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国家制度体系构建的逻辑理路与实现路向
2020-01-17赵嘉宾
孙 晶,赵嘉宾
(1.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哈尔滨150080;2.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150080;3.中共黑龙江省委奋斗杂志社,哈尔滨150001)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拥有着强大生命力、凝聚力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转,社会秩序的有效维护都要依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因为它聚集着推动国家制度体系构建的价值动力,能够使社会意识有效地整合。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体现在制度优势,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实质是制度竞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之魂,表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精神气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国家各领域制度建设,满足国家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整体发展要求,这不仅是使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所在,还是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制度体系构建的逻辑理路
马克斯·韦伯说:“每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社会制度和内在精神,前者是一个社会有效运行所要求的一套经济社会伦理规范和法律体系,而后者则包括人们的行为规范、价值目标、奋斗目的等文化观念。社会制度的构造与演进虽取决于历史赋予的技术、法律和行政管理制度等因素,但与特定时代的社会文化传统有着某种内在的渊缘关系。”[1]这种包括人们的行为规范、价值目标、奋斗目的等文化观念或内在精神,其实质就是价值观。价值观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意识的表达,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与民族性,不同时代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决定着不同时代的价值观,不同的社会制度决定着价值观的多样性。之于今日中国,这一起引领作用的价值观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它已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内在精神动力,体现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社会精神气质。
(一)国家制度体系是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和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靠思想教育、实践养成,而且要用体制机制来保障。”[2]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价值取向与精神诉求的核心部分,是一个社会居于统治地位、起到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是社会成员必须普遍认同并长久坚持的基本价值准则。因此,科学合理的核心价值观就必须包含有两个层面的标准:其一,它将整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的价值理想与准则作为核心内容,并能够代表国家意志与精神内涵;其二,将一种外化的制度形式作为贯彻落实的保障,成为全体社会成员自愿共同遵守的社会价值规范与规则。将国家的意志与大众的渴求所形成的普遍价值准则,提升到国家战略任务的高度,强化外在制度保障,从而在遵守制度规范的过程中,使社会成员把制度内蕴的核心价值观加以内化,形成普遍的个人认同,规范人的行为活动,这也是一个从自觉到他律、再到自律的过程。
1.国家制度体系内蕴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国家制度体系建设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完善国家制度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全稳定的现实要求,内蕴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了我国发展的目标与准则,对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是实现国富民强的根本动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要求。因此,富强处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位置,指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蕴含了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丰富的价值内涵,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经济基础。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规范下,民众的德行与职业操守有了新的内涵,人们秉承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原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与社会交往活动,国家经济制度的各项指标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以经济制度的价值内涵为基,辐射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制度的价值意向,每个层面都浸润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全面内容。
2.国家制度体系为核心价值观提供外在保障。从社会意识层面把握核心价值观问题,培育核心价值观就属于“软性”的思想意识渗透内化工作,这一工作如果缺乏外在“硬性”的制度保障,就会流于形式,而无法切实地贯彻落实。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并形成强而有力的制度保障,使其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与践行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政策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2]各种社会管理要鼓励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约束违背行为,从而使价值观注入日常管理之中,承担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作为生产实践活动的结果,制度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体现了某一时期社会关系的规范化与模式化,是稳定而正式的社会规范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性与客观性。同时,制度所具有的规范性与匡正性,决定制度具有行为建模的功能,能够确立一定条件下人们的行为边界。也就是说,在科学制度的规范与约束下,人们制度所内蕴的价值精神逐步内化为个人的价值取向,推进核心价值观的普遍认同,实现制度规范从惯例程序到行为习惯的转化,这一过程也就是检验制度科学性与合理化的过程。一旦核心价值观内化为道德品格,便能保证具有内在精神品格的制度能够有效地革新与运行。因此,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与分配制度,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制度,从构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到加强和创新社会体制改革,再到加强环境保护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需要不断地推进国家各项制度革新与完善以适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准则,并以科学制度的形式长期、稳定地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地内化与践行。
(二)核心价值观主导国家制度体系建构的目标和方向
马克思指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3]物质的关系通常表现为生产与交往关系,而这些关系在国家治理之中,通常客观化为国家制度。依照马克思的观点,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社会制度在观念上的表现,是制度之魂,它对于制度的创生、变迁、完善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核心价值观奠定了制度体系的精神,并发挥着制度体系构建的导向作用,是衡量一个国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标准。
1.核心价值观奠定国家制度体系的精神。丹尼尔·贝尔说:“意识上的变革——价值观和道德伦理上的变革——会推动人们去改变他们的社会安排和体制。”[4]不同时代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不同时代的价值观与伦理道德标准,以此推动的社会安排与体制也就同样具有了相应的时代性与阶级性,它所表征的阶级立场与利益原则,也同样能够牵扯出制度背后深厚的思想基础与本质精神,即核心价值观。例如,核心价值观奠定国家制度体系的民主精神与法治精神。民主精神来源于民主意识,是社会大众对民主政治的理解与诉求,是现代化社会普遍倡导的价值观,对国家制度体系的构建具有价值导向作用。民主制度则是保障民主的客观手段与方式,是民主意识的体现,内蕴民主精神。着眼当代中国,我国的民主体现为社会主义的民主意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构呈现出来,是中国人民共同精神向往,也体现为一种民主化的生活方式与行为理念,是民主制度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在动力。另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法治”,它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工具,还体现为一种精神理念和价值目标,有着明确的价值判断标准。我国各项制度的完善,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均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作为精神支撑与价值导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家制度体系建构的力量源泉,深蕴推动社会发展的精神力量。只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社会各领域建设的各方位、全过程,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环境中,形成精神氛围,提供精神滋养,才会避免制度变成枯干的实体虚架。
2.国家制度体系构建以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正是由于核心价值观是制度的内在精神和品格。因此,一个国家的制度体系构建是一个价值导向调整先于制度革新的过程,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否定、批判旧的价值体系,科学合理地对制度加以设计、构建、完善。核心价值观为国家制度体系建设提供目标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等三个层面设定了治理主体、治理制度与治理运行机制上的目标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国家制度体系的建构得到现实表达,在精神引领与现实规范中逐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同时,核心价值观为国家制度建设提供方向引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社会主义方向,是永远不能动摇与改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规范,体现了社会主义道路与方向在精神层面的质的规定性,起到引领与纠偏前进方向的功能。
可以说,国家制度体系内含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目标、方向等根本要求,更为核心价值观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载体与牢固的外在保障。正是由于制度对人的行为具有强烈的形塑性和直接的匡正性,内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制度体系就能够科学地规范人的行为活动。所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升为国家战略任务,从制度设计、政策法规到社会管理,为其提供硬支撑和硬约束,将极大地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效率,体现其鲜活的生命力和持久的影响力。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国家制度体系构建的实现路向
邓小平强调:“还是制度靠得住。”制度稳则国家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准则,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各项制度构建中的引领作用,健全能够体现时代发展精神与民族国家特点的制度体系,推进核心价值观与国家制度实现有机统一,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
(一)“以人民为中心”价值准则,促进政策与价值观融合
马克思认为:“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5]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前提就是尊重公民身份、维护公民的权利。其中一条就是要推进普遍性福利平等共享,因而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消除差等权利观和差等权利制度政策。在价值理念与目标追求上,我国的制度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内在统一,但由于内外部环境和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国社会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例如,由于政策制定过程中论证不充分,部分城市不能够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出台“一刀切”式的相关政策。再比如,由于不同政策主体价值目标不一致,导致所制定的相关政策发生冲突。还有就是对效率、公平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不足,导致一些领域政策供给滞后、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偏差等问题。碎片化的社会政策体系,使人们在教育、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权益上存在差异。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准则,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政策体系,以良好的政策价值导向解决民生问题,公正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从而满足全体国民的利益诉求。
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优先”原则以及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性的政治性质,同样体现在社会政策的制定上。由于社会政策是涉及公共性和普适性的公共产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社会政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体现社会政策的社会主义公共性原则,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加强公民的身份认同。究其本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的就是公民精神,这一精神引导人们专注与改善公共生活,构建公共秩序,推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公共性,并在实践中加强公民的公共责任与公共关怀。因此,社会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社会公共性的过程,就是实现社会公共性凝聚的过程。同时,科学的社会政策可以引领社会价值趋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状态,为制度构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政策与价值观一体化的力量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口号、不是一句空话,必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6]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在社会政策上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主张的公平正义的社会政策底线。现代社会追求的是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的同频共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政策制定,在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民生利益基础之上,消除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代与代之间的不平等,实现社会政策的公正性与公共利益最大化相统一。例如,民生问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政策解决的重点,是推进社会事业公平正义发展的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它们以公共性、公益性、共享性为价值取向,在维护民生权利中坚持推进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与社会价值配置的起点、过程与结构公正的有机统一。通过建构以公正为核心价值的社会政策体系,不仅可以保障民生福利,提升人民大众的生活质量,使绝大多数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且可以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促进社会的整体化发展,提升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认同和价值自觉,从而实现民生发展与人的发展统一。
(二)核心价值观引领经济制度,推进高效化与公平性发展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7]“共同富裕”不仅是一种发展目标,还是社会发展的价值定位。兼顾效率与公平历来是经济社会发展难题,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内蕴的“公正”与“平等”的价值观有了更加现实的需求。这是对主体间不平等价值关系的否认和摒弃,尤其是对社会身份等级认同与社会交往特权观的式微。因此,对于完善经济体制而言,一方面要通过制度设计实现经济体制的“工具理性”作用;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市场经济的时代关联与现代性问题对中国价值观的影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市场经济体制完成“价值理性”的使命。处理好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价值关系,杜绝人们在社会公共价值立场上的迷失,避免“先富追求炫富,分化摧毁共富;权利服务利益,特权固化阶层;消费彰显身份,物质异化精神”等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价值观在开放性层面提供了基本的空间和舞台,从社会基本制度和社会运行上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与利益分配的合理化,以成果增强了制度认同,夯实效率与公平观的价值认同,实现效率与公平在制度体系与核心价值观下的内在统一。
(三)核心价值观引导政治制度,推进民主化与法治化发展
价值观是政治建设发展内在政治观念的本源,而政治制度则是政治发展外在政治形式的结构,二者相辅相成。政治制度所蕴含的价值取向要符合核心价值观念,否则就会被历史淘汰。辛亥革命之后,民主共和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与民主价值理念不符的复辟帝制行动注定走向失败。走向现代文明社会,民主也是现代政治体制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而这一目的性权力需要参与权、选举权、协商权、自治权、知情权等制度形式来实现。同时,权威性秩序是民主的制度保障,分配权力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内涵,只有通过法治方式,才可以保障权力的正当权威性与分配的公正性。因此,一套约束权力机制的法治,是现代性好制度的根本所在。
中国政治制度在根本上保障了权威、民主、法治的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8]“三个结合起来”说明:“民主”和“法治”是社会主义政治治理的核心价值追求,是国家政治建设的奋斗目标。具体表现就是要发挥民主制度背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树立理论自信,在设计与构建我国政治制度时,将“民主”和“法治”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大力扩大党内民主、加快发展基层民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等,从而使政治价值主张获得民众的根本认同,营造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四)核心价值观引导文化制度,推进文化的自由、平等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明特别是思想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国家的文化制度是保障国家文明之本,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制度,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是文化建设的强基固本。在现代社会中,文化多元推动了文化共享的愿望,但是缺少文化制度规范的文化追求,是难以撑起新时代文化建设使命的。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下,我国的文化制度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深层结构,展示了马克思主义文化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思想的兼容性问题,在逻辑性与政治性的结合中明确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在中国社会的实践要求,体现了世界文明的差异性与我国文化的独特性与优越性。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9]。受个人的自身条件、能力和社会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个体获得的文化平等存在一定差异。而“自由”与“平等”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价值准则。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化与文化制度的文明性、平等性发展是二者的共同目标。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选择和精祌需要,就是要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化制度中,发挥制度的约束与价值观的引导作用。同时,通过文化管理体制的逐步完善,与文化生产经营机制的建立健全,特别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手段的整体成型,以期消除地域、种族和身份的歧视,实现机会平等和选择平等。
文化是民族血脉与人民精神家园,兼具传承性与创新性。推进文化事业的全面繁荣,更需要加强文明与平等的文化制度保障与法律规范,给予文化发展充分的自由、平等的交流,保证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五)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制度,推进共享性与和谐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于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会安定有序。”[10]在制度设计和建构时融入“公正”与“和谐”等价值要素,坚持改善民生,健全相关社会体制是关键。“公正”与“和谐”是我国社会制度建设的核心价值追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结果,促进社会和谐,让广大人民群众拥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实现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人民的共同理想和愿望。积极推进“共享”与“和谐”的社会建设,不仅在于观念意识上的构想,还在于经济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具体落实。社会事业的改革创新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正、和谐之本。如何在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地完善社会制度,加强民生建设,增进人民的幸福感,从而保持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基本认同。因此,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支撑,在社会制度的保障下改革与创新各项社会事业,重视弱势群体参与决策的“话语权”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权”、相异利益集团的博弈与制度选择、制度执行与制度修正。例如,深化教育领域体制改革,完善教育政策,合理分配,教育资源;健全促进创业就业体制机制;出台更多“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帮扶创业政策;统一社保制度,形成多元化、全覆盖的社保体系等。
胡锦涛指出:“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11]如今,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期,强调“共享”与“和谐”更是加强我国社会领域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六)核心价值观引领生态文明体制,推进绿色化与文明化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12]28“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12]7“绿色”与“文明”的价值理念是推进绿色、文明的生态制度建设之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之本、人民健康生活之源。生态建设的内涵深蕴绿色与文明价值观,从而引导生态治理。也就是说,生态治理需要一定价值观引领并凝聚价值共识,推进绿色、文明化制度建设。以制度为保障,实现我国的生态治理现代化。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实现历史性跨越。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思想的提出,指明了绿色发展方式的转型,确立了绿色发展思维方式与生态文明的制度要求,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声音和实践导向。一方面要止损,要以生态红线思维确定发展的“底线”,通过保护生态和修复环境,实现经济的生态化;另一方面,要发展,使生态优势转变成经济优势、发展优势,通过把优质的生态环境转化成居民收入,实现生态的经济化。这就需要我们发挥绿色、文明为价值理念的作用,将绿色、文明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工业生产等领域。并以绿色、文明消费理念为引领,倒逼改革。实现环境保护与企业转型升级联动统一,政府管理方式提档升级与资源产权制度逐步推进等联动起来,开创自然资本增值与环境改善良性互动的生态经济新模式。通过生态文明的制度化,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推动“生态社会”文明形态全面形成,实现人与自然的文明、和谐发展。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制度构建是强化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和实践要求。价值治理是核心价值观的制度承载,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会流于形式。对制度的价值目标加以引导,整合与规范现存的社会制度,实现制度体系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统一。同时,通过制度体系构建深层次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社会主义道路、制度、理论的价值认同与自信。以期在新一轮的改革创新中,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