核工业地质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要求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问题始终是一个热点问题,然而近些年随着“豆腐渣”工程数量的增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日渐突出,也逐渐成为社会焦点问题。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存在的问题

1.责任追责困难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会由原来的房屋建筑工程建造者进行维修,然后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来负责承担费用。但是房屋建造过程漫长,涉及单位众多,所以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很难明确的分出谁是缺陷责任单位。而且有的时候如果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缺陷责任单位可能不具备赔付能力,这个时候多半都是政府承担费用。这样恶性循环下去,就导致房屋质量问题责任追责困难。

2.“项目公司”模式对质量保修不支持

房屋开发商大多数都是“项目公司”模式。他们建设完房子,房子卖出后,公司也随之消失。因此等到房屋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根本就找不到责任主体,因此也无法追责,“项目公司”模式是质量保修道路上的一大阻碍。

(二)保修期外质量维修存在的问题

1.申请主体缺位

我国的物业管理法实施已久,可是仍有很多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根本无从反映。因此,必须切实建立健全我国的业主大会制度,保证申请主体不缺位。

2.申请流程复杂

人们常说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听起来是一种极其没有社会责任感的言语,但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很多人确实如此。大多数业主如果自己的房屋没有出现问题,当小区物业申请专项维修资金的时候,往往不会参与票选,这就导致基金申请不下来,更多业主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3.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混乱

一是收缴管理不规范。房屋开发商会在业主还没有入住房屋前收取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然而有些不法开发商会随意挪用资金。二 是票据和资金管理相脱节。开发商代收维修资金,房产管理部门领发票据,这种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方式不是由一个部门完成的,容易导致管理脱节。三是核算管理较为混乱。经由多个机构管理的资金往往容易形成管理漏洞,专项维修资金就是这样。缺少一个固定部门对其进行全面核算,核算管理较为混乱。

二、工程质量保修权益实施路径

结合国内外对此问题的研究结果,我们认为,要保护业主利益,首先要做到两个方面:一:认识推进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意义;二:处理好三个关键问题。只有这样做,并且建立健全我国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业主的利益才能得到全方位高质量的保护。

(一)认识推进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意义

1.有助于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实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可以极大的保障业主权益,在发生质量问题的时候,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业主不必再为权益得不到保障而忧心。

2.有助于形成相互制衡的利益格局

建设单位在目前中国建筑市场中的地位最高,其他单位次之。可是如果我们实行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保险公司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建设公司无法对其制约,它的介入有助于建筑市场的各个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制衡的利益格局,打破一家独大的局面。

3.有助于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提升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整个流程是,如果用户所居住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财产赔付,然后保险公司向建设单位追责。这样做的好处很多,一方面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自己的赔付费用,会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对建设单位进行监管;另一方面,工程投保前,保险公司肯定会综合评估建设单位,根据企业以往的工程事故出现频率等来确定保费,为了降低保费,建设单位肯定也会尽量建造质量高的工程。

4.有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实行,能够形成各单位相互制衡的利益格局。这样的话,政府质量监管的压力会降低,政府每年为善后而支出的维修资金支出也会降低,有利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可谓一举多得。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键问题

1.正确设置工程质量保险责任期

当前,保险期限大多数有10 年、15 年、20 年三种,但是综合各方面考虑,本文认为,10 年期限为最佳。保险期限如果太短,不利于于业主利益保障,原因在于新建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率低;反之,保险期限如果太长,工程质量事故发生概率高,保险公司收益低,投保意愿会降低。因此,保险期限10 年为最佳,可以兼顾多方利益。

2.正确配套工程质量保险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规范社会行为的一条准绳。在交通领域,有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相应的我国也应该推出工程质量保险制度。配套法律法规的出台,能够把房屋质量问题纳入我国的法律体系,以强有力的手段保障业主利益。

3.正确定位质量检查机构职责

为了达到降低保费的目的,保险公司会委托中介质量检查机构在房屋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管。质量监察机构、监理企业、政府质检三者都是不同的机构,他们的职能也不尽相同。质量检查机构关注质量检查,监理企业对施工质量、工期、资金使用进行监管,政府质检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检查。我们应该正确定位质量检查机构的职责,把它的工作界定为鉴别层面。

三、结束语

本文着重分析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存在的问题以及房屋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在保障业主权益方面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许多其他的问题,这表明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权益问题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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