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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幸福价值观驱动的乡村振兴:走向合作治理的逻辑*

2020-01-18肖方仁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劳动农村发展

肖方仁

(湖州师范学院 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乡村振兴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实现途径。乡村振兴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实现民族复兴的新时代系统工程。乡村振兴需要农村经济、社会、产业的全面振兴,需要包括思想、文化、环境等各方面全面实现质的飞跃。从根本上说,乡村治理需要全面合作,乡村振兴的全面实现,需要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持,需要各级政府的高瞻远瞩和深谋远虑,更需要包括社会各类组织以及全国最广泛农村居民在内行动体的合作与努力。在一个价值多元和利益多元的时代,激发广泛社会合作行动,本身就需要有一种价值观力量的驱动,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激励人们为推动政策目标实现而贡献力量。这一点,对于新时代的中国乡村治理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一、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当今乡村振兴的主题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社会现实问题的涌现、传统治理的困境和政府治理效能等综合因素,都实质性地对国家治理能力提出了要求。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富强、人民自由民主和生活幸福的根本保证。探索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之道,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管理工作中心。2013年11月9-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后,在党的十九大以及多个重要场合,中共中央反复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问题。另外,学术界论证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性(1)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具体参见王仲伟、胡伟《国家能力体系的理论建构》,载《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1期;郑言、李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年第2期。,也尽力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言献策(2)参见辛向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三大路径》,载《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2期;竹立家《国家治理体系重构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载《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1期;竹立家《社会转型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载《科学社会主义》,2014年第1期;俞可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载《前线》,2014年1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首要的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1]11-20。基层治理能力处于国家治理能力最前沿,百姓感受最深[2]46-49。有学者将基层治理能力聚焦于基层政府[3]36-40,或基层政权的治理能力[4]51-61。

基层治理可以分为城市基层治理和农村基层治理。伴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城市基层治理进展相对良好,而农村基层治理的问题似乎更为复杂。比如,农村基层形成了以“治理缺位”为轴心的新一轮治理困境[5]71-78,国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不稳定、不可持续的问题在农村更为突出[6]58-61。党和国家已经敏锐地看到了问题的实质,认为乡村治理能力亟需重构,乡村振兴也因此成为国家战略。2017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镇政府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遵循准则。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之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作为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关键内容,要求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强化农村各类组织功能,激发农村内生动力,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可见,对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而言,基层治理能力是关键,它直接影响农村政策目标实现和基层治理效果。

二、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能力提升需要合作

从学术上界定,“政治”是一个不同意见和利益的群体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达成有约束力的决策,并将其转化为可执行的普遍政策的过程,而“治理”则强调通过行政与过程导向的协商而不是通过对抗的方式来达成一致的过程。公共治理一般在以下三种情形下发生:一是通过公私伙伴关系或者通过与社会团体的合作方式建构治理网络;二是运用市场机制的方式,让市场竞争原则在接受政府管制的条件下发挥资源配置作用;三是通过自上而下方法,全面介入到政府和国家官僚机构体系之中(3)参见微信公众号:唐家弄潮儿,唐亚林教授文章,《治理概念在中西方学术界与实践界的变异过程》,2019年7月23日。。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以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7]23

随着公共管理研究的深入,人们虽然认识到“治理”和“政治”之间本质上的差异,但也越来越承认两者之间的共同点,比如这两者都强调权力和责任的重要性。治理及其能力体现在乡村治理方面,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调动农民积极性,并动员社会力量为乡村治理服务。在政府及其政策引导下,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体能够意识到,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乡村振兴战略本质是为民众谋幸福。其中一个关键任务,就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使农民的劳动和其他劳动者的劳动一样,是令人幸福的,最终目的旨在实现美好生活。因此,乡村振兴更需要社会的广泛支持和共同努力。

(一)乡村振兴是一个观念实现彻底转变的历史过程

乡村振兴是新时代中国发展需要实现的目标和任务,它意味着从中央到地方思想观念的彻底转变。第一,从传统的城乡有别的政策导向与发展模式转变为城乡融合发展与一体化发展。这是中国全面走向小康社会和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要经过的道路,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承诺和对初心的坚守。共产党人的初心就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民众谋幸福。第二,在传统的“城市优于农村”和“城里好”等思想的指导下,为了“出人头地”和“跃龙门”,农村的人们发愤图强为进城。这种思想需要真正转变为“到农村去,到最美好、更广阔的地方去”。新时代的农村更美好,人们需要从思想和现实行动上实现根本性转变。第三个思想转变,就是各级政府需要有充分耐心,循循诱导,引导人力、物力等资源对农村的投入。这些都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历史过程。

(二)乡村振兴旨在弥补国家长期发展存在的短板

改革开放以来实现的长期的城市快速发展,是靠牺牲农村地区的发展机会和农民利益取得的,比如长期以来中国工业化建设的资金就是依靠剪刀差积累的。而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政策正是为了补偿农村长期发展过程中本身存在的不足,弥补长期被忽视的农村发展空间,旨在真正缩小城乡差距,从而促进农村全面发展进步。

2015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其题目就是“补短板,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着重强调需要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角度补短板。在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存在的诸多问题中,农村发展这一“短板”或许体现得最为明显,它直接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初心。“如果到2020年我们在总量和速度上完成了目标,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更加严重,短板更加突出,就算不上真正实现了目标,即使最后宣布实现了,也无法得到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认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的短板主要在民生领域,发展不全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表现在不同社会群体民生保障方面……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各方面发展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其中,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点和难点,而其中最大短板就在农村。推动乡村振兴,正是为弥补这些差距和短板而作出的巨大努力,需要全国上下一致的合作与支持。

(三)乡村振兴是需要全面合作治理的系统工程

乡村振兴需要农村实现全面的质的改观。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和农村发展,涉及众多政策目标,关切众多人口,需要多主体配合。乡村振兴需要实现对众多主体的组织,需要制度化动员,而合作治理正是实现这一过程的必要工具。约翰·D.多纳休和理查德·J.泽克豪泽指出,合作的目的是为提高生产率,获得更多信息,获得合法性以及获得足够实现政策目标的资源。合作治理不仅仅体现为公私之间的合作,更在于社会组织和社会行动者的广泛参与。

农村发展长期存在的不足,决定了乡村振兴本身的难度,乡村振兴需要全面合作才能完成。乡村振兴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既坚持统筹推进、全面振兴,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它需要较长时期的建设过程,需要政策、人力、物力、财力全方位的投入与支持,“急不得”更“慢不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前期规划合理与否,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是否结合当地实际,以及政策实施过程中各行为主体的合作程度,直接决定着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与乡村治理目标实现。

三、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观及其在中国新时代的意义

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主力是生活于广大农村的农民,以及为农村发展制定政策、引导社会行为的政府和广泛参与乡村治理的社会组织和行为者。乡村振兴和良善治理,需要他们的共同劳动与努力。劳动幸福价值观可能是最关键和最有说服力的动员机制,而何谓劳动幸福、如何实现劳动幸福,这对于农村治理和乡村振兴至关重要。

劳动是财富和价值的源泉,这是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的重要观点。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这些人的思想予以扬弃的基础上,提出了“人是社会存在物”,“现实的人是构成政治社会的前提”,以及“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和“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等重要论断。现实的人必须从事物质生产,在所有的现实活动中,物质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活动,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幸福,是从劳动中产生,从劳动中获得[8]34。

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里,劳动幸福不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而且是一个体现价值旨趣的哲学范畴。马克思认为,只有让劳动具有了“体面”与“尊严”的形态,人的劳动热情和劳动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程度地发挥,劳动才能超越劳动本身,具有生活的意义与价值,成为真正的生命表现和幸福体验,真正成为一种“纯粹的快乐”。简单地为了生存之目的的劳动,是无法使人真正投入劳动过程,更谈不上享受劳动。爱尔维修认为,劳动本身并不是一种痛苦的行为,正好相反,劳动是件好事,习惯使每一样事情都能讨人喜欢[9]126。劳动幸福体现的是一种社会整体良善状态,劳动幸福是劳动人权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归根结底,社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障劳动幸福的最大化[10]15。

农村与城市平等发展同劳动幸福是相辅相成的,它是包括农民在内所有人应该享有的基本人权。只要不将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理解为一个一次性过程,就必须把劳动幸福同发展性人权联系起来理解,将其看成一个处于不断生成中的永续过程[10]14。人权是自然权利的现代用语。显然,人权的内容已经从传统的防止和反对国家暴政愈益转向要求国家提供福利,也即从消极的、静态的人权观念转向积极的、动态的人权观念。不过,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以科学的唯物史观为思想基础,即主张人权不是超历史、超阶级和超社会的抽象物,它是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的产物,它与社会制度是不可分的。人权有一些人类共同体的因素,但对这些因素的理解也不能不受特定经济、文化的条件以及社会制度的制约[9]5。

享受劳动,劳动幸福,是推动社会合作和乡村振兴资源投入的根本动力。关键问题是,在新的时期,如何使劳动者从身体和心理上都能认同劳动带来的是真正幸福和快乐,从而触发人们的合作行为?幸福决定于人们的心态,情感由信仰所触发。它们为生活方向提供了一种意义和感觉,社会知识和规范则对由此而产生的价值和行为起影响作用[11]42-42。制度经济学家承认,人的有限理性决定了广泛意义上的附加在物品和行为上的价值构成不是预先存在的,价值构成是在特定场合下形成的,依赖于描述、具体环境与程序[11]33-34。可见,幸福本身就需要人们结合一定的社会实践和现实进行主观认定。劳动幸福具有社会历史性,劳动幸福必须放在社会历史长河中动态地加以考察[10]14。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幸福观的实现,除了需要思想和精神上的引导与激励,更为重要的是需要结合一定时期的物质条件的改善,从而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一定程度上说,劳动幸福与美好生活实现是相辅相成的。纯粹的精神承诺和激励,即成了虚幻,最终只会带来失望[12]2。

在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时期,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需要实现的目标,不仅在于要使参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大多数劳动者拥有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和期待,更在于现实的劳动确实能为他们带来真正的实惠,比如购买力提升、恩格尔系数下降、子女教育费用支出的难度降低、医疗条件的改善等。这是劳动幸福论在新时代所承载的新含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新时代,实现劳动幸福,必将意味着民众生活幸福、劳动快乐,以及人们能实现更加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四、劳动幸福价值观驱动乡村振兴:走向合作治理的逻辑

乡村振兴首先需要组织振兴,组织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是实现基层有效治理的保证。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历史经验表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挥民众积极性,是办大事、办好事的根本。有学者提出组织分析的四种视角,即结构、人力资源、权力与文化象征。在文化象征视角下,组织就是建构一种文化,它是由礼节、仪式、故事、符号、英雄和神话等文化因素推进与发展的,而不是简单依靠规则、制度和自上而下的权威、控制和管理实现的。借由重建组织的精神层面,可激发组织行动者的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灵魂。通过一种精神的力量,建立对未来的信念、憧憬和价值认同,激发全社会的活力,为实现公共政策目标而采取行动。作为各级政府和领导者,其职能则更多地体现为指导与激励作用的发挥。劳动幸福权的实现,是新时代激励人们奋斗的精神食粮,它是驱动新时期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之合作行动与促进政策能力提升的根本动力。

(一)劳动幸福权的保障成为促进合作治理的动力机制

传统农村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更好地引导资源流向农村,推动农村发展。传统时期乡村政策没能很好地得到执行,目标难以完美实现,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在于制度建构不足、行动激励不够。乡村振兴是乡村治理的最终期待和目标,而治理需要最为广大的社会主体和行为体的参与合作。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到底用什么力量来凝聚行动?依靠什么因素来组织和动员行为体?在一个价值多元、社会问题复杂和社会状况急速变迁的时代,公私合作到底为了什么?人们的行动始终会有动机,任何一次成功的合作,需要有双方各自都认可并能从中获益的追求与目标。

人们在认识和从事管理的过程中,当然离不开主观能动性,而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又受到很多主观因素的制约,例如价值观。企业家一向重视价值观驱动管理。他们认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必须有自己的“灵魂”,这个灵魂就是企业价值观。企业价值观是引导企业经营走向成功的“航标”。管理学家福列特就曾提出具有前瞻性的管理理论,并将构建价值观驱动型组织视为管理的理想状态和终极状态[13]70-75。价值观驱动型组织的实体支撑在于价值观共同体的建构,这是其理论建构的基础。共同体产生之初无疑是为了帮助个体实现目标和价值。共同体把个体的力量凝结起来,发挥类的作用,通过群体力量实现个体无法达成的目标。

从政策学角度看,把握话语权是实现有效动员、促使政策目标得以良好实现的保证[14]102-114。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相信价值观的教育和引领力量,从革命战争年代到进入全面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都是如此。在新的发展时期,通过教育对价值观的培养,重塑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踏踏实实为农村发展服务,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对广大民众承诺的不断实现,体现了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核心。如果说资本主义坚持的是天赋人权,那么社会主义坚持的就是劳动人权,尊重劳动反映了社会主义不同于资本主义之最根本的核心,即劳动付出得到承认,劳动得到尊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劳动幸福论观点,直接提出“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这一正确论断,强调“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应该说,这是马克思主义“奋斗幸福观”在新时代的重要体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简明、最通俗的表达,是对社会民众参与乡村振兴伟大事业、民族复兴大业,全面实现中国梦最有力的政策动员。

乡村振兴需要产业振兴,这是关键性的问题。产业振兴是激励广泛社会主体参与乡村振兴的依托,是激发乡村振兴活力与促进幸福劳动的重要节点。在一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劳动作为一种对幸福的追求,对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行动体而言都是适合的。产业兴旺带动了社会经济发展,促进了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产业兴旺也带动乡村产业振兴以及所能带来的可能利益,能够把包括农民、社会组织如企业实体等各类组织在内的行为体动员起来。

(二)劳动幸福权的实现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激励

激励作为一项最常见的安排和形式,旨在给予行动主体更好表现以更大的回报。激励措施有多种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钱的奖励可能最为常见,但是也存在许多其他类型的奖励,例如精神上的奖励,就好似劳动本身带来的幸福。奖励分为直接奖励和间接奖励,直接奖励能够直接带来收益,间接奖励则从其他方面获得收益。通过对劳动幸福权的激励,劳动幸福的实现成为乡村振兴的追求目标。

“劳动是生命的乐趣”,这是马克思劳动思想的主旨。当然,劳动要成为生命的乐趣,要想实现劳动幸福权,必须摆脱异化的束缚,使劳动真正成为复归人本身的自觉自由的劳动[15]63-68。马克思一生致力于倡导通过包括“宗教解放”“政治解放”“劳动解放”在内的一系列解放途径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劳动解放的主旨就在于把人的异化劳动还原为真正的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使劳动真正成为自我的存在形式、生活方式,每个人都能通过劳动真正实现自我,获得幸福。

乡村振兴是中国农村和农民在新时代实现全面发展的体现。劳动既是创造财富的形式,也是赋予人生意义的形式。劳动既是实现价值的过程,也是获得幸福的过程。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和承诺在于,实现全体农民的自由、全面发展,使劳动真正能够带来幸福。不过,如果只有个人自由与权利,没有责任感,不可能实现真正幸福,这样的社会也是不存在的。马克思指出,劳动所能带来的快乐,更多地体现为在与别人合作劳动中产生的快乐。马克思劳动创造人的概念,标示的是一种发展的永续过程,是一个生成性的概念,是进化的完整链条,它意味着在劳动与人的相互促进中逐渐生成为人的存在。人从事劳动,不断创造和改变劳动的形式和内容;劳动不断地改变人的属性,也改变人的社会关系和交往关系。

一个重要问题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有些人的信仰意识、敬畏意识、尊重意识和合作意识出现了滑坡。有的人知识水平越来越高,见识越来越广,却只知道追求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忽视团结合作才能带来发展的可持续性的意义。显然,农民全面自由发展与劳动幸福权的实现,以及乡村全面振兴,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的保障,引导全体农民树立为乡村振兴伟大事业而奋斗的精神。新时期需要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强化劳动幸福论,让全社会意识到依靠双手辛勤创造,为人为己相辅相成,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生活。

(三)劳动幸福权的实现是乡村合作治理的凝聚力量

政策目标实现需要最广泛的参与,新时代的乡村治理更需要凝聚力量。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的实现,需要加强一切可能力量的合作,比如村民、企业主、地方乡绅和基层政府等。

马克斯·韦伯指出,当谈及人类的行为时,“当且仅当一个当事人或诸当事人将某种主观的意义与它联在一起”[16]46,有意义的行为观念才会与诸如动机、理由这样的观念紧密相连。在公共政策过程理论的倡议联盟视野里,将以政策为导向的学习和倡议联盟的信念体系作为最为关键的变量予以分析。该框架假定经由政策导向的学习或通过政策精英流动而体现出来的信仰体系的变化会导致政策发生变化。该框架将信仰系统划分为三个层次:深层核心、政策核心和信仰的次要方面。占据优势的信念体系虽然不能直接带来政策目标的实现,但是强势信念体系应该是政策目标和政策行动的起点,是政策目标能够成功实现的关键一环。

劳动幸福权的实现,正是基于一种坚定信念,建构一种有意义的社会行为的过程。劳动幸福权的实现,作为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过程中的凝聚力量,其动力机制在于农民能够感受到通过劳动可以实现幸福,社会其他行动者也可以从中获得更多双赢利益。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强调,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强调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劳动幸福是凝聚社会力量、激发农村活力、释放产业潜能、推动社会行为的根本因素。

2015年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全国青联十二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六大的贺信”中强调,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人民的幸福,是当代中国青年必须和必将承担的重任。在国家正在走向繁荣富强、民族正在走向伟大复兴、人民生活正在走向幸福美好的新时代,当代中国青年要有所作为,必须投身人民的伟大奋斗。同人民一起奋斗,青春才能亮丽;同人民一起前进,青春才能昂扬;同人民一起梦想,青春才能无悔。这一倡议,对于正在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广大农村青年而言,有重大意义。在为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央宣传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最美奋斗者”的学习宣传活动,热情讴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通过树典型、扬模范,倡导奋斗和劳动是最幸福的理念。只有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才能赢得尊重,这已经在中国各阶层取得共识,成为凝聚人心、投身乡村振兴伟大事业的强大力量。

五、总结与展望

政策的制度环境、文化环境分析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将其作为更加宽广的文化背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予以考虑。制度环境和文化环境,直接影响了对政策执行中行动者的行为激励。在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实施过程中,只有让更多农民和社会行动体参与,才能够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让乡村发展更具可持续性。这需要一种能够激发其积极性的因素,而其中的激发和引导过程,确实需要认真加以研究。

理论家指出,正确的文化和象征,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正式的舞台,专门给人们表演他们想看的戏剧。对内而言,戏剧强调、培育了对组织目标的信念和对组织忠诚;对外而言,它帮助参与者处理问题、寻找意义、执行职能,给人们提供了信任和希望的基础[17]315。合作经营的工作被比喻成表演指导者发挥全部的才能。而在合作的世界里,政府的主要作用是作为表演指导者而从容地存在[18]260。表演指导者肯定拥有一定程度的正式权力,但是,表演指导者必须推进那些优先事项,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他的控制是全面的。不是发出生硬的指令并依赖于严格的遵从,他运用一系列更为微妙的技能组合,以激发表演者的行为向最有价值的方向发展。表演指导者对大帐篷下发生的事情进行管理,但不是完全控制,他与别人共享裁量权,给表演者留下空间,去寻求如何最好地将他们自身的荣誉与为马戏团集体增添光彩相结合[18]261。

在马克思主义的视野里,保障劳动幸福权,应该被看作是社会良善治理或社会发展的最高标准。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就是保障每个人达到最大限度的劳动幸福。劳动幸福既是人的最高和最初始的权利,也是一种价值判断标准[10]16。正是基于对劳动幸福权实现的期待和信念,广大农村居民、基层政府和全社会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形成了一种为农村发展而实现合作治理的逻辑。在中国,对于产业齐全的发达地区,政府主导,动用财政资源激励,能在短时期内起到很好的效果,不过对于那些产业发展不强,集体经济乏力的地区,显然不能简单地运用经济刺激,也不能只期待政府工程的全覆盖。因而,对于那些产业还不全面发展的地区,或者对于那些产业需要持续动力注入的地区,产业培育和持续的产业激励就是非常重要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我国发展形势总体很好,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更加需要坚定自信、鼓舞斗志,更加需要同心同德、团结奋斗。乡村振兴本身所蕴含的目标,即为实现劳动幸福,而劳动幸福权的实现,作为一种精神指引,激励着广大人民为农村发展、乡村振兴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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