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根文化:高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2020-01-19崔雪花
崔雪花,陈 涛
(哈尔滨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6)
开展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是通过对少数民族音乐的学习,让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开拓音乐视野,深入了解民族音乐,其目的是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以高等学校为媒介,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应成为现代社会对传统文化保护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
一、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音乐特征
黑龙江地区有十个世居民族,其中人口较多的是满族、朝鲜族、回族和蒙古族,达斡尔族、赫哲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由于人口稀少,且都居住在黑龙江兴安岭一带,因此被称为黑龙江四小民族。
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受其分散聚居特点的影响,呈现出有别于汉族的独特风格。少数民族在各自的历史发展和文化背景下,由于所处的地域坏境、社会环境及文化结构的不同,形成了具有独特音乐特征的民族音乐文化与音乐体裁。例如蒙古族音乐旋律的音程跳进和大幅度起伏,是蒙古族人生活在空旷的大草原这样的自然环境下产生的独特的音乐特点。再如,鄂温克族民歌以自由节拍和混合节拍形式居多,这样的节奏特点与鄂温克族人们长期以来的游牧生活有关。
可见,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特点受居住地区的自然、社会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因此,探索基于少数民族文化背景和民俗文化的高校音乐教育,以新的音乐教育课程模式传承保护本土音乐尤为重要。
二、当前黑龙江高校推行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现状
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是强调本土音乐的教育,即在不同的文化区内实施该文化区的文化传统的教育,这种教育是“地方性知识”的建构或“根文化”的建构,它有利于促进一个民族的文化认同意识。音乐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将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融入以高校为载体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之中。
以高校为载体传承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过程中也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第一,在当今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随着新思潮的涌入,少数民族民俗和民风文化在逐渐淡化,传统民族文化的发展与传承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第二,音乐传承人存在老龄化、人才断层等现象,普遍收入低,有些民间艺人经常在婚嫁等活动中演奏和演唱来增加收入等,这些都是民族音乐传承延续的现实难题。第三,学生没有准确深入的认知民族音乐文化,导致学生更乐于接受流行音乐而非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学生的兴趣会对民族音乐教育的开展和实施产生直接影响。第四,少数民族音乐教学仍然局限于传统教学,习惯性采用先讲解、后欣赏的固有教学方法,没有形成有效的音乐教育模式。大学生在这种固化的教育模式下,很难做到对传统民族音乐的深入了解,在歌词的解读上也是困难重重。
以哈尔滨学院为例,通过对该校音乐与舞蹈学院课程教学大纲的解读可以发现,学院开设有关民族音乐的课程有:《黑龙江少数民族音乐》《中国民族音乐》《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民乐》《走进民间音乐》,除《中国民乐》《走进民间音乐》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通识课外,其余课程都是面向音乐学一个专业开设的。另外,黑龙江地区本土少数民族音乐的专门课程也较为匮乏,只有一门,且在后来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中被取消了。但总体来说,学校还是比较注重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邀请过多位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人、国家级鄂伦春民歌传承人举行题为《来自兴安岭的民族风,展现悠久古朴的原始风貌》等黑龙江地区少数民族音乐与文化的一系列艺术讲座。
三、少数民族文化融入高校音乐教育的具体实施
开展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扩大学生的视野及文化素养,是素质教育不可或缺的内容和路径,是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有效途径。基于目前高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现状,教育改革势在必行。
(一)开发本土资源,树立“根文化”意识
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传承面临着严峻的形势,民间老艺人、民间音乐演唱和演奏者们的技能正出现渐渐消逝的现象。在高校音乐教育中切实传播少数民族音乐精髓,进而培养更多少数民族音乐人才,是政府与民间之外更为重要的民族音乐文化保护途径。丰富的音乐人才是少数民族音乐得以生长和流传下去的土壤。因此,保护民族音乐文化的生存环境是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前提,也是作为艺术工作者必要的责任和担当。
高校进行本土音乐文化教育,利用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艺术资源及文化生态优势,培养地方少数民族和各社会群体的“文化自觉”意识,保护地方民族音乐的完整及其传承过程。通过开设地方少数民族音乐课程、改革教学方式方法、加强教材与师资队伍建设等具体操作策略的实施,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教学体系,为培养少数民族音乐传承者提供了一个可行的途径。
(二)营造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民族文化认同感
基于对如何营造民族文化氛围以及学生对中国传统民族音乐的认知等相关问题的思考,笔者在哈尔滨学院学生中进行了一次音乐知识问卷抽样调查,调查对象是非艺术专业本科生,题型为单选题和多选题,调查人数240人,梳理的结果如下:
最喜欢的音乐风格是流行音乐(201人),喜欢中国民族音乐的仅有34人;最感兴趣的音乐曲风是摇滚乐(139人);最喜欢中国、美国、韩国的音乐;获取音乐的途径主要通过音乐软件和互联网,而通过音乐课获取的只有80人(全部是在校选修课),通过音乐会及音乐讲座获取音乐的仅有27人;在西方音乐家中对贝多芬最为熟悉(207人),但中国音乐家除冼星海(121人)外,对其他中国音乐家的熟悉度却寥寥可数(萧友梅15人,黄自13人,刘天华7人,沈心工4人)。
由上述抽样调查结果可见,大学生普遍喜欢欧美摇滚曲风的音乐和中国的流行音乐,而喜欢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的仅有14.16%,对中国音乐家的熟悉程度历历可数,通过音乐课获取音乐的学生占比仅有11.25%。由此说明,院校开设的少数民族音乐课程门类过少,音乐课程大多都是音乐欣赏类,学生无法全面和深入认知民族文化,因此要推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发展必须重视校园文化的建设。
1.文化环境的营造。高校要加大文化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民族文化政策、文化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教育等主要内容的报告、讲座、媒体宣传等。校园辩论赛、征文比赛、读书工程等文化活动中,可设立少数民族特色专栏,另外,一年一度的大学生运动会也可增设少数民族特色体育项目,师生们参与度高,对民族文化的推广和氛围的营造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社团活动要有意识地融入一些少数民族文化的内涵,可以从少数民族服饰、民俗民风为关注点来设计一些相关主题活动的内容,此外,学校的食堂特色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不同民族的美食风味来着装的话,那么这种应景的方式也不失为是营造校园文化的一抹亮点。
2.文化精神的培养。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历史悠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各民族的歌曲、民间歌舞、器乐、戏曲等传统艺术形式凝聚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因此,学习“母语”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的“必修课”。中华民族的音乐艺术文化特质是由中国每个民族的独特文化组成的,因此培养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播者,从而保护发展各民族文化,是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任务,也是其作为中国民族教育体系内在因素的责任。
(三)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明确教学目标
1.高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课程体系,要以文化精神为核心的素质教育为目标进行科学的整体架构,创建具有高校本土民族特色的音乐教育课程体系。(1)课程设置上,应立足于本土音乐,增加少数民族音乐课程门类,完善音乐学科建设。具体分为三个模块:专业限选课、校级选修课和见习实习实践活动。专业限选课,授课对象是音乐专业学生,学生应该具有至少四个学期的先修课程基础,具备一定的音乐理论和表演技能,课程定位为专业教育,目的是培养音乐理论扎实、专业技能熟练、具有一定民族文化意识的创新型音乐专业人才;学校通识课主要是面向非音乐专业的学生,不需要有先修音乐课程的基础,课程定位是普及教育,目的是培养具有民族文化精神的高素质人才;见习实习实践活动,目的是让学生走进中国传统文化,扩大民族视野,培养民族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2)课程内容上,不仅要有少数民族音乐演唱、弹奏、舞蹈等技法技能课程,还要开设少数民族音乐理论课程,丰富音乐内容,积淀民族文化底蕴。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研究兴趣有意识引导民族文化方面的相关选题,设立专项奖学金、大学生专项科研项目等激励方式鼓励学生主动选择。(3)课程结构上,要做到理论学时与实践学时的合理分配,学分设定弹性化,改变教与学的传统模式,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教学宗旨,加大投入本土音乐资源库建设,拓展学生学习民族音乐的选择空间。另外,学校招生计划可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地区的计划名额,对少数民族地区招生人数和标准给予一定政策上的倾斜。
2.明确高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是以美育为核心的素质教育。课程要达到三个教学目标:(1)审美感知力:认识民族音乐艺术的特征,辨识民族音乐表现要素及具体艺术表现形式,具备民族音乐的音乐本体分析能力,感知民族音乐的情感表达和时代风格。(2)艺术表现力:演唱、演奏等综合艺术表演,将音乐作品进行二度创作,通过艺术实践加深情感体验。(3)文化理解力:学习和了解中华民族的音乐文化,探究其独特音乐风格和文化内涵,树立正确的民族文化观,培养民族自豪感。
(四)教育实践与教育理论并重,运用多样化的教学组织形式
1.教育理论的落实。课程中需要对民族音乐的历史、理论等知识进行科学架构,培养扎实的音乐理论功底,在课程结构上,有意识地将本地少数民族民歌曲调、民间舞蹈等民族素材融入到教学内容中。例如,声乐技巧训练课,可以将少数民族民间歌曲作为学期期末考试民族唱法的必选曲目,考核内容决定了教学内容,这是学生学习少数民族民间歌曲及演唱技法最为直接而可行的有效途径。随之在班级主题音乐会、学期音乐会、艺术实践音乐会及毕业音乐会等各类音乐活动中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风采必然有了可展现的机会,也加大了民族民间音乐传播的空间维度。舞蹈课授课内容也可以采取同样的模式,选用达斡尔族、蒙古族、朝鲜族等本土民族特色的舞蹈,将选用的少数民族舞蹈的讲授内容进行合理的学时分配,并作为课程考核标准之一。
2.教育实践的实施。关注本地少数民族大型传统节日和民俗文化活动的举行,筛选典型的民俗民风音乐活动让学生参与,在原生态音乐文化活动中体会民族内涵,来促进学生的文化审美感知能力和实践能力。将课堂转移到田野,解决理论知识如何会“用”的问题,教师可带领学生到本地少数民族乡(镇)、少数民族村进行民间采风和田野考察来了解民俗风情,同时寻访民间艺人、了解传统民族乐器和记录口传曲调等,打破传统教与学的授课模式,使学生能够实际接触到原滋原味的原生态音乐,这种对音乐的新奇感能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中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底蕴的渗透,能够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
(五)注重本土音乐与现代元素相结合,创新教育形式
在社会经济日益增长、文化多样、信息共享的时代背景下,人们观念的转变、审美感知和趣味的转化,对音乐有了更多维度的要求,与此同时民族音乐也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主要体现在音乐创作上,传统音乐与现代作曲技法的融合形成了“民歌新唱”等一系列新颖的表演风格,让人耳目一新。高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应遵循时代发展的规律,以多元化民族音乐中的流行元素为切入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采取循序渐进的方法,逐渐将文化丰厚的中华传统民族音乐精华融入到课程中。这样的教育形式能够让学生对传统民族音乐的态度,由被动修学分到主动选择、由被动接受到可以接受、再到主动获取,有助于学生学习自主性的提高及核心素养的养成。总之,少数民族音乐教育应起到提高学生“多元文化素养”,增强中华文化“多元一体”认同的重要作用。
(六)注重开发个性化课程,有效整合多种教育资源
1.创建本地音乐专业院校之间的交流平台,探索建设各院校之间的相互选课模式,整合优秀的教育资源,促进学生素质的不断提高。同时可以设置师资共享网站,为学生提供知识解答、专家指导等条件。各高校之间可以通过互聘、联聘等模式,整合各高校之间的学科优势,提高学生的发展潜力。
2.高校要不断完善实习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更多的企业、院校等实习机会,来促进专业知识成果的转化。除常规性地与当地企业、中小学、文化公司、乐团等签订协议输送大学生实习外,还应拓展更多领域,例如当地少数民族研究所、民族博物馆、民族文化馆、艺术馆、民族乡(镇)、民族村社等。这样,学生们自主选择的空间大了,接触和了解传统文化的机会大大增多,在实习过程中,经过实地考察民俗民风及实习单位老师的职业辅导,学生的民族文化意识会得到深化,文化素养逐步提高。
综上所述,高校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改革是一项综合而又复杂的教育系统过程,能否取得成功不是取决于“如何教与学”和“怎么教与学”的问题,而是一个从宏观到微观,从文化到音乐形态,从认识传统到了解民族,从熟悉民俗民风到理解民族音乐文化内涵,旨在传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浸入式”教育。同时,将少数民族音乐人才的培养纳入新的培养计划中,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在今后的教育改革中也应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