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系统基层国企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研究与实践
2020-01-20赵仕产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赵仕产 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面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实际情况,对内如何更好发挥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同级监督的协同作用,让内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成为持续推进基层廉建反腐的管理课题。作为建设系统的基层国企单位也同样面临如何更好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工作目标的贯彻与执行及纪检监督作用有效发挥的问题,本文以地方国资系统下属杭州新城开发建设公司为例,对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开展相关研究与实践。
一、建设系统基层国企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
(一)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
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可以说是最基本、重要的职责工作。党章规定,各级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部门,接受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纪检监察机关也必须全面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能定位,强化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集中力量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
(二)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设置及工作对象
纪检监察部门已于2005 年由综合办公室划出,独立设立并配备相关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明确了部室职责。现阶段,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对象,主要包括用党的纪律管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用法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管全体干部员工,实现干部职工、党员群众的全员监督管理全覆盖。
二、基层国企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问题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
在全面从严治党主基调下,在分子公司廉政责任制层层传递方面,有时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逐级弱化现象,全面履行监督责任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不足问题仍有存在。同时企业经营者有时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
(二)内部监督存在缺位、不到位情况
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来说,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存在充当老好人思想,对于本职工作没有尽心尽力、难以发挥有效监督作用。相关下属子公司因业务培育起步阶段,人力资源不足等因素,一般纪检监察干部大多是兼职配备,较难实现有效独立监督。同时,现行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工作缺乏一定的主动性,多以被动监督为主。
(三)廉政教育创新与有效性不强
从当前纪检监察教育方面的实际工作来看,现行廉政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完成规定的教育事项为主,针对项目建设、经营管理等贴近业务需求的教育内容,相对较少;同时教育的形式及载体创新性不够,在一定程度上教育实效性仍需提高。
三、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的方法实践
(一)强化责任,从严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构建清晰责任体系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在组织建设方面,明确年度班子建设的“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分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管理建设方面编制各部室负责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及时编写履职纪实本,推进纪实履职与清单化管理,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建设。
2.强化责任建设,突出履职担当。年初,及时组织各层级责任单位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要求全体干部都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履行落实相关责任和义务,强化岗位履职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步建立健全公司党风廉政责任量化考核机制,修订了党风廉政责任制量化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考核细则,从制度建设中,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四责协同”机制有效落地。
(二)完善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聚焦监督精准性
组织开展岗位风险排查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各岗位职责,围绕决策流程类、业务委托类、岗位履职类三个方向,全面落实开展岗位风险与决策风险的双排查工作,梳理完成岗位风险点62 项,同时扩大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针对不同岗位风险点,分类拟定对应防范举措及制度建设计划,实现了每项风险点,均有对应防范举措及制度对应条款的管理要求,为日常监督提供了很好的监督方向与聚焦点,同时也为较好解决监督有效性问题,奠定了一定的管理基础。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专业水平,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为高效落实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更好发挥企业护航发展作用,在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业务条线专业人才队伍的同时,更好的畅通发展渠道,保障人才成长空间,进而吸引更多的人员主动参与到纪检队伍工作。注重加强纪检队伍的思想水平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在日常工作中及时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与纪检监察业务相关性较强的党纪国法,坚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政治立场;同时注重培养纪检监察人员的实践创新精神,围绕新业务领域,新发展问题,必须不断创新和完善管理能力,更好坚持问题导向,做到靶向治疗、精准监督。
(四)创新监督方式,加强内部监督,发挥监督生产力机制
目前,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内部监督主要方式包括,参与“三重一大”等相关决策会议的列席会议监督,参与招投标、人员招聘等环节的业务监督,以及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相关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不定期监督;因纪检人员本身专业局限,工作实践中,对相关专业性较强的业务管理监督活动,如财务收支、联系单变更等业务环节,较难起到深入监督的效果,为更好发挥各业务条线的专业监督作用,公司组建内部监督员队伍,重点聘任各专业部门综合素质较强、公信力较好的技术人才,履行内部监督员职责,拓展纪检监察的监督队伍,发挥监督前哨与探头作用,形成“专业+监督”的新模式,创新监督方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有效履行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必须正确认识国企建设单位的行业特点,针对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重要领域,注重发挥专业+监督的作用;必须正确认识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局部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清廉教育,强化岗位风险排查,完善内控制度管理。在具体实践中,必须通过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强化履职担当,创新监督方式,真正发挥好监督生产力作用,更好为清廉国企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