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下的供应链生态模式及评价
2020-01-18林子青南京艺术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南京210013
林子青(南京艺术学院文化产业学院 南京 210013)
引言
近年来,跨境电商作为我国一支新生力量,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根据海关数据,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总额达到1347亿元,同比增幅高达50%。借助“一带一路”建设契机,2018年我国与柬埔寨、科威特、阿联酋、奥地利等国的跨境电商交易额增速均在100%以上。与此同时,跨境业务的新旧动能转换不断加速,业态模式创新、融合等不断加剧,跨境物流也得到加速发展。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作为跨境贸易活动的两个重要环节,在整个供应链生态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跨境贸易活动的质量优劣。因此,加快推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是至关重要的。
国内外对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研究,对我们后续进一步研究提供了重要理论借鉴。从国外看,Tim(2007)、Ewa(2010)等是该领域研究的代表,且研究中心在跨境物流配送模式和供应链系统等方面。Tim(2004)研究认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关键是要基于供应链的视角,加快推动有形资产与技能的资源共享,并且在供应链垂直整合方面要达成战略上的协调。Ewa(2010)则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提出了优化路径,重点是要促进供应链上资源的整合,实现上下游资源要素的匹配。从国内看,有学者研究了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机制,也有学者对两者的协同关系开展了评价。张夏恒、郭海玲(2016)分析了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生态系统结构,并分析了其运作机理。张夏恒(2018)在全球价值链视角下,研究了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内在机理,并提出了两者协同的机制模型。王玉玲(2017)认为,当前我国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在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内部协同缺失、跨境物流横向协同缺失、跨境物流纵向协同缺失、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业务协同缺失等问题。刘有升、陈笃彬(2016)运用复杂系统协同度模型,评价了跨境电商与现代物流的协同程度。张夏恒(2016)则通过结构方程模型,评价了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
但是,作为一个供应链生态下的运行主体,对于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研究,需置于生态系统结构中分析。张夏恒、郭海玲(2016);王玉玲(2017)的生态系统结构模型也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他们并没有落到定量研究层面。为了弥补学术界的这一不足,本文基于生态学相关理论,定量研究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为进一步优化构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之间的供应链生态模式提供理论参考。
生态学理论下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作用机制
(一)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生态系统结构
根据Tansley(1935)的观点,生态系统是由生物与环境构成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该系统内部的有机体与所处的环境相互协调,形成整体的增值效应,进而形成了协同发展效应。根据生态学理论,构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生态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
图1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生态系统结构
根据图1,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生态系统结构中的每一个主体都可以作为一个物种。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之间通过各类物种之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与竞合关系,构成了协同发展模式。其中,跨境电商是整个系统中的核心物种,处于系统主导地位。跨境电商不但可以为跨境商品交易提供载体,还能为系统中各类物种之间的交流提供空间。系统中,关键物种包括供应商、生产商、中间商和消费者等,跨境物流则是支持物种。此外,系统中还包括了依托系统提供价值增值服务的跨境支付、跨境金融、服务机构以及政府部门等组成的寄生物种群。
(二)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作用机制
根据供应链生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能实现协同化的生态系统结构,主要基于三种作用机制:
基于物种的协同机制。生态系统中有一种内生的制衡关系,在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供应链生态系统中也存在这种制衡关系,这种关系带来了一种基于物种,即以生物链为脉络的协同机制。在此生物链中,主体便是各类物种。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之间通过生物链为脉络而进行交易交流等活动。具体来说,生物链上端的供应商、生产商以及下端的中间商、物流商和消费者都聚焦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完成商品交易,从而实现协同运作。同时,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是建立在寄生物种参与运作的基础上的,例如跨境支付渠道、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海关等的支持,使得整个跨境电商交易过程顺利进行。例如,浙江省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集聚了阿里巴巴、聚贸、敦煌网等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同时也集聚了服饰鞋包、家居家装、3C数码等行业领域的供应商和跨境物流、跨境支付等机构,共同构成了物种群。
基于供应链的协同机制。供应链是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所在的系统形成并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从供应链的角度来说,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都是链条上的重要节点,通过相互共享资源、传递信息和交易交流,加速整个供应链的协同运作。跨境电商企业在物流过程中,由供应链上游的供应商输出商品,经跨境电商交易的中介作用,然后经跨境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最终运送至供应链末端的消费者。随着全球供应链不断一体化,跨境电商不断地以供应链为平台,向上游寻找供应商,一方面获取更优产品源,另一方面寻找最低成本。跨境电商也积极寻求下游跨境物流服务商,以获得更加优惠的物流成本。以浙江省为例,跨境B2B新商业模式不断显现,递四方、专线宝等已逐步实现全球仓储布局,零散的国际间运输不断转化为大宗运输,这些事实都是供应链协同的表现形式。
表1 供应链生态模式下的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评价指标体系
基于环境的协同机制。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运作过程中,各个主体也受到各类社会环境要素的作用,因此以环境为脉络的协同也是一种重要机制。在生物链上,物种之间的能量交换必须以环境为载体,这也是社会生态链存在的客观需求。在跨境电商的物流过程中,伴随着国与国之间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在生物链或者供应链上构成了协同要件。例如,一个贸易国的对外政策不仅会直接影响我国跨境电商物流业务的开展,还会通过周边引致作用,影响我国与其他国家跨境电商物流业务。杭州、义乌等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则从本土政策上加快推进环境协同。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供应链生态模式评价
(一)指标与数据采集
由于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统计数据较为稀缺,难以构成指标系统,因此本文通过问卷调查形式采集一手数据。根据U1、U2、U3三个评价子系统,在问卷中分别设定相应评价指标。对于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的物种协同子系统U1,调查内容包括跨境电商、供应商、生产商、中间商、物流商等生物链主要物种,以及跨境支付渠道、中介服务机构、政府海关等寄生物种的市场竞争能力。供应链协同子系统U2的调查内容包括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以及其他上下游节点的供应链关系是否融洽。环境协同子系统U3的调查内容包括当地对跨境电商的消费潜力,政府及贸易国政府的对外政策因素,以及关系到跨境电商物流活动的基础设施条件等。由此,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鉴于跨境电商物流业务活动的代表性,选取山东、江苏、浙江和福建4个沿海省份开展专家调研,调查的专家对象主要是跨境电商领域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以及从事相关业务的相关机构和海关等人员。根据表1的指标体系,根据各项指标情况进行专家打分,设定评价等级为“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很差”共5个等级。表1中“*”号指标在调研时直接询问专家并由其打分,其余指标则由笔者预先搜集数据,调研时询问专家意见并打分。各个省份均选取了10位专家,得到10份有效评价问卷。
(二)评价模型
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生态系统是一个综合复杂的系统,本文结合复杂系统协调发展的思想,采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综合评价法结合的方法,评价供应链生态模式下的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设定U=|U1、U2、U3|是一个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其中,U1代表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的物种协同子系统,U2代表供应链协同子系统,U3代表环境协同子系统。根据模型定义,设定总系统集为U={U1、U2、U3},各个子系统包含指标构成因素集:U1={u11、u12、u13、u14},U2={u21、u22、u23、u24},U3={u31、u32、u33、u34}。基于评价目的,根据前面的5等级划分法,设定从高到低分别为v1、v2、v3、v4、v5,即分别代表“很好”、“较好”、“一般”、“较差”和“很差”,于是设定评语集为:
根据专家打分,确定各个指标评级的隶属度,构建模糊关系矩阵R:
其中,Ri=(ri1,ri2,…,rin)代表系统评价指标体系中的第i个指标向量,rij则是该指标下的等级评价值。一般满足ri1+ri2+…+rin=1。运用两两比较法,可得到各指标的权重值,于是构建权重矩阵:
其中,wi为第i个评价指标在子系统中的权重,一般通过对子系统包含的4个评价指标做标准化处理,得到标准化权重。通过矩阵乘法,得到体现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模糊综合评价矩阵S。
(三)评价结果分析
根据上述模型,对4个省份进行评价,结果如表2所示。
从总体评价结果来看,山东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的向量为(0.3084,0.3846,0.2501,0.0542,0.0027),即隶属于“很好”的占比为30.84%,隶属于“较好”的占比为0.3846,隶属于“一般”的占比为25.01%,隶属于“较差”的占比为5.42%,隶属于“很差”的占比为0.27%。根据模糊关系的最大隶属度原则,认为在供应链生态视角下,山东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处于较好水平。同理,江苏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处于较好水平,浙江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处于很好水平,福建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处于一般水平。
从子系统评价结果看,浙江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保持在很好水平,其对应的物种协同能力、供应链协同能力和环境协同能力都处于很好的水平。从浙江跨境电商发展实际来看,自2015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来,浙江省跨境电商集聚态势不断明显,2017年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幅达到37.2%,国际物流快递公司和货代公司等主体不断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物流专线等新型物流业态也不断发展,当前全省已建立了21个公共海外仓,60余个市县级电商服务综合平台,有利地支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浙江杭州的试点经验在全国推广。山东省和江苏省的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虽然都处于较好的水平,但是子系统的协同表现并不一致。其中,山东省的供应链协同处于很好的水平,但物种协同和环境协同都处于较好水平;江苏省的物种协同处于很好的水平,但供应链协同和环境协同都处于较好水平。可见,要进一步强化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系统,山东省就要从参与协同的各类主体培育和环境协同优化上下功夫,而江苏省需依托主体优势,进一步强化供应链协作培育和环境优化。相比之下,福建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程度仅处于一般水平,从子系统来看,虽然环境协同处于很好水平,但是物种协同和供应链协同能力均相对较低,下一步如何强化主体培育并优化供应链运作,仍是需要努力的方向。
表2 评价结果一览
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研究了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供应链生态模式,认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化的生态系统结构主要是基于三种作用机制来实现的:物种协同机制、供应链协同机制、环境协同机制。在此研究基础上,以物种协同、供应链协同和环境协同作为三个子系统,选取我国沿海的山东、江苏、浙江和福建4个省份,对各地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的协同发展进行评价。由评价结果可知,浙江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处于很好水平,山东省和江苏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都处于较好水平,福建省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程度处于一般水平。相比之下,浙江省作为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先行区,在跨境电商物流业务上探索先行先试,取得相对显著的成效,而评价结果也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
为了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结合本文分析,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活动中的各类主体培育,强化物种竞争能力。物种协同机制是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重要形成机制,因此需要进一步培育壮大物种的实力。首先需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主体能力,应进一步发挥阿里巴巴等跨境电商龙头的带头作用,引领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并加快建设具有较强承载力的跨境电商公共平台。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跨境物流能力,应在传统跨境物流业务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海外仓等新型跨境物流业务,加快推进全球送货“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再次要进一步强化供应端的产品供给能力,应以供给侧改革为导向,推动生产端的产品和生产方式升级,做优产品质量,提升出口质量。
第二,进一步整合供应链资源要素,增强供应链运作的顺畅度。首先应积极探索通过第四方跨境物流主体整合生产端到消费端的供应链资源,有机聚合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为供应链“通筋骨”。其次应加快推动跨境电商主体与传统外贸企业的协同,加快创新交易和营销模式,打通供应链上端至中端的流通渠道,为下一步开展跨境电商交易提供支撑源。再次要强化供应链各节点的利益分配,确保打造互利共赢的供应链协同机制。
第三,加快优化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发展的内外部支撑环境。内部方面,参与协同运作的各个主体应注重改善相互协同关系,加快完善贸易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改善信任和信用监管机制,形成利益综合体,试点地区应做好示范带动作用。外部方面,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强跨境电商与跨境物流协同的顶层设计,并进一步健全政策和法律法规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为跨境电商和跨境物流协同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