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S 系统上线运行时存在的问题与策略分析
2020-01-18李晓华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李晓华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ACS 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是在ABS(央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基础上改革创新而来的,该系统重新创造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业务的处理流程,处理模式为分散处理以及集中处理[1]。该系统上线运行后,有效解决了ABS 运行时存在的账务数据比较分散的问题,在全国的数据都集中统一的情况下,商业银行需要统一资金池,并且资金能够全面地流动起来,ACS系统可以很好满足这点要求,此外ACS 系统简化了部分基层网点的业务操作流程,使得网点操作人员的工作量适当减少以及降低可能发生的风险[2]。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ACS 系统还是不免会出现问题与风险,本文就此展开讨论,具体如下。
一、ACS 系统运行时存在的问题
(一)系统控制能力存在风险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用户未能以正常流程退出系统,系统可能在已经取出个人数字证书的情况下,仍然允许在操作界面进行相关操作,包括正常的查询功能以及扫描的业务操作等。另外个人数字证书也可以在别的终端继续作为系统登录与处理的凭证,例如TCBS 系统上也可以进行操作。这些设定都存在相当大的隐患,使得ACS 系统的抗风险能力差。
(二)系统功能设计不完善
首先,凭证的主件和附件之间没有比对校验的功能。扫描至业务处理中心的凭证,ACS 系统对于主件的审核十分严格,但却不严格审核附件,并且也无法针对主件和附件账号与户名、金额进行校验的比对,因此比较容易产生会计核算的风险。举例来说,通常对于存款余额的采集过程为,根据某市长达一个多月的运行情况,存在多笔一般存款余额采集凭证所采集的为存款准备金数据,并不是一般存款余额项目,但仍然成功记入账户。几天之后才发现这个问题,并得到立即更正。但不能及时校验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如果当时就能和附件作校验与比对,就能够快速发现所采集的为准备金存款的数据,并非一般存款余额。此外,现金收入凭证附件是现金交款单,考虑到系统不具备校验的功能,多张现金交款单合计金额和现金收入凭证的金额不符合时,也可以成功记账。其次,不同网点的损益明细表不能查阅。ACS 系统可以对整体的核算主体损益明细进行查询,但却不能针对单独的网点、部门或分公司的损益明细,只可在损益明细登记簿中查找发生额,同时红字记账业务也没有任何反应。如果县级的网点在损益调整中出现红字记账业务,则这些金额也不会反映在该网点处,只会反映在核算中心的市级网点。第三,部分主管的审核退回业务无法作出修改。当ACS 系统的网点主管进行业务审核时,虽然可能会发现业务大类错误的情况,但退回到操作员时无法作出修改,因此必须作废处理。例如普通的转正凭证本来需要经大额支付往账过程,但扫描员在选择业务大类时选择了普通转账业务,主管审核时虽然发现了这一情况,但不能将业务大类改成支付往账,因此只能作废。
(三)操作人员职责模糊
各市级的运管中心岗位有网点主管岗、业务受理岗、会计主管岗以及参数管理岗,但是ACS 系统上线运行时,上述各个岗位的操作职责只有一个大概的描述,没有对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但是到了ACS 系统上线运行时期,复核员岗位都已经没了,而业务用章的保管及使用交给哪个岗位也没有明确说明。此外在ACS 系统上线运行时期各个岗位的职责分配也非常不均匀,如运管中心的操作员工作量很小,仅仅负责开设网点主管用户以及设置相关业务的参数,但是营业网点的各岗位工作量相对大很多,不仅要做对账、打印账表的工作,还要监督通知书、管理好重要空白凭证以及审核扫描重要业务等工作,但是两机构的工作人员不能兼岗,所以会浪费人力资源。
(四)无法适应网络环境
预留印鉴和采用普通的纸质回单在做法上并不符合当前的形势与环境,在互联网一体化办公的背景下,传统的系统已经无法保障安全性,印章克隆的隐患时刻存在。而在出口环节,想要制作一张能够通过系统审核的标准格式的凭证回单是非常简单的。
二、ACS 系统的优化应用策略
(一)提升系统控制水平
首先,应完善ACS 系统用户中的个人数字证书系统,使其在识别上具有唯一性,以确保安全性,实现风险防控,保证一个用户的个人数字证书在同时段内只能登录到一台终端上,即使没有退出操作界面,但只要个人数字证书已取出,用户也不能在登录页面内进行任何有效操作。其次,提升系统的强制签退功能,如果系统登录后,超过10分钟都没有进行任何业务操作,也自动取出数字证书,此时即使没有退出操作界面,仍然不能进行任何有效操作,由系统强制退出。另外,添加一个用户退出系统提醒功能,无论是用户主动退出,还是数字证书被取出,都弹出提醒。
(二)完善系统各项功能
第一,添加主件和必选项附件的对比于校验功能。通常在采集存款余额时,扫描附件已经包含有余额明细的相关内容,建议再扫描的附件必选项中加入现金收入凭证,将现金交款单也作为扫描选项,同时增加主件和附件的比较与校验功能。第二,增加可查询各营业网点的损益明细表功能,方便下属网点的会计人员能够对损益账户明细以及余额作出准确的查询与核对。第三,主管经审核后所退回的业务都能够进行修改。如将大额支付往账的凭证退回到操作界面,主管人员可修改业务大类,将普通转账修改为支付往账,从而发挥出主管审核的作用。第四,增加财政性的存款调整标志。对于财政性的存款,如果数值为0,需要作调整标志,不作凭证扫描处理,从而降低财政性存款被调整的工作量,尽可能避免出现因漏缴而产生的问题。
(三)更新会计相关制度
在对会计核算系统作更新换代处理的情况下,原有的基于ABS 系统背景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内容,很多已经难以适应ACS系统对于业务发展的要求。因此建议:首先应对各级别作AB 岗设置,并明确重空、印章分管和合理兼岗的要求,大力提升针对重要岗位相关人员的有效管理水平,以做到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并保障内部控制制度具备足够的严谨性和实效性。其次针对规范操作的多项规定予以明确,尤其是针对登记簿的设置以及针对凭证和手工登记簿和凭证、会计资料的保管工作,需要切实明确相关工作范围和责任。第三应根据会计基本制度中对于会计凭证和账簿的格式要求,按照新的核算系统凭证和账簿格式作出修订和完善处理。
(四)积极引入创新机制
具体推荐参照商业银行的模式,为用户提供自助的金融业务,将各部门或下属单位委托给总部办理的清算业务、支付业务等工作项目,由金融机构直接在自己内部内核算系统中录入业务信息,然后通过制服系统向ACS 系统发送制服的指令,由ACS 进行自动账务处理,并由ACS 接受各下属机构的收账信息,并通过支付系统直接发送电子回单。在此过程中,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的工作是对各部门和下属机构的开户单位进行账户管理,包括创建、更改、注销账户信息等工作内容,并对重要资金的信息进行实时监测和维护,确保系统始终稳定运行。
三、结论
由此可以看出,在ACS 系统上线运行后,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还是出现了许多问题以及存在一定的风险,其中主要包括内控制度的不完善、改革后部分业务的操作流程变得更复杂,以及改革后的岗位职责划分不明确等问题,对此需要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工作,改进业务操作流程,以及详细具体地对每个岗位的职责进行划分。此外需要加强对操作员的管理,从源头切断风险,保证ACS 系统运行的安全性[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