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质量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贸易畅通的对策建议
2020-01-19课题组
课题组
关键词:中蒙俄经济走廊 高水平对外开放 贸易畅通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蔓延和世界各国紧急应对,极大影响着世界各国间的贸易关系。一方面,在与各国携手抗击疫情过程中,中国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进一步呈现出强大生命力。另一方面,沿线各国倾力于应对疫情蔓延,使得各国贸易往来处于迟滞状态。目前,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也因疫情影响,受到极大阻力,尤其是在贸易畅通方面,进出口货物受限、人员停滞、贸易模式受到挑战。打通中蒙俄经济走廊贸易通道成为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途径,也是内蒙古富民强区、开放发展的重要手段。
一、高质量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有力支撑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党中央充分结合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和新挑战,针对性提出的重要部署。其中,稳外贸、稳外资是推进大循环和双循环的基本前提。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对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建设起到有力支撑。
对俄蒙外贸是内蒙古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是推动国际国内要素循环的重要载体。当前来看,在投资拉动效应逐渐减弱的情况下,外贸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只有稳住外贸基本盘,才能更好地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只有保外贸,才能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才能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中蒙俄经济走廊贸易畅通的主要成效
(一)政策措施稳步实施
2014年9月,中蒙俄三国元首在杜尚别举行首次会晤,就中国丝绸之路经济带同俄罗斯跨欧亚大铁路、蒙古国“草原之路”倡议进行对接并达成共识,正式宣布共同打造中蒙俄经济走廊。
2015年7月,《中俄蒙发展三方合作中期路线图》和《关于编制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的谅解备忘录》签署,“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2016年3月24日,中蒙俄三国牵头部门在京召开《建设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推进落实工作组司局级会议,成为“一带一路”框架下第一个正式启动实施的多边合作规划纲要。
(二)贸易规模稳中有升
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取得实质进展,三方进出口贸易始终处于稳步增长阶段。2019年中俄双边贸易额再创新高,达到1107.94亿美元,同比增长3.4%,其中进口额约610.5亿美元,出口额约497亿美元。
2019年,内蒙古外贸进出口总值累计达到1095.7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与蒙古国贸易额达到352.5亿元,同比增长7.5%,蒙古国继续保持内蒙古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与俄罗斯双边贸易额184.9亿元,俄罗斯位列内蒙古贸易伙伴第二位。
(三)开放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
跨境经济合作区。2019年6月4日,中蒙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国政府关于建设中国蒙古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的协议》,将通过“两国一区、境内关外、封闭运行”模式,打造集国际贸易、物流仓储、进出口加工、电子商务、旅游娱乐及金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开发平台。
综合保税区。综合保税区是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3月,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正式封闭监管、开关运作。满洲里帆达国际物流中心、锦达国际物流园、芯片加工等多个项目进展顺利,与西安综合保税区互设保税仓,临沂商城满洲里边境仓成功挂牌。
会展平台。内蒙古策划的中蒙博览会得到国家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到2019年底已成功舉办了三届,成为促进中蒙两国乃至东北亚地区贸易、投资、旅游合作的新平台。其中,2015年和2017年两届博览会共吸引4000多家中外企业参会,涉及金额达2000多亿元。
三、中蒙俄经济走廊贸易畅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贸易与产业发展不协调
一是加工贸易在外贸中占比小。2019年内蒙古对外贸易额为1095.7亿美元,而这一年加工贸易降幅较大,进出口累计完成24.3亿元,同比下降41.1%。二是上下游产业链脱节。针对一些制造业的发展,上下游产品需求不能衔接,发展相关行业的过程中未能形成产业集群,产业链存在脱节现象,给企业经营带来较大困难。三是进出口企业规模小、布局散。2019年,内蒙古新增备案企业74家,中方协议投资额8.3亿美元,同比增长5.1%,实际投资额6.4亿美元,同比下降9%。内蒙古主要投资目的国是俄蒙,投资领域仍以低端工业制造、单纯工程承包及简单农业种植为主。
(二)对外贸易营商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俄罗斯、蒙古国海关通关手续繁杂,工作衔接不紧密,影响通关效率。二是化验时间长,制约贸易企业正常运营,并缺少受理时间承诺制度。三是涉及部门众多,相互扯皮,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够用不管用、政策优惠难享用,操作难度大。四是信用缺失问题依然存在,招商引资承诺的条件不兑现,政策缺乏连续性。
(三)国际产能合作需进一步深化
中蒙产能合作。一是政策不稳定影响两国产能合作。蒙古国国家领导人及议会主要成员任期均为4年,每届政府上台之后都要换人,并对上一届政府的重大决议进行重新审议。二是交通运输水平不高阻碍中蒙间产能合作。蒙古国的交通运输以铁路和公路为主体。到2017年,蒙古国铁路总长为1908公里,且国内仅有两条铁路线,未形成运输网络,且过境铁路通道不畅通,铁路的电气化程度低。公路总长为49250公里,各地公路质量差异较大,其中柏油路仅1400多公里,硬面路仅3100公里,碎石路3000多公里,其他均为沙土路,道路崎岖,承载力低。
中俄产能合作。一是俄罗斯法规制度不完善,执行不透明影响中俄间产能合作。很多地方法规与联邦法规略有不同且变化无常,有些地区司法制度不完善,中国投资者在与俄国进行产能合作时就会出现犹豫、消极的情绪,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俄产能合作进程。二是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存在差异。比如我国生产的零件标准已经符合甚至超过了国际标准,但是由于不是俄罗斯国内的通用件,这些零件到了俄罗斯还需要进行反复的实验,再设计、更改、制造,这就增加了企业成本,造成许多财力及物力的浪费。
四、蒙古国和俄罗斯发展战略对贸易畅通的主要诉求
(一)蒙中贸易主要诉求
一是提升中蒙贸易便利化水平。贸易便利化除了受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中36项措施的客观因素影响之外,还非常依赖于刚性基础设施。例如信息技术、参与贸易机构的组织以及它们之间的合作。蒙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完善,可以通过中蒙双方投资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进而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是加强中蒙之间海关合作。2016年2月2日在中国北京举行了中俄蒙三国海关与口岸领导人第一次会议。自从2016年举行第一次会议后,没再举行任何一次会议,这也是边境口岸建设方面三国合作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为了促进中蒙边境贸易发展,可以在中蒙俄经济走廊框架下建立中蒙海关间长效对话机制,共同促进中蒙两国口岸运营、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合作。
(二)俄中贸易主要诉求
一是扩大能源贸易。包括潜在的天然气从发展中的科维克塔气田经过蒙古境内运输。各方多年来一直在考虑建造国际天然气管道的可能性,俄罗斯总统普京下令俄天然气总公司,对经过蒙古境内的“西伯利亚力量-2”天然气管道进行可行性研究。与以前考虑的通过阿尔泰的天然气管道方案相比,设计容量为每年50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管道新方案被认为是更可取的。
二是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随着数字技术发展,线上购物已成为消费者更便利的渠道,俄罗斯Epinduo等原始产品线上销售平台也逐步开始瞄准并开拓中国市场,同时需要将提高边境地区电商覆盖水平纳入到日益增长的俄中电子商务工作中。
五、高质量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贸易畅通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贸易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贸易能够提高货物贸易的附加值,为货物贸易的升级和转型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尤其是金融、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主要以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本为密集要素的现代服务贸易的发展。
二是培育中蒙俄三国经贸合作经营的新主体。为实现新时期中蒙俄三国经贸合作发展活动层次的提高,随着中蒙俄三国经贸发展水平的增强,三国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素质与实力要求不断提高,而且对企业运行标准更加规范严格。中蒙俄三国政府应该通过系列政策使中小企业逐步规范化经营,做强做大的同时,鼓励大中型企业集团积极参与多边经贸往来。
(二)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一是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精简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取消一批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能退出口岸验核的全部退出。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况外,通过多种形式全部实现联网,在通关环节比对核查。
二是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和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协调保护机制,实现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对海关出入境货物,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在现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针对海关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管理措施。
(三)全方位支持企业“走出去”
一是明确产能合作共生目标。为了形成长效的互利共赢合作机制,可以制作产能合作需求图,明确产能合作目标。构建一体化的产能合作组织,一体化模式是共生模式中组织程度的最高形式,是能够深化中俄经贸合作关系的一种方式。
二是建立产能合作协调机制。中俄蒙三国之间经济政策、相關部门、企业的协调能够提高产能合作的效率,从而保证产能合作的顺利进行。中俄两国应该通过首脑外交、部省协调和高层签署合作协议来加强两国政府间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