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验收的前哨兵—安全鉴定和安全评估
2020-01-19
(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合肥 230601)
为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工程蓄水验收工作质量,水利部1997年发布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规定:水库蓄水验收前必须进行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是大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验收的重要依据,未经蓄水安全鉴定不得进行蓄水验收。《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规定拦河闸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是否组织蓄水验收。水利部2009年发布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大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淮河公司)是水利部认定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一级蓄水安全鉴定单位(共12 家)。为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组织了一批专业水平高、工程设计和施工经验丰富、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包括水文、地质、水工、施工、机电、金属结构等有关专业,成立了鉴定专家组。自2006年开展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技术鉴定工作以来,完成了40 多项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鉴定工作,鉴定工程类别包括水库大坝、电站、河道、堤防、泵站和各类穿堤建筑物等,这些项目有位于海南省南部水资源调配的重点工程三亚大隆水利枢纽工程,有位于吉林省珲春市的吉林省“十一五”重点水利工程老龙口水利枢纽工程,有向上海市供水的上海市崇明岛东风西沙水库及取输水泵闸工程,有位于山西晋城市沁水县张峰村的2005年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张峰水库工程,更多的工程是淮河流域的防洪骨干工程,如佛子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沂沭泗洪水东调南下续建工程刘家道口枢纽等,鉴定工程范围涵盖全国20 多个省份。
2006年3月,受海南省三亚大隆水库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的委托,原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联合成立专家组,对大隆水库枢纽工程进行蓄水安全鉴定。蓄水安全鉴定的任务是对与下闸蓄水有关已完建工程作出安全评价,为蓄水验收提供必要的依据。这也是中水淮河公司承接的第一个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在进行蓄水安全鉴定时,专家组提出大隆水库枢纽工程设计中应将洪水系列应延长到2005年进行复核,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系列的代表性,由于2005年9月宁远河流域发生了一场特大洪水,大隆水库坝址设计洪水复核成果与初步设计成果相比差别较大,因此专家组建议设计洪水采用复核成果,并采用复核设计洪水成果进行调洪计算,重新确定水库各特征水位。此建议被设计单位采纳后,相应调整了水库的特征水位,并以重大设计变更上报水规总院重新批复。鉴定结论不仅为工程验收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工程安全运行增加了保障,鉴定成果获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高度赞扬。
根据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安全评估导则》(NSBD9-2007)、《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国调办建管〔2006〕13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了保证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工作质量,需对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中的水库、干线泵站、重要的控制建筑物及交叉建筑物、地质条件复杂和技术难度大的建筑物,以及项目法人要求评估的其他建筑物等进行安全评估。中水淮河公司积极参与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评估工作,不仅作为主编单位之一主持编写了《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安全评估导则》,还先后中标近20 个设计单元的安全评估工作,评估工程包括南水北调中线的大坝工程、总干渠、渡槽、堤防、交通桥等,东线工程中的梯级泵站、涵闸、交通桥等。有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龙头工程陶岔渠首枢纽工程,总干渠中的深挖方段、膨胀土(岩)段、高填方段、砂土筑堤段等重点渠段,大型输水渡槽工程,也有东线工程的第一级泵站江都三站、四站更新改造工程等。
2010年1月,中水淮河公司开始编制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高填方渠段(直管2 标)、高填方渠段(直管3、4 标)、高填方渠段(S3、S7、S8、S29、S30、S31、S46、S47 标)、S19 标沙土筑堤工程建设验收安全评估工作大纲,拉开了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评估的工作序幕。南水北调工程是一项宏伟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旨在缓解北方水危机,可极大地缓解中国北方地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实现南北经济齐飞,其深远意义为世人瞩目。在开展南水北调总干渠安全评估时,考虑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为Ⅰ等工程,总干渠线路长,沿线地质条件复杂,工程安全监测在运行管理中尤为重要,公司聘请了国内知名的安全监测专业的专家,参与了工程安全监测专业的安全评估工作,对总干渠各设计单元安全监测设施的设计、施工及初期监测资料分析进行了全面的安全评估,提出了许多合理的改进建议,尤其是建议按照《安全监测资料整编规程》要求,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监测资料整理应在每次观测读数后随时进行;每月及时提交监测月报,月报内容应对监测成果进行定量分析,并对工程进行安全性评价,将监测资料整编成果早日进入数据库,并有备份保管。此建议被采纳后有力地促进了工程安全监测的完善和后期的管理运行。
安全鉴定和安全评估工作的不断开展,不仅拓宽了公司的业务范围,也锻炼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鉴定专家,同时在鉴定的过程中,能了解不同地域、不同设计单位的设计成果,取长补短,设计水平也有了进一步提高。随着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工程安全鉴定和安全评估的市场也在逐步扩大,中水淮河公司将会紧抓机遇,再接再厉,为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