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约车补贴大战竞争行为的思考
2020-01-19金佳琪何世博吴梦雪金胜岚蒋江林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金佳琪 何世博 吴梦雪 金胜岚 蒋江林 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一、国内外打车软件的运用及发展状况
不同的国家,打车软件的运行模式也是不相同的。美国的打车软件是Uber,Uber成立于2009年,在2010年Uber在旧金山做了推广,之后Uber在全球的业务也随之推广开来。打车应用在国外的应用情况是基于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开展的,以此来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和刺激需求。
我国的打车软件开始于2011年,在国内先后发明了30多款APP打车软件,这些软件具备很多功能,如及时叫车,确认订单,服务的评价等多种基本服务。这样就在一定的情况下解决了出租车司机与乘客之间由于信息交接不好等问题造成的出租车司机在非高峰期出现空载的现象,既缩短了乘客打车的时间,又提高了出租车司机的运营效率。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中国网约车用户规模达3.62亿,占网民整体的40.1%。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有140多家,合格网约车驾驶员已达150多万人,日均完成网约车订单超过2000万单。
二、网约车竞争行为的判定与性质分析
网约车补贴大战,指自2014年1月起,依靠大量资本投入,针对乘客及出租车司机的补贴返现,以期获得更优市场占有率的竞争行为。网约车即网络预约出租车汽车经营服务的简称。补贴大战竞争行为与公平竞争的初衷相反,是不正当的竞争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企业除了保护自身利益,还需注意到消费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网约车的竞争行为既违背了行业经营道德,还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打车软件越趋同质化的补贴竞争方式,使该运营模式带来的效果并不是呈正相关,一旦脱离了这种模式,客户覆盖率又会变得杂而乱。正当的竞争行为应是企业投入到乘客选择倾向和综合满意度上来,提升服务质量,从而达到稳定乘客的目的。
三、补贴大战竞争行为的影响
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网约车行业得以迅速发展,且积极响应国务院推进“互联网+”的指导意见,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交通运输发展。
但是随着部分企业之间“补贴大战”的进行,使得行业竞争呈现不公平、不稳定发展,企业市场份额不均,呈现“一家独大”的局面,制约了其他企业发展。有的企业甚至利用发放“大额补贴”的手段,进行着网约车运营线的发展,从本质上来看,这会给相关人员及运营者本身带来损害,也会严重冲击打车软件市场的发展。
除此之外,某些企业以低成本、低价格为竞争武器,向消费者、网约车司机提供高额的补贴,但长此以往,利用这样的“补贴大战”手段抢占消费者,容易导致企业在运营过程中不管车辆、驾驶员有无运输资质,服务水平低下,导致运输服务体验不断下降,无视行业市场需求,导致市场环境混乱,司机也会因此做出违单等不正当手段,不利于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而不安全、低质量的服务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
四、建议与对策
“补贴大战”损害了消费者、网约车司机的权益。企业之间一味使用“补贴大战”手段,将会导致网约车行业陷入一场永无止境的市场竞争中,强者愈发恒强,弱者不堪一击,这种局面不仅导致了市场的不均衡发展,更违背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造成了发展的难以持续性。
(一)网约车、打车用户两个层面
网约车层面。企业自身发展和行业竞争要求企业从自身出发,找出适应性针对消费者的对策,统筹利用数据资源,合理技术优化和分配调度,从动态成本的角度给不同时期不同的最优价格。
打车用户层面。打车用户在短时间内以价格导向为主,但是从一段时间长期发展来看,都会以服务质量作为最终的评判标准,并寻找能给他们带来最优质服务和较好保障的平台,这是该行业需要考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和平发展
网约车作为新兴产业,需要和传统出租车行业和平发展,二者在形式上等方面还是有诸多不同,由此也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的出行需求。在运营过程中需遵循相关规章制度,逐步实现二者的和平发展。
(三)国家出台明确规制,地方法补充完整
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和网约车发展水平不同,而且国家层目前只对网约车提供了大致的框架水平和总体发展方向,而更细则的法规还未落实到地。所以国家层还需要出台相关对网约车“补贴大战”的约束性政策,并且地方层需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法规。
此外,企业之间应该把竞争重点用于提高网约车司机的服务质量,以消费者为运营根本,不断进行创新,改革自身运营模式,提供更为高质量的服务,提高消费者出行服务的体验,建立和平发展的市场秩序,并以此为出发点,才能把交通运输和“互联网+”切实结合。
五、结论
交通运输部在《“烧钱大战”不可持续》一文中表示:“这不仅损害了合法合规从业人员的权益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也对整个互联网出行市场造成了严重破坏。”由此可见,网约车企业在市场运营中不能长期以“补贴大战”作为手段进行竞争,长此以往,会对市场造成损害,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而要想长久持续地在市场中生存下来,唯有企业设身处地为消费者、网约车司机着想,提升服务质量水平,遵纪守法,遵循《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同时与政府形成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与“互联网+”得到实际结合,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智慧出行感到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