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系统设计的探索
2020-01-17谢宗云李荣敏
谢宗云,李荣敏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925)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高校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共建平台,促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协同育人平台申报通知》强调:通过协同育人平台建设,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实现教学资源整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广东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实施方案 》强调:以协同创新、协同育人为引领,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3]。
近十年来,我国专家学者从多视角、多层面探讨协同育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依然存在缺憾。截止2020年9月,通过中国知网查阅相关文献,主题词为“协同育人”总篇数1 800余篇、“协同育人平台”301篇、“协同育人平台运行机制”14篇、“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系统设计”0篇。“校企协同育人平台”是一个复杂的资源系统、协作系统、管理系统,协同育人平台系统设计对校企协同育人效果有着重要影响,我国应用型本科及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存在的难以深度融合、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与是否系统设计“协同育人平台”及运行与管理情况存在密切关系。因此,需进一步探讨“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的系统设计”问题。
一、文献回顾
“协同”源于希腊文synergetics,意思为共同工作。1971 年,Haken 提出“协同”的概念,指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及集体行为,产生协同效应。协同论认为,系统间存在着相互影响而又相互合作的关系。R·爱德华·弗里曼在1984年首次提出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管理者不仅仅关注自身利润最大化,更关注自身的存在发展和其他利益团体和谐共存的问题。辛辛那提大学赫尔曼·施奈德(Heman Shneider)于1906年最先提出合作教学体制,学习与工作相结合,解决教育与社会相脱离的状况[4]。协同育人、合作教育,一直处于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德国的“双元制”教育在19 世纪70 年代就已基本建立,它被誉为战后德国重新崛起的“秘密武器”,德国60% 的年轻人走双元制职业教育之路。英国的“三明治”教育从20世纪初兴起,被当作英国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代名词。在协同育人与创新方面,美国的“工程研究中心”、“北卡三角协同创新网络”及法国科学院式协同创新与育人平台具有全球影响与示范引领性。基于成果导向的《悉尼协议》将校企协同育人作为基本要求。
在我国,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校企合作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开始兴起,核心观念在于培养过程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近十年,我国逐渐引入协同育人理念并加以研究与实践。徐大伟等认为任何复杂系统,在外来能量的作用下或物质的聚集态达到临界值时,子系统间就会产生协同作用,协同作用发生质变产生协同效应[5]。蔡志奇认为协同育人平台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育人载体,建设目标在于完善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推动高校与高校、企业、行业、政府、科研院所等深度合作,实现资源整合,在人才培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6]。徐平利认为协同育人是学校作为主动方,把人才培养作为核心目的协同创新模式[7]。卢秀容认为当前校企协同育人,企业缺乏稳定的、长效的和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由于缺乏协同模式和沟通平台,校企合作不深入[8]。黄越等认为目前协同育人缺乏科学合理的平台及相应的运行机制,活力不够,动力不足,特色不明显等[9]。
二、“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系统设计”的意义与价值
(一)丰富“协同育人”研究丛林,启发系统构建“协同育人”体系
我国自兴办职业教育尤其是近十年来,众多学者从不同视角对“协同育人”问题进行了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系统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涉及整个专业、专业群或专业大类层面的协同育人研究存在缺憾。本研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国家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高职教育教学改革政策为指引,结合已有经验与相关理论,尝试从“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的“协同”范围界定、合作模式的选择与确定、“平台”目标与任务、人才培养方案与模式、组织建设与资源配置、基础能力建设、运行机制与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探讨“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系统设计”问题,形成一般思路与方法,丰富“协同育人”研究丛林,启发系统构建“协同育人”体系。
(二)提高育人质量,服务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及应用型本科院校的校企合作,有许多是处于临时性、随意性、短期性的状态,未形成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运行机制与管理模式,合作不够深入持久,效率不高、效果不理想。通过系统设计协同育人平台并有效实施与管控,整合学校与社会资源,解决实训实践与师资的瓶颈问题、企业管理和技术难点问题、校企深度合作难的问题、毕业生就业难与企业用工难的问题,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企业员工素质,提高学校和企业知名度与美誉度,达到校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目的。科学合理构建“校企协同育人平台”体系,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人才,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系统设计”思路
近十年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市场营销专业相继与易居集团、满堂红集团、乐有家投资公司(房产)等知名企业合作,建立了具有创新性和持续发展性的“房地产管理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并有效运行,依托平台,专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如国家骨干专业、省品牌专业、省优秀教学团队、省协同育人平台、省基地、省精品课程、国家规划教材等,每项业绩,均与“平台”息息相关,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彰显出明显专业特色。以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系统设计为典型案例及经验体会,结合相关文献与理论,与同行探讨校企协同育人平台系统设计问题。
(一)协同目标设计与协同范围的界定
“平台”构建要以服务区域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社会建设重点领域为导向,这是“协同”得以存续的客观外部环境[10]。同时,需要系统规划“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目标,“平台”目标与“平台”绩效评价一致。
协同范围的界定包括“协同”的单位界定、专业界定、项目(功能)界定、时间界定等基本要素。“校企协同育人平台”设计一般是以学校为主体,那么,学校首先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协同”的单位界定即确定合作单位,合作单位一般主要考虑单位的性质、规模、实力、声誉等,“协同”单位主要选择与专业同类型的行业企业。“协同”专业的界定,可以是某一专业或专业群与专业大类。“协同”项目(功能)界定指全方位的协同育人还是只就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协同”问题,全方位的协同育人指合作各方共同参与所有育人工作,涉及理论授课、实训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科研、招生就业、学生管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等方面。局部“协同”只是就上述其中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合作。其中每一项“协同”需明细化、具体化,确定更细小的功能项目。项目(功能)界定是明确合作各方职责与权限以及订立“协议”的重要与关键内容,必须事先厘清。“协同”时间界定依合作各方的意愿与实际需求确定,合作到期,如有继续合作意愿,可续签协议。
(二)合作伙伴选择与协同育人平台模式确定
1.合作伙伴选择
“协同育人”合作伙伴的选定是“协同育人平台”建设关键环节[11]。“协同育人平台”主体结构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到“平台”的运行效率、育人质量和成果产出。不同专业类型的“协同育人平台”选择的合作单位面向的行业企业不同,应选择与专业同类型的行业内大型骨干企业,学校一般是牵头单位,应当对“平台”的发展功能与目标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对其内部每个主体所要承担的角色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根据完成功能目标所需的资源与能力等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伙伴选择首先应具有互补性,互补对“平台”而言指的是知识和能力的互补,引入的合作伙伴应当要补齐知识和资源上的短板。其次应具有目标一致性,合作各方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利益,因此合作伙伴要有共同的目标利益,这样的合作才能长久、深远。
2.协同育人平台模式确定
何洁将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概括为四种情况:单项式、订单式、学徒制、联盟式[12]。
单项目协同育人模式。企业因某时间段某个项目急需技术和人才支持而临时与学校建立一种短期合作育人关系,如产品促销、账务处理、项目研发、市场调查、生产技术服务等,一旦项目完成后双方的合作关系即刻终止。这种模式的优点一方面是能够在短期内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另一方面是能尽快地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该模式是以需求为导向,以具体项目为纽带在项目期内开展的校企合作育人,合作层次较低,合作关系较为松散,但该模式灵活性强。
订单式合作模式。企业与学校根据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双方联合招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组建教学团队等,利用学校和企业各自优势资源组织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的人才合作培养模式。该模式直接把企业培训引进校园,实现实训、实习及教学和就业一体化,为企业输送量身定制的急需人才,减轻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学生也可通过在校园内接受企业培训实现学生与就业岗位的对接。
现代学徒制合作模式。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就现代学徒制问题下发了文件,政府大力提倡,无疑是一种好的合作育人模式,按照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双导师教学、双基地教学、双身份管理等要求构建组织并运作管理,解决学校资源瓶颈问题和企业招工难、学生就业难等问题。
战略联盟模式。学校与企业,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校企人才需求共商、人才培养共管、专业共建、技术共研、优势资源共享,是一种全方位的、长期的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的紧密合作。这种模式将各方资源优势进行整合,将形成的合力聚集在人才培养上,使校企合作育人真正落到实处,合作层次得到了大幅提升。
上述四种校企合作模式,其合作的领域、范畴及合作的深度、广度与难度应该是依次递升,学校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当时的条件与能力,选择合适的模式,但无论是哪种模式,均需搭建平台,均涉及系统设计问题。
(三)签订“协同育人”协议
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建“协同育人平台”,需要合作各方共同签订“协同育人协议”,就合作的原则与要求、合作的内容与形式、权利与义务、合作履行等方面加以明确的规定,以“协议”为纽带,开展“协同育人”工作。除了校企签订“协同育人”协议外,必要时,还需学校与学生签订人才培养协议,企业与学生(学徒)签订用工协议等,以明确参与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保证“平台”顺利有效运转。
(四)组织设计与资源配置
“协同育人平台”首先需要建立“平台”组织,依照前面提到的“协同育人平台模式”的选定而加以确定。“平台”组织可设主任1名(一般可由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兼任)、副主任若干名(可由企业代表及学校骨干教师兼任)。组织内部设相应的职能部门,如联络部、项目策划部、教学实践部、调研部等,安排部门负责人和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各个部门和各类职位的权限与职责。“平台”组织内的成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平台”组织成员,同时又是学校或企业员工,因此,角色划分和承担的工作要明晰。
“协同育人平台”在筹建和运行中,资源配置需要整合并优化,按照资源效益最大化和资源结构最优化的原则,实现合作各方有限资源的共享,提高资源的使用率。首先要对合作成员单位拥有的资源有着清晰的了解,建立资源信息系统,实现平台资源使用的“统筹安排”。其次要建立开放共享的机制,打破封闭的管理模式,建立跨单位、跨专业(学科)、跨部门的资源共享系统,并制定开放共享激励制度,减少重复购置,提高使用效益。三是要建立以专业(学科)交叉融合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资源,集中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发挥优势和特色专业(学科)的汇聚作用,构建有利于协同育人的基础条件,形成长效机制。
资源建设,重点建设“协同育人”教师团队和教学资源。建立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业教学任务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形成双导师制。校企双方密切合作,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建立教师流动编制或设立兼职教师岗位,校企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形成一支由学校骨干教师、行业专家和企业能工巧匠组成的、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教学能力突出、职业技能强、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专业团队。教学资源建设,着重建设专业核心课程,根据条件与能力建设专业资源库,建设优质、足量的实训实践教学基地,校企共同开发立体化教材,在基本教学条件方面能得到较好的满足。
(五)制定工作方案与人才培养方案
工作方案与人才培养方案要成为有机整体,相互关联。“协同育人平台”的建设与运行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该方案主体框架主要包括建设目标、内容、管理及时间进度安排等方面内容。
按照“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原则,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订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技术标准、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校企共同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基于岗位工作内容、融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的专业教学内容和教材。在人才培养目标与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考核评价、毕业要求等方面体现“协同育人”特色与要求。
(六)制度建设
校企共同制订“平台”建设、运行与管理相关制度与措施,如《协同育人章程》、《校企合作协议》、《用工合同》、《带教协议》、《双导师管理办法》、《教学管理制度》、《实习实践管理制度》、《招生与招工管理办法》、《学生(学徒)考试评价办法》、《学校与企业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管理办法》等,通过制订并执行有关制度,规范“平台”组织的运行。
(七)校企协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
依照制定的校企协同的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及选择的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专业人才培养,以品牌(或特色)专业建设为标杆,以卓越人才培养为目标导向,系统地、全方位地考虑人才培养问题。在设计与执行人才培养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是积极践行具有一定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如现代学徒制,校企联合授课,以培养学生技能为主,实现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教学、学生双重身份、签订双份合同具有现代学徒制特点的人才培养。建立校企共同育人体制,招生招工一体化,合作共赢、职责共担,培养发展型、创新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的专业人才。二是探索与实施“互联网+”新经济形态下专业建设与发展问题,在专业教学与教学改革实践中,融合互联网,将互联网的现代技术应用于专业教学。三是积极开发合理的专业教学体系,在人才需求调查的基础上,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分析专业人才需求岗位,分析各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确定课程体系,创建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条件。四是创建专业人才连贯培养、系统设计的专业教学标准。五是校企联合开发与建设专业核心课程,突出专业核心知识与能力的培养。六是加强实践教学,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践中,由企业富有经验的员工指导学生,师傅带徒弟,促使学生快速进入岗位角色,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按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与行业标准,以工作过程为导向,以实际项目为载体,以典型任务为驱动,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七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教学,探索翻转课堂和混合式课堂教学,促进泛在、移动、个性化学习方式的形成。八是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将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思维养成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总之,在人才培养方面,需要体现校企合作特色、与时俱进要求和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等。
(八)利益与风险
“校企协同”根本原因或动力是双方“协同”存在利益或价值,共同利益的追求也是协同育人平台得以构建的前提[13]。这种利益或价值,从学校的角度来看,通过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期望解决资源瓶颈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知名度与美誉度以及借此保证生源等。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通过“协同”,期望招聘到合适的员工、解决生产经营管理与技术难题、提升企业社会影响力等。在校企“协同”过程中,双方均需付出相应的“成本”,包括人力资源成本和物资方面的投入等。收入方面的来源主要是学费以及“平台”在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报酬等。在实践中,许多合作企业,无任何资金方面的“收入”,而为此付出的代价却较高,加之企业人员工作较忙,无暇顾及“合作”的问题,这是校企合作难以长久的根本原因。
“校企协同育人”风险,主要是指因双方(或多方)未能履行相应的职责义务致使合作没有达到预期的合作目标,合作的效果不佳,合作投入未能得到相应回报或未能实现目标价值,“协同育人”质量不高。
为了实现“校企协同育人”目标利益与价值,同时减少或规避风险,关键的要素是“校企协同育人”的科学合理系统设计,选择优质的合作伙伴与有效的合作模式,合理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与选择合理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组织机构,配置相应资源,完善规章制度,通过协议明确合作各方的责、权、利关系。同时,对待利益与风险需要有正确的认识与应对措施:一是在利益方面要充分考虑各成员单位利益诉求的差异,合作单位追求的利益有所不同,要在维护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积极满足各方的利益诉求;二是要建立“多劳多得”的“利益分配”标准,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实际投入和贡献,依据绩效考核评价的结果制定利益分配方案,以保证其公允性,促进从个体、封闭的方式走向协同、开放;三是在分配利益的同时,也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应对协同育人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风险。利益和风险问题主要依靠合作成员单位通过制定协议解决,需要各成员单位彼此建立信任感,本着“精诚合作、携手共赢、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协同育人工作。
政府对“协同育人”的政策、引导与支持等宏观因素对“校企协同育人”顺利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九)“协同育人”绩效评价
“协同育人”绩效评价需要从学校专业、企业、教师与学生等方面多维度综合考虑。
从学校专业的角度来看,“协同育人”绩效评价,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专业综合实力水平,即合作专业在师资、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的水平;二是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包括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平均起薪线、对母校的满意度、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工作与职业期待吻合度、对基本工作能力总体满足度、对核心知识的总体满足度、对就业现状满意度等指标;三是社会认可度,包括专业新生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率、新生报到率、教学满意度、专业知名度与美誉度等指标。合作专业各指标值需要与过去对比、同类院校同专业对比,以此判别发展水平和在同行业当中竞争与影响水平所处的位置。
“协同育人”绩效评价,对合作企业而言,主要体现在企业员工结构优化、生产经营管理与技术难题的解决、形象与影响力的提升等方面评价;对参与“协同育人”的教师(或称人员,包括学校与企业人员)而言,主要体现在其业务素养的提升和得到的回报;对专业学生而言,主要体现在知识与能力的掌握以及由此带来的就业工作情况,包括就业率、报酬及满意度等方面指标。
“协同育人”绩效评价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设计的指标科学合理,同时,取得的数据需要真实可靠才有意义,这项工作是值得再进行深入探讨的,但我们一定需要有“合作绩效”的观念与意识,有相应的评判标准。我国目前许多的“校企合作”效果不佳甚至流于形式,与缺乏监管及相应的评价体系等方面有着极大的关系。
四、总结
协同育人是解决资源瓶颈、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对接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协同育人平台是实施协同育人的重要载体,单个的、局部的、临时性的“协同育人”难以取得理想的绩效。“协同育人平台”需要从协同目标设计与协同范围界定、合作伙伴选择与平台模式确定、签订“协同育人”协议、组织设计与资源配置、制定工作方案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度建设、人才培养实施、利益与风险、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与实施,以提升专业基础能力、服务发展能力和人才培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