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的道路自信
2020-01-17羊丽雅
彭 升,羊丽雅
(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表明我国的全面深化改革进入了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特征的新时期,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新路标、新名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又明确提出:“完善和发展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1]由此而言,“道路自信”作为一种政治思想意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下已经具有了新的时代定位,且必须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要,以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行进。
一、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道路自信”的理论依据和历史证明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加强“道路自信”理论建设,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目标和思想构建,也是加快我国现代化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历史证明,“道路自信”的理论建构直接关系到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败,也关系到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中“道路自信”的理论依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2]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所需求的“道路自信”,既根植于马克思主义这一指导思想的科学性,更立足于这一科学思想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
其一,关于“两个必然”、“两个绝不会”理论。马克思从生产关系的视角通过“两个必然”揭示了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和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表明资本主义的暂时性、历史性和灭亡的必然性;又从生产力的视角以“两个绝不会”概括资本主义灭亡的客观前提,指明生产力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总目标,就是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这两个方面,解决“超大型治理”“跨越式转型”和“非均衡化发展”难题,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彰显社会主义国家的巨大优越性。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赋予了中国道路新的治理模式,呈现了新的时代性目标。可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将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更加彰显。
其二,关于“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理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3]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群众观”的相关理论鲜明指出了人民群众对社会历史及实践活动的主体性创造地位,强调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阶段,从“管理”到“治理”理念的变化,强调公共事务相关主体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序参与,进而实现整体层面的协商互动,呈现出国家治理的社会平等意蕴与共治追求。这说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每一个主体休戚相关,离不开每一个主体的参与和推动。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言,国家治理现代化以理念的变革和实践的创新激发社会的活力,促进全社会的参与,调动起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此外,这一主体地位的巩固将伴随着“中国道路”建设力量的日益凝聚,促进“道路自信”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自身发展道路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其三,关于“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理论。恩格斯指出:“当一种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原因造成的时候,它也影响周围的环境,甚至能够对产生它的原因发生反作用。”[4]列宁也做过同类论述,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5]斯大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社会思想、理论和政治设施,在社会物质生活的发展即社会存在的发展已经成熟的任务的基础上一经产生,便反过来影响社会存在。”[6]由此,我们可知社会意识具有创造世界的高度能动性,这种创造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必须在已经成熟的社会任务的基础上进行的。在中国现实语境中,妥善解决“超大型治理”难题、走出“非均衡化发展”困境、处理“跨越式发展”矛盾正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所要解决的发展任务。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中国道路内涵的丰富和发展,中国道路有了新的时代特征和时代任务。由此而言,没有对自身发展道路的坚定信念,没有以“道路自信”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时代命题的肯定姿态,国家治理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就难以顺利实现。
其四,邓小平关于“党的基本路线”理论。1992年邓小平在南巡讲话中强调:“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党的基本路线蕴含着丰富的国家治理智慧,是国家治理经验的理论总结,呈现出高度的理论创造性与思想引领性。由此而言,党的基本路线不仅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同时也是亿万人民的幸福线。改革开放在基本路线的指引下,赢得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实现了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就是使基本路线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继续发挥着思想引领作用,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言,党的基本路线是直面全面深化改革的复杂局面、释放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能与活力,夺取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坚定“道路自信”的“定海神针”。
其五,习近平关于“中国梦”的愿景诉求。“何为中国梦?我以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7]因此,“中国梦”就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中国梦”是“中国式的现代化”发展蓝图,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和目标。“道路自信”得以坚定,就在于我们深刻把握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主题和目标,以“中国梦”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加丰富的内涵和更加明确地现代化建设任务。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新实践,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现实途径,是道路自信的实践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四个自信”,特别强调:“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8]不同国家的治理和发展之路是不同的,选择一条正确的、适合自身的发展之路至关重要。对于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中华民族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应该坚定不移走自己的道路。纵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伟大实践,也确实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正是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的顶层设计和实践成果。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道路自信”的历史证明
历史证明,我国的现代化之路离不开“道路自信”的理论支撑,国家治理现代化也为道路自信提供了实践方案。“中国道路,即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9]是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它的形成并非割裂的,形成过程经历了几个不同时期,完成了从“借鉴式”发展之路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飞跃,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道路的选择与试错时期。19世纪4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从封建社会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一批先进的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有识之士通过睁眼看世界,率先扛起民族振兴的大旗,探索中国救亡图存之路。通过效仿西方,先后开展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以及新文化运动,学习西方从器物层面、政治制度层面扩展至思想文化和国家制度层面,经历过建立君主立宪国家和民主共和制国家的探索和选择。但是,这些方案都只是在民族危亡中通过借鉴国外的制度、经验而进行的自救尝试,这些尝试,没能从根本上选择和培育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更没能改变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就是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时代背景下,中国近代社会的沉沦却孕育了一种新的阶级力量——无产阶级。
第二,道路的摸索与奠定时期。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给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无产阶级革命先辈们开启了探索中国自己的革命和建设的道路。从“城市中心论”到“农村包围城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的新民主主义国家,证实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坚持走自己道路的正确性,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奠定了“政权基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对经济建设工作的不熟悉和急于改变中国经济文化落后的现实需求,毛泽东曾明确指出:“既然没有经济建设的经验,不熟悉经济工作,也就谈不上自己的创造,只有先学习,全部拿过来再说。”[10]此时我们更多的是照搬苏联经验,但由于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和两国国情及发展阶段的巨大差异,这条“纯借鉴式”国家发展道路难以为继。1956年三大改造即将完成,探索适合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越发紧迫,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基于苏联模式的弊端和走适合自己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现实需求,明确提出了“以苏为鉴”的方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由此开始。三大改造的顺利完成,为我们探索适合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之路奠定了制度基础。遗憾的是,从1957年下半年开始,党内长期受阶级斗争思想的左右与干扰,导致此后二十年里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发生了曲折性后果。这一时期国家治理现代化虽遭受挫折,但对于道路自信的理论建设从未停止过,也为后面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经验教训和实践路径。
第三,道路的形成与发展时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一直处于立足于本国国情进行国家治理的整体转型时期。邓小平同志在深刻反思苏联模式的同时,全面总结建国初期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经验教训,解放思想,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模式及发展道路进行战略谋划,立足国情提出“改革开放”这一社会主义建设新论断。在党的十二大上,邓小平旗帜鲜明地提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1]“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科学命题的提出,不仅使中国社会主义道路有了科学称谓,而且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始终坚持的理论和实践主题。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不断取得阶段性胜利、社会主义优势逐渐凸显的基础上,带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队伍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接力探索、持续奋斗,不断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新内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呈现出对探索中国自己的现代化建设之路的充分肯定,以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实现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扩展。
中国道路的形成和发展凝聚了党和人民追求理想目标、探寻自身发展之路的心血,在当下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中,“道路自信”有着不可估量的时代价值。
二、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对“道路自信”的强烈需求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提出既是对过去中国发展道路的延续和创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新阶段的时代路标。“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与实践“双轨并行”极大丰富与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时代内涵,也为“道路自信”提出了更为强烈的时代需求。
“道路自信”保障党领导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关键在党,关键在党的领导。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党的领导既是坐镇“军中帐”的“帅”,又是推动国家各项建设大棋局的“车”“马”“炮”。面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各种社会思潮与不确定因素都试图潜移默化动摇民众意识,特别是西方社会提出“中国崩溃论”“中国威胁论”等一系列不实言论,推崇所谓的“普世价值观”,试图否定中国共产党治理的合法性。只有坚定“道路自信”,才能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才能推动我们国家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更加成熟定型,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日益成熟。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党的领导是顺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政治保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道路自信”是保障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的基础和前提。
“道路自信”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总目标,就是通过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这两个方面,去除社会主义体制机制的弊端,提升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能力。其核心价值,就是通过全面系统的改革和改进,以及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协同发力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彰显社会主义国家发达的生产力,实现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面对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超大型治理”“跨越式转型”和“非均衡化发展”障碍与难题,只有通过日渐完善的各项体制机制和不断提升的国家治理效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的同时,通过坚定的“道路自信”为应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障碍难题提供精神支撑,我国才能实现传统向现代化的转型,彰显现代化的“中国之治”。由此而言,任何时候坚守“道路自信”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的题中要义,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得以实现的精神动能。
“道路自信”坚守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进方向。改革开放40余年来,党之所以能够带领人民群众以“中国之治”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这两大奇迹,关键在于始终坚定社会主义立场、原则和前进的方向,而不是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改革开放引领我国走出了一条极具创新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过程中伟大的真理实践。改革开放40余年来的伟大历程书写着中国共产党带领我国人民所进行的伟大实践,使“中国人民切身感受到中国道路的正确性,也发自内心的拥护这条道路。”[12]立足新时代,我国正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国运兴衰离不开国家治理现代化。在这历史重要关头,坚定“道路自信”,既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取得历史性成就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前进行方向的战略回应。在任何时候,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前进方向。
“道路自信”诠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取向,就是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13]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来,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层民主体系、教育与医疗体系、社会保障体系等,彰显出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70年来,我国的国家治理思路产生了质的飞跃,从“堵”到“疏”;从“用权力去通知”到“用情感去带动”;从力治到柔治;从传统到现代科技,变“人控”为“机控”,我国正在走一条更科学、更完备、更具成效的治理道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新时期坚定“道路自信”,通过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能力和水平,让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更加彰显,让更广泛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得以保障,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充分诠释。
“道路自信”凝聚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人心共识。在国家治理现代化阶段,从“管理”到“治理”理念的变化,强调公共事务相关主体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序参与,进而实现整体层面的协商互动,呈现出国家治理的社会平等意蕴与共治追求。这说明,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每一个主体休戚相关,离不开每一个主体的参与和推动。“道路自信”归根结底就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坚守及未来命运的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14]“道路自信”作为一种价值引领,凝聚全党力量,在对党的领导、对社会主义国家前途命运的自信中以稳固的心理防线破除西方社会思潮之“中国崩溃论”“中国威胁论”等不实言论的干扰,激发社会的活力,促进全社会的参与,调动起人民群众中创造历史的主观能动性。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道路自信”建构起“精神力量—实践能力—治理改革”三方的良性互动模式,不断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自身发展道路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三、坚定“道路自信”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求建构
中国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中国道路是否自信及自信的程度,直接影响国家的整体治理。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的中国道路构建,必须树立对中国道路的信心,并保障以更大动力和能量来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这也将成为坚持“中国道路”并塑造“道路自信”的关键。
(一)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提升治理能力为根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作为国家治理的主体,始终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是中国国家治理最重要最突出的领导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力量。由此而言,坚持与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推进党执政理念的现代化、全面推动党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全方位提升从严治党的常态化,进而实现党的执政能力与国家治理现代化需求的有效对接,是构建道路自信的根本原则和政治保障。
第一,不断推进党执政理念的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带领人民群众奋斗、创造和积累的根本成就,是党植根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一核心理念对中国社会美好前景的开辟和创造。不断推进党执政理念的现代化,就是要以核心理念为根基,全面铺开党的价值理念、生活准则、治理理念等的现代化建设,使得自由、平等、公正得以坚守,开放、竞争、协商得以弘扬,建设以人为本、法治等现代化治理的高地,从而调动起全体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并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热情。
第二,全面推动党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建设规范化是使党向更加成熟的现代执政党转型的根本依托,也是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此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全面推动政党结构、机制、活动方式等的制度化,使得执政党能够更加科学、有序开展执政活动;二是注重这些制度设置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既要立足全局打造逻辑严密、内容协调、配套健全、便于执行的现代政党制度,又要放眼未来把握这一制度的时效性和调试性,从而不断提升党的现代化治理水平,增强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第三,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当今社会,影响人们“道路自信”的一大重要方面就是某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缺失、不良作风显露、贪污腐败暗中滋生,甚至可以说,贪污腐败成为遏制中国社会发展的罪魁祸首。因此,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基于此,一方面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发展,使党建工作常抓不懈,视反腐倡廉为攻坚战、持久战;另一方面,要特别重视“关键少数”,通过上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层层下级并对腐败分子这一“少数”进行惩治,使全面从严治党得到稳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不仅是夯实党执政能力的现实基础,更是取信于民的必然要求。建设道路自信,前提就是要对国家治理主体、对执政党自信,坚守这份自信,就是要保证执政党权力的科学配置、规范运行和从严治理的持续性及常态化。
(二)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国家治理体系为重要战略支撑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启了治理社会主义国家的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和发展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国家治理体系。随着改革开放实践的不断深入,中国国家治理体系的特点和优势成为保障经济社会不断取得发展进步的重要原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战略目标的提出,彰显出全面深化改革有了新时代路标,又对我国的国家治理赋予了更鲜明的内涵旨要。因此,新时代通过“顶层设计”不断对国家治理体系和体制机制进行完善和变革,以体现顶层决策的科学性和实践的关联性,是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重要战略支撑。
第一,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的弊端。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艰难险阻。例如发展格局上的不协调问题,发展动能上的不充分问题,社会平等、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尽管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具体策略的日臻完善,但是治本之道在于破除中国社会体制机制的弊端。只有破除阻碍社会进步的体制机制弊端,才能赶走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拦路虎”,才能够使很多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彰显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才能增强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信念。
第二,不断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破”是为了“立”,体制机制弊端的破除无一不是为了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优化和升级。我们既要大刀阔斧,又要稳扎稳打,在深化改革中立足整体,强化顶层设计,尽快形成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这样才能使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政府的职能得以转变和优化,全社会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活力得以激发,个人的主体创造性得以尊重。体制机制的优化和升级可以彰显社会主义道路的勃勃生机,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提供制度保障,以此提升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时代站位。
(三)以抓住社会主要矛盾、解决根本性问题为重要手段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从全局而言,是党判断社会整体状况,以此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主要依据和治国理政的基本遵循;对于个体而言,反映着人民群众的生存状态和美好心愿,而这种生存状态和美好心愿,与对国家发展道路的是否认同及认同程度直接相关。即是说人们的生活水平越高,对党治国理政就越满意,对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就越充满自信。由此而言,抓住社会主要矛盾、解决好根本性问题,既是佐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取得进步的现实依据,更是提升人民群众“道路自信”的重要手段。
第一,通过高质量发展创造美好生活。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表现在期盼更好的受教育条件、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等。这不仅仅是人民的向往,更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通过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变成现实,以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增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是增进人民对党的信任、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现实路径,是整合和凝聚社会力量推动全党全社会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的新动能。
第二,通过协调发展实现美好生活。从实践出发,协调发展是社会在“超大型治理”中解决“非均衡化发展”的有效举措,特别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征程中,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往往因为发展的不协调、不均衡、不全面而加深和激化,最终导致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后果,诱发社会的动荡。在发展中通过各领域的协同配合与均衡一体发展,实现人与自然更加和谐与共、经济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经济各领域更加协同配合,城乡共同发展,人们共同富裕,从而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建设铺路架桥。
(四)以沿着“时间表”“路线图”为基本路径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愿景诉求,既激励着中华民族的精神状态,又指引每一阶段的战略安排,在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中,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正有步骤、分阶段的在新时代的画卷中循序推进。由此而言,以“时间表”“路线图”为基本路径,汇聚力量抓落实不落空,稳中求进不摇摆,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一“中国梦”的题中要义将以全面深化改革新路标的形式向时代交出满意答卷,成为“中国梦”必经之路的时代注解,成为我们坚定“道路自信”的底色。
第一,汇聚力量抓落实,不落空。目标确定之后,最为关键的即是抓执行与落实,否则,蓝图绘得再满、“道路自信”喊得再响亮都是空的。由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新阶段,既要以“时间表”“路线图”为行进路线,汇聚起全党全社会共识整合力量,为实现奋斗目标注入强大能量;又要注重目标的分解,划分成一个个小目标层层抓落实,使愿景得以“落地”,使“道路自信”有更多实践成果的支撑。
第二,稳中求进有定力,不摇摆。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是坚定“道路自信”的现实支撑。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时期,以稳中求进为发展总基调,坚持活力与秩序、动力与平衡的联动统一,既要注重防止大起大落,又要注重发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使现代化建设充满生机活力,立足于开放包容的时代格局,吸纳一切有利于我国发展稳定的因素,不断赶上时代步伐。我们在总体上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在总体上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增强“道路自信”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国家治理的显著提升,我国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地位也在不断攀升,中国道路正日益被世界认同。当前,中国正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道路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进入了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的新时代。因此,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一方面既要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另一方面,也要在政治意识形态层面坚持道路自信,使“道路自信”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