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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努力打造河湖长制“黄山样本”

2020-01-19任泽锋

中国水利 2020年14期
关键词:新安江长制河湖

任泽锋,孙 勇

(1.中共安徽省黄山市委,245000,黄山;2.安徽省黄山市人民政府,245000,黄山)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 黄山市作为长三角重要生态屏障和战略水源地,保护好一方好水是对国家、 对民族、对历史的责任。 近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以推进全国首个跨省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为契机,创新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体系,撬动了全域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 年8 月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重要讲话和2019 年12 月《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中指出,“推广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经验”,给我们以巨大鼓舞。目前, 全市河湖水质长年保持优良,地表水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黄山区浦溪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获2019 亚洲都市景观奖,新安江屯溪段入选全国第一批17 个示范河湖建设名单, 市河长办获评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 河湖长制及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望得见青山、看得见绿水、记得住乡愁成为黄山市最鲜明的标识符。

一、坚持对标对表,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全面构建河湖长制责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 民族存续之危”, 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每条河流要有河长”。 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治水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生命之源保护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我们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将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 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1.健全四级体系

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体系,设立河湖长1 645 名,其中市级河湖长6 名、区县级河湖长66 名、乡镇级河湖长689 名、村级河湖长884 名,所有河长湖长名单及联系方式均在媒体公布,聘请社会监督员190 名,并在全省率先将河湖长制向2 000 余个1 万m3以上塘库和长年有水沟渠等小微水体延伸, 实现境内新安江、阊江、 青弋江三大水系河湖长制全覆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2.逐级压实责任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相应层级总河长, 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拉紧党政牵头、齐抓共管的治水责任链条,带动各级河湖长认真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实现河湖长从“有名”到“有实”的深刻转变。

3.严格考核奖惩

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河湖长考核办法,以履职尽责、工作成效为重点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的通报表扬,对不合格的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等重要参考依据,督促各级河长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二、坚持先行先试,把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作为实践平台,全面探索河湖长制落实路径

新安江发源于黄山市休宁县六股尖,流经千岛湖、富春江直至钱塘江,是市域内最大河流,也是皖浙两省人民共同的母亲河。 2011 年2 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政协《关于千岛湖水资源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亲手推动了全国首个跨省流域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黄山市将试点改革作为河湖长制的首要任务,累计投入153.3 亿元用于新安江保护治理, 现已顺利完成两轮试点、2020年三轮试点即将收官。 新安江流域总体水质为优,是全国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保证了下游千岛湖湖体水质总体稳定保持为I 类, 补偿试点写入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入选中组部“攻坚克难案例”,在全国9个跨省流域、13 个省份推开。 目前正在研究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努力为全国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再探新路。

1.聚力抓保护,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把水环境保护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重中之重,突出工程涵养,建成总投资30 亿元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月潭水库, 完成新安江上游16 条主要河道综合整治, 疏浚和治理河道227 km,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0 多km2。 突出湿地涵养,深入推进湿地公园等重要节点建设,建成滨江湿地65 km 生态护岸, 湿地保护率达62.9%,高出全省12 个百分点。 突出生物涵养,增殖放流鱼苗8 000 多万尾,尤其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 的重要批示精神,5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完成退捕并全面实施禁捕,沿江近6 400 只网箱全部取缔,流域水体自净能力不断增强。

2.聚力抓控污,强化生态环境治理

把污染防治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紧迫任务, 持续推进河面打捞、网箱退养、沟渠保洁等20 项重点工作,成立16 支专业打捞队, 聘用农村保洁员4 300 多名, 开展船舶污水收集装置改造和港区收集点建设,船舶污水基本实现零排放。 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力度,173 家禁养区规模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292 家规模养殖场全部配套粪污处理设施,有效防止污水直排。 对新安江干流和13 条支流102 个入河排放口全部进行截污改造, 持续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和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努力保护一江清水。出台河湖长巡查制度, 明确各级河湖长巡河频次、要求和内容,发现和制止涉河违法违规问题, 对巡河情况坚持每月通报, 近两年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46 万人次, 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问题1 000 多个。

3.聚力抓转化,发展绿色生态产业

把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战略举措,积极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之路,加快建设山水相济、人文共美的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 发展精致农业,因地制宜发展有机茶、 泉水鱼等生态种养,茶叶出口占全省83%、全国近1/7, 泉水鱼综合产值达4.6 亿元,带动近4 000 名群众稳定脱贫。 发展新型工业, 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加快融杭接沪,深化与阿里巴巴等名企合作,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绿色食品、绿色软包装等产业,成功引进中国银联(黄山园区)等牵动项目, 工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29.2%。发展全域旅游,加快推进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等文旅项目,自然生态景观在流域占到85%以上,2019 年接待游客7 402 万人次, 总收入659 亿元,特别是乡村旅游发展迅猛,已占全市旅游2/3 以上, 七成以上村庄、10 多万农民参与旅游服务,人均年收入超万元。

4.聚力抓共保,汇聚水体保护合力

把发动全民参与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必然要求,充分调动全民保护治理积极性和主动性,创新设立“生态美超市”, 发动村民将收集的矿泉水瓶、塑料袋、旧电池、烟头等垃圾分类, 按数量标准兑换食盐、 黄酒、牙刷、肥皂等生活日用品。 目前“生态美超市”已发展到172 家,平均每个超市每年回收各类废旧瓶罐6 万多个、塑料袋8 万多只,以往洪水过后沿江两岸挂满“万国旗”景象一去不复返。组建“河小青”“河卫士”等志愿者队伍76 支,组织“我是小河长”“我是生态文明小使者” 等主题实践活动,出台河湖水环境违法行为有奖投诉举报制度,保护水体、爱护环境成为新时尚。 加强与浙江方面联防联治,建立上下游定期协商、联合监测、联合打捞、联合执法等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动协作。 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新安江实践”理论研讨会和新安江绿色发展论坛,建成新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实践中心,开展多种形式宣讲引导、交流合作活动,吸引更多人了解并参与到河湖保护中来。

三、坚持问题导向,把守护河湖生命健康作为发力重点,全面提升河湖长制工作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各种自然要素相互依存而实现循环的自然链条。江河湖泊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治理涉及左右岸、上下游、水上岸上、山上山下、水生态水资源等多方面,必须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寻求治理之道。我们要求各级河湖长树牢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 着眼思想源头、立足江河源头、瞄准污染源头,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开展综合治理,既治河湖的“水”,也治盛水的“盆”,力求首尾相顾、水陆共抓、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守护好一江清水、一湖碧玉。

1.坚持水上与岸上系统施策

把治理范围从水上向岸上延伸拓展, 大力开展全域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一体推进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 加快建设农村污水治理、餐厨垃圾处置PPP 项目,率先建成全域垃圾智能化收转运体系,形成从城镇到自然村垃圾全程不落地、无害化处理的闭环链条,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3%,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2.坚持点源与面源立体共治

深入分析水体污染来源,科学研判水环境变化规律,紧盯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氮磷生态拦截工程,推进化肥农药替代工程,在全省率先开展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回收等“七统一”农药集中配送,实施全域茶园绿色防控,农药使用量下降24.3%,高效低残和生物农药使用率提高到85%,回收废弃农药包装瓶袋3 500 多万个, 有机肥使用面积超过70 万亩(4.67 万hm2)。 紧盯工业点源污染,编制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220 多家,整体搬迁工业企业110 多家, 优化升级项目510 多个, 投入近60 亿元打造循环经济园区,实现供热、脱盐、治污“三集中”。

3.坚持河长与林长同向发力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既是总河长,也是总林长,坚持统筹兼顾、保护“好水”“好山”,按照全省“五绿”行动部署,大力实施林长制改革, 扎实开展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森林覆盖率由77.4%提高到82.9%,以“万亩林海”涵养“一江清水”。

4.坚持“内绿”与“外绿”有机统一

既注重从生态“外在绿”上做文章,更注重从生产生活“内在绿”上下功夫, 推动绿色生态向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绿色风尚延伸。 徽州自古就有“黎明即起、洒扫庭除”的传统、“永禁泥砂垃圾入河, 违者罚银三两”的规制,各地河湖长大力传承弘扬这些优秀因子,融入流域565 个村的村规民约中,引导一些企业每年向优秀保洁员、环保先进者发放“生态红包”,促进了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已成为广大市民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四、坚持科学治理,把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有力保障,全面推动河湖长制执行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 复杂、 艰巨的系统工程,工作越深入,治理任务越重、触及问题越多, 对河湖长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我们引导各级河湖长聚焦短板、立足长效,从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入手,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河湖保护治理行稳致远。

1.以严密法治强化河湖治理

用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以严惩重罚倒逼落实,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进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 出台全国首部市级层面河湖长制专项政府规章《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制定实施《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黄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等70 多部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供制度保障。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实行生态环保考核“一票否决”,结合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约谈、问责相关责任人和领导干部。 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近三年查处涉河生态案件400 余起,移送司法案件25 起45 人,让生态绿线成为震慑红线。 大力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建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室,从严惩治破坏河湖生态犯罪行为,促进水资源保护从“常治”到“长治”。

2.以机制创新强化河湖治理

推广补偿机制试点经验, 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在全市建立河湖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实行区县上下游“双向补偿”,水质超标时支付污染赔付金,水质优于目标时获得生态补偿金,2019年区县共获补偿1 500 多万元、 赔付580 多万元, 增强了各地河湖长管水治水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研究推进排污权管理机制,探索建立流域排污权交易和初始排污权分配制,建成市污染源排放数据库, 完成3 700 多家企业排污权确权, 对36 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对排污行为开展实时监测,进一步增强河湖长管理主动权,提升企业减排自觉性。

3.以科技手段强化河湖治理

充分发挥科技管水治水利器作用,建成集PC 端、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的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平台, 各级河湖长可通过手机APP 巡河和发布整改指令,群众可随时上传图片举报河湖问题,河长办可通过平台查看各级河湖长巡河轨迹、开展水域环境监测、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掌握问题整改情况,全市600 多条河流、200 多座湖库天天有人巡、事事有人管, 实现河湖长制工作信息化、智能化。 加强“智慧新安江”建设,累计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18 个,年内再建成24 个, 持续完善河湖水质自动监测体系,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购置157 艘蓝藻打捞船开展重点区域作业, 在重点水域设置监控高清摄像头, 启用无人机和人工巡查立体交叉巡河模式,“人防”+“技防”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河湖综合监管能力,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了有力保障。

青山不墨千秋画,绿水无弦万古琴。 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深入贯彻省委、 省政府决策部署, 以推进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建设为契机, 进一步打造河湖长制 “升级版”,让青山永驻、绿水长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黄山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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