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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起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政治责任奋力谱写美丽河湖建设宜昌答卷

2020-01-19湖北省宜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中国水利 2020年14期
关键词:长制河湖河长

湖北省宜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宜昌地处长江上中游接合部,是三峡工程所在地、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肩负着保障三峡库区生态安全、保护长江母亲河的特殊使命。 自2017 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宜昌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规矩意识和导向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和水利部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 “有名”到“有实”, 河湖治理管护成效显著,绿色发展指数全省第一,为打造河长制湖长制“湖北样板”贡献了“宜昌经验”,荣获2019 年度河长制湖长制督查激励。

一、河长治河履实职

一是党政领导重视。 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视察湖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扛起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 以压倒性力度狠抓长江大保护, 将河长制湖长制纳入全市中心工作统筹谋划、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 做到重大事项亲自研究、重要文件亲自审核、重点工作亲自督办。将河湖划界确权、流域生态补偿、河湖巡查保洁、断面水质监测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资金保障。

二是组织体系到位。 科学设置河长湖长,市、县、乡、村2 451 名河长湖长领责进岗。 织牢织密“河湖长+”责任网, 配套设置各级河湖警长212人、市级河长联系单位15 个、市级湖泊督导责任人11 名。 规范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制定出台《河湖长会议制度》等6 项制度。 全市291 条河流、11 个湖泊和1.33 万余个小微水体实现河长制湖长制常态化管理。

三是河长履职担当。 各级河长湖长精耕 “责任田”, 通过明察暗访、现场办公等方式扎实履职。 2018 年以来, 市、 县两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河3 719 次, 协调解决了一大批涉河湖问题。 市人大将河长制湖长制纳入监督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调研审议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 市政协组织民主党派对河长制湖长制、水资源保护开展民主监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见效。

二、监督检查出实招

一是任务清单化。 坚持每年一个主题行动,纵深推进碧水保卫战。 建立“一河(湖)一策”任务清单、河湖“四乱”问题清单、河湖巡查问题台账等, 将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二是督导制度化。 市政府将河长制湖长制重点任务纳入政务在线督查系统,实行月调度、月研判。 市委市政府每年开展两次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督查,确保河长制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 建立督办提醒、问题交办、定期通报等工作机制,对重难点工作采取“一县一单”“一河一单”形式进行督办,对进度滞后的下发提醒函,直送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监管常态化。 完善水质监测考核, 出台市级河长河流考核断面监测方案,建立水质月通报机制,完善跨界断面监测, 市级河长领衔河流监测点位由33 个增加到52 个。 加强湖泊水质监测, 监测频次由半年一次加密到每月一次。 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河流无人机航拍专业化巡查, 甄别航拍影像视频形成问题清单, 及时交办各地处理。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对涉河项目、水土保持、取水户等涉水事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完成1 359 个遥感影像扰动图斑现场复核, 确认违法违规项目96 个,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方案审批手续。

三、协调联动用实功

一是集中党政力量。 建立由17个市直部门和14 个县市区政府 (政府派出机构)组成的河长制湖长制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将河长制湖长制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评,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责任。 规范联系单位巡河巡湖履职,为河长湖长当好“秘书”和“参谋”。深化“环保+公安”执法改革,落实市、县两级环保警察106 人,累计侦办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389 起。

二是充实基层力量。 打通治水“最后一公里”,设置小微水体“一长两员”(河长湖长、保洁员、监督员)。通过市级以奖代补引导、推广“三员合一”管护模式等方式,落实河湖巡查员、保洁员、管护员1 978 人,水库专管员539 人,建立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河湖保洁专项行动,定期组织对河、湖、库、塘、沟、渠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

三是凝聚社会力量。 聘请民间河长64 名、企业河长65 名、家庭河长100 名, 义务参与和监督河湖保护工作。 深培“三峡蚁工”志愿组织,参与市民近万人,每年清理长江岸线垃圾700 t,成为长江大保护中闪耀的人文名片。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校园,编写《生态小公民》系列读本,将生态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实现学校、学生、学期全覆盖。“民间河长”“长江哨兵”“河小青” 服务队等河湖保护公益组织如雨后春笋, 为河湖保护增添了新的力量。广泛开展“示范创建行动”,对标创建一批省级示范河湖、 示范单位和示范人物。 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宣传“六进”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设“美丽河湖”系列短视频展播、“宜昌河川行”、治水人物专访等专题专栏,努力营造全社会爱水护水的浓厚氛围。

四、改革创新求实效

一是创新治理模式。 坚持“两手发力”,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规划总投资81.5 亿元,谋划实施黄柏河流域环境治理、金湖湿地生态修复、三峡后续河道整治等57 个重大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转变治河理念,统筹防洪保安和生态修复,治理中小河流(段)37条320 km。 争取政策性贷款12 亿元用于黄柏河流域治理。 采取“3P”模式实施长江岸线生态修复、 沙河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 规模千亿元级的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成功落户宜昌。

二是创新流域管理。 在黄柏河流域先行先试,打好改革“组合拳”。 出台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 通过立法实施分区保护。成立全省首个流域综合执法机构,整合行使多部门116 项行政职能,破解“九龙治水”难题。 建立断面水质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开采计划“双挂钩”生态补偿机制,倒逼企业排放达标升级。 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流域水质持续改善,2019 年, 流域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6.04%。黄柏河流域综合治理体系被评为2018 年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之首并荣获第二届湖北改革奖, 多次被中央电视台宣传报道。生态补偿和综合执法模式分别复制推广到玛瑙河和柏临河。

三是创新能力建设。 全面调查流域面积30 km2、河长5 km 以上河流基础信息,编纂《宜昌市河流集》,全面摸清河湖家底。 出台全省首个涉河建设项目监管地方标准——《宜昌市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技术规范》, 统一规范涉河行政审批。 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 推进河湖动态监测、河长制湖长制“智慧管理”。

五、治理管护创实绩

一是水质稳步提升。 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分类推进134 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累计淘汰落后企业38 家,改造升级55 家,开工搬迁14 家,完成搬迁4 家,转产7 家。全面实施截污治污,关闭排污口73 处,长江干流1 km 及支流流域内入江污染源全部清零。 城区11 条不达标水体全部整治达标。 13 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市51 座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建成。 加强港口船舶污染防控,全市195 个港口趸船全部配置 “两桶一牌”,66 家码头完成岸电改造, 国内首个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 大力整治面源污染,取缔长江、 清江以及湖库网箱养殖8 226亩(1 亩=1/15 hm2,下同),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82.2% 、95.8%。 近两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和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是面貌显著改善。 实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河湖“四乱” 问题734 处。 清除长江沿线固体废弃物51 个, 取缔非法码头216 家、采砂场134 家。 完成退垸(渔、田)还湖3 800 余亩。 完成192 条(段)4 572 km 河流、11 个湖泊、52 座水库划界,管理范围界线纳入“自然资源一张图”,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以上河长湖长领衔河湖划界工作。 加强长江禁采管理,区域内20 艘宜昌籍采砂工程船全部集中停靠监管; 积极引导采砂船舶业主转产转业, 在全省率先拆解消化采砂船7 艘;坚持疏堵结合,三峡库区淤积砂石综合利用成效初显。

三是环境持续向好。 坚持“四季挖窝、三季种树”,修复长江干、支流岸线284 km,全域生态复绿5.1 万亩。成功打造猇亭区长江岸线424 公园、点军区桥边河奥体中心绿地、远安县沮漳河桃花岛湿地公园等一批岸线绿化美化精品工程。关停取缔电站60座,404 座小水电站全部落实生态流量泄放。 兴山县被国际小水电联合会授予全国首个国际小水电绿色发展示范基地。 治理水土流失263 km2,建设清洁小流域7 条,湖泊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稳步推进。 清江作为湖北省唯一河流入围全国第二届“最美家乡河”候选名单,枝江金湖获评长江经济带“最美湖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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