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创新背景下高校科技评价机制研究
2020-01-19王文福张德福郝丽英王晓琳
王文福,张德福,郝丽英,罗 玲,王 欣,王晓琳
(黑龙江工程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50)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发展、大调整时期,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经济态势瞬息万变,国家间的综合国力竞争和科技力量比拼日益激烈。全球范围内生产力方式、生活方式、社会经济格局正发生着深刻的变革,科技创新发展日新月异。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的重要结合点已成为全球瞩目的焦点。高校拥有丰富的人才资源优势以及天然的多学科、多功能科研特性,在国家创新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独特作用。
我国2011年启动的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继国家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程”“211工程”之后,启动的第三项高等教育建设工程。“2011计划”的核心目标是,在高校中全面提升科研、学科、人才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转变创新方式,创新高校科研机制体制,逐步建立起能冲击世界一流科技水准的新态势。[1]实施“2011计划”,必须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开展协同创新,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各方优势,群策群力携手攻关。科技评价是激励引导教师科学研究工作的主要手段,是高校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环节,有着指挥棒和方向标的作用。我国高校科技评价机制从无到有,逐步完善,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因此,对这些问题进行探索,寻根求源,从而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制度和体系,对全面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尤其是协同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3]
一、学术评价存在的问题
1.学术评价异化为学术评比,简单量化指标掩盖了深刻的质量内涵差异。评价价值导向失衡导致学术评价衍化成评比。探索性、前沿性的科学研究,本来没有可比性,为了排序和表面的公平,评价只能转而寻求科学研究的“一般等价物”,美其名量化。原因在于高水平专家不足,难以找到真正同行,只能用形式化的成果承载物取代成果本身来判断研究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学术评比直接催生了应“评”科研,同行评议趋于形式,评价沦为排队择优。因以评比代替评价,部分科技人员不再坚持职业操守,不再固守有创新的科研,而是迎合评价人,热衷于追逐热点,堆砌科研工作量,以数量取胜。“立项靠门路,结题靠关系”的现象既消耗了大量的科研资源,也耗费了自身的精力和时间。科学研究的本质被歪曲,被异化为争项目、拿经费等谋利的手段。[4]由于科技资源短缺,各种评价主要结果是分配科技资源,而高校热衷于科研规模化,“向研究型大学升格”单一路径式的高校升格模式不断催生高校在办学规模、科研数量上的盲目攀比,进而造成评比愈演愈烈,导致科研同质化问题严重。
(1)重立项轻结果,重科研轻教学,重短期轻长远。将“立项”本身当作实际成果,将科研经费作为评价的标准,是目前高校科技评价的突出问题,[5]实际上是陷入了逻辑误区,科研经费的多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高校的科技水平,但其实质反映的是研究需要的成本,不能认为成本越高越好。科研经费的多少不能直接反映学术水平的高低。在评价的价值追求上,现有科技评价体系没有考虑高校的根本宗旨和任务所在,分化了科研和人才培养的关系,科研强者无精力教学;教学优者,因缺少科研备受排挤,自暴自弃也对教学缺乏热情;多数教师由于科研硬性指标的压力,被迫将主要精力放在科研项目的申报,冲淡了教学工作,然而僧多粥少,能申报上者始终是少数。科教本身是互相融合和促进的,科研是教学的“源头活水”,教学是为了实现科研的价值。不考虑科研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和贡献,以及对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的激励缺失,直接导致科教分离、科教排斥,使科研优势不能转化为人才培养优势。[4]
此外,科技评价中重短期、轻长远的倾向比较突出,各高校都具体要求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取得相应级别或一定经费额度的科研项目,并取得包括在相应级别的期刊上发表规定篇数的论文以及申报指定类型的专利、出版学术专著等科研成果。[4]在这些硬性指标的驱动下,很多科研工作者追求“短平快”,研究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低水平重复,青睐数量不考虑质量。[2,6]没有积累的学术研究难以深入,只能是“支离破碎”“东一耙子西一扫帚”,甚至许多研究人员最后连自己都无法说出持续稳定的研究方向,“功利科研”难以取得高水平、原创性的科研成果。[3]
(2)重数量、轻质量、忽视转化应用。目前,高校评估体系多采用精细量化指标,“质量转化为数量,数量变成指标”。简单地把科学研究等同于生产产品的“计件”。盲目追求论文数量、项目数量,不注重其本身质量内涵。显然,同样是在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质量内涵不会一样,而且原创论文和“跟风”论文其学术贡献更是不同。即使是纯学术期刊,办刊质量也相差很大。这些良莠不齐的刊物最后都一并转换为同一个数字。[5]过分强调数量的评价导向使得科技人才急于求成,不是基于科研沉淀的厚积薄发,而是为发论文而发论文,催生了急功近利、浮躁虚夸等不良风气;由于科研“GDP”的压力,研究内容和方向热衷于迎合科研热点,避难就易,导致成果缺少创新意义和学术价值。很多论文与作者从事的研究领域风牛马不相及,明显是为了凑数而不当署名,忽视了科技支撑本职工作的重要导向。[7]更有甚者,一些人直接铤而走险,成为催生学术不端的根源。科技评价的失当引导作用,使科研人员关注的仅是科技成果的申报、投入或者产出,而忽视对科研成果的转化,致使高校科技成果束之高阁、待字闺中,“研而无用”、转化率偏低,极大地束缚了高校科技创新的意义。[4-5]
(3)缺乏分类评价标准,一把尺子衡量所有人。评价方式简单僵化,对不同对象简单采用“一刀切”,评价标准脱离“岗位需要”,缺乏分类指导措施和分类评价标准。[7]许多高校教师既被要求做好课题研究,出科研成果并必须获奖,还被要求做好教学、做好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如此“十项全能”标准,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学科的差异性,要求各项兼顾,十个指头一般齐,用同一把尺子去评价所有不同岗位的人才,使被评价者不能有任何专长和特点,必然会扼杀被评价者在某一方面的潜质。
2.以“个人”贡献掩盖“整体”贡献,忽视团队作用。在绩效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考核中过分强调个人的排名和作用。[2-3,8]只有项目主持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第一单位的贡献才被认可,其他作者和单位的贡献则被忽视,成了陪衬红花的“绿叶”。[5]这极大地挫伤了参与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造成创新团队形同虚设,大家只种属于自己的“责任田”,[3]造成了科研工作单打独斗的局面。这在当前学科交叉、学科融合十分密切的情形下,极大地制约了协同创新和科研合作,是导致无法组织团队出大型成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3.以“小圈子”代替同行评议,渐成行业“潜规则”。由于高校的人才培养职能,“近亲繁殖”的现象十分突出,直接导致学术交流渠道狭窄,科研活动缺乏广域合作。隐形“圈子”造成研究者视域狭隘,无法在融合交流和比较中提升研究水平。在利益驱动下,“学术圈子”导致学术资源垄断,形成利益关系网,败坏的是学术风气,丧失的是学术威信。
二、高校科技评价问题的根源及衍生的乱象
目前,学术评价乱象纷呈,根源十分复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首先,在“学术GDP”导向下,为了追求大学排名、科研政绩,迫使高校围着“学术GDP”指挥棒转,直接导致高校间的盲目攀比,急功近利,好大喜功;其次,高校过于行政化的管理体系、浓厚的官本位意识直接影响学术资源、学术权力的分配。在学术评价中虽有专家参与,但主导工作还是行政部门操纵控制,导致监督缺失、暗箱操作、外行评价内行、学术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9]第三,“橘过淮则枳”,由于“评价标准异化”导致诸多负面效应。譬如,当今盛行的“以刊评文”现象,就明显存在逻辑问题。难道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质量和内容就都优质,普通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就都不突出吗?同一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水平就都一致吗?显然不是这样;第四,“一刀切”的简单量化评价方式,使学术成果数量增加的同时,直接导致成果质量和水平的下降、学术评价机构公信力的缺失。这些主观评价不可控,客观评价易僵化的最本质根源,在于科研评价体制的不合理。现在高校最普遍的现象是每逢年终岁尾,就如同统计“工分”绩效分红的“生产队”一样,教师忙着填表申报,学院忙着算账分钱。这种过分量化的考核机制与每个人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质量不够数量凑”,这种“以小博大”,单纯追求数量忽视质量的行为,直接导致斯文扫地。于是千军万马弄论文、写不出来就抄,抄不了就买,轰轰烈烈,气象万千,如同大跃进时代的全民大炼钢铁,产量是最重要的,而质量如何,无人关注。过度定量指标的评价模式,违背了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忽视了学科间的差异,导致平庸之作泛滥、低水平重复,阻碍了深度研究的开展,使学术不端行为屡禁难止,虽然有很好看的数字,但却失去了大学的精神。
三、我国高校科技评价的对策建议
创新能力提升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灵魂,而科技创新的关键在于原始创新。当前,协同创新已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有效聚集协同创新要素和资源,形成创新的新优势。[10]协同创新“协”是工作方式,“同”是工作目的。协同创新的目的是通过形成新的优势和新的合力,解决更大的创新需求。协同创新需要各方共同维系、多方互利和可持续发展。所以科技评价要为协同创新保驾护航、鸣锣开道。[5]
1.构建鼓励协同创新的科技评价机制。协同创新、团队协作是产生高质量成果的重要方式。[5]高校科技评价的导向应引导营造团结协助、协同创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上来。一直以来,我国高校创新力量自成体系,缺乏国际间协作,甚至跨省、跨校际间的协作也寥寥无几,各高校沉迷于各自为战,重复、分散、效率不高。国家创新能力的提升,已经不再是某一领域、某一个体、某一方面的独立发展。在目前的大融合、大科学时代,多部门多体系的协同合作已经成为科研活动的最重要的特征和趋势,只有合作才能共赢。共赢就是要让合作者共享利益,就是要在科研评价中给予合作参与者一定的贡献权重,在“学术共同体”中形成“利益共同体”。因此,必须突破现有自主创新的机制性弊端,建立国际合作、行业合作、省际合作、校际合作及学科交叉的评价标准,推动社会科技力量的协作创新。要淡化个人在科研成果的排名,推行“学校考评团队+团队考评成员+全员按比例共享成果”的评价模式。对项目主持人的评价,要结合项目的整体科研水平,着重考察其对科研深度、广度的掌控能力;对组员的评价,应由项目主持人进行考核,重点评价其在团队的实质贡献及创新能力等。[11]只有这样才可能产生更多质量好、水平高的科研成果。
2.坚持正确的科技评价导向。首先,高校科技评价应坚持以成果为导向,科学研究必须要有成果产出;其次,坚持质量内涵为导向,成果必须具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第三,坚持成果以社会贡献为导向,强调成果只有符合国家需要、满足市场需求才具有创新价值,进而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第四,要坚持协同导向,强调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要求协作创新。[3]
(1)坚持成果的评价导向。成果是科研活动产出的核心载体,也是创新实力的集中体现,理应成为科技评价的主要内容。[8]“成果产出”是协同创新背景下进行科技评价的核心内容,成果影响力不仅体现在学术影响上,更应该体现在社会影响上。目前,在高等教育的学科评估体系中,仍将科研项目等投入类指标作为评价的标准。用经费等投入类指标来衡量科研水平和创新实力,从而降低和冲淡了科技人员对研究成果本身科学内涵的追求。这种“重投入、轻成果”的倾向明显是舍本逐末。因此,改革和优化高校科技评价机制,必须注重对科研成果和科研产出的评价,必须坚持成果导向。
(2)坚持质量、贡献、创新性的评价导向。科技成果评价要看真正的价值和影响,看成果对科技发展和进步、产业升级和社会创新生活等的贡献度。[5]评价体系要重视科研成果质量,坚持“质量为王”,不应单纯追求数量,把成果本身的科学性、创新性、社会和经济效益作为评价的核心标准。评价方法上,坚持主观评判和客观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估相结合,[8,11]多学科交叉融合趋势下,重大创新已很难在单一学科产生。必须明晰各协同单位的资源贡献、政策支持和任务担当,反映到成果产出上必然体现出不同单位、个体之间的贡献差异,“注重贡献”是协同创新背景下进行科技评价的重要出发点。在成果出版发行或结题鉴定时,须标明各成员按百分比的成果贡献度,[2]这样实事求是地反映参与者的贡献,有利于开展协同创新,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6]
(3)坚持重视产出和成果转化的评价导向。以往,在科技评价过程中过分强调承担项目和课题的经费的多少,对取得的成果以及社会与经济效益往往不被关注,造成高校科研人员一方面拼命争资源、抢经费;另一方面资源和经费在争夺后被大量浪费与滥用,真正投入到科研中的很少,效率极低。[2]为了克服这一弊端,高校科研评价应转变思路,要重视产出、关注社会和经济效益以及生产效率等输出指标上来,把科研成果的创新性、社会经济效益、市场发展前景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从而真正促进高校科研竞争力的提升。[5]另外,还要完善科研成果评价的多样化机制,科技评价不能仅局限于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一次成果形式,而应同样重视推广应用、获奖、被转载引用等二次成果。[6]
3.强调代表性成果的评价机制。成果在精不在多,多少个榜底也比不上一项冠军。再多低水平、重复的垃圾成果也抵不上一份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成果对社会的贡献度。建立并完善高水平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以研究者本人最好的成绩参加评定,形成重质量、不求数量的评价氛围。越是高水平的成果越难于获得,大多是在总结无数次失败经验的基础上才积累成功,评价不能以暂时的“成败论英雄”,有尝试就会有失败,“失败”是另一种方式的贡献。[3]要着力营造“宽容失败、鼓励探索”的良好学术氛围,弘扬“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精益求精”的科学精神。[12]如在限定的时间内,能得出对人类科技发展有意义的结论,也算达到了科研的目的,成功最好,失败也给予包容。[3]
4.兼顾学科特点,实行分类评价。高校科技活动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交叉性:有基础研究、推广应用、市场研发等多种类型,还有自然科学、社会、人文、艺术等诸多学科门类。[6,10]]高校科研评价应当以不同学科门类、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科技人员自身发展规律为基础,建立各有侧重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多元化评价方式。[5,12]对从事基础性、创新性研究的科技人员的评价应在允许失败、鼓励探索的基础上,实行以代表性成果为主要评价标的,以有利于长期积累、潜心研究,逐步催生重大原创性成果;[13-14]应用研究的评价应以关键技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和经济社会效益规模评价为主,以聚焦社会产业需求和重大技术突破为重点,由市场、用户和行业内专家等组成第三方参与评价,由产品发展前景、市场效益、用户评价以及领域内专家的鉴定等方面来评价成果,并衡量出技术转移的价值;[15]对软科学研究人员的评价以服务决策需求,形成战略研究报告,支撑决策部门的重大战略规划为重点。[16-18]
四、结语
协同创新,协同是前提和保障,创新才是目的。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就要建立与之适应的保障机制,科技评价具有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只有保护合作者权益和参与者的积极性,才能实现协同创新;只有鼓励合作才能实现共赢,将“学术共同体”变成“利益共同体”,各方互利才可持续发展。完善科技评价机制,要坚持贡献导向、质量导向、协同导向,建立分类、多元、开放的评价机制,从根本上改变只看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及项目主持人的倾向。[3,12]现阶段在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同行评价机制的同时,还要积极探索科学、严谨的文献计量方法,逐步建立起同行评价为主、文献计量方法为辅的高校科技评价体系。[2]只有如此,才可能产生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