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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体分析

2020-01-18杨筱明

贺州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乡镇企业村庄价值观

杨筱明

(河南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1]11。而纵观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现状,最大的发展不平衡是城乡发展的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是农村社会发展的不充分,与此同时,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存在着极大的不平衡,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远远滞后于物质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2月在徐州农村考察时特别强调:“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很重要,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辩证法的观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特别要注重提升农村精神风貌。”[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灵魂和内核,是新时代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精神支撑。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提出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于2013年颁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落实到基层”[3]。我国农村地区的范围比城市地区大得多,而且现在仍然有近6 亿农村人口,从这个意义来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仍然在农村。从某种程度来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关键,就在于扎根基层农村社会,转化为广大农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社会生活的一种常态。然而,推动农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需要首先弄清楚由谁来建设,即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体这一问题。而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当前学术界关注的还不够。

事实上,“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4]3,这是马克思恩格斯经典作家早年对主体的经典论述。“现实的主体,即人”[5]103,主体是人或人是主体,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主体,主体是“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6]167,是有头脑、能思维、现实地从事社会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从这个意义来看,处于现实社会中的所有人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体[7]35。但是,“人是一个特殊的个体,并且正是他的特殊性使他成为一个个体,成为现实的、单个的社会存在,同样,他也是总体,观念的总体,是被思考和被感知的社会的自为的主体存在。”[8]84除了作为个体的人之外,主体往往还存在其他的表现形式,如阶级、政党、政府、社会组织、社会群体等等,这些都是由现实的个人及其形成的社会关系构成的。事实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要“坚持全党动手、全社会参与”[3],“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9]8。鉴于此,本研究认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应该坚持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为基本遵循,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社会与公众等不同维度的主体在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作用,形成一个多元复合的主体联动机制。

一、执政党是领导主体

进入现代的农村社会,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取代了传统的宗族、士绅等力量成为农村乃至整个国家构建核心价值观的领导力量。执政党一般将主导的核心价值观在党章、党纲和宣言中作出明确的原则性规定,并通过相关政策、路线、方针来促进政党主导的价值观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政党通过自己严谨完善的纲领、鲜明的政治主张和职责政府重要的决策和理念引导整个国家和社会形成一种或几种价值观要素。”[10]160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既是执政党,又是领导党,与其他民主党派以“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原则相处,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据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代表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肩负着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的重任。中国共产党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领导主体主要体现在党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几个方面。

(一)执政党通过政治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党的政治领导主要是指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提出明确的政治任务、政治目标和政治方向,制定实现这些任务、目标和方向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组织、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党的政治领导可以理解为党将其政治任务、政治目标和政治方向思想理论纲领化、路线化、方针化、政策化。中国共产党正是将其倡导的核心价值观,体现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之中,贯穿于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以及促进“三农”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制度之中;渗透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农村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之中;融入农村的国民教育和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之中等等来增强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认知和认同,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执政党通过组织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在建党90 多年的历史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这样一个完整而又严密的组织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正是由这样一个完整而又严密的组织体系,即由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这样一个自上而下的网络组织体系逐渐向基层推进的。而在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党的领导地位主要是通过其基层党组织,即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具体领导来加以实现。“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基层组织执政的基础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它们担负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的协调、组织、实施的使命。”[11]137农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是党中央领导的神经末梢,是党的一切工作的战斗堡垒,承担着所有上级交代的工作和任务。基层党组织也是跟农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党组织,广大基层党员群体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示范者,其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需要注意的是,党的领导不单单是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还包含了对基层政权组织乡镇政府、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党对基层的乡镇企业、民间组织、专业合作社等也具有领导关系[12]174。这些组织在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都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处于不同的地位,都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体,后面我们会具体分析。

(三)执政党通过思想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党的思想领导是指党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武装广大人民群众,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在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就是党的思想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农村这一阵地,“我们不去占领,敌对势力、错误思潮和一些负面的东西就会乘虚而入。我们抓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就是一个雄辩的佐证,光是打击,总有漏网的;只有让正面的东西去占领了,才能让负面的东西失去生存的土壤。”[13]9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我国意识形态的集中体现,只有坚定不移地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武装广大农民群众的大脑,凝聚广大农民群众的价值共识,才能用正面的东西占领农村这一重要阵地。

二、政府是责任主体

政府是“一个国家为维护和实现特定的公共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14]6。在我国,政府通过其政治体系自上而下运转进行行政工作。从正式的行政体系角度看,现代国家的行政组织向农村的延伸到乡镇一级为止,在此之下,即村级以下皆不在正式国家行政编制之列。而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神经末梢,肩负着推动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职责,乡镇政府主要通过执行党的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来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一)政府通过执行党的政策促进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政府掌握着公权力,是党的意志的直接体现者和执行者。在当代中国,执政党提出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都是通过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去具体贯彻、落实和执行的。从这个角度来讲,政党与政府的关系就是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关系。而在广大农村社区,乡镇政府代表着国家公权力,作为国家政权的神经末梢,是贯彻和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府出台的政策的重要一环。乡镇政府对上级党委及国家政策的执行情况直接影响着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过程中,乡镇政府在政策执行方面落实的越到位就越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农村的推动,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内涵于国家制定的大政、方针、政策之中。如果乡镇政府不能将国家的政策,如惠农政策、强农政策、扶贫政策、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农村医疗保险政策等落实到位,就会影响党在农村工作的开展,会削弱中央政府的公信力,进而影响党在农村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挫伤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和认同。

(二)政府通过提供公共服务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搭建平台

提供公共服务是现代政府的本质职能要求。政府为农村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等民生领域的方方面面。其中,政府为农村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直接相关,既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抓手,也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载体和阵地。公共文化服务是“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权利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和服务内容,以及人才、资金、技术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内容”[15]203。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无论是物质层面的文化服务产品还是制度层面的公共文化产品都承载着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责任”[16]197。近年来,在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政策支持下,各地行政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基本建立,村庄纷纷建立起文化舞台、图书馆、篮球场、体育器材等基础设施; 村庄每年文化活动的开展也有国家财政的支持;政府“送戏下乡”“电影放映”等工程不断丰富农民们的文化生活,这些都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了重要阵地和载体,提供各种支持和保障。

(三)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社会治理是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个“以维护和实现人民的利益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17]24。从某种意义来讲,社会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社会治理要求政府首先转变其自身的观念,即从过去的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观念的转变,后者强调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宗旨,以多元主体参与(政府、社会、公众)、合作共治为服务形式,以民主、公正、平等、法治等价值理念为运行基础。这些都在某种程度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的契合性和一致性。从某种意义来讲,服务型政府的构建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具体体现,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同样为构建服务性政府提供人文关怀和价值指导,二者互相影响,互促互进。在农村社区,乡镇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担任着重要角色,乡镇政府主要通过发展农村生产力、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化解基层社会冲突、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等方方面面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三、乡镇企业和民间组织是重要承担者和参与者

(一)乡镇企业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承担者

乡镇企业是指具有农民身份的人在农村地区兴办的以非农产业为主的企业群体。在社会结构意义上,乡镇企业是推动农村从农业社会走向工业社会的基本力量,是农民创办的用以求生存发展、改变自身经济地位、职业身份和社会身份的组织形式。乡镇企业的主要出资人是农民和乡村集体,这导致了村民、乡村集体对企业的直接控制。20世纪80年代,我国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为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乡镇企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通过吸纳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转变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民的就业结构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1.乡镇企业通过吸纳农民就业推动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乡镇企业具有明显的盈利动机,但是在具体的用工制度上,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首先雇用本社区的居民,这样乡镇企业就为千千万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乡镇企业在为农民摆脱贫困、实现富裕提供契机的同时也缓解了广大农村地区剩余劳动力过密的难题,以至于我国不会出现劳动力过剩而引起社会混乱或不稳定,进而维护了我国农村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农村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前提,也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乡镇企业还通过不断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向政府和国家纳税,使基层政府有经济基础推动农村的科教文卫体等事业的发展,为农民形成现代的、先进的、正确的价值观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2.乡镇企业通过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乡镇企业在拓宽农民就业门路的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据统计,早在2001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人均工资达到5909 元,全国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达804 元,当年农民收入的增加有1/3 是通过乡镇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增加实现的”[18]80。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农民的物质生活富裕起来了,精神需求和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19]158物质交往的最初形式就是生产力的发展,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发展,“那就只会有贫困、极端贫困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19]166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就会处于愚昧、落后、无知的状态,农村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就会受到限制,中国的古话“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3.乡镇企业通过转变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民就业结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乡镇企业的发展必然带来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民就业结构的转变。长期以来,中国农村产业结构一直以种植业为主,农村中日益增长的劳动力长期被种植业困在土地上,这种不合理的产业结构,是中国农村经济长期落后的主要原因。乡镇企业扭转了农村经济单一种植业经营格局,取而代之的是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新格局,农村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在改革中获得日益均衡的发展。乡镇企业在调整整个农村经济的产业结构的同时,也调整着自身的产业结构。在乡镇产业发展之初,工业企业是主体,现在乡镇企业已经涉及服装纺织、金属冶炼及制造、建材、食品饮料、机械制造、采掘、石油化工、电子电器、橡胶塑料、造纸及印刷等13 大门类。乡镇企业在转变农村产业结构的同时也带来农民就业结构的转变,农民就业结构的转变带来农民就业观念的转变。乡镇企业的营销观念和经营制度面向市场,非常灵活,进入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不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从事着除农业以外各种不同的职业。随着从事职业的不同,农民的眼界不断拓宽,农民的市场意识、时间意识、契约意识、竞争意识等不断增强。乡镇企业是农民或村集体合资办的企业,农民在合作中就必须有协商,而协商的核心精神就是平等、公平、和谐等价值观念,即使农民在合作中有争吵,但是争吵之后也有产生价值共识的可能。

(二)民间组织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参与者

民间组织按照地域可以划分为城市民间组织和农村民间组织,因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与农村的民间组织联系最密切,所以本文主要讨论后者。“农村民间组织是指农民在自愿参与的前提下,以自主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组建的社会组织。我国农村的民间组织根据其服务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政治管理类民间组织、经济互助合作类民间组织、社会服务与公益文化类民间组织。”[20]112政治管理类组织主要指村民委员会、妇代会等基层群众群体,是在政府的推动和组织下成立的,这类组织与政府联系密切,其行为受政府制约,功能受政府授权,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具有半官方性质的民间组织。经济互助合作类民间组织是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农民自发成立、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新型社会组织,这类组织旨在提高农民的合作化程度,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提高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 社会服务与文化公益类民间组织是为了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和提高农民的知识素质水平,在农民文化教育、技能培训、扶贫帮困、养老医疗、环境保护等方面建立的公益性组织[21]37-39,如村庄里的志愿者协会、老年人协会、红白喜事协会等等。这类组织对乡风文明建设、村庄道德建设、促进村庄人际和谐、提高村民身心素质等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民间组织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搭建了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里,农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心声、愿望和需求,并通过自己组织的选举代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管理和决策的制定,从而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间组织也是农民互动的社会平台,在农民互动的过程中,无形中提高了农民的主体感、参与感和效能感。而主体感、参与感和效能感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可或缺的要素,如果农民不参与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不发挥主观能动性,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就成了政府有关部门自上而下的硬灌输,其培育和践行效果自然不佳。农民的互动过程也是协商过程,协商的核心精神就是平等、自愿和公正,这也在无形中深化了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知、认同与践行。

四、农民是主力军

农民是指“在国家正式户籍制度登记表上被列为农业户籍,与土地、农业生产、乡村居住等因素联系在一起的一类群体”[22]14。农民占农村人口的绝大多数,是农村生产、生活的主体,更是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主体,这就决定了农民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核心主体。农民既是一个个体概念,也是一个群体概念,从个体层面来看,每一个农民都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主体;从群体层面来看,村庄的精英群体、村庄内的文化积极分子以及“生活面向”向内的农民群体都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村庄精英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示范者

“所谓村庄精英,就是村庄掌握资源优势的那些人,因为掌握资源优势,而在村务决定和村庄生活中具有较一般村民大的影响。”[23]303村庄精英分为体制内精英和非体制内精英。体制内精英即村干部,分为两类,一是代表自上而下体制性权力的代表人物——村党支部书记;二是代表自下而上内生性权力的村委会代表人物——村委会主任。体制内精英是国家权力在农村的执行者。在村庄治理中,他们对上联系政府、对下联系农民,是连接国家与农民的桥梁。体制内精英往往集村中的党、政、企业大权于一身,是国家政策的宣传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对于非体制内精英来说,从其在村庄发挥影响所主要借重的资源来看,又可以分为经济精英和非经济精英,前者如村中的经济能人、种植养殖大户、私营企业老板等,后者是指在村庄社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德高望重的老人,如宗族头人等。总的来讲,经济资源更具现代社会的特征,因而经济精英又被称为现代型精英;非经济型精英如宗族头人等更多借用传统作为资源,而又被称为传统型精英。

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国家主导的意识形态,是由执政党提出来的,其培育和践行首先是由党领导下的各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去执行和推动的,层层任务和文件下达到乡镇基层政府、再到各个村庄,这就导致在村一级最先接触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这一概念的必然是村干部、党员群体、村委会成员这些与党组织联系比较密切的人。因此,他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二次理解和消化直接影响着农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知。只有他们正确而又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内涵,他们才能跟老百姓说明白、讲透彻,才能在工作中自觉、自如的引导农民认知、认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非体制内精英由于其掌握的资源及在村里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威望和经济实力,因而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会对普通农民的观念和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农民都具有示范作用。非体制内精英在村庄内具有强大的号召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能有效地整合村庄社会资源,助力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二)村庄文化积极分子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生力军

村庄的文化积极分子包括已经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等“三老”人员;会唱花鼓戏、皮影戏、黄梅戏、会伴奏乐器等民间艺人;已经富裕的农民;还有节假日的学生和教师群体(在职)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属于农村文化建设的范畴,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村庄的文化积极分子自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民间艺人通过艺术创作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编入文艺节目里,如编入花鼓戏、三句半、皮影戏等剧目的台词里,向群众生动直观地演绎、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工致富的农民老板通过捐资建设文化基础设施,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物质基础;假期的学生时间充裕,喜欢玩耍,爱看热闹,积极参与村庄开展的文化活动,并带动家长一起参与,从而扩大了农民参与村庄文化活动的半径。

(三)“生活面向” 向内的农民群体是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中坚力量

“村庄生活的面向,是指村民建立自己生活意义和生存价值时的面向,主要是指农民在村庄生活中可能获得的价值感受。”[23]19对于农民而言,村庄不仅仅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更是一个意义(价值)共同体。而生活面向向内的村民,更加注重在村庄内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主要表现在他们认可自己的村民身份,看重村庄生活的价值,不愿意隔断与村庄的联系,对村庄的生活产生期待,对村庄有一定的情感和价值认同。因为他们的生活面向向内,他们是最想把村庄建设好的一部分群体,加上他们中大部分长期工作和生活都在村庄内,是最了解村庄需要什么以及如何建设村庄的一部分群体,这一部分群体对于整合农村社会资源、加强农村社会凝聚力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而这些无疑都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添加剂。

结 语

农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个不同层面的主体、不同要素(人、财、物、制度等)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协调、通力配合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党委和政府在宏观上的领导与规划,涉及基层政府各部门的贯彻与执行、协调与合作,涉及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发力,还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推动与执行,需要农民群众积极广泛的参与,需要制度的保障、舆论的引导、理论的宣传、实践的养成等等。事实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一个自上而下的“推”和自下而上的“建”相结合的过程,遵循着党的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建设原则。但是当前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多停留在自上而下的“推”这一层面,缺乏自下而上的“建”。这种缺乏自下而上的“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就沦为执政当局的硬灌输,其结果必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接地气,飘浮在空中,停留在知识分子的“应该”这一层面。因此,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地在农村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是当前学术界需要进一步进行深入研究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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