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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民间文学的审美特征及其意义

2020-01-18欧造杰

河池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刘三姐民间文学壮族

欧造杰

(1.河池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广西 河池 546300;2.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

广西是壮族民间文学的沃土和摇篮。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中部和西北部,特别是红水河流域,蕴藏着丰富的壮族民间文学资源。这里历史悠久、环境独特、山青水秀,为广西神话传说的产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再加上各民族长时间的交流融合,形成了生动丰富的神话、故事和传说等。这里的壮族民间文学既和其他民族的有类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反映了壮族人的世界观、道德观和审美观,具有浓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独特的审美特征。目前学界多从社会学、民俗学、文化学等角度去分析壮族民间文学,但较少关注其审美价值和特点,而这正是民间文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从审美角度看,“民间文学美的形态分为表层形态和深层形态”[1]240,表层形态即民间文学的形式美,这种形式美包括语言、音韵、结构、形象等艺术形态;深层形态即内部属性,是民间文学的属性美和精神美,在各种体裁中都有所表现。壮族民间文学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形式美和内容美上具有独特的审美特征和意义。

一、壮族民间文学的形式美

壮族民间文学的形式美主要体现在语言美、音乐美和形象美三个方面。

(一)语言美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民间文学能够流传数千年至今而经久不衰,和其口传的传承方式有很大的关系。不管是神话传说,还是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叙事诗等作品,由于产生时还没有出现文字,大多是以各种押韵的口头诗歌、谚语等方式流传下来。这些民间文学作品以歌传情,抒发了人民朴素的生活感受。它们不仅容易被讲授和理解,而且容易被记住和传播,适合读者的欣赏习惯和审美需要。壮族是一个善于歌唱的民族,壮族人民常常出口成歌,借助山歌来表达个人的思想和抒发自己的情感。壮族民间文学由于多采用诗歌的方式口传下来,故其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具有音乐的美感并易于传唱。加上灵活运用多种表现方法,这些诗歌生动形象地表达了人民的思想情感,增加了人民对民间山歌的喜爱和对语言本身形式美的认识。例如壮族民间神话《布洛姆》多为五言诗,运用押腰韵脚和对偶句,便于人们以口头歌唱的方式传播;该神话语言精炼工整,有韵律节奏,还保留了一些古壮语。壮族传说《刘三姐》在民间通过村民们的传播而流传至今,体现了民歌的突出特点。刘三姐的山歌内容丰富,用词贴切,歌句对唱押韵,修辞上通常运用古代赋、比、兴的传统手法,并特别善于运用比喻和拟人手法,通过生动形象的语言来表达情感,言简意赅,韵味无穷。从民间传说成功改编为彩调剧和歌舞剧的《刘三姐》更是展示了壮族民歌的永恒魅力和极强的生命力,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无形中形成了对壮族民歌的广泛宣传。《刘三姐》一剧在故事情节展开的过程中,插入了大量的壮族民歌,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也刻画了剧中人物形象。这些壮族民歌歌词朴素中有瑰丽,明朗中有含蓄,“既保留了民歌的抒情性,又切合戏剧冲突和人物性格,可谓字字珠玑,魅力无穷。”[2]1309-1310有的壮族民歌首尾还会不断重复一些内容,通过排比手法突出强调爱憎分明的情感,营造出诗歌情景交融的审美意境,体现一种艺术的朴质美。壮族民间文学很不同于作家文学,作家文学主要通过书面文字的方式给读者提供阅读的文本,因其文本的意义相对固定不变而难以触动人们的听觉和感官;壮族民间文学则因口传语言的简洁易懂、便于歌唱的特点而易于在直观上触发人们的听觉和感官并从而触动人们的心灵。

(二)音乐美

壮族民间文学多用来传唱,通过对仗的语言、押韵的旋律和反复的结构来表达情意,具有一种音乐之美。壮族民间文学经过长时间的锤炼,其结构、语言和韵律本身已成为审美对象,充满了音乐的节奏。同时,它多运用赋、比、兴的手法,通过生动的比喻、优美的语言和重复的旋律来表达丰富的情感,加上优美的音韵和节奏,以及谐音、双关、重复、叠韵等技巧,容易产生悦耳动听的效果。歌手在歌唱壮族民间口传文学的过程中,既能抒发和释放自身压抑的情感,又能激发听众的听觉快感和兴趣,从而产生共鸣,促进双方在情感上的交流与互动。壮族民间文学的音乐美还体现在韵律上,其中以民歌最为突出,正如梁庭望和农学冠所说的,“壮族民歌最大的特点表现在押韵上”[3]111,其所押的韵分为腰脚韵和脚韵(即尾韵)两种类型,其句式有五言、七言、长短句等,通过不间断的重复歌唱而产生音律之美。壮族民间文学中的歌谣由于形式短小,创作快捷方便,容易记住和传唱,通过丰富的押韵和旋律作用于人的听觉并获得情感的释放,因而也体现出明显的音乐美。壮族民间文学诗歌体作品的音乐美还和其结构相关,它在结构上多运用独特的复唱方式,形成一种重复之美,以突出叙述者的情感功能。如勒脚式壮歌形式独特,具有严格的民歌结构和类似词牌的稳定格式,通过有机结构的反复,押韵上相互承接,使其富有独树一帜的节奏感和音乐美。又如壮族歌谣“嘹歌”这一部历史风俗长歌,它主要流传在广西田东县思林镇至平果县一带,起源于群众在一个岩洞内进行的歌圩活动,它由民间歌手作长时间的歌唱和表演,其语言对仗押韵,结构波澜起伏,配乐婉转自然,体现了民歌的独特魅力。壮族民间文学中的山歌有一些是集体歌唱的,人们在集体唱山歌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音乐之美和情感交流的喜悦,这些都体现了壮族民间文学的音乐之美。

(三)形象美

壮族民间文学以真实情感和朴素无华的艺术形象取胜,其人物形象比生活中的更集中、更典型、更理想,体现了一种艺术形象的美。布洛陀、莫一大王、刘三姐等是壮族民间文学中非常著名的人物形象,无不凝聚着壮族人民的优秀品质,成为壮族人民心目中的伟大形象。布洛陀是壮族神话《布洛陀》中的主人公,在这个神话中,壮族的始祖米洛甲用泥土捏成人类,其中有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叫布洛陀,他改造自然,为人类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成为壮族的智慧祖神和人们崇拜的对象。莫一大王是壮族民间传说《莫一大王》的主人公,他是壮族的一位古代领袖,具有强烈的叛逆性格,发奋图强,团结族人,带领大家和天兵作英勇斗争,最后中了皇帝诡计,不幸遇害。这一个悲剧人物形象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也成为古代壮族人民心目中勇于反抗的英雄人物和典型形象。刘三姐是壮族民间传说中的人物,她不仅相貌姣好,外表端庄,而且心灵手巧,善于歌唱,聪明能干,不畏强暴,具有壮族妇女的传统美德,是壮族人民心目中美丽、智慧、正义的“女神”。新中国的戏剧和电影《刘三姐》传播之后,刘三姐形象更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审美表现力,也增强了壮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

二、壮族民间文学的内容美

壮族民间文学大多表现古代壮族人民对剥削阶级进行反抗斗争的场面以及他们追求自由美好生活的情景,具有鲜明的思想倾向,用美的形态抒发了人民敢于斗争、热爱生活、向往幸福的强烈愿望。从审美的角度看,壮族民间文学的内容美具有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英雄美

神话传说多描写古代的民族英雄,表现他们改造自然,拯救民族和人类的伟大壮举,反映出民间文学内容上的英雄美,壮族民间文学也不例外。莫一大王、格怀等这些壮族古代英雄人物的故事,反映出的就是这样的英雄美。壮族民间故事传说《莫一大王》的中心人物莫一大王武艺高强,力大无穷,精通魔法,为了人民的利益勇于反抗皇帝,后来他被皇帝使用诡计骗到京城假意委以官职,最终被害。莫一大王敢于反抗,勇于斗争,他为民造福,凿穿山洞疏通洪水,搬山填海,他的故事充满着浪漫和神奇的色彩。至今在壮族民间还流传着莫一大王的许多故事,形成了竹子崇拜现象。莫一大王已经成为壮族人民英雄的代表,成为壮族人民崇拜的理想人物之一。在桂西北的壮族地区还流传着不少的“射太阳”的英雄神话,表现了壮族先民们征服自然的大无畏精神。如河池市境内南丹县的《格怀射日月》、巴马县的《太阳和月亮的故事》、东兰县的《郎正射太阳》等,都表现了壮族先民勇于和酷热天气作斗争的精神。其中,《格怀射日月》是最典型的一个神话,它讲述原来天上有九个太阳和九个月亮,给人们带来严重的旱灾,人们推举一个叫格怀的青年人去除掉八个太阳和八个月亮,他用了三年的时间,爬过千山万水,历尽千辛万苦,杀死了很多毒蛇猛兽,爬上了东边最高的山峰,用弓箭射下了八个太阳和八个月亮,最终高兴地回到了家乡,成为人们崇拜的大英雄!

(二)爱情美

壮族民间文学有着浪漫动人的爱情故事和传说,体现了古代人民对自由美好爱情的追求和向往,在这方面有鲜明体现的作品有《达妍与勒驾》《刘三姐》《百鸟衣》等。其中,《达妍与勒驾》是流传于红水河一带的一首七言长篇民歌,讲述古代东兰县一个财主有个漂亮的独生女达妍,长到了结婚的年龄,很多人都想娶她为妻,其中包括一个文官和一个武官,而达妍却偏偏爱上家里的长工勒驾,财主不同意,她以死相逼。财主提出了让文官、武官和勒驾三人各自分别限期完成写文章、射桃花、找雷鼓等任务,谁先完成谁就可以和她结合,由于得到仙翁的帮助,勒驾顺利找到了雷鼓,而文官和武官都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于是达妍与勒驾顺利成亲。这首民歌反映了古代封建社会中壮族男女青年对婚姻自由的向往。《刘三姐》中刘三姐勇于反抗地主莫老爷的逼婚,斗智斗勇,以对歌的方式战胜了前来挑战的秀才,最终和阿牛哥过上了美好的生活,这一故事同样也反映出古代壮族人民对自由美好爱情的追求。《百鸟衣》也是这方面的杰作,作品中的古卡和依娌是一对模范夫妻,他们深深相爱,用智慧战胜了土司的陷害,他们的形象成为壮族人民忠贞不渝的爱情的象征,也表达了古代劳动人民对美好婚姻的执着追求。

(三)乡土美

壮族民间文学描写广西壮族的自然环境,展现了地方独具特色的乡土美,这些乡土美包括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物产之美等[4]119。作品中出现清澈的泉水、奇峰石景、壮乡的村落和建筑等,反映了古代乡土的朴素自然和生态之美。例如,民间传说《刘三姐》中展现的河池市宜州区和柳州市等地的自然山水,其中风光秀丽,风景迷人,令人向往。民间传说《百鸟衣》同样描写了青山绿水、大榕树、吉祥鸟以及四季秀美的壮乡景色等。在《桂林故事传说》中,记载着桂林一些奇山、秀水、怪石、怪洞的故事和传说,把美丽的自然山水和人物传说结合起来,使得自然山水带上了神奇的色彩,使现实的生活环境具有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壮族民间文学作品中还经常出现沙田柚、罗汉果、龙眼、荔枝、芒果、田七等土特产,以及铜鼓、绣球、壮族服饰、壮锦、竹编制品等手工艺品,让读者感受到壮乡丰富的物产和人民的聪明才智,并激发他们对乡土和家园的热爱。壮族民间故事《一幅壮锦》写一位古代壮族老妈妈织了一幅美丽的壮锦,构图精细简朴,色彩绚丽,有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天上的仙女获知也争着要抢夺过去。这客观上反映了古代壮族人民杰出的手工艺术,他们会创作出精美的壮锦,并通过家庭传授的方式传承下来,使壮锦成为我国著名的纺织工艺品,甚至被誉为我国的四大名锦之一。民间故事在描写壮族这些乡土美的同时,也反映了壮族劳动人民的高超手艺。

(四)民俗美

壮族民间文学还体现了壮族的民俗之美。壮族人民有自己的风俗习惯,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风民俗,并成为民间文学创作的题材。民间传说《刘三姐》流传于河池市宜州区和柳州市一带,生动反映了壮族人民爱好唱歌、以歌传情的生活习俗。故事讲述刘三姐聪明过人,能歌善唱,经常到山上与男歌手对歌,附近县的陶、李、罗秀才前来对歌却失败而归。此后,刘三姐还为当地和附近的民众传歌。后来,刘三姐的哥哥恼怒于她的唱歌,趁着她在山上砍柴的机会砍断她当时所抓着用以稳住身子的葡萄藤,想使她掉进悬崖下的河里淹死,但刘三姐没被淹死,而是沿着龙江顺流而下,到柳州、桂林等地唱歌和传歌,受到大家的尊敬,并被称为“歌仙”。至今广西多地保留有刘三姐塑像或刘三姐庙,并流传着刘三姐的故事传说。壮族地区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举行的歌圩节主要是为了纪念刘三姐这位传说中的壮族民间歌手,该节也成为壮族最隆重的传统节日。此外,壮族故事《五色糯米饭》表现了古时宜州特产五色糯米饭的来历,以及三月三壮族人民唱山歌的习俗。在歌圩日,青年男女们穿上节日盛装,成群结队前往山坡上对歌,这些内容都反映了壮族具有淳朴的民风和人们高尚的情操。

三、壮族民间文学的审美意义

壮族民间文学具有多方面的审美意义,既保留了远古时代壮族的审美记忆,体现了壮族古代以真实、高大、自然为美的审美观念[5],又为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审美的原型和参考,有利于促成人们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念。

(一)反映壮族古代以真实、高大、自然为美的审美特征

壮族民间文学是人民集体创作的产物,代表了普通民众的真实呼声,其口述的民间故事与传说多以历史事件、人物和地方风情为依据,表现了人民的爱憎情感和对历史事件的真实态度。这些民间故事、传说尽管有一定的虚构成分,但是却反映出能够补历史书籍之不足,其中有些内容是史书中比较罕见的。例如,壮族民间传说《莫一大王》讲叙莫一大王带领古代桂西北壮族人民改造自然生产条件、反抗中原腐朽王朝压迫的英勇事迹,在史书上是较难看到的。至今在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镇一带保留着很多莫一大王的遗迹,流传着许多关于莫一大王的生动故事。民间故事《侬智高》真实描写侬智高为保护宋王朝打算放弃的桂西南领土而率领当地人民举行反宋起义的英勇事迹,也是史书上记载较少的。至今在百色市靖西市一带还保留着侬智高的动人传说,体现了壮族人民对他的尊敬和爱戴。民间故事《金田起义》描绘近代广西人民发动金田起义的壮观场面等,反映了壮族人民衷心拥护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历史事实。

神话传说被认为是人类远古文明的“史诗”,记载了整个民族的思想观念和审美意识。壮族神话传说反映了壮族古代人民以高大为美的审美特征,不管是创世史诗《布洛陀》《布伯的故事》,还是民间传说《莫一大王》《侯野射太阳》这样的代表作,它们的主人公通常都身材魁梧,力大无穷,能战胜自然界的各种力量,为人类社会造福并成为壮族人民的景仰对象。如《布洛陀》生动地叙述了壮族始祖布洛陀具有高大的身体形态和他开天辟地创造人类与万物的伟大业绩,反映了远古时代壮族先民的原始社会生活,表现了人们对祖先神力的崇拜之情,布洛陀因而也成为壮族人民的守护神。壮族先民以高大为美和原始时代落后的生产力有关,反映了古代社会迫切需要改造自然的强烈愿望。这种以高大为美的审美意识和西方美学中以非凡的力气和巨大的体积来征服审美主体的崇高有着相通之处。

壮族神话传说还反映了古代壮族人民以自然为美的审美特征。壮族先民生活在岭南地区,这里的大自然风光秀丽,陶冶了他们纯真和热爱自然的审美情怀。他们和大自然和谐相处,他们所需的一切依赖于大自然,大自然也得到很好的保护,两者相互依赖,形成了密切的联系。在壮族民间文学所描写的对歌活动中,青年男女们以歌传情并选择自己的恋爱对象,体现了一种顺应自然和人性的美,具有积极进步的意义,这不同于古代汉族的婚姻多是由父母做主和身不由己的情况。壮族人民依山傍水而居,在美丽的自然景色中和迷人的田园风光里,形成了以自然为美的审美心理。壮族民间文学真实地反映了这样的自然审美心理,如百色市靖西市境内的民间传说《鹅泉》,叙说古时候的一位杨婆婆,她无儿无女,有一天偶然在路旁拾到两只鹅蛋,她把它们带回家,用体温孵出了两只鹅,杨婆婆和鹅朝夕相伴,相依为命。鹅原来是下凡的仙女,后来她们长大了,重回天庭的时间也到了,为了报答杨婆婆养育之恩,她们在离开前为杨婆婆变出了一口清泉,从此,当地百姓不在遭受缺水之苦,万亩良田得以灌溉,人们丰衣足食,安居乐业。人们为了纪念那两只鹅,给清泉起名“鹅泉”。作品里描写鹅泉的周围景色四季如春,泉水长年清澈,流出的水环绕田园,美丽的村庄环境像世外桃源一般安静舒适,村民们与世无争而怡然自得地生活着。

(二)为作家的文学创作提供了审美原型和参照

壮族民间文学为作家文学的创作提供了审美形象的原型和典范。壮族民间文学长期以来以口传的方式存在并成为壮族古代文学最主要的部分。随着唐代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才出现了壮族作家文学,一直到了当代才出现了壮族作家群体。他们从民间文学中吸取营养,获取文学创作的题材和灵感,借鉴其人物形象加以再创造等,形成了壮族文学创作的又一次高峰。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加大了对民间文学的整理与改编工作。这一过程促成了许多文学新人如韦其麟、黄勇刹、莎红、侬易天等的出现,他们的文学创作体现了当代壮族文学的民族特点,也使广西在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和改编上取得了重要的成绩,正如李建平所说的——“民间文学整理和民族作家的创作,成为20世纪50年代广西文学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特色。”[6]22其中,韦其麟的诗歌创作大多取材于民族民间故事传说,并发掘民族的精神和性格之美,其叙事诗《百鸟衣》直接以壮族民间传说《百鸟衣的故事》为素材,并对人物古卡和依娌作了艺术再创造,该作品成为新中国建国十周年的优秀作品,得到国内外文学界的广泛好评;侬易天根据壮族民间传说创作的长篇叙事诗《刘三妹》,整合塑造了刘三妹的勤劳聪明、英勇反抗的形象特点,感人至深,后来以此为基础改编的歌剧和电影《刘三姐》更是家喻户晓。一些壮族作家的小说和戏剧如《瓦氏夫人》《冼夫人》《歌王》等,也直接取材于壮族古代的故事传说和原型,以现代的艺术手段来重新塑造文学中的历史人物形象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三)有利于促成人们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念

壮族民间文学还对当代人们的审美观产生重要的影响,有利于促成人们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念。壮族民间文学是古代先民在劳动过程中集体创作出来的大众艺术,它为广大壮族人民群众所喜爱,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它宣传的热爱劳动、热爱大自然、追求真实淳朴的思想情感,深刻影响了壮族人民的审美观念和民族精神,潜移默化地作用于民众的深层心理,从而具有移风易俗的教育和审美功能。至今壮族地区的人们仍以唱山歌为荣,以古代传说中的创世祖先和英雄人物为骄傲,传承了勤劳善良、勇敢顽强的优秀品质和美德。传承和发扬这些民间文学作品所蕴含的精神,不仅能增强壮族人民的民族自豪感,振奋民族精神,而且容易培养人们健康良好的审美观念,有利于多民族地区社会的团结和睦。因此,在审美教育的实践中,应该加大对民间文学审美特征的学习,传承壮族民间文学的审美精神内涵。

总之,壮族民间文学的审美贯穿于壮族文学发展的历史中,是壮族人民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审美情感和观念的结晶。壮族民间文学的这些形式美和内容美紧密联系,相互作用。一方面,壮族民间文学的内容美决定和制约着其形式美;另一方面,其形式美又反作用于内容美。壮族民间文学的审美特征既体现了古代壮族人民的审美理想和观念,又深刻影响着壮族当代作家的文学创作,具有多方面的审美价值和现实意义。我们要利用好壮族民间文学这块宝藏,不断挖掘其丰富的审美价值,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的文学艺术和文化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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