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与东北三省建立“旅居养老”合作机制
2020-01-18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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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养老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大力促进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推动旅居养老产业务实合作,10月31日,在第六届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广州)博览会上,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政厅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卓志强,辽宁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黑龙江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郭冀平,吉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唐文忠代表四省共同签署协议并致辞。
卓志强表示,四省共同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搭建养老服务交流合作平台,扩大交流合作领域和范围,为广东和东北三省的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养老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方守义表示,辽宁省民政系统将充分学习借鉴本届博览会的好经验、好模式,以本次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继续鼓励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竞相发展,发挥旅居养老的区位优势,加快健全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郭冀平表示,四省之间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黑龙江与广东是对口合作省份。黑龙江发展旅居养老产业有着突出的资源优势、巨大的消费潜力、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日趋成熟的养老市场,愿意与兄弟省份和社会各界携手并进,分享市场机会,共同开创养老产业发展的美好明天。
唐文忠表示,共同签订合作协议是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的务实之举,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希望四省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共识,在更多领域开展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优化整合、互利共赢,以推动四省民政事业不断创新发展。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四省将在以下几方面开展紧密合作:建立四省旅居养老产业合作机制,四省民政厅领导每年开展互访交流,确定对口合作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建立四省旅居养老对口合作产业服务平台,研发建立旅居养老智能化服务平台,整合养老、医疗、教育、旅游、文化、体育、金融等资源,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供需匹配;探索建立南北互动的旅居养老模式,推动四省旅居养老产业务实合作;加大旅居养老产品研发力度,推动旅居养老成果转化;建立四省养老工作常态化交流机制,促进旅居养老与医疗康复、文化教育、金融保险等相关领域融合发展;鼓励四省开展旅居养老从业人员(包括医养护)人才培训与合作交流,搭建人才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开展养老领域劳务协作;推进四省旅居养老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研究制定《老年人旅居养老服务规范》标准,发挥标准在信用监管、风险监测、品牌培育、质量担保等综合效能;规范旅居养老市场,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假借旅居养老名义开展的各种非法集资、欺诈消费、虚假宣传等损害老年人利益的行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政部门、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机构和企业代表共330多人参加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